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後,她又發來了信息給我。她對我說:“那什麽是無生法忍呢?”


    她這個問題是我沒有想到的,但我卻隱隱的感覺到,她一定有特殊的根性。因為對於無生正路法忍,也就是她所說的無生法忍,我也是於此時,無法能夠完全圓融的解開的。於是我想了好久,思惟了一番後,我才對她說道:“無生法忍,應當是無生正路法忍,於我的理解,我也不知道是否完全圓融。你有所問,我們就一起參學一下。”


    她立即回複了我:“好的,您說。”


    於是我對她說道:“《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九,福田相品中有說,初心菩薩,以有漏心,對所遇世間苦樂,違順之事,加以忍耐,稱為‘世間忍’。大菩薩安住法性之理,無絲毫執著,稱為‘出世間忍’。”


    “根據《法集經》卷三:凡忍辱有六種功德力。第一, 能忍所罵。 菩薩證得如向平等智力。‘如向’即是如空穀一樣,能夠容納一切聲向。 雖被責罵,而能忍受,不加報複。第二, 能忍所打。 菩薩得鏡像平等智力。‘鏡像’即是好似明鏡一樣,能反照一切影像,而無分別心。 雖被打,而能忍受,不加報複。第三,能忍所惱。 菩薩得如幻平等智。‘如幻’即是了知一切變幻不實。 所以被人惱害,而能忍受,不加報複。第四,能忍所瞋。 菩薩得內清淨平等智力。 心內清淨,一塵不染,何況瞋恚呢? 所以雖為人瞋嗬,而能夠忍受,不加報複。第五,八法不動。 菩薩得世法清淨不動平等智力。 所以不為世間的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八法所動。第六,煩惱不染。 菩薩得集因緣平等智力, 所以一切煩惱皆不能染著。”


    “佛經講證悟“無生法忍”。究竟何謂“無生法忍”呢?無生法,即是萬物無生無滅之理, 忍即是安住不動心。無生法忍,即是證悟諸法實相,不生不滅之理,而安住於此證悟之中。”


    “佛說,修習無生法忍,要依十種法門去修習。第一種,不著內身,不著外身,不著內外身,不著過去身,不著未來身,不著現在身。我以為,這裏的身說的就是色蘊。不著自己身所得,去執著自己身好身壞,身得身失。也不以他身所得,去執著他身的身好身壞,身得身失。更不能以自己和他之間的因緣,去執著於以自己身得,去成就他得身。也不能依他身得,來成就自己得身。不能執自、他的過去身,不能執自、他未來身,還不能以自、他的現在身為執。這樣,才能真有放下對自己身的執,對他身的執,對自己及其它一切身的執著。對身的不執著,就好比不能以自己的身是人,而他身是非人,而有所取著。這樣才能一味平等的去修習,去說法,令有緣得度者皆得受法,自己成就度苦入善。這樣才成就了善度他眾,令他眾自己自度出苦的能力。不然一味以自己想度他為發心,實際是執念。這樣就會執著想度他人善想,那度是化解的意思,化解了他眾的善,是否反而成就了他眾的惡呢?或者無法成行呢?那樣是否又生了法於他人,不但不能度化了他人的苦厄,反而會成就他人的更大的苦厄。”


    “第二種,不著內受,不著外受,不著內外受,不著過去受,不著未來受,不著現在受。我以為是說,以身觸有取成受時,不著於自己的受,不著於他的受,更不能住於以自己所取去虛妄成就他的受,或虛妄於他所取來成就自己的受。不著於過去取受,不著未來去取受,不著於現在去取受。所以要如此,其實要完成的也是如上的一種願行。”


    “第三種,不著內想,不著外想,不著內外想,不著過去想,不著未來想,不著現在想。我以為是說,身取受而成就了想時,不著於自己對內的想,不著於自己對外的想。不著於以自己對內的想,去虛妄成就他眾外的想。也不著於虛妄取外在他想,來成就自己內的想。不著於內、外過去的想,不住內、外於未來的想,不住於內、外現在的想。要成就的願行,如上所說。”


    “第四種,不著內行,不著外行,不著內外行,不著過去行,不著未來行,不著現在行。我以為是說,由想成就了行,就是起心去分別事物了。所以當想成行時,不著於對內的行,不著種於對外的行,不著於以取內為依,對外虛妄的行,不著於取外為依,對內虛妄的行。不著於內、外過去的行,不著於內、外未來的行,不著於內、外現在的行。所有願行,也如前所說。”


    “第五種,不著內識,不著外識,不著內外識,不著過去識,不著未來識,不著現在識。我以為是說,以行成識時,不著內識,不著外識。不以內識依,虛妄成就外識,也不以外識為依,虛妄成就內識。不著內、外過去識,不著內、外未來識,不著內、外現在識。所願行也如從前所說。”


    “第六種,不著此世。我以為是說,不要執著於此世有所得、所有得、得與不得。這樣是為了不再成就顛倒夢想,再令無明攀緣,行惡業。這樣依此世好好修行,自然於此世必有相應、如願所得。”


    “第七種,不著他世。我以為,不執著於他世有所得、所有得、得不得。化現、投生後生於此世時,你隻於當下這一世有前世有根性,並不代表你的前世重生了。隻有你能以此世所有悟,由信精勤修行,才能漸漸顯化你前世的根性。這樣才能於此世如果、如願有所得。而你此世所成就,在他世仍然以他世因緣為現。”


    “第八種,不著欲界。我以為,是說不能著於欲界身,有所得、得不得、能得多少去修行。或著於於欲界成就果而去修行,一切隻依自己本願去修行就好。成就在哪一界,成就後生、住於哪一界,於哪一界成不成就、成就多少、成就什麽果,自然會依願、依果成就。這樣才能不生出執果想,執於想成就於哪一界、於哪一界有成就、成就多少、成就成什麽的想。才能不成就有為法,隻要依自性本願,隨緣隨機去修行,就會依願、依果成就。”


    “第九種,不著色界。我以為,是說如前與不著欲界相同,但又有不同,如同不著何世一樣。放下你前世、他世中於所有界的果想,隻依你所生界,依你所成就宿根去修行就好。而成就後,定依所得果,和所發願行相應成就。”


    “第十種,不著無色界,與不著於欲界、色界前境基本相同。因這樣才能尊重因緣顯化的因果,能放下我相、計我自私心,人相、計較心,眾生相、分別心,壽者相、貪著心。不生出對眾生的下劣想,才能一味平等,如法修學,如是布施給所有眾生。也不要去貪著是否會成就後,生於無色界,永遠住留!”


    “由能成就這些正路法忍,不執著於,於因緣不對應的關係中,去觀因果。這樣才能覺見一切因緣裏,正對應的因果關係,才能不成就顛倒夢想。不以計我、我所,成就於執我、我執。這樣滅了執我所得,也滅了我執所見。這也是滅計我、我所,最好的修習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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