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炮的戰役任務就是摧毀台軍的防空係統:愛國者飛彈陣地,還有那些復仇者防空飛彈、天弓飛彈、鷹式飛彈、天劍與雄風飛彈的陣地、預警雷達、機場、野戰機場。一旦抑製了台灣空軍,那麽我海空雄鷹就可以穩當地收拾殘餘的台軍戰機了。那麽台軍的e-2預警機呢?那指定是特種兵部隊的任務了。二炮在此戰還有一個任務就是試驗以df-21k摧毀美軍艦載預警機e-2、鷹眼2000和e-3的技術。後文有詳述。
不過二炮還有一支強力的同盟軍:超遠程火箭炮部隊。說起來火箭炮的老家就是我國,隻是到了近代我國在該項技術上遠遠地落在了西方的後麵。前蘇聯在火箭炮一道上造詣很深,一款“喀秋莎”火箭炮震撼全球軍界。當美軍等西方國家熱衷於發展飛彈――精確打擊武器時,前蘇聯和俄國仍在發展火箭炮武器。其中重要的原因是錢的問題。俄國的1枚300毫米火箭彈售價1萬美元,同等威力的“飛毛腿”25萬美元(這還是算國際市場上的便宜貨)。美軍的火箭彈與同等威力的飛彈的價差為1:30。
我軍受前蘇聯的影響十分重視火箭炮的研製。上世紀六十年代初研製的63式107毫米火箭炮,十分輕便,它們在越南戰場上大顯威風。由於我國廣泛援贈亞非國家,被譽外世界上使用最廣泛的火箭炮。為不少國家仿製,甚至南非都自行仿製,我軍智慧財產權遭受最大侵害的大概就是此款武器了。
其後我軍還研製了幾款122、130毫米火箭炮,但不久就落後於前蘇聯和西方。主要是射程和命中精度,前蘇聯上世紀八十年代推出的“旋風”300毫米火箭炮,射程70公裏,在火箭彈上加裝了自動修正係統、簡易陀螺導向加燃氣發生器,精度就達到了1/310。
1983年我軍研製成功的射程為40公裏的273毫米火箭炮,標誌在這一領域技術上的突破,增加了射程和精度。九十年代中又推出了300毫米的a-100火箭炮,射程100公裏。而且相當輕便。
進一步發展而成的ws-1b射程達180公裏,並以航天、飛彈電子技術提高精度,它的精度則接近千分之一。(飛彈的精度為萬分之一、二)。火箭彈的成本仍然比飛彈低得多。向中東國家出售時引起了國際軍控界的重視,它的射程已達到地地飛彈的界限。
從福建平潭至台灣新竹直線距離140公裏,從福建沿海至台北最近為160公裏,至基隆為180公裏,ws-1b都可以發揮作用。至於1999年底研製成功的406毫米超遠程火箭炮更是獨步世界,射程達到360公裏,它們部署在福建沿海地區足以覆蓋整個台灣島。似乎是為解放台灣量身定做的。
而被台軍捧上天的美軍m270火箭炮,以270毫米彈徑在發射子母彈時射程僅為32公裏。那麽美國為什麽不發展呢?原因無它,因為他們不想發展這款落後的武器,飛彈的精度可以超過萬分之一呢。軍火商更不想發展此類利潤低微的武器。
這二年我軍火箭炮的研製人員並未繼續大幅度提高其精度,那樣還不如發展飛彈了。而是以實用技術改進其機動性和降低成本,以便大量生產。這些巨炮的發射管、巨大的火箭彈和裝載車都換成了瓷鋼建造,並以金龍電池驅動。不但減輕了重量、減少了維護工作量,而且增強了機動性,還增加了隱蔽性。有趣的是那款81式107毫米自行火箭炮也得到了重大的改進,發射藥的改進使它的射程提高到11公裏,輪式車的改進提高了機動性,重量進一步降低,大量裝備了空降軍和特種部隊。
不過有一項技術值得一提:彈箭分離技術。二炮的中近程戰術飛彈都改用了這一技術。當年“愛國者”飛彈攔截“飛毛腿”時,絕大多數擊中的都是“飛毛腿”的龐大的箭身。飛彈的推進火箭都要比彈頭大得多,不分離的話,目標就大多了。分離後,“愛國者”當然就很難打中小小的彈頭,還有一個好處,彈箭分離的時候,都處於2萬米以上的高空,那裏的空氣阻力極小,空的火箭仍然能與彈頭一起飛行。這就加大了反導係統的難度,隻有當二者降到2萬米以下的空域,火箭空殼被稠密的大氣層攔截,係統才能識別出彈頭。
於是那些4-6米長的火箭彈也變成了兩截,當推進火箭燃料燃盡後,彈頭與之分離,彈頭也有彈翼,在簡易控製係統的製導下飛向目標,由於甩掉了龐大的火箭體,控製係統效能更高了。所化的費用並不高。
把ws-1b架在海潭島和南日群島就可以把火力覆蓋基隆-台中市一線,把08式406毫米火箭炮架在廈門以南的鎮海一帶,火力足以覆蓋台灣南部的西岸地區。這些巨炮可以在各預設的陣地間快速機動,在洞庫和大批假目標的掩護下,美軍根本無從對它們進行定位打擊。可以設想,當上萬枚此類巨型火箭彈傾瀉到台軍的機場和防空飛彈陣地時的景象。即使是“愛國者iii”也是不能反炮彈或火箭彈的,而且以如此昂貴的飛彈來反火箭彈隻能是天方夜譚了。
那麽兩棲艦隊也需要製海權,海軍又怎麽樣呢?
曾友君大將更幹脆:“在我軍遠程火箭炮、攻擊機和武裝直升機的控製下,台軍的艦艇不可能在海峽中生存,至於那支幼兒園級的潛艇部隊,更不用想在海峽內活動。由於我軍已經控製了巴士海峽和巴林塘海峽,美軍的潛艇也別指望到海峽來添亂,再說美軍隻有核潛艇也不適合到台灣海峽行動。攻擊艦隊大概是無法與海航或連司令員的攻擊機群搶功了,它們的主要任務是提供登陸的壓製火力,以及為登陸艦隊提供防空網。…
不過二炮還有一支強力的同盟軍:超遠程火箭炮部隊。說起來火箭炮的老家就是我國,隻是到了近代我國在該項技術上遠遠地落在了西方的後麵。前蘇聯在火箭炮一道上造詣很深,一款“喀秋莎”火箭炮震撼全球軍界。當美軍等西方國家熱衷於發展飛彈――精確打擊武器時,前蘇聯和俄國仍在發展火箭炮武器。其中重要的原因是錢的問題。俄國的1枚300毫米火箭彈售價1萬美元,同等威力的“飛毛腿”25萬美元(這還是算國際市場上的便宜貨)。美軍的火箭彈與同等威力的飛彈的價差為1:30。
我軍受前蘇聯的影響十分重視火箭炮的研製。上世紀六十年代初研製的63式107毫米火箭炮,十分輕便,它們在越南戰場上大顯威風。由於我國廣泛援贈亞非國家,被譽外世界上使用最廣泛的火箭炮。為不少國家仿製,甚至南非都自行仿製,我軍智慧財產權遭受最大侵害的大概就是此款武器了。
其後我軍還研製了幾款122、130毫米火箭炮,但不久就落後於前蘇聯和西方。主要是射程和命中精度,前蘇聯上世紀八十年代推出的“旋風”300毫米火箭炮,射程70公裏,在火箭彈上加裝了自動修正係統、簡易陀螺導向加燃氣發生器,精度就達到了1/310。
1983年我軍研製成功的射程為40公裏的273毫米火箭炮,標誌在這一領域技術上的突破,增加了射程和精度。九十年代中又推出了300毫米的a-100火箭炮,射程100公裏。而且相當輕便。
進一步發展而成的ws-1b射程達180公裏,並以航天、飛彈電子技術提高精度,它的精度則接近千分之一。(飛彈的精度為萬分之一、二)。火箭彈的成本仍然比飛彈低得多。向中東國家出售時引起了國際軍控界的重視,它的射程已達到地地飛彈的界限。
從福建平潭至台灣新竹直線距離140公裏,從福建沿海至台北最近為160公裏,至基隆為180公裏,ws-1b都可以發揮作用。至於1999年底研製成功的406毫米超遠程火箭炮更是獨步世界,射程達到360公裏,它們部署在福建沿海地區足以覆蓋整個台灣島。似乎是為解放台灣量身定做的。
而被台軍捧上天的美軍m270火箭炮,以270毫米彈徑在發射子母彈時射程僅為32公裏。那麽美國為什麽不發展呢?原因無它,因為他們不想發展這款落後的武器,飛彈的精度可以超過萬分之一呢。軍火商更不想發展此類利潤低微的武器。
這二年我軍火箭炮的研製人員並未繼續大幅度提高其精度,那樣還不如發展飛彈了。而是以實用技術改進其機動性和降低成本,以便大量生產。這些巨炮的發射管、巨大的火箭彈和裝載車都換成了瓷鋼建造,並以金龍電池驅動。不但減輕了重量、減少了維護工作量,而且增強了機動性,還增加了隱蔽性。有趣的是那款81式107毫米自行火箭炮也得到了重大的改進,發射藥的改進使它的射程提高到11公裏,輪式車的改進提高了機動性,重量進一步降低,大量裝備了空降軍和特種部隊。
不過有一項技術值得一提:彈箭分離技術。二炮的中近程戰術飛彈都改用了這一技術。當年“愛國者”飛彈攔截“飛毛腿”時,絕大多數擊中的都是“飛毛腿”的龐大的箭身。飛彈的推進火箭都要比彈頭大得多,不分離的話,目標就大多了。分離後,“愛國者”當然就很難打中小小的彈頭,還有一個好處,彈箭分離的時候,都處於2萬米以上的高空,那裏的空氣阻力極小,空的火箭仍然能與彈頭一起飛行。這就加大了反導係統的難度,隻有當二者降到2萬米以下的空域,火箭空殼被稠密的大氣層攔截,係統才能識別出彈頭。
於是那些4-6米長的火箭彈也變成了兩截,當推進火箭燃料燃盡後,彈頭與之分離,彈頭也有彈翼,在簡易控製係統的製導下飛向目標,由於甩掉了龐大的火箭體,控製係統效能更高了。所化的費用並不高。
把ws-1b架在海潭島和南日群島就可以把火力覆蓋基隆-台中市一線,把08式406毫米火箭炮架在廈門以南的鎮海一帶,火力足以覆蓋台灣南部的西岸地區。這些巨炮可以在各預設的陣地間快速機動,在洞庫和大批假目標的掩護下,美軍根本無從對它們進行定位打擊。可以設想,當上萬枚此類巨型火箭彈傾瀉到台軍的機場和防空飛彈陣地時的景象。即使是“愛國者iii”也是不能反炮彈或火箭彈的,而且以如此昂貴的飛彈來反火箭彈隻能是天方夜譚了。
那麽兩棲艦隊也需要製海權,海軍又怎麽樣呢?
曾友君大將更幹脆:“在我軍遠程火箭炮、攻擊機和武裝直升機的控製下,台軍的艦艇不可能在海峽中生存,至於那支幼兒園級的潛艇部隊,更不用想在海峽內活動。由於我軍已經控製了巴士海峽和巴林塘海峽,美軍的潛艇也別指望到海峽來添亂,再說美軍隻有核潛艇也不適合到台灣海峽行動。攻擊艦隊大概是無法與海航或連司令員的攻擊機群搶功了,它們的主要任務是提供登陸的壓製火力,以及為登陸艦隊提供防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