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取來的紀念品。雖然隻是木乃伊身上很小一部分,但它將會像一個完整的木乃伊一樣使你記起我,而一個完整的屍體會給你帶來很多麻煩的。”


    “這不需要我買,不需要我付錢,而送給我嗎?”


    “是的,我送給你。”


    “我能知道原因嗎?不會隻是因為聖僧和我進行了友好的談話吧?”


    “不。原因是我很敬重你。在路上我聽到後麵的兩個馬夫講你的事情。我所聽到的和你開始時的表現完全一致,你沒有像一個無知的人那樣輕易同意我提出的報價。我送給你這個禮物,對我毫無損失。為了讓你知道這是什麽,我在裏麵附了一張紙條,上麵寫著此物的真相,因為與此木乃伊有關的象形文字已被解譯了出來。”


    “我接受這份禮物,現在我不想看裏麵裝的是什麽,謝謝你。我要去喀土穆,希望回來時能夠再次拜訪你,或許那時我會有更多的機會,向你表達我的謝意。”


    “這倒不必。但我永遠歡迎你的到來。好,現在我們返回吧。你所看到的,隻是這個洞穴的概貌,其它的你就不需要知道了。至於你剛才向我提出的問題,我可以告訴你一點,就是這個地區的木乃伊寶藏,交易人和挖掘,發出禁令的官府並不知道。來吧,跟著我!回去的路,要比來時的路短得多。”


    這時我才知道洞中的通道是如何的錯綜複雜,回去時我們隻用了來時三分之一的時間,就到了洞口的前廳。嚮導雖然帶我走了另外一條路線,但仍未穿越外人不許看到的那些洞穴。馬檻總管和賽裏姆還坐在洞穴的入口處,他們沒有爬到上麵去。原因我現在才知道。兩個人都求我不要透露他們根本沒有進洞的事。因為他們不願讓馬夫知道,他們由於害怕而沒有跟著我下去。


    我們爬了上去,可以說,陽光對我還從來沒有這樣耀眼和可愛過,而新鮮的空氣也還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清新過,我終於離開了散發著木乃伊瀝清臭味的狹窄黑暗的地下通道。我們向村子走去。聖僧已不在他同我講話的地方。當我們來到河邊時,看到他正在我們的小船旁,躬著身子目不轉睛地看著地麵。他好像沒有看到我們。嚮導一直陪伴我們來到這裏,當我想付給他當初商定的報酬時,他伸出雙手回拒說:“你想侮辱我的靈魂和傷我的心嗎?你給我的每一個皮阿斯特都會褻瀆我對你的友情。留著你的錢,像我記住你一樣,也常常想起我吧!你從南方回來的時候,別忘了來找我,再見到你,將是我最大的快樂。”


    他向我伸出了手,然後就離去了。他拒收報酬使其他人感到奇怪,馬檻總管驚異地說:“安拉在創造奇蹟!開始時這個人索要十倍於我們要給的報酬,而現在他卻什麽都不要了。是什麽原因使他如此尊重我們,不敢索取我們的囊中之物呢?”


    “這你不知道嗎?”賽裏姆問道,“我可以告訴你。我們以前人未曾有過的勇氣進入了地球的腹部,考察了臭氣的真相,為我們的氣概摘取了榮譽的桂冠,所以使那個嚮導對我們肅然起敬。他看到了我們是先知何等英勇的信徒,因而不敢向我們再索取這罪惡的報酬了。這就是他變得謙遜的原因。”


    他口若懸河地衝著馬夫說這番話,是為了讓他們在艾斯尤特替他廣為傳播。這個大個子真是一個少有的騙子!馬檻總管不知該對他的恬不知恥說什麽好,於是採取了最聰明的態度,就是沉默。而我也覺得不值得再說什麽了。


    我們上了船要離岸時,聖僧從地上站起身來,來到岸邊問我道:“先生,看來,你們是要逆流而行了?”


    “是的,我們要去上遊的艾斯尤特。”


    “那麽,能允許我也上船,和你們一起走嗎?”


    他沒有等我答應,就上船坐到了我的對麵。這並不令我奇怪,一個苦行僧是放棄一切人間享受而隻侍奉上帝的人。他自願清苦,被看作是聖人,任何一個好的穆罕默德的信徒都不會拒絕他提出的微薄的願望。因此他不等我回答就上船,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何況我從心裏也很願意滿足他的請求,因為他確實給我留下了善良的印象。他的存在對我也絲毫沒有幹擾,他剛剛坐下來,就把上身躬向前麵,死死盯住下麵,用手逐個撫摸著項鍊上的念珠,嘴唇不斷念著經文。他又沉醉到安拉的國度裏了。


    我不打算和他談話。被洞中惡劣的空氣熏疼的胸部現在仍然感到不適,我的眼睛在洞中所看到的陰鬱的景象,還銘刻在我的心中,使我變得煩悶。我從口袋裏取出嚮導送給我的禮物,打開了包裝。一隻手出現了,一隻右手,一隻在手腕處被利刃所切斷的女人的右手。它很纖細,看來像是一個12歲姑娘的手。但根據此地的情況,這可能是屬於一個當時17歲的少女。手的顏色呈檸檬黃色,略帶青銅的光澤。手指稍稍彎曲,似乎在授予或接受禮物。內外手掌上各有一個保持完好的鍍金圖繪。一個是一隻金龜子甲蟲,這是古埃及人的聖物,是太陽和創世紀的象徵。另外一個是一隻眼鏡蛇。鑑於隻有國王和皇族成員才有資格使用這樣的標誌,所以我估計,這是一位公主或法老女兒的右手。


    包裹裏還有一張紙條,上麵用阿拉伯文字寫著:“這是阿美內姆三世的女兒杜雅芙蕾的右手。”如果這個說明屬實,那麽我就是得到了一件珍貴的禮物,因為這個阿美內姆三世,是第十二代埃及王室家族中最有名的一位君主。他大約生活在公元前兩千年,也就是說,這是一隻四千年前的手。但它依然保持完好,它還具有一切青春的痕跡,指甲上的染色還清晰可見。如果它沒有木乃伊的僵硬,我們甚至可以說它是不久前被割下的一隻費拉赫姑娘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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