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茲沒有找到所有困惑的真正源頭(迄今還沒有一個物理學家做到了這一點),他企圖整個地消除力的概念——他覺得,一切力學體係中的謬誤應在這樣或那樣的基本概念中去尋找,這是正確的——而把整個的物理學圖象建立在時間、空間和質量這三種量上。但是,他沒有發覺,時間本身(作為一種方向因素,它呈現在力的概念中)是一個有機的要素,沒有了它,就不可能表達出動力學的理論,可是有了它,就不可能獲得清晰的答案。進而言之,撇開這一點不說,力、質量和運動的概念所構成的乃是一個教條式的單位。它們互為條件,以致應用其中的任何一項,自一開始即已暗中牽涉到另外兩項。有關運動問題的整個阿波羅式的概念,即已暗含在根詞αρχη(始基)當中;而有關它的整個西方的概念則暗含在力的觀念中。質量的觀念隻是力的觀念的補足物。牛頓——具有一種深刻的宗教氣質——在闡明“力”和“運動”這兩個詞時,說到質量是力的附著點,是運動的承載者,這也隻是表達了一種浮士德式的世界感。13世紀的神秘主義者也是這樣來想像上帝及其與世界的關係的。牛頓在他的名言“假設不是杜撰”(hypotheses non fingo)中無疑拒斥了形上學的要素,但同時,他在建立他的力學的時候徹頭徹尾地是形上學的。力即是西方人的機械的自然圖象;就如同意誌之於他的心靈圖象,以及無限的上帝在他的世界圖象中的地位一樣。物理學的這三種基本觀念遠在第一位物理學家誕生之前,即已根深蒂固,因為它們是深植在我們的文化最早期的宗教的世界意識中的。
六
由此顯見,物理學中的必然性概念也有一個宗教根源。不要忘記,支配著我們的才智之士之自然理解的機械的必然性,是以生命本身之中的另一種有機的和命定的必然性為基礎的。後者創造,前者限製。一個是來自內在的確信,另一個則是來自論證;這就是悲劇的邏輯與技術的邏輯、歷史的邏輯與物理的邏輯之間的區分。
進而,必然性內部的許多差別是到目前為止一直不願正視最敏銳的洞識的科學(有關因果關係的科學)所論定和假設的。在此,我們麵臨著一個既十分十分困難又十分十分重要的問題。一種自然知識即是(不論哲學如何表達這一關係)認識活動的一種函數,這認識活動在每一情形中都有其特殊的風格。因此,一種科學的必然性具有的是適應於才智的風格,這立即把形態學的差異引入了認識的領域。在自然中,甚至在不可能表達為自然定律的地方,也可以看到一種嚴格的必然性。事實上,對我們來說屬於科學中自明的、本有的表現形式的自然定律,對於其他文化的人來說卻並不如此。它們以一種特殊的理解形式、故而亦為一種特殊的認識自然的形式為前提,那就是獨特的浮士德式的形式。而在機械的必然性的概念中,並不存在內在地荒謬的東西,在那裏麵,每個個別的情形在形態學上皆是自足的,不可以準確地復現,故而在那裏,所獲得的知識也不可能被歸於一個一致有效的公式。在這種情形中,自然顯得(從形態學上說)像是一個同樣不會重複出現、也缺乏周期性的無限小數。因此,毫無疑問,它也是古典心智所設想的一種必然性——這種心智的情感顯然以它們的基本的物理概念為基礎。例如,德謨克利特的原子的固有運動就是這樣來排除先行計算運動的任何可能性的。
自然定律是認識對象的形式,在那裏,各別情形集合在一起形成為一個高級的單位。活生生的時間被忽視——也就是,那情形是否發生、何時發生或如何發生,這些都無關緊要,因為問題不在於編年的順序,而在於數學的結果。但是,在我們的意識中,覺得世上沒有什麽力量能撼動這種計算,我們的追求製服自然的意誌就是基於這種意識。那其實就是浮士德式的意識。隻有從這一角度看,神跡才顯得像是自然定律的一種裂隙。麻葛式的人在神跡中看到的隻是一種力量的運作,這力量非所有文化的人所共有,也絕不與自然定律相矛盾。古典的人,根據普羅塔戈拉的觀點,隻是萬物的尺度,而非萬物的創造者——這一觀點不自覺地全然忘記了通過定律的發現和運用來征服自然。
因此,我們看到,因果原則隻是一種西方的現象,更嚴格地說,隻是一種巴羅克的現象,對於我們來說,其在形式上的必然性是自明的,那是我們的數學、物理學和哲學所共同承認的真理基礎。因果原則是不能證明的,因為以西方語言提出的所有證明以及由西方心智所導引的任何實驗,都已先行預設了自身的存在。在每一問題中,對問題的闡述本身就包含了證明的胚芽。一種科學的方法即是該科學本身。毫無疑問,自然定律的觀念和物理學作為“經驗科學”的概念——自羅吉爾·培根以來,一直被堅持著——先驗地包含了這種特殊的必然性。相反,古典的認知自然的模式——它是古典的存在模式的他者(alter ego)——就不包含這種必然性,而其科學的地位並不因此在邏輯上有所削弱。如果我們仔細深入地研究一下德謨克利特、阿那克薩戈拉和亞裏士多德(在他身上,包含著古典的自然沉思的全部)的言論,尤其是,如果我們考察一下諸如αmbda;mbda;οιωσιs(位移)、αναγκη(命運、必然性)、εντεmbda;εχεια(靜止)這些關鍵術語的內涵,就會驚訝地洞察到一個迥異於我們自己的世界意象。這一世界意象是自足的,故而對於這種確定的人類而言,是無條件地真確的。而我們意義上的因果律在此毫無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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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顯見,物理學中的必然性概念也有一個宗教根源。不要忘記,支配著我們的才智之士之自然理解的機械的必然性,是以生命本身之中的另一種有機的和命定的必然性為基礎的。後者創造,前者限製。一個是來自內在的確信,另一個則是來自論證;這就是悲劇的邏輯與技術的邏輯、歷史的邏輯與物理的邏輯之間的區分。
進而,必然性內部的許多差別是到目前為止一直不願正視最敏銳的洞識的科學(有關因果關係的科學)所論定和假設的。在此,我們麵臨著一個既十分十分困難又十分十分重要的問題。一種自然知識即是(不論哲學如何表達這一關係)認識活動的一種函數,這認識活動在每一情形中都有其特殊的風格。因此,一種科學的必然性具有的是適應於才智的風格,這立即把形態學的差異引入了認識的領域。在自然中,甚至在不可能表達為自然定律的地方,也可以看到一種嚴格的必然性。事實上,對我們來說屬於科學中自明的、本有的表現形式的自然定律,對於其他文化的人來說卻並不如此。它們以一種特殊的理解形式、故而亦為一種特殊的認識自然的形式為前提,那就是獨特的浮士德式的形式。而在機械的必然性的概念中,並不存在內在地荒謬的東西,在那裏麵,每個個別的情形在形態學上皆是自足的,不可以準確地復現,故而在那裏,所獲得的知識也不可能被歸於一個一致有效的公式。在這種情形中,自然顯得(從形態學上說)像是一個同樣不會重複出現、也缺乏周期性的無限小數。因此,毫無疑問,它也是古典心智所設想的一種必然性——這種心智的情感顯然以它們的基本的物理概念為基礎。例如,德謨克利特的原子的固有運動就是這樣來排除先行計算運動的任何可能性的。
自然定律是認識對象的形式,在那裏,各別情形集合在一起形成為一個高級的單位。活生生的時間被忽視——也就是,那情形是否發生、何時發生或如何發生,這些都無關緊要,因為問題不在於編年的順序,而在於數學的結果。但是,在我們的意識中,覺得世上沒有什麽力量能撼動這種計算,我們的追求製服自然的意誌就是基於這種意識。那其實就是浮士德式的意識。隻有從這一角度看,神跡才顯得像是自然定律的一種裂隙。麻葛式的人在神跡中看到的隻是一種力量的運作,這力量非所有文化的人所共有,也絕不與自然定律相矛盾。古典的人,根據普羅塔戈拉的觀點,隻是萬物的尺度,而非萬物的創造者——這一觀點不自覺地全然忘記了通過定律的發現和運用來征服自然。
因此,我們看到,因果原則隻是一種西方的現象,更嚴格地說,隻是一種巴羅克的現象,對於我們來說,其在形式上的必然性是自明的,那是我們的數學、物理學和哲學所共同承認的真理基礎。因果原則是不能證明的,因為以西方語言提出的所有證明以及由西方心智所導引的任何實驗,都已先行預設了自身的存在。在每一問題中,對問題的闡述本身就包含了證明的胚芽。一種科學的方法即是該科學本身。毫無疑問,自然定律的觀念和物理學作為“經驗科學”的概念——自羅吉爾·培根以來,一直被堅持著——先驗地包含了這種特殊的必然性。相反,古典的認知自然的模式——它是古典的存在模式的他者(alter ego)——就不包含這種必然性,而其科學的地位並不因此在邏輯上有所削弱。如果我們仔細深入地研究一下德謨克利特、阿那克薩戈拉和亞裏士多德(在他身上,包含著古典的自然沉思的全部)的言論,尤其是,如果我們考察一下諸如αmbda;mbda;οιωσιs(位移)、αναγκη(命運、必然性)、εντεmbda;εχεια(靜止)這些關鍵術語的內涵,就會驚訝地洞察到一個迥異於我們自己的世界意象。這一世界意象是自足的,故而對於這種確定的人類而言,是無條件地真確的。而我們意義上的因果律在此毫無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