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庚子年間,聯軍入京。崇禮卻不肯出逃,隻是天天在宅子的後院哭泣。原來是守著他的宅院與金銀財寶,擔心被搶被燒。後來議和之後,兩宮返回京師,這個崇禮因為臨難不逃,頗有氣節,居然被誥封為大學士!
富勒渾富勒渾是旗人,在幹、嘉之際任某省製府,是和珅一黨。在任時貪婪奢靡,送給歌伎動輒就是幾百兩黃金。後來和珅被查處,他也被牽累罷官。幾年之內家產揮霍一空,在大街上要飯為生。這本來不值一提。但奇在另一件事:
富勒渾出事之後,以前交往的王公貴人都再也不理會他。隻有大興的朱文正每月都給他一些錢讓他維持生計。一日,富勒渾又到朱府要錢,僕人讓到書房,退下了,而朱文正又不在,此公竟然把案頭的鏡子揣進懷裏,偷偷拿去賣了。朱文正知道之後苦笑了幾聲,吩咐僕人從今以後如果他來了就以侍候核查為名,待在他身旁,再不能讓他單獨呆在屋裏。
瑞洵瑞洵曾經擔任駐藏大臣,巧取豪奪,聚斂民財,很不得當地民心。後來官敗回家養老,住在京城德勝門內,非常富有,嬌妻美妾,過得非常舒坦。
諸位妻妾當中,一個叫玉燕的最小也最得寵,玉燕的母親王李氏天天到瑞宅去,名為看望女兒,實則是為了偷竊裹帶瑞洵貪墨來的古玩字畫之類的財寶。有一天王李氏正要出門,卻被門房抓個正著,搜出財務若幹,就稟報了瑞洵。瑞洵就讓家人把她押到內城警廳關起來了。玉燕聽說後,大發雌威,一巴掌打在瑞洵的臉上,哭著叫罵道:"你這個老糊塗,竟然敢誣陷我母親偷東西!那點破東西是我送給她的!你既然送他到警廳關押,我也沒臉活了!"說完就披頭散髮地往外闖。瑞洵害了怕,雙膝跪倒,苦苦哀求。見小妾還是沒有消氣,瑞洵又把告密的門房捆起來一頓痛打,按著他的頭讓他給玉燕叩頭認錯。接著安排人再送銀兩打通警廳的有關人員,把王李氏贖出大牢,僱車拉回家才算了事。
有人評論說:"錢非正道而來,自然會不正常地花掉。"瑞洵命中注定要遇到玉燕,這樣他貪汙的贓物才能花銷掉呀!
監獄裏的交易
清朝文學家方庖蹲過監獄,並且寫了一篇文章,題目就叫《獄中雜記》。他寫道:康熙五十一年三月我在刑部監獄,每天都看見三四個犯人死掉從牆洞裏拉出去。一塊坐牢的洪洞縣的杜縣令說,這是病死的。現在天時正,死的還算少,往年多的時候每天死十數人。我問:北京有五城禦史司坊和監獄,為什麽刑部的囚犯還這麽多?杜縣令回答說:官員、獄官、禁卒,都獲利於囚犯之多,隻要有點關聯便想方設法給弄到這裏來。一旦入了獄,不管有罪沒罪,必械手足,置老監,弄得他們苦不可忍,然後開導他們,教他們如何取保、出獄居住,迫使他們傾家蕩產解除痛苦,而當官的就與吏胥們私分這些錢財。
山西陽高縣有個叫黃升的人,無辜被牽連入獄。衙役的快班頭子史湘泉把他關在班房裏,故意用鏈子把他鎖在尿缸旁邊,那根鏈子一頭套在脖子上,一頭繞在柵欄上。鏈子收得很緊,讓他無法坐下,就這樣拘了大半天。直到掌燈時分,史湘泉出來與黃升講價錢了。"你想舒服,卻也容易,裏邊屋裏,有高鋪,有桌子,要吃什麽有什麽。但是那個屋可是不容易住的。"黃升問他怎的,史湘泉說:"進這屋有一定價錢。先花五十吊(按糧價折算,每吊錢至少相當於六十元人民幣),方許進這屋;再花三十吊,去掉鏈子;再花二十吊,可以地下打鋪;要高鋪又得三十吊,倘若吃鴉片煙,你自己帶來也好,我們代辦也好,開一回燈,五吊。如果天天開,拿一百吊包掉也好。其餘吃菜吃飯,都有價錢,長包也好,吃一頓算一頓也好。"
這位黃升偏偏身上沒有帶錢,史湘泉一怒,將他送入一道柵欄門,裏邊的犯人又讓他掏錢孝敬,黃升拿不出來,眾人便一擁而上,將他打了個半死,又罰站了一夜。
即將處決的死刑犯應該是最難敲詐的了,但是吏胥們依然有辦法,他們可以在行刑和捆綁的方式上做交易。
據方苞記載,即將執行死刑的時候,行刑者先在門外等候,讓他的同夥入獄談判,索要財物。當時的術語叫"斯羅"。如果犯人富裕,就找他們的親戚談。如果犯人窮,就找他們本人談。他們對淩遲處死的犯人說:順我,就先刺心,否則把你胳膊腿都卸光了,心還不死。對絞刑犯則說:順我,一上來就讓你斷氣。否則就縊你三次,再加上別的手段,然後才讓你死。如此這般,一般能從富裕者那裏敲出數十兩甚至上百兩銀子,從貧窮者那裏也能把衣服行李敲幹淨。完全敲不出來的,就按照事先威脅的辦法痛加折磨。
第23節:貪官軼事(3)
負責捆犯人的也這樣。方苞說,不賄賂他,在捆縛時就先將其筋骨扭斷。每年宣判的時候,死刑和死緩犯一概捆縛,押赴刑場待命,被處決的有十之三四,活下來的要幾個月才能將捆傷養好。有的人會落下終身殘疾。
方苞曾經問一個老胥,說你們無非想要點東西,又沒有什麽仇,實在沒東西,最後也別那麽折磨人家,這不是積德行善的好事嗎?老胥回答說:這是"立法",目的是警告旁人和後人。不這樣做,別人就會心存僥倖。
富勒渾富勒渾是旗人,在幹、嘉之際任某省製府,是和珅一黨。在任時貪婪奢靡,送給歌伎動輒就是幾百兩黃金。後來和珅被查處,他也被牽累罷官。幾年之內家產揮霍一空,在大街上要飯為生。這本來不值一提。但奇在另一件事:
富勒渾出事之後,以前交往的王公貴人都再也不理會他。隻有大興的朱文正每月都給他一些錢讓他維持生計。一日,富勒渾又到朱府要錢,僕人讓到書房,退下了,而朱文正又不在,此公竟然把案頭的鏡子揣進懷裏,偷偷拿去賣了。朱文正知道之後苦笑了幾聲,吩咐僕人從今以後如果他來了就以侍候核查為名,待在他身旁,再不能讓他單獨呆在屋裏。
瑞洵瑞洵曾經擔任駐藏大臣,巧取豪奪,聚斂民財,很不得當地民心。後來官敗回家養老,住在京城德勝門內,非常富有,嬌妻美妾,過得非常舒坦。
諸位妻妾當中,一個叫玉燕的最小也最得寵,玉燕的母親王李氏天天到瑞宅去,名為看望女兒,實則是為了偷竊裹帶瑞洵貪墨來的古玩字畫之類的財寶。有一天王李氏正要出門,卻被門房抓個正著,搜出財務若幹,就稟報了瑞洵。瑞洵就讓家人把她押到內城警廳關起來了。玉燕聽說後,大發雌威,一巴掌打在瑞洵的臉上,哭著叫罵道:"你這個老糊塗,竟然敢誣陷我母親偷東西!那點破東西是我送給她的!你既然送他到警廳關押,我也沒臉活了!"說完就披頭散髮地往外闖。瑞洵害了怕,雙膝跪倒,苦苦哀求。見小妾還是沒有消氣,瑞洵又把告密的門房捆起來一頓痛打,按著他的頭讓他給玉燕叩頭認錯。接著安排人再送銀兩打通警廳的有關人員,把王李氏贖出大牢,僱車拉回家才算了事。
有人評論說:"錢非正道而來,自然會不正常地花掉。"瑞洵命中注定要遇到玉燕,這樣他貪汙的贓物才能花銷掉呀!
監獄裏的交易
清朝文學家方庖蹲過監獄,並且寫了一篇文章,題目就叫《獄中雜記》。他寫道:康熙五十一年三月我在刑部監獄,每天都看見三四個犯人死掉從牆洞裏拉出去。一塊坐牢的洪洞縣的杜縣令說,這是病死的。現在天時正,死的還算少,往年多的時候每天死十數人。我問:北京有五城禦史司坊和監獄,為什麽刑部的囚犯還這麽多?杜縣令回答說:官員、獄官、禁卒,都獲利於囚犯之多,隻要有點關聯便想方設法給弄到這裏來。一旦入了獄,不管有罪沒罪,必械手足,置老監,弄得他們苦不可忍,然後開導他們,教他們如何取保、出獄居住,迫使他們傾家蕩產解除痛苦,而當官的就與吏胥們私分這些錢財。
山西陽高縣有個叫黃升的人,無辜被牽連入獄。衙役的快班頭子史湘泉把他關在班房裏,故意用鏈子把他鎖在尿缸旁邊,那根鏈子一頭套在脖子上,一頭繞在柵欄上。鏈子收得很緊,讓他無法坐下,就這樣拘了大半天。直到掌燈時分,史湘泉出來與黃升講價錢了。"你想舒服,卻也容易,裏邊屋裏,有高鋪,有桌子,要吃什麽有什麽。但是那個屋可是不容易住的。"黃升問他怎的,史湘泉說:"進這屋有一定價錢。先花五十吊(按糧價折算,每吊錢至少相當於六十元人民幣),方許進這屋;再花三十吊,去掉鏈子;再花二十吊,可以地下打鋪;要高鋪又得三十吊,倘若吃鴉片煙,你自己帶來也好,我們代辦也好,開一回燈,五吊。如果天天開,拿一百吊包掉也好。其餘吃菜吃飯,都有價錢,長包也好,吃一頓算一頓也好。"
這位黃升偏偏身上沒有帶錢,史湘泉一怒,將他送入一道柵欄門,裏邊的犯人又讓他掏錢孝敬,黃升拿不出來,眾人便一擁而上,將他打了個半死,又罰站了一夜。
即將處決的死刑犯應該是最難敲詐的了,但是吏胥們依然有辦法,他們可以在行刑和捆綁的方式上做交易。
據方苞記載,即將執行死刑的時候,行刑者先在門外等候,讓他的同夥入獄談判,索要財物。當時的術語叫"斯羅"。如果犯人富裕,就找他們的親戚談。如果犯人窮,就找他們本人談。他們對淩遲處死的犯人說:順我,就先刺心,否則把你胳膊腿都卸光了,心還不死。對絞刑犯則說:順我,一上來就讓你斷氣。否則就縊你三次,再加上別的手段,然後才讓你死。如此這般,一般能從富裕者那裏敲出數十兩甚至上百兩銀子,從貧窮者那裏也能把衣服行李敲幹淨。完全敲不出來的,就按照事先威脅的辦法痛加折磨。
第23節:貪官軼事(3)
負責捆犯人的也這樣。方苞說,不賄賂他,在捆縛時就先將其筋骨扭斷。每年宣判的時候,死刑和死緩犯一概捆縛,押赴刑場待命,被處決的有十之三四,活下來的要幾個月才能將捆傷養好。有的人會落下終身殘疾。
方苞曾經問一個老胥,說你們無非想要點東西,又沒有什麽仇,實在沒東西,最後也別那麽折磨人家,這不是積德行善的好事嗎?老胥回答說:這是"立法",目的是警告旁人和後人。不這樣做,別人就會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