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兇手就是為了確實殺害時雨先生,等待他背對自己的時候吧?隻要他背對自己,兇手就能使盡渾身的力氣砸下音樂盒……”
“不,這就是第三個錯誤。”稷野轉頭望向我。“現場與屍體的狀況,還有被加h成兇器的奇特音樂盒——一旦了解這些東西的意義時,行兇時的景象便會躍入眼中。”
“什麽意思?”
“兇手並未親自毆打時雨。”援野說完抬頭望向正上方。“他是對在暖爐前蹲下的時雨,從上方對準後腦砸下音樂盒。”
我們仰望的視線終點,正好是樓梯結束的地方。那是剛才我對悠悠揮手時的位置。
兇手利用挑高的空間,從那個地方把沉重的音樂盒推下去嗎?
“昨晚美雨等人聽到的聲音,大概就是音樂盒掉下去的聲音。”
“經你這麽一說,的確有可能……”美雨露出不太有自信的表情。悠悠在她旁邊點頭。“兇手為什麽準備了這麽多相同的兇器?”我問。
“我們應該視這種兇器為一種投擲武器,而非拿在手上揮舞的鈍器。基於投擲武器的性質,兇器有丟歪的風險。兇手大概是考慮到可能會失手,才準備了充分的數量。”
“兇手為什麽要採用這麽大費周章的殺人方式?”
“他或許認為比起直接毆殺,利用重力更能確實達到效果。”
“真的嗎?”
“也可能不管使用任何兇器或手段,兇手都沒有自信能成功靠近時雨並直接殺害他。”
“為什麽他會這樣想?”
丨
“無論如何,至少兇手應該認為自己比時雨更瘦弱無力。”
瘦弱的兇手。
這麽說來我記得牧野遇害的時候,這個詞也曾出現過。就算是瘦弱的人,也能使用詭計製造出被插在燈塔上的屍體。
“選用音樂盒當兇器也具有音〖義。最重要的是省下搬運兇器的工夫。加重的音樂盒放在這裏也很自然。隻要事先將兇器偷渡進塔裏,行兇時兇手就能兩手空空進入塔內了。”
“原來如此,兇手選了最能融入環境進行擬態的兇器。”我心服口服地說。
這座塔隻能從內側上鎖。反過來說,要是裏頭沒有任何人,門栓就是沒鎖上的狀態,任何人都能自由出入。想要事先將之後的兇器偷渡進去也輕而易舉。
我的腦海重新浮現了行兇時的情景。
兇手躲在樓梯上,也可能是躲在天花板裏。接著當他見到時雨走進暖爐,就朝著他的頭砸下音樂盒。他的第一投是否命中了?自由落體要砸到目標應該不算太難。尤其是當目標不會動的時候。然ffiii兇手到底怎麽溜進塔裏,又成功躲在現場?接著又怎麽從塔內逃脫?
“不好意思我很煩,但這有沒有可能是意外?”美雨問。“比方說堆在樓梯上的音樂盒,碰巧砸到時雨哥頭上……”
說這句話的美雨連自己的口氣都不太有信心。
“音樂盒非常有可能原本是堆在樓梯上。這座塔裏頭,每個地方放著音樂盒都不稀奇。但很難想見音樂盒是碰巧砸到位在正下方的時雨頭上。”
“也是。要是沒有特地瞄準再投擲,怎麽會這麽巧掉在下麵的時雨哥頭上。”
絕不可能會碰巧發生意外。兇手看準唯一且絕對的時機,對時雨丟下了兇器。
美雨仿佛畏懼著無影無蹤的殺人犯似地渾身顫抖。殺人事件終於成了無可欺瞞的現實,在我們的眼前現形。剩下的人不多了。原本卡利雍館的居民有七個人。現在三人遇害,剩下倉賣、有裏、美雨跟悠悠四人。
兇手是否就在這些人之中?
美雨跟悠悠昨晚待在一起。她們如果是共犯,也可以猜想她們晚上兩個人一起下手殺害時雨,但這太不切實際了。說到底我根本無法想像悠悠參與犯罪。還是說是其中一個人入睡以後,另一個人才避開她的耳目展開行動?
我的視線自然飄到了悠悠的右手上。
這名少女擁有“兇手”的謎晶。有謎晶的地方就會發生兇案,這句話我是跟復野學來的。如果這句話是對的,這次事件莫非也與悠悠的謎晶有所關聯?
我搖頭驅散自己不好的想像。總之美雨跟悠悠兩個人能為彼此昨晚的不在場證明背書。她們兩人一起聽見塔傳來的聲響。若是相信她們的話,她們就不是兇手。
那有裏呢?
昨天晚上他在我們的房間睡覺。就算他睡到一半醒來跑去別的地方,我們或許也不會察覺。我設置在門把上的陷阱,待在室內的人可以立刻注意到,回來歸位就能恢復原狀了。
他該不會是為了保障不在場證明,才特地跑來我們的房間睡吧?但這個選擇也要冒很大的風險。不論我,他這樣就得跟復野同房。真的有人敢瞞著檢閱官的耳目跑去殺人嗎?
最後剩下倉賣。
沒人知道他昨晚在哪裏做什麽。他離開餐廳後,應該是回到房間。在那之後呢?關於倉賣的每一件事,全都籠罩在五裏霧中。
“我說復野啊。”我突然想起便順口提出。“接下來要不要回宅邸裏找倉賣先生?”
“好。”復野一口同意。
“不,這就是第三個錯誤。”稷野轉頭望向我。“現場與屍體的狀況,還有被加h成兇器的奇特音樂盒——一旦了解這些東西的意義時,行兇時的景象便會躍入眼中。”
“什麽意思?”
“兇手並未親自毆打時雨。”援野說完抬頭望向正上方。“他是對在暖爐前蹲下的時雨,從上方對準後腦砸下音樂盒。”
我們仰望的視線終點,正好是樓梯結束的地方。那是剛才我對悠悠揮手時的位置。
兇手利用挑高的空間,從那個地方把沉重的音樂盒推下去嗎?
“昨晚美雨等人聽到的聲音,大概就是音樂盒掉下去的聲音。”
“經你這麽一說,的確有可能……”美雨露出不太有自信的表情。悠悠在她旁邊點頭。“兇手為什麽準備了這麽多相同的兇器?”我問。
“我們應該視這種兇器為一種投擲武器,而非拿在手上揮舞的鈍器。基於投擲武器的性質,兇器有丟歪的風險。兇手大概是考慮到可能會失手,才準備了充分的數量。”
“兇手為什麽要採用這麽大費周章的殺人方式?”
“他或許認為比起直接毆殺,利用重力更能確實達到效果。”
“真的嗎?”
“也可能不管使用任何兇器或手段,兇手都沒有自信能成功靠近時雨並直接殺害他。”
“為什麽他會這樣想?”
丨
“無論如何,至少兇手應該認為自己比時雨更瘦弱無力。”
瘦弱的兇手。
這麽說來我記得牧野遇害的時候,這個詞也曾出現過。就算是瘦弱的人,也能使用詭計製造出被插在燈塔上的屍體。
“選用音樂盒當兇器也具有音〖義。最重要的是省下搬運兇器的工夫。加重的音樂盒放在這裏也很自然。隻要事先將兇器偷渡進塔裏,行兇時兇手就能兩手空空進入塔內了。”
“原來如此,兇手選了最能融入環境進行擬態的兇器。”我心服口服地說。
這座塔隻能從內側上鎖。反過來說,要是裏頭沒有任何人,門栓就是沒鎖上的狀態,任何人都能自由出入。想要事先將之後的兇器偷渡進去也輕而易舉。
我的腦海重新浮現了行兇時的情景。
兇手躲在樓梯上,也可能是躲在天花板裏。接著當他見到時雨走進暖爐,就朝著他的頭砸下音樂盒。他的第一投是否命中了?自由落體要砸到目標應該不算太難。尤其是當目標不會動的時候。然ffiii兇手到底怎麽溜進塔裏,又成功躲在現場?接著又怎麽從塔內逃脫?
“不好意思我很煩,但這有沒有可能是意外?”美雨問。“比方說堆在樓梯上的音樂盒,碰巧砸到時雨哥頭上……”
說這句話的美雨連自己的口氣都不太有信心。
“音樂盒非常有可能原本是堆在樓梯上。這座塔裏頭,每個地方放著音樂盒都不稀奇。但很難想見音樂盒是碰巧砸到位在正下方的時雨頭上。”
“也是。要是沒有特地瞄準再投擲,怎麽會這麽巧掉在下麵的時雨哥頭上。”
絕不可能會碰巧發生意外。兇手看準唯一且絕對的時機,對時雨丟下了兇器。
美雨仿佛畏懼著無影無蹤的殺人犯似地渾身顫抖。殺人事件終於成了無可欺瞞的現實,在我們的眼前現形。剩下的人不多了。原本卡利雍館的居民有七個人。現在三人遇害,剩下倉賣、有裏、美雨跟悠悠四人。
兇手是否就在這些人之中?
美雨跟悠悠昨晚待在一起。她們如果是共犯,也可以猜想她們晚上兩個人一起下手殺害時雨,但這太不切實際了。說到底我根本無法想像悠悠參與犯罪。還是說是其中一個人入睡以後,另一個人才避開她的耳目展開行動?
我的視線自然飄到了悠悠的右手上。
這名少女擁有“兇手”的謎晶。有謎晶的地方就會發生兇案,這句話我是跟復野學來的。如果這句話是對的,這次事件莫非也與悠悠的謎晶有所關聯?
我搖頭驅散自己不好的想像。總之美雨跟悠悠兩個人能為彼此昨晚的不在場證明背書。她們兩人一起聽見塔傳來的聲響。若是相信她們的話,她們就不是兇手。
那有裏呢?
昨天晚上他在我們的房間睡覺。就算他睡到一半醒來跑去別的地方,我們或許也不會察覺。我設置在門把上的陷阱,待在室內的人可以立刻注意到,回來歸位就能恢復原狀了。
他該不會是為了保障不在場證明,才特地跑來我們的房間睡吧?但這個選擇也要冒很大的風險。不論我,他這樣就得跟復野同房。真的有人敢瞞著檢閱官的耳目跑去殺人嗎?
最後剩下倉賣。
沒人知道他昨晚在哪裏做什麽。他離開餐廳後,應該是回到房間。在那之後呢?關於倉賣的每一件事,全都籠罩在五裏霧中。
“我說復野啊。”我突然想起便順口提出。“接下來要不要回宅邸裏找倉賣先生?”
“好。”復野一口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