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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震撼:南越王墓發現之謎 作者:嶽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三,墓主是南越二主還是三主,是趙佗之子還是趙佗之孫?除了上述因出土2枚“泰子”印和趙昧與史載趙胡不相符而引出不同的意見外,有些學者又從“趙佗年壽有問題”出發,堅持墓主趙昧是趙佗之子,進而武斷趙佗子曾繼任王位。
據《史記》的《秦始皇本紀》、吒南越列傳》,始皇三十三年略定南越,置桂林、南海、象郡,時佗為龍川縣令。說明從始皇二十八年時,趙佗一直留居嶺南。假定始皇二十八年,趙佗已二十歲,至文帝元年相隔有39年;歷文帝、景帝至武帝建元四年,又經43年,實足年壽應是1}歲。逾百歲者不多見,但是不能因為不多見而否定其存在。所以,我們認為《史記》記佗“至建元四年卒”一語不誤。今本《漢書》記文帝元年佗上書自謂“處粵四十九年,.之四十九應是“三十九”之訛。漢代簡書“四十”常作“”;“三十”常作“十”或“早”,由此,我們頗疑今本《漢書》的訛誤非始自班固,而極可能是後代的誤抄。
以上論證墓主趙昧即《史記》、(漢書》中的第二代王趙胡,剩下的就是墓葬的年代了。《史記》、《漢書》對第二代南越王的在位年數沒有明確記載,僅知第二代即位於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第三代到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已段,這中間共24年,是為第二代、第三代在位年數的總和。《史記·南越列傳》記:“趙佗建元四年卒,佗孫胡為南越王,後十餘歲,胡實病甚,太子嬰齊請歸。胡薨,諡為文王。《漢書》奪“卒”字,餘同。出土銅勾翟刻銘“文帝九年樂府工造”,說明《史記》、<漢書》記胡(昧)在位十餘年當可信。由此椎定,第二代南越王大約死於元朔末元狩初,估計在公元前122年左右,入葬年代亦以死年或稍後一二年為宜。
對照墓主遺骸的鑑定研究,也有助於說明墓主與趙佗的祖孫關係。
從墓主遺骸的鑑定,可以判斷死亡年齡為35一45歲。今以4o歲估算,知墓主約生於文帝末年,是時趙佗應有八九十歲(照王鳴盛算已近百歲)7之年生子,實為奇談。故墓主決非趙佗之子,甚明。把他看成是趙佗的孫子,則符合實際情況。從古代帝王早婚,祖孫歲差又達八九十年這兩個方麵估算,墓主趙昧不會是趙佗的長孫,而應是趙佗的次孫中的一個。《漢書·南粵傳》載,漢文帝元年陸賈出使南越,趙佗上漢文帝書稱“於今抱孫焉”。按文帝元年即公元前179年,至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佗卒,相隔有43年,就退一萬步來說,漢文帝元年趙佗的孫子剛出生,到佗死之年這孫子已是43歲的壯年了,再加上南越二世在位約16年,如果二世是長孫的話,死年己是58或59歲將近老年的人了,這個歲數與墓主遺骸鑑定的年歲迥異,所以,這是論定墓主是佗的次孫的又一力證。
再說墓中出土不少藥物,反映了墓主生前多病。這一點與上引“後十餘歲,胡實病甚”的墓主健康狀況也是相符的。
由於麥英豪、黃展嶽以大量的歷史典籍和考古資料,對象崗古墓墓主到底是誰的問題,作了嚴謹和較為科學的論述,所以當這篇長文拋出後,認同麥、黃兩人觀點的人越來越多,學界原來那極其熱鬧的爭論漸漸沉寂了。
最後的秘境
根據文獻記載,南越國共傳5主93年,第一代王趙佗在位長達67年之久。第二代王趙胡是趙佗之孫,在位十餘年病死,葬於象崗,其陵墓已經發掘。第三代王趙嬰齊是趙胡之子,在位隻有八九年。第四代王是嬰齊之子趙興,即位不久便被承相呂嘉所殺,最後的亡國之主趙建德在位不久也死去。若把南越國第四、五主在位時間合起來,前後也隻不過僅三年多,從兩人死亡的結局看,生前和死後不可能建造起與前輩匹敵或與自己身份相符的大型陵墓。而有精力和財力建造大型陵墓的,隻有前三主,現在第二主趙胡的陵墓已被發掘,那麽整個南越國五主中就隻有一主趙佗和三主趙嬰齊的陵墓尚未找到。
關於三主嬰齊的陵墓,文獻中已有被三國時吳主孫權派兵盜掘的記載。與這個記載有些關聯的還有,1983年5月,也就是在象崗大墓發現之前的一個多月,廣州市考古隊在西村車輛段宿舍工地曾清理了一座漢代大型木撐墓。墓坑長13米,寬6米,全部以河沙填實,這座墓堪稱廣州所見的漢代規模最大的一座木撐墓,遺憾的是墓室早已被盜。在發掘中,考古人員於盜洞內發現了玉舞人、玉璧、玉瑛、玉劍飾等精美玉器若幹件,當象崗古墓發掘後,將出土文物與之對比,發現木撐墓遺落的器物,不論是玉質還是雕琢工藝,都不在象崗古墓出土器物之下。據此推斷,木撐墓的這些器物當是盜墓者在慌忙之中遺落的。過去廣州也曾發掘過一些漢代大墓,但從未出土過如此精美的玉佩飾,這表明墓主有較高的身份。另外,從墓中出土的玉劍飾推斷,墓主應為男性。根據以上種種跡象,考古人員推斷此墓可能就是文獻中記載的南越國第三主趙嬰齊的陵墓。
如果考古人員對木棒墓的推斷確屬實的話,那麽在南越五主中,就隻剩一主趙佗的陵墓沒有找到。趙佗在位67年,且是南越國的鼎盛時期,他的陵墓一定比象崗趙胡的陵墓規格更高,內中的隨葬品也一定更加華麗和壯觀。那麽,趙佗的陵墓到底秘藏在何處?這成為嶺南考古中一個最大的謎團。為解開這個謎團,廣州市考古人員在發掘象崗趙胡大墓之後,經過查閱有關地方史籍和整理考古資料,終於得出了一些較為合理的推論,從而為尋找趙佗墓的秘所提供了新的線索。
據《史記》的《秦始皇本紀》、吒南越列傳》,始皇三十三年略定南越,置桂林、南海、象郡,時佗為龍川縣令。說明從始皇二十八年時,趙佗一直留居嶺南。假定始皇二十八年,趙佗已二十歲,至文帝元年相隔有39年;歷文帝、景帝至武帝建元四年,又經43年,實足年壽應是1}歲。逾百歲者不多見,但是不能因為不多見而否定其存在。所以,我們認為《史記》記佗“至建元四年卒”一語不誤。今本《漢書》記文帝元年佗上書自謂“處粵四十九年,.之四十九應是“三十九”之訛。漢代簡書“四十”常作“”;“三十”常作“十”或“早”,由此,我們頗疑今本《漢書》的訛誤非始自班固,而極可能是後代的誤抄。
以上論證墓主趙昧即《史記》、(漢書》中的第二代王趙胡,剩下的就是墓葬的年代了。《史記》、《漢書》對第二代南越王的在位年數沒有明確記載,僅知第二代即位於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第三代到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已段,這中間共24年,是為第二代、第三代在位年數的總和。《史記·南越列傳》記:“趙佗建元四年卒,佗孫胡為南越王,後十餘歲,胡實病甚,太子嬰齊請歸。胡薨,諡為文王。《漢書》奪“卒”字,餘同。出土銅勾翟刻銘“文帝九年樂府工造”,說明《史記》、<漢書》記胡(昧)在位十餘年當可信。由此椎定,第二代南越王大約死於元朔末元狩初,估計在公元前122年左右,入葬年代亦以死年或稍後一二年為宜。
對照墓主遺骸的鑑定研究,也有助於說明墓主與趙佗的祖孫關係。
從墓主遺骸的鑑定,可以判斷死亡年齡為35一45歲。今以4o歲估算,知墓主約生於文帝末年,是時趙佗應有八九十歲(照王鳴盛算已近百歲)7之年生子,實為奇談。故墓主決非趙佗之子,甚明。把他看成是趙佗的孫子,則符合實際情況。從古代帝王早婚,祖孫歲差又達八九十年這兩個方麵估算,墓主趙昧不會是趙佗的長孫,而應是趙佗的次孫中的一個。《漢書·南粵傳》載,漢文帝元年陸賈出使南越,趙佗上漢文帝書稱“於今抱孫焉”。按文帝元年即公元前179年,至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佗卒,相隔有43年,就退一萬步來說,漢文帝元年趙佗的孫子剛出生,到佗死之年這孫子已是43歲的壯年了,再加上南越二世在位約16年,如果二世是長孫的話,死年己是58或59歲將近老年的人了,這個歲數與墓主遺骸鑑定的年歲迥異,所以,這是論定墓主是佗的次孫的又一力證。
再說墓中出土不少藥物,反映了墓主生前多病。這一點與上引“後十餘歲,胡實病甚”的墓主健康狀況也是相符的。
由於麥英豪、黃展嶽以大量的歷史典籍和考古資料,對象崗古墓墓主到底是誰的問題,作了嚴謹和較為科學的論述,所以當這篇長文拋出後,認同麥、黃兩人觀點的人越來越多,學界原來那極其熱鬧的爭論漸漸沉寂了。
最後的秘境
根據文獻記載,南越國共傳5主93年,第一代王趙佗在位長達67年之久。第二代王趙胡是趙佗之孫,在位十餘年病死,葬於象崗,其陵墓已經發掘。第三代王趙嬰齊是趙胡之子,在位隻有八九年。第四代王是嬰齊之子趙興,即位不久便被承相呂嘉所殺,最後的亡國之主趙建德在位不久也死去。若把南越國第四、五主在位時間合起來,前後也隻不過僅三年多,從兩人死亡的結局看,生前和死後不可能建造起與前輩匹敵或與自己身份相符的大型陵墓。而有精力和財力建造大型陵墓的,隻有前三主,現在第二主趙胡的陵墓已被發掘,那麽整個南越國五主中就隻有一主趙佗和三主趙嬰齊的陵墓尚未找到。
關於三主嬰齊的陵墓,文獻中已有被三國時吳主孫權派兵盜掘的記載。與這個記載有些關聯的還有,1983年5月,也就是在象崗大墓發現之前的一個多月,廣州市考古隊在西村車輛段宿舍工地曾清理了一座漢代大型木撐墓。墓坑長13米,寬6米,全部以河沙填實,這座墓堪稱廣州所見的漢代規模最大的一座木撐墓,遺憾的是墓室早已被盜。在發掘中,考古人員於盜洞內發現了玉舞人、玉璧、玉瑛、玉劍飾等精美玉器若幹件,當象崗古墓發掘後,將出土文物與之對比,發現木撐墓遺落的器物,不論是玉質還是雕琢工藝,都不在象崗古墓出土器物之下。據此推斷,木撐墓的這些器物當是盜墓者在慌忙之中遺落的。過去廣州也曾發掘過一些漢代大墓,但從未出土過如此精美的玉佩飾,這表明墓主有較高的身份。另外,從墓中出土的玉劍飾推斷,墓主應為男性。根據以上種種跡象,考古人員推斷此墓可能就是文獻中記載的南越國第三主趙嬰齊的陵墓。
如果考古人員對木棒墓的推斷確屬實的話,那麽在南越五主中,就隻剩一主趙佗的陵墓沒有找到。趙佗在位67年,且是南越國的鼎盛時期,他的陵墓一定比象崗趙胡的陵墓規格更高,內中的隨葬品也一定更加華麗和壯觀。那麽,趙佗的陵墓到底秘藏在何處?這成為嶺南考古中一個最大的謎團。為解開這個謎團,廣州市考古人員在發掘象崗趙胡大墓之後,經過查閱有關地方史籍和整理考古資料,終於得出了一些較為合理的推論,從而為尋找趙佗墓的秘所提供了新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