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鄭氏收台與清廷復台二十一年間的清鄭較量,清廷畢竟已牢控華夏大陸,整體規模宏大,綜合實力遠強於侷促一隅的對手,還是占據著主動權的,而明鄭也是剛柔相濟,與之周旋。至於清廷手段,和戰齊抓,再配一手更狠辣的延海遷界也。
康熙三年(1664),清廷與荷蘭人聯合攻克了明鄭沿海最後一個島嶼銅山後,即決定揮師跨海東征,一鼓作氣拿下台灣。十一月,受封為靖海將軍的施琅,首次領兵出征,不料途中遭遇颶風,無法前行,敵人麵還沒見著,便隻能掉頭返回了。
明年(1665)三月,最堅定消滅明鄭者施琅,自銅山啟航,再次兵發台灣,前三日無風浪,以風帆為動力的船隊進展不順利,後又遇逆風無法前行,不折回又能咋辦呢。五月,休整後的艦隊第三次出發,已入澎湖口了,不幸再遇大風暴,結局可想而知,就連施琅的指揮艦也被吹散,南入廣東潮州界沿海折騰了一圈,再返回的。
大海實在是明鄭抗禦清人的最有力武器啊,就這樣,三次征伐沒打著一個敵人便慘澹收場了,清廷也很灰心喪氣,直到三藩之亂結束,不再有武力攻台的打算,轉而又拾起了招撫手段,與明鄭先後十次議和,除了最後一次,都是它主動提出,那結果又怎麽樣呢?
康熙六年(1667),清廷遣使道員劉爾貢、知州馬星、總兵孔元章等人,赴台與鄭經談判,允諾隻要你歸順剃髮,不再反清了,就封你個“八閩王”,東南沿海島嶼還可以重新交給你管轄呢。多優厚的條件啊,清廷也隻能寬大如此了,請那些抨擊鄭經的人看看,如果他隻想割據稱王,行一家之私,答應就是嘍,幹嗎硬和人家過不去呢?打又打不過,這不叫不識趣嗎?那麽多大明子民無此待遇,也心甘情願降了清嗎。
但鄭經沒有這樣做,看他怎麽回答的:“和議之策不可久,先王之誌不可墜”、“不佞亦何慕於爵號,何貪於疆土,而為此削髮之舉哉?”(見《康熙統一台灣檔案史料選輯》),明確拒絕了這次招撫。
施琅見此次和談失敗,即上書《邊患宜靖疏》,指出:“堂堂天朝,萬國賓服,豈容此餘灰以滋蔓患日”,次年又上了個《盡陳所見疏》,極盡所有理由,一心希望朝廷出兵,且由他帶著,滅掉不共戴天之明鄭,完成大清江山之一統,博取不世之功業。
歸降之人能如此竭心盡力為國效忠,實乃清廷之福也,應該好好讚賞鼓勵一番才是,但清廷並未領情,相反對原鄭氏降將,有懷疑,不放心,害怕他們與鄭氏串通,加之康熙君臣已經放棄了武力攻鄭,此一時彼一時也,哪裏還能聽得進這種言論?
康熙七年(1668),清廷下令裁撤福建水師,將所有原鄭氏降兵降將拆開,分調至京師歸旗或各省屯墾,戰艦全部焚毀。至於施琅,則入京擔任有名無實的內大臣,鬱鬱不得誌,空有一身抱負難展呀,深仇大恨難消呀。
不過他倒也矢誌不移,留京閑差一幹13年,卻仍抱定青山不放鬆,專心研究如何渡海滅鄭,給清廷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也為他日後重挑重擔建功業,流芳百世美名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啊。俗話說,有誌者事竟成,施琅施琅,楷模楷模!
講到這,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為了不損康熙偉大聖君形象,一般都把這段時間清廷放棄攻台的決策,歸罪於鰲拜專權所致,非康熙不想為之也。鰲拜此人,前也說過,遠非多爾袞般有淩駕於皇帝之上的權勢,忠心之臣,有點跋扈粗蠻而已。康熙長大後,國家最高權力仍在自己手上,隻是專擅獨斷之性格,讓他追求的是高度極權式統治,容不得半點掣肘,何況還是鰲拜這樣倚老賣老大嗓子的呢,於是才發生了用兒戲般的手段,擒拿國家第一重臣這樣的荒唐事來。
一句話,所謂鰲拜專權時期(實則不是),康熙決不是一個傀儡皇帝。放棄武力攻鄭,他起碼是贊同者,就是從他所謂親政後的表現看,也能證明這一點。
清廷三大霹靂手段(中)
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親下詔書,派刑部尚書明珠到福建主持和議,對明鄭作出了更大讓步,允許鄭氏藩封,世守台灣。鄭經提出:“苟能照朝鮮事例,不薙(同剃)發,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江日升《台灣外記》),康熙則認為“若鄭經留戀台灣,不思拋棄,亦可任從其便。至於比朝鮮不剃髮,願進貢投誠之說,不便允從。朝鮮係從未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
這兩段話極為有名,也被經常拿來作為鄭搞分裂、康主統一的有力證據,真相究竟如何,還需略做探討。歷來政治上較量,複雜莫測也,如從當事人的某一兩句話,甚至其中一個詞就給誰定性,實在有失偏頗,無論明鄭,還是清廷,和談都是一種政治手段,雙方都想在一個特定階段,憑此為我所用,最大限度實現自己特定目的。有些話說出來,並非就是己之心願,也許是鬥爭的方法策略或情勢所迫暫切如此等,所以關鍵還是要看具體的行動與結果,他們最後到底是怎麽做的,而不是光看誰說了些什麽。
先觀以康熙為代表的清廷,和談時既說過上麵看起來很義正詞嚴的話,也說過“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削髮登岸,彼此齟齬。……願貴君臣同於箕子,毋蹈田橫之故轍。則何不罷兵休士,全車甲而歸台灣,自處於海外賓臣之列。其受封爵惟願,不受封爵亦惟願。我朝廷亦何惜以窮海遠適之區,為爾君臣完全名節之地。……執事如感朝廷之恩,則以歲時通貢如朝鮮故事,通商貿易,永無猜嫌,豈不美哉?”
康熙三年(1664),清廷與荷蘭人聯合攻克了明鄭沿海最後一個島嶼銅山後,即決定揮師跨海東征,一鼓作氣拿下台灣。十一月,受封為靖海將軍的施琅,首次領兵出征,不料途中遭遇颶風,無法前行,敵人麵還沒見著,便隻能掉頭返回了。
明年(1665)三月,最堅定消滅明鄭者施琅,自銅山啟航,再次兵發台灣,前三日無風浪,以風帆為動力的船隊進展不順利,後又遇逆風無法前行,不折回又能咋辦呢。五月,休整後的艦隊第三次出發,已入澎湖口了,不幸再遇大風暴,結局可想而知,就連施琅的指揮艦也被吹散,南入廣東潮州界沿海折騰了一圈,再返回的。
大海實在是明鄭抗禦清人的最有力武器啊,就這樣,三次征伐沒打著一個敵人便慘澹收場了,清廷也很灰心喪氣,直到三藩之亂結束,不再有武力攻台的打算,轉而又拾起了招撫手段,與明鄭先後十次議和,除了最後一次,都是它主動提出,那結果又怎麽樣呢?
康熙六年(1667),清廷遣使道員劉爾貢、知州馬星、總兵孔元章等人,赴台與鄭經談判,允諾隻要你歸順剃髮,不再反清了,就封你個“八閩王”,東南沿海島嶼還可以重新交給你管轄呢。多優厚的條件啊,清廷也隻能寬大如此了,請那些抨擊鄭經的人看看,如果他隻想割據稱王,行一家之私,答應就是嘍,幹嗎硬和人家過不去呢?打又打不過,這不叫不識趣嗎?那麽多大明子民無此待遇,也心甘情願降了清嗎。
但鄭經沒有這樣做,看他怎麽回答的:“和議之策不可久,先王之誌不可墜”、“不佞亦何慕於爵號,何貪於疆土,而為此削髮之舉哉?”(見《康熙統一台灣檔案史料選輯》),明確拒絕了這次招撫。
施琅見此次和談失敗,即上書《邊患宜靖疏》,指出:“堂堂天朝,萬國賓服,豈容此餘灰以滋蔓患日”,次年又上了個《盡陳所見疏》,極盡所有理由,一心希望朝廷出兵,且由他帶著,滅掉不共戴天之明鄭,完成大清江山之一統,博取不世之功業。
歸降之人能如此竭心盡力為國效忠,實乃清廷之福也,應該好好讚賞鼓勵一番才是,但清廷並未領情,相反對原鄭氏降將,有懷疑,不放心,害怕他們與鄭氏串通,加之康熙君臣已經放棄了武力攻鄭,此一時彼一時也,哪裏還能聽得進這種言論?
康熙七年(1668),清廷下令裁撤福建水師,將所有原鄭氏降兵降將拆開,分調至京師歸旗或各省屯墾,戰艦全部焚毀。至於施琅,則入京擔任有名無實的內大臣,鬱鬱不得誌,空有一身抱負難展呀,深仇大恨難消呀。
不過他倒也矢誌不移,留京閑差一幹13年,卻仍抱定青山不放鬆,專心研究如何渡海滅鄭,給清廷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也為他日後重挑重擔建功業,流芳百世美名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啊。俗話說,有誌者事竟成,施琅施琅,楷模楷模!
講到這,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為了不損康熙偉大聖君形象,一般都把這段時間清廷放棄攻台的決策,歸罪於鰲拜專權所致,非康熙不想為之也。鰲拜此人,前也說過,遠非多爾袞般有淩駕於皇帝之上的權勢,忠心之臣,有點跋扈粗蠻而已。康熙長大後,國家最高權力仍在自己手上,隻是專擅獨斷之性格,讓他追求的是高度極權式統治,容不得半點掣肘,何況還是鰲拜這樣倚老賣老大嗓子的呢,於是才發生了用兒戲般的手段,擒拿國家第一重臣這樣的荒唐事來。
一句話,所謂鰲拜專權時期(實則不是),康熙決不是一個傀儡皇帝。放棄武力攻鄭,他起碼是贊同者,就是從他所謂親政後的表現看,也能證明這一點。
清廷三大霹靂手段(中)
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親下詔書,派刑部尚書明珠到福建主持和議,對明鄭作出了更大讓步,允許鄭氏藩封,世守台灣。鄭經提出:“苟能照朝鮮事例,不薙(同剃)發,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江日升《台灣外記》),康熙則認為“若鄭經留戀台灣,不思拋棄,亦可任從其便。至於比朝鮮不剃髮,願進貢投誠之說,不便允從。朝鮮係從未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
這兩段話極為有名,也被經常拿來作為鄭搞分裂、康主統一的有力證據,真相究竟如何,還需略做探討。歷來政治上較量,複雜莫測也,如從當事人的某一兩句話,甚至其中一個詞就給誰定性,實在有失偏頗,無論明鄭,還是清廷,和談都是一種政治手段,雙方都想在一個特定階段,憑此為我所用,最大限度實現自己特定目的。有些話說出來,並非就是己之心願,也許是鬥爭的方法策略或情勢所迫暫切如此等,所以關鍵還是要看具體的行動與結果,他們最後到底是怎麽做的,而不是光看誰說了些什麽。
先觀以康熙為代表的清廷,和談時既說過上麵看起來很義正詞嚴的話,也說過“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削髮登岸,彼此齟齬。……願貴君臣同於箕子,毋蹈田橫之故轍。則何不罷兵休士,全車甲而歸台灣,自處於海外賓臣之列。其受封爵惟願,不受封爵亦惟願。我朝廷亦何惜以窮海遠適之區,為爾君臣完全名節之地。……執事如感朝廷之恩,則以歲時通貢如朝鮮故事,通商貿易,永無猜嫌,豈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