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驛聽我說完後,又陷入了沉思中……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對我小聲的說了她和那個男人的故事……原來她們都是孤兒,所以才有天生的親近感。


    她說完後,我沒有說話,我在考慮應該怎麽回應她時,她卻先開了口。


    她問我道:“我現在的不如意,和這個也有關嗎?那我想消滅自己的惡業,和現在你所看到的這一切,應該怎麽辦呢?”說完時,她的臉上已經有了淚水了。


    當時我並不知道,這是她受持我所說的佛法的原因。還以為她是因為生活的不如意,和又讓她想起了她和那個男人間的情,再加上小時候她的身世而傷感了呢。


    我正要勸她時,她又對我說道:“師傅,我不是傷感了,是不知道為什麽,聽你說了這些佛法後,我就不自主的生出了一種想哭的感覺。並且心中是有慚愧生起的,似乎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在我心中生出了。我對我所做過的事情,在一瞬間就明白了哪些是善的,哪些是惡的。並在心中自己生出了悔來了。”


    她一邊說著,一邊哭著,似乎又不是傷心的哭,但卻止不住的樣子。我突然對應佛經所說,知道她是能受持《地藏經》的了。我同時也知道她能受持的原因了,因為她是佛前童子轉世的。


    想到這兒,我對她說道:“想哭你就哭出來吧,這是好事兒。你這是能受持《地藏菩薩本願經》,並於一心敬信後,在消減自己的惡業了。於你惡業得消時,你的前世佛前童子的善根,將自然的顯現出來,那時候你就一定能斷滅了現在的惡不善行。我知道你一下子放不下他,但相信不會很久了。”


    她聽後隻是拚命的點著頭兒,並擦著臉上的淚水。而我見了後,又給她講了一些佛法,並開示了她,應當至心敬信的抄修一下《地藏菩薩本願經》,這樣可以令她的惡業盡快的得以消減。


    她點著頭,同意了……


    過了有一個小時後,她不哭了,並表達了請我幫她化解一下犯太歲的事兒,和往生債的事兒,我答應了。


    她這時似乎開心了很多,哭過後的她好像整個人都輕鬆了起來,於是她開始頻繁的敬起我酒來。


    可能是我又一次以說法的形式,讓一個人能受持到這樣的狀態,讓我也是有些欣喜的,我也沒有太過拘謹,就這樣的和她喝了起來……


    那一天我們喝到了晚上才結束,也喝了很多的酒,但我們都沒有醉意。離開前,我告訴了她我住的房間號,讓她去準備一些裱文紙,然後來找我,她同意了。


    我回到房間後,給我的一個兩姨妹妹,和一個侄子發了信息告訴了她們我來這邊了。她們立即打了電話過來,並表示一會要過來找我,我同意了。我告訴她們,喝了酒了,若是過來還想喝點兒,就帶上酒菜在房間喝,省得出去還得折騰,她們也接受了。


    剛和我妹她們通完話,張驛就拿著裱文紙從外麵走了進來。我順手接過了她遞過來的紙筆後,坐在桌子前給她打起了還債的,和化太歲的裱文。


    將兩道裱文打好後,我交給了她,並告訴了她應該做什麽,準備什麽,怎麽做。她用心的在紙上記著,並時不時的對不明白的地方向我提著問……


    都弄完後,我又勸了她。我勸她應當放下那段不正當的情感,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她猶豫了,但卻承諾願意敬信至心的抄《地藏菩薩本願經》。


    我又勸了她一會兒,就放棄了。因為我感覺我再說多了,她可能會生起反感來。


    於是我對她說:“記得把這些事兒按我說的做好,不過有一點我得和你說明,做完這一切時,隻是令你今年的生活中,不生出一些讓你不順利的事兒,把你欠地府的債還上。並不代表你就一定會好起來,但至少不會很壞。因為是否會讓自己生活好起來,還取決於你的善惡業行。多行善道,功德累積得善果,會令你福利大增。若你仍行惡道,惡業累積,就會得業報,一樣會令你入苦受煩惱困的。”


    她聽後,若有所思的點著頭,我感覺她是有些動搖的。但我不想再勸,因為這樣的事兒隻有她自己想放下時,才可能真正的放下,不然很難了結。


    我們又聊了一會兒天後,她想請我再出去喝點兒。這時,我才發現她的酒量很好,她一點醉意也沒有。


    我感謝了她的盛情,告訴她我妹和我妹夫,還有我一侄子一會兒會來。她聽後,不再執著了,感謝了我後,就離開了。


    她走後,給我轉了些錢。此時的我由於對佛法的理解,對因果的了解,沒有再說什麽,點了收取後,給她發了一個合什的表情。


    也就在這時,我妹她們從開著的門走了進來。責怪著我來了也不早說,不回家裏住,還在外邊開房間。


    我沒有過多的解釋,一邊陪她們說笑著,一邊幫她們把帶來的吃的東西都擺放好了。然後,我們坐下來,一邊喝酒一邊敘著舊……


    這期間我妹夫提到了我那個侄子婚姻的事兒,於是由這個開頭,我又開導了下我那個侄子。


    我是知道他現在有人給他介紹了一個女朋友的,隻是對方家庭條件特別的好,他有壓力。由此我告訴他:“婚姻應當首先建立在愛的基礎上,因為那樣才能相互無私的給予。而家庭條件等這些因素,於愛不愛沒有任何關係。若以這個做為衡量婚姻是否幸福時,我們是忽略了婚姻真正的意義了!隻要兩個人彼此吸引,相互敬愛,同心同德,並願意成就婚姻,那就有結婚的理由。否則的話我們娶的不是媳婦,是娶的媳婦這個名字所係屬的關係。若為了一個對方所係屬的關係為原因去取舍,那就離開了事情原來應該有的意義了。我以為,不應該去過多想像這些,或讓這些和婚姻根本成因無關的事兒,去影響我們對婚姻真正成因的理解。所以是不是合適的,會不結成姻緣,實際上取決於我們去不去接觸了解對方,並在接觸後能夠真的愛上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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