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盜屍而生的怒火通常短暫易滅,在破壞財物後就燃燒殆盡。要促使政府進行真正的改革,光靠一群群生氣的暴民是不夠的。事情一直要等到蘇格蘭的兩位愛爾蘭移民構思出供應無數人體給愛丁堡大學的計劃,事情才有了轉變。
故事主角威廉·海爾(william hare)在西港市(west port)擁有一家破舊的宿舍,偶爾會有沒付租金的租戶死在裏麵,他隻好自行清理幹淨。有一次,當他正把某個破產又剛死的租戶屍體載運到墓園的途中,一位醫生攔住了他,說要出10英鎊買那具屍體,還說,要是海爾能弄到其他的屍體,他願意出同樣的價格買下。不久後,海爾就跟另一名租戶威廉·伯克(william burke)做起了這門行當,兩人在一年的時間裏,失心瘋地殺人,共有17名受害者。這些罪行既陰森可怕,又抓住了大眾的想像力,所以在當時,有數不勝數的報紙和便宜的雜誌文章報導了這件罪行。至今,這個故事仍是本世紀電影的靈感來源。
伯克和海爾犯下的謀殺案,使得英國通過了《1832年解剖法》(anatomy act of 1832)。解剖法允許醫生認領市立太平間或醫院裏無人認領的屍體,這大大減少了英國的盜屍行徑。美國也採取了類似的措施。
此時解剖法來得恰是時候。因為在世紀之交,解剖示範用骨骼除了是學習工具外,也變成了歐美醫生愛用的裝飾品和地位的象徵。這些骨骼在當時是醫術的象徵,如同今天的聽診器與醫學院文憑。
根據薩波所言,這些骨骼要不是有意地隱去了有關來源的信息,就是清楚地指出,這些掛著的骨骼來自“遭處決的黑人”,以便向主顧保證,“並未有辱白人社群成員的喪葬榮譽”。
唯一的問題在於,遭處決的黑人囚犯的屍體供應量不足,因此,英國醫生把目標轉向英國殖民地。在印度,傳統上負責火葬的多姆人,被迫處理人骨。到了19世紀50年代,加爾各答醫學院一年就製造出900具骨骼,大多運往海外。而100年後,剛獨立的印度直接就掌控了人骨市場。
1985年,《芝加哥論壇報》指出,印度在前一年的顱骨與骨骼出口量多達6萬,供應量十分充沛,已開發國家的醫學生幾乎每一位都能購得一箱骨盒和教科書,而且隻要花300美元。
或許,多數的商品都是經由竊取得來的,但最起碼出口是合法的。1991年,印度解剖示範用標本出口商協會的前任理事長畢馬蘭度·巴塔查吉(bimalendu bhatta插rjee)告訴《洛杉磯時報》:“多年來,我們都是在檯麵上做事。沒有人宣傳,但是大家都知道有這門生意的存在。”在巔峰時期,加爾各答的人骨工廠估計每年可賺入100萬美元左右。
另一家大供貨商雷克納斯(reknas)公司則是將數千具骨骼賣給了美國明尼蘇達州的基爾戈國際公司(kilgore international)。該公司目前的負責人克雷格·基爾戈(craig kilgore)表示,當時從來沒有人談到盜墓的事情。他說:“他們告訴我們,人口過剩是一大問題,人們死在自己睡覺的地方,然後有人用手推車把街頭上的屍體推走。”
根據(現已不存在的)雷克納斯工廠現場相片顯示,穿著實驗室製服的專業人士正以純熟的方式組裝一堆人骨。在人骨貿易的黃金時期,出口公司成了城裏最有聲望的職業。人骨產業成了進入門檻低的成功途徑,就像殖民時期的美國醫生一樣。人骨販子也受到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府會發許可證給人骨販子。人骨販子不僅處理無人認領的死者,還為市政府提供了收益來源——在印度其他地方人的眼裏,那座城市早已經過了全盛時期,但現在卻有了新的收益。
然而,要是不把骯髒的秘密掩蓋起來,這樣的利潤是不可能持久獲得的。隻搜集窮人與當地太平間的屍體,這樣是不夠的。有的公司為了增加供應量,便在人死前,先購買人體,誰要是答應死後捐贈出自己的屍體,就可獲得小筆現金。不過,自願捐贈方案太過緩慢又不可靠。公司要是用這種方式運作,可能要花上好幾年的時間,才能取得一具特定的骨骼;而且在同時,新鮮的屍體已葬入土中,隨時可供取用。也正因為此,正如殖民時期的美國和英國一樣,骨骼用品公司又將盜墓視為唯一的方法。歷史再度重演。
西方國家對骨骼的需求無可遏止,而誘人的現金也引人犯罪,因此西孟加拉邦的墓園都被盜得空蕩蕩的。1985年3月,發生了類似伯克和海爾案的謀殺案件,一個人骨販子出口了1500具兒童骨骼,隨後立即遭到逮捕,因此整個產業嚇得暫停運作。由於兒童骨骼相當稀少,可呈現骨結構發育的過渡階段,因此兒童骨骼的價格比成人骨骼還要高。印度的報紙上寫著,犯人為取得兒童的骨頭,綁架殺害兒童。
逮捕消息上報後,引起一片恐慌。這起案件起訴後數個月內,民間的義警仔細搜索了好幾個城市,尋找綁匪嫌犯網絡的成員。同年9月,一名澳洲觀光客被殺害,一名日本觀光客被一名暴民毆打,原因就是有謠言說他們參與了這個陰謀。這些攻擊行為本身或許已經足以讓印度人骨產業陷入泥沼,但是印度政府還是提早採取了行動,早在這些事件發生數周前,印度最高法院對《進出口管製法》作出解釋,聲明禁止出口人體組織。
由於並無其他國家的供貨商競爭,最高法院的裁決有效製止了國際人骨貿易,就算是歐美的醫學院懇求印度政府撤銷出口禁令,也是徒勞無功。
故事主角威廉·海爾(william hare)在西港市(west port)擁有一家破舊的宿舍,偶爾會有沒付租金的租戶死在裏麵,他隻好自行清理幹淨。有一次,當他正把某個破產又剛死的租戶屍體載運到墓園的途中,一位醫生攔住了他,說要出10英鎊買那具屍體,還說,要是海爾能弄到其他的屍體,他願意出同樣的價格買下。不久後,海爾就跟另一名租戶威廉·伯克(william burke)做起了這門行當,兩人在一年的時間裏,失心瘋地殺人,共有17名受害者。這些罪行既陰森可怕,又抓住了大眾的想像力,所以在當時,有數不勝數的報紙和便宜的雜誌文章報導了這件罪行。至今,這個故事仍是本世紀電影的靈感來源。
伯克和海爾犯下的謀殺案,使得英國通過了《1832年解剖法》(anatomy act of 1832)。解剖法允許醫生認領市立太平間或醫院裏無人認領的屍體,這大大減少了英國的盜屍行徑。美國也採取了類似的措施。
此時解剖法來得恰是時候。因為在世紀之交,解剖示範用骨骼除了是學習工具外,也變成了歐美醫生愛用的裝飾品和地位的象徵。這些骨骼在當時是醫術的象徵,如同今天的聽診器與醫學院文憑。
根據薩波所言,這些骨骼要不是有意地隱去了有關來源的信息,就是清楚地指出,這些掛著的骨骼來自“遭處決的黑人”,以便向主顧保證,“並未有辱白人社群成員的喪葬榮譽”。
唯一的問題在於,遭處決的黑人囚犯的屍體供應量不足,因此,英國醫生把目標轉向英國殖民地。在印度,傳統上負責火葬的多姆人,被迫處理人骨。到了19世紀50年代,加爾各答醫學院一年就製造出900具骨骼,大多運往海外。而100年後,剛獨立的印度直接就掌控了人骨市場。
1985年,《芝加哥論壇報》指出,印度在前一年的顱骨與骨骼出口量多達6萬,供應量十分充沛,已開發國家的醫學生幾乎每一位都能購得一箱骨盒和教科書,而且隻要花300美元。
或許,多數的商品都是經由竊取得來的,但最起碼出口是合法的。1991年,印度解剖示範用標本出口商協會的前任理事長畢馬蘭度·巴塔查吉(bimalendu bhatta插rjee)告訴《洛杉磯時報》:“多年來,我們都是在檯麵上做事。沒有人宣傳,但是大家都知道有這門生意的存在。”在巔峰時期,加爾各答的人骨工廠估計每年可賺入100萬美元左右。
另一家大供貨商雷克納斯(reknas)公司則是將數千具骨骼賣給了美國明尼蘇達州的基爾戈國際公司(kilgore international)。該公司目前的負責人克雷格·基爾戈(craig kilgore)表示,當時從來沒有人談到盜墓的事情。他說:“他們告訴我們,人口過剩是一大問題,人們死在自己睡覺的地方,然後有人用手推車把街頭上的屍體推走。”
根據(現已不存在的)雷克納斯工廠現場相片顯示,穿著實驗室製服的專業人士正以純熟的方式組裝一堆人骨。在人骨貿易的黃金時期,出口公司成了城裏最有聲望的職業。人骨產業成了進入門檻低的成功途徑,就像殖民時期的美國醫生一樣。人骨販子也受到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府會發許可證給人骨販子。人骨販子不僅處理無人認領的死者,還為市政府提供了收益來源——在印度其他地方人的眼裏,那座城市早已經過了全盛時期,但現在卻有了新的收益。
然而,要是不把骯髒的秘密掩蓋起來,這樣的利潤是不可能持久獲得的。隻搜集窮人與當地太平間的屍體,這樣是不夠的。有的公司為了增加供應量,便在人死前,先購買人體,誰要是答應死後捐贈出自己的屍體,就可獲得小筆現金。不過,自願捐贈方案太過緩慢又不可靠。公司要是用這種方式運作,可能要花上好幾年的時間,才能取得一具特定的骨骼;而且在同時,新鮮的屍體已葬入土中,隨時可供取用。也正因為此,正如殖民時期的美國和英國一樣,骨骼用品公司又將盜墓視為唯一的方法。歷史再度重演。
西方國家對骨骼的需求無可遏止,而誘人的現金也引人犯罪,因此西孟加拉邦的墓園都被盜得空蕩蕩的。1985年3月,發生了類似伯克和海爾案的謀殺案件,一個人骨販子出口了1500具兒童骨骼,隨後立即遭到逮捕,因此整個產業嚇得暫停運作。由於兒童骨骼相當稀少,可呈現骨結構發育的過渡階段,因此兒童骨骼的價格比成人骨骼還要高。印度的報紙上寫著,犯人為取得兒童的骨頭,綁架殺害兒童。
逮捕消息上報後,引起一片恐慌。這起案件起訴後數個月內,民間的義警仔細搜索了好幾個城市,尋找綁匪嫌犯網絡的成員。同年9月,一名澳洲觀光客被殺害,一名日本觀光客被一名暴民毆打,原因就是有謠言說他們參與了這個陰謀。這些攻擊行為本身或許已經足以讓印度人骨產業陷入泥沼,但是印度政府還是提早採取了行動,早在這些事件發生數周前,印度最高法院對《進出口管製法》作出解釋,聲明禁止出口人體組織。
由於並無其他國家的供貨商競爭,最高法院的裁決有效製止了國際人骨貿易,就算是歐美的醫學院懇求印度政府撤銷出口禁令,也是徒勞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