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奴才)在。”
“你二人負責直隸鹽務清理專案,岑春煊主要處理貪贓不法之人,載澤主要辦理鹽務改良,這次給端方留點便宜。凡是從直省貪官汙吏處查抄出來地貪墨銀兩,除去專案經費外,其餘二一添作五,由朝廷和直隸對分,也給端方一點甜頭。”
“皇上聖明。”載澤大喜過望,周學熙憂心忡忡。
“先別高興地太早,清查貪官無非是個治標的法子,朕問你,如何保持鹽務有序開展?這才是治本之術。”
聽林廣宇問到這裏,載澤不禁額手稱幸,來之前,他對改良鹽政一事頗為上心,不僅專程請教了熊希齡等精通鹽政的官員,另外還對此次文官考試中湧現出來的人物進行了細細考校,最終拿出了條陳。
“奴才清理鹽政的思路有四條:第一條,廢除引岸製,準食鹽全國自由流通,不受阻礙;第二條,改渠道稅為源頭稅,各省食鹽出場後,隻需就地徵收一道稅收,其餘關卡厘金免予繳納,既避免層層加碼,又避免處處雁過拔毛;第三條,各省設鹽務稽查處,一旦直省改良取得成效,便向全國推廣,最終使得鹽政大權操於朝廷。”
引岸製是清代食鹽銷售的特殊製度,即各省消費區域劃分為地盤不等的銷區,採取法律形式嚴格規定,某省某府縣隻能販賣和食用特定產區所產的食鹽。甲岸之鹽到乙岸出售便是侵權,乙岸食戶到甲岸販鹽即為犯私,均為法律所不容。這種劃分雖然明確,但在具體規定中卻相當不合理,往往一個地方地居民不能就近食用鄰岸的廉價食鹽,卻要遠行數十裏購置所屬鹽引的高價之鹽。雖然有著以銷定產的便利外殼,但其實是以行政壟斷、地區壟斷為基礎地,造成了整體不經濟。
因為中國地域廣袤,各處自然地理和社會經濟狀況十分錯綜複雜。以中央立法的形式硬性規定場處、產量、銷岸,本難合理,更不符合商品流轉地經濟原則。況且,由於各地人口自然增長率不同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舊有的引額分配、銷區劃分的僵化模式往往越來越可笑,死守著不肯改隻能是積弊重重。
而在這種體製下,引票除了維繫鹽商進行壟斷買賣的唯一合法憑證,猶如一張銷售特許證,隻要持有該證便能獲得不菲的收入,蘊藏著巨大的經濟利益,而引票又是由各地方鹽運使主持簽發,鹽商為了能獲得這種“發財許可證”自然不能不使出渾身解數,在這樣的情形下鹽運使能不納賄、不貪汙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很好,證明你們平日是用功了的。”林廣宇琢磨了一下,這個改革思路倒是與他的想法接近,便道,“好生去做,遇有阻礙及時向朕稟告。”
“臣(奴才)等定不負皇上重託。”載澤是因為能夠收攬鹽政大權而高興,岑春煊是因為能夠繼續追究慶-那-袁三角同盟的殘留分子而高興。
正文 第三卷 第三十四章 排除幹擾
正文 第三卷 第三十五章 額外插曲
正文 第三卷 第三十六章 自求多福
雖然載澤推行鹽政改良不無為自己謀求政績的用心,但如果拋開這點私心,任何不帶偏見的觀察家都會承認他其實找到了一個改良國家財政的切入點。
對國家財政而言,海關關稅的權力雖然控製在總稅務司以及各大列強手中,但因為列強高明的工作方法以及海關係統相對高效、廉潔的工作作風,海關關稅的徵收其實是帝國最具活力、最富穩定性的財源;田賦的稅收雖然雜亂且繁多,但因為千百年來的傳統觀念束縛和一套行之有效的鄉民管理體製,田賦依舊稱得上穩定。與這兩項對照,帝國鹽政卻隻能用混亂來形容,已到了非改良不可的地步。
就全國範圍而言,海關稅收和田賦徵收的標準和方法都是一樣的,但鹽政卻大不相同,存在著五種不同的體製。
第一種稱為官商製,屬政府專賣製,即本地區食鹽的遠銷係由官府直接經營,官運官銷或官運民銷,包括吉林、黑龍江、廣西等三省即如是;
第二種稱為民商製,屬於有限製的自由買賣製,即本地區商人可在某一鹽場收購食鹽,足額繳納稅收後可在本省範圍內自由販運、銷售,奉天即採用此種方式;
第三種稱為民主官從製,屬於限製較多的自由買賣製,即本地區商人隻能從官方機構購入食鹽,然後可在本省自由販賣,或者在官衙指定的範圍內自由運銷。包括雲南、福建兩省;
第四種稱為附帶商製,在西北僻遠地區,因為人煙稀少、交通困難,官府對於鹽政管控較有難度,於是便將鹽稅隨同田賦按照某個固定比例一同徵收,然後允許民眾自由販賣、購銷,主要包括新疆、甘肅(含青海)、外蒙等;
第五種稱為引岸製。屬於嚴格控製地商人專賣製,在這個區域內。有關食鹽的運銷由在官府註冊的殷實商人承擔,這些專商捏有多寡不等的、由原來戶部印發的特許證——引票(鹽票),在向政府包繳相應的固定稅額後,鹽商按照引票確定的規模,每年可向指定鹽場地場商(也有本身兼為場商者)或官收機構購入一定份額的鹽斤,經批驗所核定後起運,經過關津。照例盤查,引、鹽相符地即可放行。包括直隸、兩江、湖廣、江西、浙江、山東、山西等主要省份。
“你二人負責直隸鹽務清理專案,岑春煊主要處理貪贓不法之人,載澤主要辦理鹽務改良,這次給端方留點便宜。凡是從直省貪官汙吏處查抄出來地貪墨銀兩,除去專案經費外,其餘二一添作五,由朝廷和直隸對分,也給端方一點甜頭。”
“皇上聖明。”載澤大喜過望,周學熙憂心忡忡。
“先別高興地太早,清查貪官無非是個治標的法子,朕問你,如何保持鹽務有序開展?這才是治本之術。”
聽林廣宇問到這裏,載澤不禁額手稱幸,來之前,他對改良鹽政一事頗為上心,不僅專程請教了熊希齡等精通鹽政的官員,另外還對此次文官考試中湧現出來的人物進行了細細考校,最終拿出了條陳。
“奴才清理鹽政的思路有四條:第一條,廢除引岸製,準食鹽全國自由流通,不受阻礙;第二條,改渠道稅為源頭稅,各省食鹽出場後,隻需就地徵收一道稅收,其餘關卡厘金免予繳納,既避免層層加碼,又避免處處雁過拔毛;第三條,各省設鹽務稽查處,一旦直省改良取得成效,便向全國推廣,最終使得鹽政大權操於朝廷。”
引岸製是清代食鹽銷售的特殊製度,即各省消費區域劃分為地盤不等的銷區,採取法律形式嚴格規定,某省某府縣隻能販賣和食用特定產區所產的食鹽。甲岸之鹽到乙岸出售便是侵權,乙岸食戶到甲岸販鹽即為犯私,均為法律所不容。這種劃分雖然明確,但在具體規定中卻相當不合理,往往一個地方地居民不能就近食用鄰岸的廉價食鹽,卻要遠行數十裏購置所屬鹽引的高價之鹽。雖然有著以銷定產的便利外殼,但其實是以行政壟斷、地區壟斷為基礎地,造成了整體不經濟。
因為中國地域廣袤,各處自然地理和社會經濟狀況十分錯綜複雜。以中央立法的形式硬性規定場處、產量、銷岸,本難合理,更不符合商品流轉地經濟原則。況且,由於各地人口自然增長率不同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舊有的引額分配、銷區劃分的僵化模式往往越來越可笑,死守著不肯改隻能是積弊重重。
而在這種體製下,引票除了維繫鹽商進行壟斷買賣的唯一合法憑證,猶如一張銷售特許證,隻要持有該證便能獲得不菲的收入,蘊藏著巨大的經濟利益,而引票又是由各地方鹽運使主持簽發,鹽商為了能獲得這種“發財許可證”自然不能不使出渾身解數,在這樣的情形下鹽運使能不納賄、不貪汙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很好,證明你們平日是用功了的。”林廣宇琢磨了一下,這個改革思路倒是與他的想法接近,便道,“好生去做,遇有阻礙及時向朕稟告。”
“臣(奴才)等定不負皇上重託。”載澤是因為能夠收攬鹽政大權而高興,岑春煊是因為能夠繼續追究慶-那-袁三角同盟的殘留分子而高興。
正文 第三卷 第三十四章 排除幹擾
正文 第三卷 第三十五章 額外插曲
正文 第三卷 第三十六章 自求多福
雖然載澤推行鹽政改良不無為自己謀求政績的用心,但如果拋開這點私心,任何不帶偏見的觀察家都會承認他其實找到了一個改良國家財政的切入點。
對國家財政而言,海關關稅的權力雖然控製在總稅務司以及各大列強手中,但因為列強高明的工作方法以及海關係統相對高效、廉潔的工作作風,海關關稅的徵收其實是帝國最具活力、最富穩定性的財源;田賦的稅收雖然雜亂且繁多,但因為千百年來的傳統觀念束縛和一套行之有效的鄉民管理體製,田賦依舊稱得上穩定。與這兩項對照,帝國鹽政卻隻能用混亂來形容,已到了非改良不可的地步。
就全國範圍而言,海關稅收和田賦徵收的標準和方法都是一樣的,但鹽政卻大不相同,存在著五種不同的體製。
第一種稱為官商製,屬政府專賣製,即本地區食鹽的遠銷係由官府直接經營,官運官銷或官運民銷,包括吉林、黑龍江、廣西等三省即如是;
第二種稱為民商製,屬於有限製的自由買賣製,即本地區商人可在某一鹽場收購食鹽,足額繳納稅收後可在本省範圍內自由販運、銷售,奉天即採用此種方式;
第三種稱為民主官從製,屬於限製較多的自由買賣製,即本地區商人隻能從官方機構購入食鹽,然後可在本省自由販賣,或者在官衙指定的範圍內自由運銷。包括雲南、福建兩省;
第四種稱為附帶商製,在西北僻遠地區,因為人煙稀少、交通困難,官府對於鹽政管控較有難度,於是便將鹽稅隨同田賦按照某個固定比例一同徵收,然後允許民眾自由販賣、購銷,主要包括新疆、甘肅(含青海)、外蒙等;
第五種稱為引岸製。屬於嚴格控製地商人專賣製,在這個區域內。有關食鹽的運銷由在官府註冊的殷實商人承擔,這些專商捏有多寡不等的、由原來戶部印發的特許證——引票(鹽票),在向政府包繳相應的固定稅額後,鹽商按照引票確定的規模,每年可向指定鹽場地場商(也有本身兼為場商者)或官收機構購入一定份額的鹽斤,經批驗所核定後起運,經過關津。照例盤查,引、鹽相符地即可放行。包括直隸、兩江、湖廣、江西、浙江、山東、山西等主要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