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行“公庫法”。
所謂“公庫法”主要包含兩個方麵的內容:一是規定各級政府機關的一切收入,都必須集中於公庫,不得私自截留或存留;二是國民黨政府財政收支分三級管理即中央、省、縣三級,“公庫法”要求減化層次,將三級財政體製改為兩級財政體製,即縣和中央級兩級,即將原來省這一級的財政管理職能直接納人中央級。這樣一來,就減少了中間環節,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製。
二是增加稅收。
抗日戰爭爆發前,國民黨政府的主要收入是稅收,主要稅收來源於關稅、鹽稅和統稅(含香菸、糧食、棉紗、水泥的出廠稅)。如1937年,這三種稅收占國民黨政府全部財政收入的77.2%。
待抗日戰爭全麵爆發後,沿海各省相繼落人日軍之手,國民黨政府的收入因此受到極大影響。1938年的稅收,尚不及上一年的一半。因此,增加稅收對孔祥熙當時來說,已成了當務之急。
但怎樣增加稅收,其中卻有不少奧妙。孔祥熙推出的辦法是以新三稅取代舊三稅。
所謂新三稅,就是指貨物稅、直接稅和食鹽戰時附加稅三種。
貨物稅和食鹽戰時附加稅和過去沒有太大的區別,隻是又一次合併同類項,增加了一些礦產稅等。新三稅裏主要增加的則是直接稅。
直接稅是以前沒有的,它是直接向納稅人或依其財產價值徵收稅款。直接稅為五種:印花稅、所得稅、非常時期過分利得稅。營業稅和遺產稅。
孔祥熙當時推行的新稅製,確實為國民黨政府開闢了財源。比如1940年至1942年,僅三年的貨物稅就占其稅收總額的24%,食鹽附加稅也異常沉重,抗戰後期幾乎占了整個稅收的一半。
新稅製雖然為國民黨政府帶來了收入,但卻坑害了群眾和中小企業商業主尤其是廣大農民。在抗戰後期,由於各地官員中飽私囊,亂開稅種,使廣大人民群眾叫苦不迭。如新開了竹木稅後,一把掃帚要征1元的稅,一個糞箕也要收5角,一把鍋刷竟要收3角;在四川的一些地區,竟連一隻雞、一個蛋或一棵白菜都要徵稅。
三是舉借內外債。
蔣介石曾當著國民黨高層領導人的麵,說孔祥熙是好管家,會當家理財。孔祥熙當家理財的第三招就是大舉借債,擴大赤字財政。
孔祥熙曾洋洋得意對宋藹齡說,理財無非就那麽幾下子,借債、增稅、發鈔和募捐……
他還說,這幾招裏借債最好。一是來錢快,來錢多,可用以應急。二是人民不感到壓迫。三是借外國人的錢,不傷自己人和氣。四是自己做了好人,讓後人負擔。
做為一個長期主管財經工作的領導人,孔祥熙當然知道借債的弊端。這就像一個家庭過日子,借錢買大件,能長久得了嗎?你將來總要還吧。
但孔祥熙不怕,先借了再說。到時候還了再借,借了再還,新債還舊債,管他以後呢,把眼前胡弄過去再說。
從1937年下半年起,也就是孔祥熙出國回來後,他立即開始在全國發行公債,並且其名目繁多令人咋舌。這裏略舉一二,什麽“救國公債”、“建設公債”、“軍需公債”、“國防公債”、“賑濟公債”等等,不計其數。
抗戰爆發後,廣大人民出於對抗戰的支持和激發起來的愛國熱情,開始認購公債還比較踴躍。後來慢慢發現,戰爭越打越糟,國民黨節節敗退,通貨膨脹愈烈,購買公債所得的本息不及原來的本金,以及不斷傳來的在公債中徇私舞弊現象,公債在人民心目中的信譽便一落千丈,也再沒有多少人去買公債了。
但孔祥熙不怕,內債不行他就去借外債。抗戰期間孔祥熙頻頻和英、美、蘇等國來往信函;或親自出訪,大講中國戰局對反法西斯戰線的重要,以尋求支持。
美、英、蘇出於戰略考慮,也確實慷慨解囊,在本國麵臨戰爭考驗、急需經費的情況下支援中國。整個抗戰期間,美國共借給中國大約7.5億美元。蘇聯則借給中國一共3.6億美元,英國借給中國1.23億英鎊。
此外,法國、比利時和德國還給了中國不少借款。這些借款,對緩解國民黨戰時的經濟困難起到了一定作用。
四是大量發行鈔票,大搞通貨膨脹。
在1935年國民黨政府實行幣製改革後,即增加了大量法幣發行,到“七七”事變前夕,約發行了14.07億元,比幣製改革前的4.39億增加了2.05倍,由於幣製改革後大量銀元退出流通領域,增發的法幣代替了這部分銀幣的流通,所以法幣雖有增發,流通還是正常的。到1937年門月,國民黨政府財政部長孔祥熙召集張群、張公權、周作民、唐壽民等人開會,決定增發紙幣的總方針。這時,走通貨膨脹的道路,就已成為國民黨政府的決策。
當時孔祥熙說:“戰爭緊急之時,正常的收入來源不能滿足需要,就要利用政府行為,用發鈔的辦法來籌措資金,刺激生產。他還為通貨膨脹製造理論依據,美其名日“為了抗戰”。
1939年1月,國民黨政府在重慶召開了五中全會。會上以決議的形式肯定了孔祥熙當時濫發鈔票的方針。於是,國民黨政府不管人民死活,藉口戰時財政困難,積極開動印刷機,使法幣的發行量1941年底比1938年底增加了5.5倍以上。物價在1940年後上漲的速度也大大超過了法幣發行的速度。特別是1942年貨幣發行權集中於中央銀行,中央銀行成為國民黨政府墊支財政虧空、任意增發法幣的金庫。中央銀行和財政部是平行的機構,按國際上的通例,中央銀行提供財政墊款給政府,必須先履行一定的手續和保證條件,如墊款的限額、期限、追加預算案的成立,償還辦法等等。但在國民黨政府,人的關係可以高於一切,宋子文和孔祥熙作財政部長時都兼任中央銀行總裁,兩個機構的權力集於一身,在事實上兩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因此,在國民黨政府1939年製定一個由行政院長用“支付命令”撥款的辦法後,財政部隻要一接到緊急命令,就立即通知中央銀行國庫局撥付,也不管其當時有無庫款。由於國庫的存款不夠,就隻有發票子來應付需要。隨著緊急支付命令的越來越多,法幣也越發越濫,使得法幣迅速貶值,物價跳躍上升。
所謂“公庫法”主要包含兩個方麵的內容:一是規定各級政府機關的一切收入,都必須集中於公庫,不得私自截留或存留;二是國民黨政府財政收支分三級管理即中央、省、縣三級,“公庫法”要求減化層次,將三級財政體製改為兩級財政體製,即縣和中央級兩級,即將原來省這一級的財政管理職能直接納人中央級。這樣一來,就減少了中間環節,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製。
二是增加稅收。
抗日戰爭爆發前,國民黨政府的主要收入是稅收,主要稅收來源於關稅、鹽稅和統稅(含香菸、糧食、棉紗、水泥的出廠稅)。如1937年,這三種稅收占國民黨政府全部財政收入的77.2%。
待抗日戰爭全麵爆發後,沿海各省相繼落人日軍之手,國民黨政府的收入因此受到極大影響。1938年的稅收,尚不及上一年的一半。因此,增加稅收對孔祥熙當時來說,已成了當務之急。
但怎樣增加稅收,其中卻有不少奧妙。孔祥熙推出的辦法是以新三稅取代舊三稅。
所謂新三稅,就是指貨物稅、直接稅和食鹽戰時附加稅三種。
貨物稅和食鹽戰時附加稅和過去沒有太大的區別,隻是又一次合併同類項,增加了一些礦產稅等。新三稅裏主要增加的則是直接稅。
直接稅是以前沒有的,它是直接向納稅人或依其財產價值徵收稅款。直接稅為五種:印花稅、所得稅、非常時期過分利得稅。營業稅和遺產稅。
孔祥熙當時推行的新稅製,確實為國民黨政府開闢了財源。比如1940年至1942年,僅三年的貨物稅就占其稅收總額的24%,食鹽附加稅也異常沉重,抗戰後期幾乎占了整個稅收的一半。
新稅製雖然為國民黨政府帶來了收入,但卻坑害了群眾和中小企業商業主尤其是廣大農民。在抗戰後期,由於各地官員中飽私囊,亂開稅種,使廣大人民群眾叫苦不迭。如新開了竹木稅後,一把掃帚要征1元的稅,一個糞箕也要收5角,一把鍋刷竟要收3角;在四川的一些地區,竟連一隻雞、一個蛋或一棵白菜都要徵稅。
三是舉借內外債。
蔣介石曾當著國民黨高層領導人的麵,說孔祥熙是好管家,會當家理財。孔祥熙當家理財的第三招就是大舉借債,擴大赤字財政。
孔祥熙曾洋洋得意對宋藹齡說,理財無非就那麽幾下子,借債、增稅、發鈔和募捐……
他還說,這幾招裏借債最好。一是來錢快,來錢多,可用以應急。二是人民不感到壓迫。三是借外國人的錢,不傷自己人和氣。四是自己做了好人,讓後人負擔。
做為一個長期主管財經工作的領導人,孔祥熙當然知道借債的弊端。這就像一個家庭過日子,借錢買大件,能長久得了嗎?你將來總要還吧。
但孔祥熙不怕,先借了再說。到時候還了再借,借了再還,新債還舊債,管他以後呢,把眼前胡弄過去再說。
從1937年下半年起,也就是孔祥熙出國回來後,他立即開始在全國發行公債,並且其名目繁多令人咋舌。這裏略舉一二,什麽“救國公債”、“建設公債”、“軍需公債”、“國防公債”、“賑濟公債”等等,不計其數。
抗戰爆發後,廣大人民出於對抗戰的支持和激發起來的愛國熱情,開始認購公債還比較踴躍。後來慢慢發現,戰爭越打越糟,國民黨節節敗退,通貨膨脹愈烈,購買公債所得的本息不及原來的本金,以及不斷傳來的在公債中徇私舞弊現象,公債在人民心目中的信譽便一落千丈,也再沒有多少人去買公債了。
但孔祥熙不怕,內債不行他就去借外債。抗戰期間孔祥熙頻頻和英、美、蘇等國來往信函;或親自出訪,大講中國戰局對反法西斯戰線的重要,以尋求支持。
美、英、蘇出於戰略考慮,也確實慷慨解囊,在本國麵臨戰爭考驗、急需經費的情況下支援中國。整個抗戰期間,美國共借給中國大約7.5億美元。蘇聯則借給中國一共3.6億美元,英國借給中國1.23億英鎊。
此外,法國、比利時和德國還給了中國不少借款。這些借款,對緩解國民黨戰時的經濟困難起到了一定作用。
四是大量發行鈔票,大搞通貨膨脹。
在1935年國民黨政府實行幣製改革後,即增加了大量法幣發行,到“七七”事變前夕,約發行了14.07億元,比幣製改革前的4.39億增加了2.05倍,由於幣製改革後大量銀元退出流通領域,增發的法幣代替了這部分銀幣的流通,所以法幣雖有增發,流通還是正常的。到1937年門月,國民黨政府財政部長孔祥熙召集張群、張公權、周作民、唐壽民等人開會,決定增發紙幣的總方針。這時,走通貨膨脹的道路,就已成為國民黨政府的決策。
當時孔祥熙說:“戰爭緊急之時,正常的收入來源不能滿足需要,就要利用政府行為,用發鈔的辦法來籌措資金,刺激生產。他還為通貨膨脹製造理論依據,美其名日“為了抗戰”。
1939年1月,國民黨政府在重慶召開了五中全會。會上以決議的形式肯定了孔祥熙當時濫發鈔票的方針。於是,國民黨政府不管人民死活,藉口戰時財政困難,積極開動印刷機,使法幣的發行量1941年底比1938年底增加了5.5倍以上。物價在1940年後上漲的速度也大大超過了法幣發行的速度。特別是1942年貨幣發行權集中於中央銀行,中央銀行成為國民黨政府墊支財政虧空、任意增發法幣的金庫。中央銀行和財政部是平行的機構,按國際上的通例,中央銀行提供財政墊款給政府,必須先履行一定的手續和保證條件,如墊款的限額、期限、追加預算案的成立,償還辦法等等。但在國民黨政府,人的關係可以高於一切,宋子文和孔祥熙作財政部長時都兼任中央銀行總裁,兩個機構的權力集於一身,在事實上兩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因此,在國民黨政府1939年製定一個由行政院長用“支付命令”撥款的辦法後,財政部隻要一接到緊急命令,就立即通知中央銀行國庫局撥付,也不管其當時有無庫款。由於國庫的存款不夠,就隻有發票子來應付需要。隨著緊急支付命令的越來越多,法幣也越發越濫,使得法幣迅速貶值,物價跳躍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