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這兒時,開始震驚了。我覺得就算那些聽父母話的孩子,也會因為聽受父母的欲使。而在心裏上生出一種不分善惡的認知,會去效仿父母的行為。無形中也會去行了惡業而不知道,後來現世受了苦,來世也會受了苦。而這一切的因,還是錯愛,沒有正確的以慈悲去愛對方,去布施愛……
這一切的輪轉,就在無明的驅使下,在這世間所謂的正見下,默默的發生著……
而我與汪欣的所有經曆,也是因為我沒有懂愛是無欲的給,不求得果才是愛。就如布施一樣,不求自己得到的,才叫布施,但有一求還是以色、以音聲在求,還是邪行。
那我愛時,我不明白我的無明在利用我的攀緣,讓我著於虛妄在求得著,而不是給予的愛。而是在我愛的同時,渴求著她的愛的回應。這就像我們用錢去買東西一樣,好比錢是我給汪欣的愛,而她的愛就是我用錢所交換回來的一件物品,我們更像是在做著買賣。我想以我對她的好,去交換她對我同樣,甚至更多的好。於她也一樣,她在設想自己想要的另一半的樣子,而我一但有了不符合她設想的行為出現了,她就會權衡猶豫著。她也是在無明的驅使下,想通過交換得來一個她認為滿意的果。
在這些權衡猶豫中,她又會讓我生出煩惱。因為我的無明,會讓我著於虛妄中,認為自己給了,她也回應了,就不應該是這樣權衡的狀態。而應該是很正常的回應著我的愛,也應如我愛她一樣愛我。其實,是我們錯誤的認知,讓我們生出了這些不可確定的煩惱來。我們都不懂愛,我們在用愛,用慈悲來做著交易,或者以有為故意生出了做交易的念來。並在無明攀緣明色,所成的這些虛妄的念下,不能真正的了義愛的本來。這一切無論是否是外境所給,還是我們的心所生,我們都是著在了虛妄裏了。外來的認知,或外來的惡友的勸告,是外境在轉我們的心。而於這些境的轉心,我們的心被控製了,在無明的控製下著於虛妄中,不能見事物真實的本來的相。這樣,我們就錯誤的以交易著愛,而去理解這就是愛情了。我們也由此而生出了許多煩惱,而再生出苦來……
愛和情,應該是兩件事。愛是慈悲的給,不求有果才叫愛。而情,是攀緣所生的情感,是以世間的人情世故作為交換為基礎,認為我給了你,你就應該回應我,那是貪著,所以此時我理解情是一種交易。而大家將交易和布施混為一談時,其實愛這種慈悲早就失去了本意,而顯為虛妄的性了,不再能見慈悲的真實了。那麽愛情就是世人,將兩個不同的名詞,再混上貪著心,由無明造業,令我們這個體著在虛妄中,而生成的一種虛妄性十足的相名了。
世人將愛的慈悲、布施性的真實性,強行以欲加進了貪著有所得心。再以這種有所得心,將情與其捆綁,而生成了自認為美好的一種事物,卻在這種事物中沉迷受惑,而不得出,繼而將愛情演繹成了苦情。
這也是世間人,不能除去無明攀緣名色,令自己著於虛妄相中造業,當下而成了一個苦受的因。那這一切,還是無明在造業。
如果一個人愛另一個人,能以慈悲心去布施自己的愛時,那對方因為感受到的是自在的喜悅。並且以這樣的喜悅心,願意親近,並能以同樣的慈心去布施自己的愛給對方時,我們還會因為計較得失而生出苦來嗎?不會的,我們隻會一直享受在這美好中,而繼續的去布施自己的愛。
就如初戀的兩個人,因為喜歡而願意為對方做一切,如果對方以同樣的方式回應自己就會一直喜樂,並由這些喜樂而成就了婚姻。
但如果,婚姻後的生活中,大家開始要求對方為自己作更多,或貪著對方為自己做更多時,無明就會以攀緣名色的過程,讓兩個曾經相愛的人,都生出計較心、貪著心、分別心、利己心。而漸漸開始生出了矛盾、煩惱。並可能因為這些問題,而讓婚姻在對欲的貪著中,而失去了本來的意義。我們會以為是對方變了,其實是我們自己在變化著,而沒有察覺才成了因。因為自己的欲而改變了自己無求的去愛對方的本來,而令對方,也失了原本愛的本來的慈心,布施性,才有了後來對婚姻的諸多計較。
當計較多了時,走著走著,愛就沒了,就成了虛妄的愛情了。在愛情的苦裏,漸漸感受不到了喜樂,才有了後來大多數人的失望、叛離。甚至有一些人,過著並不正常的婚姻生活,還以各種借口,各種虛妄來解釋著自己的不善行,以至於後來有了更多的後來……
我想著、想著,覺得自己的心一下子通透了,人也輕鬆了。
我覺得我應該以更好的方式去愛,以慈悲心去愛,去向更多人展示這種愛,才會讓更多人能如我一樣,於這樣的境地中解脫出來……
同時,我也明白了,我和汪欣真的在經曆的正是情劫。
這種劫就是在劫中不見真相的一種執著。如那句詩一樣,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我困在了這愛裏,不能得識一切本來,並把這愛,因無明攀緣名色令我著於虛妄中不識,變成了世俗的愛情。想通過愛來得到愛,想通過慈悲來得到慈悲,想通過布施來得到布施。這些交換,如買賣一樣。那麽這一切都還在無明造作的虛妄中取著著相。我並於此渾然不覺,才令自己入了這樣的一個劫中,經曆了那麽多執著於虛妄所成的苦受。
我似乎在這時,於這個劫數中解脫了出來,我感覺到了欣喜。於是,我生出了一個念來,我想通過真正的愛,再去感化一下汪欣,讓她能再親近我。並在親近我後,能於我所說的義理中,悟得後解脫出來。而於我們是否再有果,我不再生出貪著想了,隻願一切隨緣成行就好。
於是,我竟然將我所悟到的一切,以文字信息的形式,用微信發給了汪欣。
可是我發過後,她卻沒有任何反應。我卻也沒有過多的糾纏,而是歡喜的開著車幹著活。
我希望時間,能給我一個這樣的機會,卻沒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又著在了未來心裏了……
這一切的輪轉,就在無明的驅使下,在這世間所謂的正見下,默默的發生著……
而我與汪欣的所有經曆,也是因為我沒有懂愛是無欲的給,不求得果才是愛。就如布施一樣,不求自己得到的,才叫布施,但有一求還是以色、以音聲在求,還是邪行。
那我愛時,我不明白我的無明在利用我的攀緣,讓我著於虛妄在求得著,而不是給予的愛。而是在我愛的同時,渴求著她的愛的回應。這就像我們用錢去買東西一樣,好比錢是我給汪欣的愛,而她的愛就是我用錢所交換回來的一件物品,我們更像是在做著買賣。我想以我對她的好,去交換她對我同樣,甚至更多的好。於她也一樣,她在設想自己想要的另一半的樣子,而我一但有了不符合她設想的行為出現了,她就會權衡猶豫著。她也是在無明的驅使下,想通過交換得來一個她認為滿意的果。
在這些權衡猶豫中,她又會讓我生出煩惱。因為我的無明,會讓我著於虛妄中,認為自己給了,她也回應了,就不應該是這樣權衡的狀態。而應該是很正常的回應著我的愛,也應如我愛她一樣愛我。其實,是我們錯誤的認知,讓我們生出了這些不可確定的煩惱來。我們都不懂愛,我們在用愛,用慈悲來做著交易,或者以有為故意生出了做交易的念來。並在無明攀緣明色,所成的這些虛妄的念下,不能真正的了義愛的本來。這一切無論是否是外境所給,還是我們的心所生,我們都是著在了虛妄裏了。外來的認知,或外來的惡友的勸告,是外境在轉我們的心。而於這些境的轉心,我們的心被控製了,在無明的控製下著於虛妄中,不能見事物真實的本來的相。這樣,我們就錯誤的以交易著愛,而去理解這就是愛情了。我們也由此而生出了許多煩惱,而再生出苦來……
愛和情,應該是兩件事。愛是慈悲的給,不求有果才叫愛。而情,是攀緣所生的情感,是以世間的人情世故作為交換為基礎,認為我給了你,你就應該回應我,那是貪著,所以此時我理解情是一種交易。而大家將交易和布施混為一談時,其實愛這種慈悲早就失去了本意,而顯為虛妄的性了,不再能見慈悲的真實了。那麽愛情就是世人,將兩個不同的名詞,再混上貪著心,由無明造業,令我們這個體著在虛妄中,而生成的一種虛妄性十足的相名了。
世人將愛的慈悲、布施性的真實性,強行以欲加進了貪著有所得心。再以這種有所得心,將情與其捆綁,而生成了自認為美好的一種事物,卻在這種事物中沉迷受惑,而不得出,繼而將愛情演繹成了苦情。
這也是世間人,不能除去無明攀緣名色,令自己著於虛妄相中造業,當下而成了一個苦受的因。那這一切,還是無明在造業。
如果一個人愛另一個人,能以慈悲心去布施自己的愛時,那對方因為感受到的是自在的喜悅。並且以這樣的喜悅心,願意親近,並能以同樣的慈心去布施自己的愛給對方時,我們還會因為計較得失而生出苦來嗎?不會的,我們隻會一直享受在這美好中,而繼續的去布施自己的愛。
就如初戀的兩個人,因為喜歡而願意為對方做一切,如果對方以同樣的方式回應自己就會一直喜樂,並由這些喜樂而成就了婚姻。
但如果,婚姻後的生活中,大家開始要求對方為自己作更多,或貪著對方為自己做更多時,無明就會以攀緣名色的過程,讓兩個曾經相愛的人,都生出計較心、貪著心、分別心、利己心。而漸漸開始生出了矛盾、煩惱。並可能因為這些問題,而讓婚姻在對欲的貪著中,而失去了本來的意義。我們會以為是對方變了,其實是我們自己在變化著,而沒有察覺才成了因。因為自己的欲而改變了自己無求的去愛對方的本來,而令對方,也失了原本愛的本來的慈心,布施性,才有了後來對婚姻的諸多計較。
當計較多了時,走著走著,愛就沒了,就成了虛妄的愛情了。在愛情的苦裏,漸漸感受不到了喜樂,才有了後來大多數人的失望、叛離。甚至有一些人,過著並不正常的婚姻生活,還以各種借口,各種虛妄來解釋著自己的不善行,以至於後來有了更多的後來……
我想著、想著,覺得自己的心一下子通透了,人也輕鬆了。
我覺得我應該以更好的方式去愛,以慈悲心去愛,去向更多人展示這種愛,才會讓更多人能如我一樣,於這樣的境地中解脫出來……
同時,我也明白了,我和汪欣真的在經曆的正是情劫。
這種劫就是在劫中不見真相的一種執著。如那句詩一樣,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我困在了這愛裏,不能得識一切本來,並把這愛,因無明攀緣名色令我著於虛妄中不識,變成了世俗的愛情。想通過愛來得到愛,想通過慈悲來得到慈悲,想通過布施來得到布施。這些交換,如買賣一樣。那麽這一切都還在無明造作的虛妄中取著著相。我並於此渾然不覺,才令自己入了這樣的一個劫中,經曆了那麽多執著於虛妄所成的苦受。
我似乎在這時,於這個劫數中解脫了出來,我感覺到了欣喜。於是,我生出了一個念來,我想通過真正的愛,再去感化一下汪欣,讓她能再親近我。並在親近我後,能於我所說的義理中,悟得後解脫出來。而於我們是否再有果,我不再生出貪著想了,隻願一切隨緣成行就好。
於是,我竟然將我所悟到的一切,以文字信息的形式,用微信發給了汪欣。
可是我發過後,她卻沒有任何反應。我卻也沒有過多的糾纏,而是歡喜的開著車幹著活。
我希望時間,能給我一個這樣的機會,卻沒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又著在了未來心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