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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關門之後(馬修·斯卡德係列之六) 作者:[美]勞倫斯·布洛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傑克·迪博爾德。”我說。
“還是老樣子。”他說,“你好嗎,馬修?我要跟你說,你是全世界最差勁的入室搶匪,你在樓上的腳步沉重得像匹馬。”
“你是不是怕我在這裏查到什麽,傑克?”
他輕笑了兩聲,“那你要我怎麽辦?這附近有個人打電話給我,說屋裏的燈亮了,諸如此類的。反正我沒事,這個案子又是我在查,我就過來看看。我想是你,局裏有個人前兩天打電話給我,說你正在為湯米那個混蛋幹活。”
“諾伊曼打電話給你了?你現在在布魯克林刑事組?”
“他媽的,我探長都差不多升了兩年了。”
“恭喜你。”
“謝了。我過來看看,但不能百分之百確定是你,而且我也不想踩在那道會咯吱作響的樓梯上。所以,我想就讓穆罕默德來找那座山吧。我不是故意嚇你的。”
“你哪裏嚇得著我?”
“是嗎?我沒騙你,剛才你在我麵前的時候,表情跟臉色都有點奇怪。你剛才到底在找什麽?”
“剛才?我想知道他到底把酒放在哪裏。”
“哦,那你現在不用傷腦筋了,去找兩個杯子就成了,那邊不就有兩瓶酒嗎?”
餐廳的餐架上端端正正擺了兩個玻璃酒瓶,上麵還用小小的銀牌標示出是蘇格蘭威士忌和麥酒,不過要用鑰匙才能把玻璃櫃打開。旁邊有個矮櫃子,被絨布蓋住,玻璃杯放在右邊,左邊是兩百毫升瓶裝野火雞威士忌和利口酒。不過,我又找到第五瓶酒跟兩個酒杯。我舉起酒瓶向迪博爾德揚了揚,他點點頭,我便倒了兩杯。
他是個大塊頭,比我年長兩歲。跟上次見到他的那個時候比起來,他的頭髮又掉了不少,不過體重卻沒有減輕。他盯著杯子看了會兒,接著向我一舉,抿了一口。
“好酒。”他說。
“是不壞。”
“你到底在這裏幹嗎,馬修?找線索嗎?”他故意把“線索”這個詞拖得特別長。
我搖了搖頭,“隻是想感受一下。”
“媽的,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像聖誕老人一樣從煙囪爬進來的,我隻想知道你到底要幫他幹嗎?”
“洗刷冤屈。”
“洗刷冤屈?那王八蛋的事還不夠清楚嗎?我們能安什麽罪名在他身上?”
“你覺得人是他殺的?”
他意味深長地瞧了我一眼。“如果你所謂的‘殺’是他親手用刀刺進去的,我倒不認為是他幹的。”他說,“我很願意相信是他幹的,但是他的不在場證明很有力。他那時候剛好在公開場合出沒,有幾百萬人見到他,他有一大堆信用卡的簽單,天哪。”他把手中的酒一飲而盡,“我想這事是他設計的。”
“雇那兩人殺她?”
“大致如此。”
“那兩個不會是什麽職業殺手,對吧?”
“那兩個人頂多是個屁。克魯茲、赫雷拉不過是日落公園附近幫派裏的小混混。盧霸茲才是專家。”
“你覺得是他找到那兩個人的?”
他走過來,從我手上接過瓶子,往他手中的杯子倒上半杯。“他設計害他們的。”他說。
“怎麽弄的?”
他搖搖頭,對這個問題很不耐煩。“我真希望我是第一個審他們的人。”他說,“局裏麵的人在不知道他們幹了什麽、贓物從哪裏來之前,就已經把它當作搶劫案在辦了。等我察覺不對的時候,案子已經到檢察官手裏了。”
“那又怎麽樣?”
“時機一錯過,他們就開始撒賴了。‘這些東西是我在街上買的。’你知道他們這套伎倆。”
“那當然。”
“他們連屋裏死了個人都不知道,真是一坨狗屎。他們先把故事編好,再根據電視或報紙上的新聞修正,或是絕口不提。所以最後的版本就變成:他們兩個在裏麵搬東西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有個女人死掉了,因為他們根本沒上二樓。這倒奇怪了,因為他們的指紋在臥室的鏡子、梳妝檯上跟其他幾個地方都找得到。”
“你說你在二樓臥室找到他們指紋?”
“也許我不該告訴你,不過我也看不出來這有什麽差別。沒錯,我們是找到了指紋。”
“誰的?赫雷拉還是克魯茲的?”
“問這幹嗎?”
“因為我覺得是克魯茲殺的。”
“為什麽是他?”
“他的記錄,他有藏槍械的記錄。”
“彈簧刀。不過他不是用這種刀對付那個女人的。”
“哦。”
“殺死那個女人的兇器是一把六英寸長、兩英寸半寬的東西。不知道是什麽,不過好像是廚房裏的刀。”
“聽起來你也不確定是哪把刀。”
“沒錯,她廚房裏什麽刀都有,刀具有好幾套。如果你在家裏住了二十年,你大概也會有一大堆刀。蒂勒裏也說不上來到底少了哪一把。化驗室的人把刀全部拿去化驗,在上麵卻找不到血跡。”
“那你認為——”
“還是老樣子。”他說,“你好嗎,馬修?我要跟你說,你是全世界最差勁的入室搶匪,你在樓上的腳步沉重得像匹馬。”
“你是不是怕我在這裏查到什麽,傑克?”
他輕笑了兩聲,“那你要我怎麽辦?這附近有個人打電話給我,說屋裏的燈亮了,諸如此類的。反正我沒事,這個案子又是我在查,我就過來看看。我想是你,局裏有個人前兩天打電話給我,說你正在為湯米那個混蛋幹活。”
“諾伊曼打電話給你了?你現在在布魯克林刑事組?”
“他媽的,我探長都差不多升了兩年了。”
“恭喜你。”
“謝了。我過來看看,但不能百分之百確定是你,而且我也不想踩在那道會咯吱作響的樓梯上。所以,我想就讓穆罕默德來找那座山吧。我不是故意嚇你的。”
“你哪裏嚇得著我?”
“是嗎?我沒騙你,剛才你在我麵前的時候,表情跟臉色都有點奇怪。你剛才到底在找什麽?”
“剛才?我想知道他到底把酒放在哪裏。”
“哦,那你現在不用傷腦筋了,去找兩個杯子就成了,那邊不就有兩瓶酒嗎?”
餐廳的餐架上端端正正擺了兩個玻璃酒瓶,上麵還用小小的銀牌標示出是蘇格蘭威士忌和麥酒,不過要用鑰匙才能把玻璃櫃打開。旁邊有個矮櫃子,被絨布蓋住,玻璃杯放在右邊,左邊是兩百毫升瓶裝野火雞威士忌和利口酒。不過,我又找到第五瓶酒跟兩個酒杯。我舉起酒瓶向迪博爾德揚了揚,他點點頭,我便倒了兩杯。
他是個大塊頭,比我年長兩歲。跟上次見到他的那個時候比起來,他的頭髮又掉了不少,不過體重卻沒有減輕。他盯著杯子看了會兒,接著向我一舉,抿了一口。
“好酒。”他說。
“是不壞。”
“你到底在這裏幹嗎,馬修?找線索嗎?”他故意把“線索”這個詞拖得特別長。
我搖了搖頭,“隻是想感受一下。”
“媽的,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像聖誕老人一樣從煙囪爬進來的,我隻想知道你到底要幫他幹嗎?”
“洗刷冤屈。”
“洗刷冤屈?那王八蛋的事還不夠清楚嗎?我們能安什麽罪名在他身上?”
“你覺得人是他殺的?”
他意味深長地瞧了我一眼。“如果你所謂的‘殺’是他親手用刀刺進去的,我倒不認為是他幹的。”他說,“我很願意相信是他幹的,但是他的不在場證明很有力。他那時候剛好在公開場合出沒,有幾百萬人見到他,他有一大堆信用卡的簽單,天哪。”他把手中的酒一飲而盡,“我想這事是他設計的。”
“雇那兩人殺她?”
“大致如此。”
“那兩個不會是什麽職業殺手,對吧?”
“那兩個人頂多是個屁。克魯茲、赫雷拉不過是日落公園附近幫派裏的小混混。盧霸茲才是專家。”
“你覺得是他找到那兩個人的?”
他走過來,從我手上接過瓶子,往他手中的杯子倒上半杯。“他設計害他們的。”他說。
“怎麽弄的?”
他搖搖頭,對這個問題很不耐煩。“我真希望我是第一個審他們的人。”他說,“局裏麵的人在不知道他們幹了什麽、贓物從哪裏來之前,就已經把它當作搶劫案在辦了。等我察覺不對的時候,案子已經到檢察官手裏了。”
“那又怎麽樣?”
“時機一錯過,他們就開始撒賴了。‘這些東西是我在街上買的。’你知道他們這套伎倆。”
“那當然。”
“他們連屋裏死了個人都不知道,真是一坨狗屎。他們先把故事編好,再根據電視或報紙上的新聞修正,或是絕口不提。所以最後的版本就變成:他們兩個在裏麵搬東西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有個女人死掉了,因為他們根本沒上二樓。這倒奇怪了,因為他們的指紋在臥室的鏡子、梳妝檯上跟其他幾個地方都找得到。”
“你說你在二樓臥室找到他們指紋?”
“也許我不該告訴你,不過我也看不出來這有什麽差別。沒錯,我們是找到了指紋。”
“誰的?赫雷拉還是克魯茲的?”
“問這幹嗎?”
“因為我覺得是克魯茲殺的。”
“為什麽是他?”
“他的記錄,他有藏槍械的記錄。”
“彈簧刀。不過他不是用這種刀對付那個女人的。”
“哦。”
“殺死那個女人的兇器是一把六英寸長、兩英寸半寬的東西。不知道是什麽,不過好像是廚房裏的刀。”
“聽起來你也不確定是哪把刀。”
“沒錯,她廚房裏什麽刀都有,刀具有好幾套。如果你在家裏住了二十年,你大概也會有一大堆刀。蒂勒裏也說不上來到底少了哪一把。化驗室的人把刀全部拿去化驗,在上麵卻找不到血跡。”
“那你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