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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的軍團:秦始皇陵兵馬俑發現之謎 作者:嶽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兵馬俑坑而是走向整個陵園。
根據新的情況和工作的需要,省文物局對秦陵考古隊的人員作了如下安
排:
隊長由省考古研究所所長石興邦兼任。
副隊長由原省考古研究所秦漢研究室主任王學理擔任,主持考古發掘的
一切事務。隊員有原秦俑考古隊的程學華、屈鴻鈞、王玉清和新補充的張占
民、張仲立、劉占成等人組成。
原秦俑考古隊的其它人員都重新回到原單位工作,不再參與秦陵考古隊
的一切事務。
為理順秦俑考古隊、秦陵考古隊、秦俑博物館三家的關係,防止發生混
亂和出現糾纏不休的問題, 1985 年11 月29 日,陝西省文物局專門下發了
一個被稱為66 號的決定性文件:
關於秦陵考古隊移交問題的決定
省考古研究所、秦俑博物館、省博物館:
為了迅速做好秦陵考古隊與秦俑館、省館等單位之間的移交問題,我局
與上述單位負責人召開了專門會議,現將會議通過的有關決定下發給你們,
請你們督促有關人員按此決定加緊完成有關移交手續,以便秦陵考古隊早日
開始發掘工作。
一、修復二號銅車馬購置的設備、工具及剩餘材料等全部移交給現銅車
馬修復小組。二號銅車馬本身及全部文字、照片資料交給秦俑館,其文字、
照片資料複製一份給秦陵考古隊。此項工作限於十二月五日前完成。
二、一號坑內已展出的五個方內全部出上文物(包括南北展室的全部文
物),由原考古隊移交給秦俑館,未修復的秦俑由秦俑館負責修復、復位及
五個方的安全、衛生工作。該項工作由杭德洲牽頭交,馬秀青接、限年底以
前完成。考古隊編寫發掘報告時所需文物。由秦俑館負責提供。報告編好後
給秦俑館留一套副本。
三、省博物館原借秦俑考古隊的文物,開出清單交秦俑館保存,文物歸
省博物館所用。此項工作限於十二月五日前完成。
四、原考古隊將所有文字、照片資料一式三份,分別移交給秦俑館,省
文管會和現秦陵考古隊,該項工作由杭德洲牽頭,限年底以前完成。
五、原考古隊修建的東台以東房屋交秦俑館,秦俑館在考古隊西部(三
號坑以東)蓋給考古隊同數量房交考古隊使用。原考古隊占秦俑館房屋一律
退還。
六、原考古隊房屋購置的設備交現秦陵考古隊,該項工作限十二月十五
日前完成。
七、財務移交按我局發(85) 85 號文件規定辦理。限於年底前完成。
各接交單位務必按上述決定按期完成各項移交工作,逾期不交者要追查
責任。
陝西省人民政府文物事業管理局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隨著移交工作的進行,將軍俑頭和武士俑頭被盜案的發生,以及後來發
生的許多意想不列的故事,這份號稱[85] 66 號文件也就更為重要和不可
缺少。而關於新華社發出的電訊和所引起的困惑,也隻有等到將軍俑頭案破
獲之後才能解開。
將軍俑頭不翼而飛
1987 年2 月18 日晨,秦陵考古隊學員(從當地農村招來幫助考古人員
工作的臨時工)趙永峰發現考古隊西邊的倉庫門開著,好奇地向前觀看,當
他發現門鎖脫落後,立即意識到什麽,立即向居住在不遠處的考古隊員劉占
成報告。劉占成聽後先是一驚,隨之跑到倉庫門前仔細觀察,一切跡象表明
房門是被撬開的,房內放置的東西可能被盜。
此時考古隊副隊長王學理正到北京出差未歸,劉占成急忙找到考古隊員
王玉清、孟占先商量後,決定立即向駐地派出所報案,同時派考古隊學員楊
團生趕往西安去找考古隊員屈鴻鈞,因為他拿有庫房鑰匙並知道房內存放文
物的情況。
派出所指導員王登民接到報案,立即趕來察看現場。這是三間一通的簡
陋庫房,內有鋼筋、汽油桶、水管、木板等雜物。顯眼的是有兩匹複製的陶
馬,而北牆根一塊朽木上則放有一個出土的秦俑武士頭。
“丟失了什麽東西?”王登民問。
“房內的具體情況我們不知道,鑰匙由老屈掌管,我們已派學員到西安
詢問,等回來就知道了。”劉占成回答。
王登民隻好派人將現場保護起來,等待西安方麵的消息。
這邊派出所和考古隊的人員心急如火,而派往西安的人卻泥牛入海,直
到夜幕完全籠罩了大地也沒見他回來。
第二天上午,派往西安的楊團生終於回來了,他沒有去找考古隊員匯報,
而是像什麽事也不曾發生過一樣走進自己平時工作的修復室和幾個人閑聊起
來。
劉占成得此消息,立即趕往修復室找到正在拿著一個饅頭啃吃的楊團
生。
“昨天找到老屈了沒有?”劉占成顯然是帶著怒氣詢問。
“難找得很。我先去省博物館他的家,沒有任何人,別人說他生病住院
根據新的情況和工作的需要,省文物局對秦陵考古隊的人員作了如下安
排:
隊長由省考古研究所所長石興邦兼任。
副隊長由原省考古研究所秦漢研究室主任王學理擔任,主持考古發掘的
一切事務。隊員有原秦俑考古隊的程學華、屈鴻鈞、王玉清和新補充的張占
民、張仲立、劉占成等人組成。
原秦俑考古隊的其它人員都重新回到原單位工作,不再參與秦陵考古隊
的一切事務。
為理順秦俑考古隊、秦陵考古隊、秦俑博物館三家的關係,防止發生混
亂和出現糾纏不休的問題, 1985 年11 月29 日,陝西省文物局專門下發了
一個被稱為66 號的決定性文件:
關於秦陵考古隊移交問題的決定
省考古研究所、秦俑博物館、省博物館:
為了迅速做好秦陵考古隊與秦俑館、省館等單位之間的移交問題,我局
與上述單位負責人召開了專門會議,現將會議通過的有關決定下發給你們,
請你們督促有關人員按此決定加緊完成有關移交手續,以便秦陵考古隊早日
開始發掘工作。
一、修復二號銅車馬購置的設備、工具及剩餘材料等全部移交給現銅車
馬修復小組。二號銅車馬本身及全部文字、照片資料交給秦俑館,其文字、
照片資料複製一份給秦陵考古隊。此項工作限於十二月五日前完成。
二、一號坑內已展出的五個方內全部出上文物(包括南北展室的全部文
物),由原考古隊移交給秦俑館,未修復的秦俑由秦俑館負責修復、復位及
五個方的安全、衛生工作。該項工作由杭德洲牽頭交,馬秀青接、限年底以
前完成。考古隊編寫發掘報告時所需文物。由秦俑館負責提供。報告編好後
給秦俑館留一套副本。
三、省博物館原借秦俑考古隊的文物,開出清單交秦俑館保存,文物歸
省博物館所用。此項工作限於十二月五日前完成。
四、原考古隊將所有文字、照片資料一式三份,分別移交給秦俑館,省
文管會和現秦陵考古隊,該項工作由杭德洲牽頭,限年底以前完成。
五、原考古隊修建的東台以東房屋交秦俑館,秦俑館在考古隊西部(三
號坑以東)蓋給考古隊同數量房交考古隊使用。原考古隊占秦俑館房屋一律
退還。
六、原考古隊房屋購置的設備交現秦陵考古隊,該項工作限十二月十五
日前完成。
七、財務移交按我局發(85) 85 號文件規定辦理。限於年底前完成。
各接交單位務必按上述決定按期完成各項移交工作,逾期不交者要追查
責任。
陝西省人民政府文物事業管理局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隨著移交工作的進行,將軍俑頭和武士俑頭被盜案的發生,以及後來發
生的許多意想不列的故事,這份號稱[85] 66 號文件也就更為重要和不可
缺少。而關於新華社發出的電訊和所引起的困惑,也隻有等到將軍俑頭案破
獲之後才能解開。
將軍俑頭不翼而飛
1987 年2 月18 日晨,秦陵考古隊學員(從當地農村招來幫助考古人員
工作的臨時工)趙永峰發現考古隊西邊的倉庫門開著,好奇地向前觀看,當
他發現門鎖脫落後,立即意識到什麽,立即向居住在不遠處的考古隊員劉占
成報告。劉占成聽後先是一驚,隨之跑到倉庫門前仔細觀察,一切跡象表明
房門是被撬開的,房內放置的東西可能被盜。
此時考古隊副隊長王學理正到北京出差未歸,劉占成急忙找到考古隊員
王玉清、孟占先商量後,決定立即向駐地派出所報案,同時派考古隊學員楊
團生趕往西安去找考古隊員屈鴻鈞,因為他拿有庫房鑰匙並知道房內存放文
物的情況。
派出所指導員王登民接到報案,立即趕來察看現場。這是三間一通的簡
陋庫房,內有鋼筋、汽油桶、水管、木板等雜物。顯眼的是有兩匹複製的陶
馬,而北牆根一塊朽木上則放有一個出土的秦俑武士頭。
“丟失了什麽東西?”王登民問。
“房內的具體情況我們不知道,鑰匙由老屈掌管,我們已派學員到西安
詢問,等回來就知道了。”劉占成回答。
王登民隻好派人將現場保護起來,等待西安方麵的消息。
這邊派出所和考古隊的人員心急如火,而派往西安的人卻泥牛入海,直
到夜幕完全籠罩了大地也沒見他回來。
第二天上午,派往西安的楊團生終於回來了,他沒有去找考古隊員匯報,
而是像什麽事也不曾發生過一樣走進自己平時工作的修復室和幾個人閑聊起
來。
劉占成得此消息,立即趕往修復室找到正在拿著一個饅頭啃吃的楊團
生。
“昨天找到老屈了沒有?”劉占成顯然是帶著怒氣詢問。
“難找得很。我先去省博物館他的家,沒有任何人,別人說他生病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