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政策是康熙年間製定的一項國家財政稅收政策,也是明朝張居正所創立“一條鞭法”的“升級版”。這是一個稅收經濟與國家發展的問題,如果按照現在的數據統計分析法,肯定是一堆同比環比百分比。我對數學不怎麽在行,所以我想用我自己的方式來向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我要給各位複習一下“一條鞭法”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以及明朝實施“一條鞭法”的歷史背景。
當時的封建社會,國家有向社會征賦稅和徭役的權力,賦稅就是按照你所擁有的田地的畝數量來計算徵收,而徭役比較好理解,就是徵用百姓的勞動力。這些錢的徵收多少國家都是有指標的,由中央政府開出總的徵收預算,然後各級地方政府以“分豬肉”的形式完成任務。
而我們回頭看看明朝中葉以來,官僚貴族和地主土豪們們都是大地主,講究的是家大業大,丁財兩旺,地多、錢多,自然小孩子也生得多。這樣的情況按照原來的賦稅徭役征繳的政策,也是比較合理的,家裏人多的有錢人自然的就徵稅多一點,窮人百姓占地少的,家裏人少點的就征少一點,這樣本來是沒有錯的。
但是錯就錯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自古以來中國的“優良”傳統。
土豪們不願意接受這些對他不利的政策,就想盡一切辦法去規避它,比如政府的人來測量土地、統計人口的時候拿錢賄賂一下政府官員,打個招呼隱瞞一下,回頭讓政府報告少測幾十畝地,少算幾十口人,這樣不就成了?
成了!自己要征繳的賦稅和徭役就少了。
對於土豪們來說,這些和錢有關的事情都隻是一單交易、一門生意。花點賄賂官員的錢作為成本,就少支出更多的錢和人力給國家,同時也滿足政府部門之中一些掌權之人以權謀私的欲望。一舉兩得。
所以土豪們在這個政策地下通過自己的“努力”並沒有向國家交了多少稅。但是這樣又出現了一個問題,中央下分到各級政府的稅收任務不會因為土豪們交得少而減少,所以未征夠的賦稅和徭役又分攤到了沒有關係、沒有能力和沒有金錢去賄賂相關部門人員的貧苦百姓身上。這樣的賦稅徭役不均問題很嚴重,引起了社會矛盾。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明朝當時的宰相張居正就在全國開展重新丈量土地的工作,由於此項工作抓得狠,相關測量人員的廉潔自律意識比較高,重新丈量的結果比舊的統計數據增加三百多萬頃,使許多土豪原來隱藏的土地重新浮出了水麵。
隨後,張居正實施“一條鞭法”,重新規劃了國家財政的徵收方案。
這個政策的重點在於:
第一:賦稅和徭役都統一以貨幣的形式徵收,隻收錢,不收糧食農作物商品。
這樣的結果就是,大夥為了交稅,都把勞動產品拿到市場上買賣,掙了錢再進行上繳。這一條政策,直接促進了當時社會實體經濟的蓬勃發展。
第二:一部分的徭役分攤到了田地的賦稅裏麵一起徵收,反正就是不用抽壯丁去替國家幹活了,按人頭繳納一定的費用就可以。如果國家的建設確實需要人力,就由政府向社會購買勞動力,也就是發工資請勞動人民來替國家搞建設。
這樣的做法比較合理,也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使更多的人能夠脫離國家勞動的束縛,專注生產和農業勞作。
“一條鞭法”簡單來說就是這麽一個回事兒,有了原版的基礎理論,我們來看看清朝的的“攤丁入畝”政策是怎麽一個“升級版”,它的規定又是這樣的。
首先我們說一下清朝為什麽要對“一條鞭法”進行升級。
丁,就是人頭稅,作為“一條鞭法”的延續,按照當時清朝初期的情況,人頭稅每年的收入大概是三百多萬兩白銀,這樣的數額對於一個國家來說並不是很大的一塊財政收入,但是對於貧苦的百姓來說確實是一筆巨大的開銷。
由於清政府也沒有在群眾中廣泛開始計劃生育工作,所以中國自古以來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的傳統也繼續得以積極的傳承,清朝社會穩定時期,大家都忙著生兒子,人口的數量飛速發展,雖然當時養小朋友的成本沒有奶粉和紙尿片這兩座大山,但是人頭稅卻成為另一顆巨石壓在了每一個貧苦家庭上。
多少貧苦家庭為了逃避這個人頭稅,藏的藏,躲的躲。虎毒尚不食子,可當時的窮苦百姓為了少交人頭稅卻出現了溺嬰的事件,目的都是為了減少自家的人口,以減輕自己的經濟負擔。
這樣一來,清朝的丁稅就經常收不齊,而且因為百姓經常躲避人口普查,政府也掌握不了全國的實際人口數量,使國家的管理造成了困局。
為了解決這一局麵,康熙對“一條鞭法”進行了兩步升級。
第一步,人頭稅不再按照人口的增長逐年增加征繳額度,而是以公元1711年那一年的丁稅的繳交額為定額,此後的人口增加,稅收也不增加。(生不增)
第二步,攤丁入畝,把各省原來分配的丁稅徵收額度分攤到各州縣的土地上。
攤丁入畝的直接效果就是包括人頭稅在內的稅收全部按照田地麵積來征繳,家裏土地多的就交多點稅,少的就少交點,沒有田地的,連稅也不用交。
首先我要給各位複習一下“一條鞭法”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以及明朝實施“一條鞭法”的歷史背景。
當時的封建社會,國家有向社會征賦稅和徭役的權力,賦稅就是按照你所擁有的田地的畝數量來計算徵收,而徭役比較好理解,就是徵用百姓的勞動力。這些錢的徵收多少國家都是有指標的,由中央政府開出總的徵收預算,然後各級地方政府以“分豬肉”的形式完成任務。
而我們回頭看看明朝中葉以來,官僚貴族和地主土豪們們都是大地主,講究的是家大業大,丁財兩旺,地多、錢多,自然小孩子也生得多。這樣的情況按照原來的賦稅徭役征繳的政策,也是比較合理的,家裏人多的有錢人自然的就徵稅多一點,窮人百姓占地少的,家裏人少點的就征少一點,這樣本來是沒有錯的。
但是錯就錯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自古以來中國的“優良”傳統。
土豪們不願意接受這些對他不利的政策,就想盡一切辦法去規避它,比如政府的人來測量土地、統計人口的時候拿錢賄賂一下政府官員,打個招呼隱瞞一下,回頭讓政府報告少測幾十畝地,少算幾十口人,這樣不就成了?
成了!自己要征繳的賦稅和徭役就少了。
對於土豪們來說,這些和錢有關的事情都隻是一單交易、一門生意。花點賄賂官員的錢作為成本,就少支出更多的錢和人力給國家,同時也滿足政府部門之中一些掌權之人以權謀私的欲望。一舉兩得。
所以土豪們在這個政策地下通過自己的“努力”並沒有向國家交了多少稅。但是這樣又出現了一個問題,中央下分到各級政府的稅收任務不會因為土豪們交得少而減少,所以未征夠的賦稅和徭役又分攤到了沒有關係、沒有能力和沒有金錢去賄賂相關部門人員的貧苦百姓身上。這樣的賦稅徭役不均問題很嚴重,引起了社會矛盾。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明朝當時的宰相張居正就在全國開展重新丈量土地的工作,由於此項工作抓得狠,相關測量人員的廉潔自律意識比較高,重新丈量的結果比舊的統計數據增加三百多萬頃,使許多土豪原來隱藏的土地重新浮出了水麵。
隨後,張居正實施“一條鞭法”,重新規劃了國家財政的徵收方案。
這個政策的重點在於:
第一:賦稅和徭役都統一以貨幣的形式徵收,隻收錢,不收糧食農作物商品。
這樣的結果就是,大夥為了交稅,都把勞動產品拿到市場上買賣,掙了錢再進行上繳。這一條政策,直接促進了當時社會實體經濟的蓬勃發展。
第二:一部分的徭役分攤到了田地的賦稅裏麵一起徵收,反正就是不用抽壯丁去替國家幹活了,按人頭繳納一定的費用就可以。如果國家的建設確實需要人力,就由政府向社會購買勞動力,也就是發工資請勞動人民來替國家搞建設。
這樣的做法比較合理,也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使更多的人能夠脫離國家勞動的束縛,專注生產和農業勞作。
“一條鞭法”簡單來說就是這麽一個回事兒,有了原版的基礎理論,我們來看看清朝的的“攤丁入畝”政策是怎麽一個“升級版”,它的規定又是這樣的。
首先我們說一下清朝為什麽要對“一條鞭法”進行升級。
丁,就是人頭稅,作為“一條鞭法”的延續,按照當時清朝初期的情況,人頭稅每年的收入大概是三百多萬兩白銀,這樣的數額對於一個國家來說並不是很大的一塊財政收入,但是對於貧苦的百姓來說確實是一筆巨大的開銷。
由於清政府也沒有在群眾中廣泛開始計劃生育工作,所以中國自古以來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的傳統也繼續得以積極的傳承,清朝社會穩定時期,大家都忙著生兒子,人口的數量飛速發展,雖然當時養小朋友的成本沒有奶粉和紙尿片這兩座大山,但是人頭稅卻成為另一顆巨石壓在了每一個貧苦家庭上。
多少貧苦家庭為了逃避這個人頭稅,藏的藏,躲的躲。虎毒尚不食子,可當時的窮苦百姓為了少交人頭稅卻出現了溺嬰的事件,目的都是為了減少自家的人口,以減輕自己的經濟負擔。
這樣一來,清朝的丁稅就經常收不齊,而且因為百姓經常躲避人口普查,政府也掌握不了全國的實際人口數量,使國家的管理造成了困局。
為了解決這一局麵,康熙對“一條鞭法”進行了兩步升級。
第一步,人頭稅不再按照人口的增長逐年增加征繳額度,而是以公元1711年那一年的丁稅的繳交額為定額,此後的人口增加,稅收也不增加。(生不增)
第二步,攤丁入畝,把各省原來分配的丁稅徵收額度分攤到各州縣的土地上。
攤丁入畝的直接效果就是包括人頭稅在內的稅收全部按照田地麵積來征繳,家裏土地多的就交多點稅,少的就少交點,沒有田地的,連稅也不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