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製度演繹至殷代的第二個顯著變化是貧富的分化。表現為以下幾點:
一、墓室大小不同。貴族墓室小則幾十平方米,大則超過100平方米,而平民的墓室一般僅有1—2個平方米。
二、棺槨檔次不同。貴族的裝殮屍體用棺外還套以木槨,棺槨上麵雕刻著精美的花紋,並塗以多層漆,甚至還附貼麻布和絹以裝飾保護棺槨。而平民的墓葬則有棺無槨,甚至連棺也沒有,僅將屍體埋於墓坑中。
三、貴族墓葬有人陪葬,少則一二人,多則數十人,甚至上百人。而平民墓葬絕對不會用人陪葬。
四、貴族墓葬陪葬品數量多且豪華,不僅有玉器、陶器,還有青銅器爵和鼎之類,而平民的陪葬品僅為陶器或者是一些日常勞作工具,如石鏟、蚌鐮,青銅器陪葬者甚為少見。至於奴隸的葬儀,在殷商時代仍沿用舊製,“厚之以薪,葬之中野”,他們辛勤地為他人勞作了一輩子,死後被拎著拋棄在溝壑之中,其屍肉任野獸撕啃,屍骨任風雨吹打。需要說明的是,由於殷人尚鬼風習的影響,加之歷史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財富的極大豐厚,所以在殷商時期,社會文化心理十分崇尚厚葬,不僅陪葬物品越來越豐富,而且越來越精緻豪華,品種日益增多。從一般的勞動工具到簡單的裝飾,從生活用品到貴重的禮器和樂器,應有盡有。
1976年河南安陽小屯村西北發掘的婦好墓,是甲骨文發現100年來、殷墟考古發掘70年來,所發現的唯一一座尚未經歷盜掘的王室貴族墓,也是迄今唯一能與甲骨文和歷史文獻聯繫的一座商代王室貴族墓。墓主婦好,就是乙辛周祭卜辭中武丁的法定配偶妣辛。殷墟5號墓出土隨葬器物的數量、品種以及有銘文的青銅器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其中的“司母辛”組銅器數量雖然有限,但是非常重要,例如其中的2件大方鼎,大小僅次於“司母戊”大鼎,2件四足觥的形製也極其別致罕見。此外,還出土石雕臥牛1件,上有“司辛”二字,可能是“司母辛”的省文。墓中出土器物共1928件,其中青銅器468件,種類器形齊全,幾乎包括了以往殷墟出土銅器的所有品種,製作精緻,紋飾華美,造型凝重。隨葬玉器755件,工藝水平極高。又有綠晶、綠鬆石、孔雀石和瑪瑙珠47件,水晶製品2件,珍貴的象牙雕刻品等,顯示出當時上層社會生活的奢貴。王陵的浩大規模以及精美隨葬品的發現,使我們可以推知當時葬事的奢華。
春秋戰國時期,王侯爭霸,厚葬之風興起,盜墓行為開始出現。為了讓生前的榮華富貴永遠陪伴自己,從而根據死者生前的身份,決定陪葬物的有無和數量的多寡。因此,王國君主的陵墓規模都十分驚人。據考察,當時一座陵墓的麵積相當於現在6個足球場,深達30米。從地下往上看,國王的陵墓就像一個地下金字塔。在墓的中央,有木造的槨室,國王的屍體就放在裏麵。在槨室裏,國王的屍體放置在中央,陪葬者的屍體放在兩側,周圍還放了大量的陪葬品。
此外,在下葬的期限上,春秋時期亦有明確的規定:“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此製成為後人遵循之模式。
雖然春秋時厚葬之風盛行,但是在當時,還是有些有遠見的人對此持否定態度。《禮記·檀弓上》記孔子“死欲速朽”的名言,是當時最具有代表性的反對厚葬的言論。在同篇又可以看到這樣的內容:
子遊問喪具。夫子曰:“稱家之有亡。”子遊曰:“有無惡乎齊?”夫子曰:“有,毋過禮;苟亡矣,斂首足形,還葬,縣棺而封。人豈有非之者哉?”這段話的意思是:子遊就葬具請教孔子。孔子說,應當與家庭實際經濟狀況相符合。子遊問,家庭狀況各有貧富,有沒有統一的禮的規範呢?孔子說,經濟條件許可的,不應厚葬過禮;經濟條件不足的,隻要衣衾可以遮掩屍體,殮後即下葬,又怎麽會有人責備他失禮呢?所謂“人豈有非之者哉?”這段話充分說明了孔子反對當時社會上的厚葬習氣,但是也從別一個側麵說明社會厚葬追求之狂熱,以致對於薄葬往往“非之”的傾向。
《論語·先進》說,顏淵早逝,孔子哀痛之至,“子哭之慟。”“子曰:‘噫!天喪予!天喪予!’”然而顏淵的父親“請子之車以為之槨”,請求用孔子的乘車製作葬具,卻遭到孔子的拒絕。關於顏淵喪葬的規格,門人請示厚葬,也為孔子所反對,然而據說仍然得以厚葬:顏淵死,門人慾厚葬之。子曰:“不可。”門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視予猶父也。予不得視猶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孔子即使對於自己最看重的學生,也反對厚葬。但是,最終仍然未能阻止厚葬的實行,事後也隻能發表無可奈何的感嘆。
北京師範大學古代文化史專家李山教授指出:“盜寶現象的猖獗與中國傳統的厚葬習俗密不可分。在階級社會中,厚葬蔚然成風。中國古人講尊君、講孝道,又很要麵子,厚葬就可滿足這種種心態。”《呂氏春秋·節喪》記載,當時人們往往用一些能顯示身份、地位的專用品及大量的生活資料和珍奇完好之物隨葬,其後人也以此為榮。正所謂“欲侈其葬,則心非為乎死者慮也,生者以相矜尚也”。
一、墓室大小不同。貴族墓室小則幾十平方米,大則超過100平方米,而平民的墓室一般僅有1—2個平方米。
二、棺槨檔次不同。貴族的裝殮屍體用棺外還套以木槨,棺槨上麵雕刻著精美的花紋,並塗以多層漆,甚至還附貼麻布和絹以裝飾保護棺槨。而平民的墓葬則有棺無槨,甚至連棺也沒有,僅將屍體埋於墓坑中。
三、貴族墓葬有人陪葬,少則一二人,多則數十人,甚至上百人。而平民墓葬絕對不會用人陪葬。
四、貴族墓葬陪葬品數量多且豪華,不僅有玉器、陶器,還有青銅器爵和鼎之類,而平民的陪葬品僅為陶器或者是一些日常勞作工具,如石鏟、蚌鐮,青銅器陪葬者甚為少見。至於奴隸的葬儀,在殷商時代仍沿用舊製,“厚之以薪,葬之中野”,他們辛勤地為他人勞作了一輩子,死後被拎著拋棄在溝壑之中,其屍肉任野獸撕啃,屍骨任風雨吹打。需要說明的是,由於殷人尚鬼風習的影響,加之歷史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財富的極大豐厚,所以在殷商時期,社會文化心理十分崇尚厚葬,不僅陪葬物品越來越豐富,而且越來越精緻豪華,品種日益增多。從一般的勞動工具到簡單的裝飾,從生活用品到貴重的禮器和樂器,應有盡有。
1976年河南安陽小屯村西北發掘的婦好墓,是甲骨文發現100年來、殷墟考古發掘70年來,所發現的唯一一座尚未經歷盜掘的王室貴族墓,也是迄今唯一能與甲骨文和歷史文獻聯繫的一座商代王室貴族墓。墓主婦好,就是乙辛周祭卜辭中武丁的法定配偶妣辛。殷墟5號墓出土隨葬器物的數量、品種以及有銘文的青銅器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其中的“司母辛”組銅器數量雖然有限,但是非常重要,例如其中的2件大方鼎,大小僅次於“司母戊”大鼎,2件四足觥的形製也極其別致罕見。此外,還出土石雕臥牛1件,上有“司辛”二字,可能是“司母辛”的省文。墓中出土器物共1928件,其中青銅器468件,種類器形齊全,幾乎包括了以往殷墟出土銅器的所有品種,製作精緻,紋飾華美,造型凝重。隨葬玉器755件,工藝水平極高。又有綠晶、綠鬆石、孔雀石和瑪瑙珠47件,水晶製品2件,珍貴的象牙雕刻品等,顯示出當時上層社會生活的奢貴。王陵的浩大規模以及精美隨葬品的發現,使我們可以推知當時葬事的奢華。
春秋戰國時期,王侯爭霸,厚葬之風興起,盜墓行為開始出現。為了讓生前的榮華富貴永遠陪伴自己,從而根據死者生前的身份,決定陪葬物的有無和數量的多寡。因此,王國君主的陵墓規模都十分驚人。據考察,當時一座陵墓的麵積相當於現在6個足球場,深達30米。從地下往上看,國王的陵墓就像一個地下金字塔。在墓的中央,有木造的槨室,國王的屍體就放在裏麵。在槨室裏,國王的屍體放置在中央,陪葬者的屍體放在兩側,周圍還放了大量的陪葬品。
此外,在下葬的期限上,春秋時期亦有明確的規定:“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此製成為後人遵循之模式。
雖然春秋時厚葬之風盛行,但是在當時,還是有些有遠見的人對此持否定態度。《禮記·檀弓上》記孔子“死欲速朽”的名言,是當時最具有代表性的反對厚葬的言論。在同篇又可以看到這樣的內容:
子遊問喪具。夫子曰:“稱家之有亡。”子遊曰:“有無惡乎齊?”夫子曰:“有,毋過禮;苟亡矣,斂首足形,還葬,縣棺而封。人豈有非之者哉?”這段話的意思是:子遊就葬具請教孔子。孔子說,應當與家庭實際經濟狀況相符合。子遊問,家庭狀況各有貧富,有沒有統一的禮的規範呢?孔子說,經濟條件許可的,不應厚葬過禮;經濟條件不足的,隻要衣衾可以遮掩屍體,殮後即下葬,又怎麽會有人責備他失禮呢?所謂“人豈有非之者哉?”這段話充分說明了孔子反對當時社會上的厚葬習氣,但是也從別一個側麵說明社會厚葬追求之狂熱,以致對於薄葬往往“非之”的傾向。
《論語·先進》說,顏淵早逝,孔子哀痛之至,“子哭之慟。”“子曰:‘噫!天喪予!天喪予!’”然而顏淵的父親“請子之車以為之槨”,請求用孔子的乘車製作葬具,卻遭到孔子的拒絕。關於顏淵喪葬的規格,門人請示厚葬,也為孔子所反對,然而據說仍然得以厚葬:顏淵死,門人慾厚葬之。子曰:“不可。”門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視予猶父也。予不得視猶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孔子即使對於自己最看重的學生,也反對厚葬。但是,最終仍然未能阻止厚葬的實行,事後也隻能發表無可奈何的感嘆。
北京師範大學古代文化史專家李山教授指出:“盜寶現象的猖獗與中國傳統的厚葬習俗密不可分。在階級社會中,厚葬蔚然成風。中國古人講尊君、講孝道,又很要麵子,厚葬就可滿足這種種心態。”《呂氏春秋·節喪》記載,當時人們往往用一些能顯示身份、地位的專用品及大量的生活資料和珍奇完好之物隨葬,其後人也以此為榮。正所謂“欲侈其葬,則心非為乎死者慮也,生者以相矜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