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樓記》的作者範仲淹,蘇州吳縣人,兩歲時喪父,母親帶著他再嫁朱姓,朱家管他叫朱說。


    範仲淹與朱氏兄弟一同讀書,考中明經科的學究科,繼父和異姓兄弟待他一定不錯。範仲淹長大,知道自己的身世,感謝母親的撫養,拜別朱家,外出求學,考中進士,當了廣德軍司理參軍,於是迎接母親到家中奉養,恢復自家姓氏,用了後來通行的名字。範仲淹對待母親很孝順,母親故世,辭官守喪。他經常回憶母親生前的情況,因她在世時家庭經濟不寬裕。後來雖然富貴了,但不願奢侈。不來客人,家裏不吃肉,妻子的衣食,以溫飽為滿足。可是對待親友卻樂於幫助。他捐田建設範氏義莊,贍養同宗族的親人(《宋史·範仲淹傳》)。


    杜衍有一段父死母嫁的痛苦生活。杜衍是山陰人,父親杜遂良官尚書度支員外郎。他是遺腹子,母親改嫁河陽錢姓,他從小跟祖父生活。長到十五六歲,同母的兩個哥哥以為杜衍的母親改嫁,一定把財物帶到新夫家去了,向杜衍要錢財,杜衍哪有金錢來應付,被哥哥用劍砍傷腦袋,不得已到河陽投奔母親。但錢姓繼父不同於寧適的繼父任布,根本不願收留他,他隻好在外流浪,後來得人資助才讀書中進士(司馬光《涑水記聞》卷十)。


    宋仁宗張貴妃之父張堯封,進士,任石州推官,早死,遺下妻子錢氏、女兒(張貴妃)和庶子化基。錢氏要求張氏族人幫助,遭到拒絕,錢氏無法生活,把女兒賣給齊國大長公主家為歌舞伎,自己改嫁蹇氏,生子守和。公主家把張貴妃送進宮中,由仙韶部宮人賈氏教養,當仁宗在皇後宮中飲酒時,張貴妃以俳優演奏,被仁宗賞識,以後大受寵愛,封貴妃,乃父被追封為清河郡王,錢氏受封為齊國夫人,張貴妃兄化基、異父同母弟蹇守和,均得官(《涑水記聞》卷八、《宋史·張貴妃傳》)。這是孤兒寡母陷於卑賤生活,因偶然機會而得皇帝恩賞,生活從地下升到天上的。


    王博文,曹州濟陰人,祖父王諫曾任兩京作坊副使。


    他幼年喪父,母親張氏改嫁韓姓。博文好學,中進士,歷官地方上的知州、轉運使和中央的殿中侍禦史。他認為『子無絕母禮』,母親雖改嫁離去,並不妨礙向朝廷給她請封號。母親死時,他正在做開封府判官,認為應當像對待沒有再嫁的母親一樣,給她服喪,於是向政府請求,解官持服,獲準後守喪,除服了才又出來做官(《宋史·王博文傳》)。


    類似王博文為改嫁母守孝的還有一個郭稹。郭稹年幼喪父,母親邊氏改嫁王姓,生有兒子。郭稹中進士,『學問通博』,『文思敏贍』,官刑部員外郎、集賢校理。母邊氏死,要求解官服喪。禮官宋祁認為郭稹的服喪是過分行為,因為邊氏到王家生有兒子,已有人給她戴孝,而郭稹沒有叔伯兄弟,郭家靠他一人承祠,不應當為出嫁母守孝了。宋仁宗就此事令群臣議奏,侍禦史劉夔認為若兒子不為出嫁母親守喪,則是他們間的關係如同道路上不相認識的人,『則必虧損名教,上玷孝治』,因此應當同意他的要求。仁宗最後也準許郭稹解職,以實現他的守孝意願(《宋史·禮誌》、《宋史·郭稹傳》)。


    這些孤兒寡母間的相互關係和生活實踐,使我們有一個鮮明的感覺,即兒女對寡母的改嫁,通情達理,毫無怨恨,愛護尊重,生養死葬,惟恐不得盡意,惟恐老人心情不舒暢。這些兒女,多是讀書人,中進士,為官作宦,有的至參知政事,有的是貴妃。他們絲毫不以母親改嫁為恥,卻以迎養再嫁母為應盡的義務,為人子之道。『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束縛寡婦的思想他們是沒有的,事實上也是不承認的。母子、母女的關係,是天然的關係,是任何情況下也改不了的,也得承認的。劉湜、範仲淹、杜衍、張貴妃、王博文、郭稹等人對改嫁母的態度是合於人性的。他們體貼母親的苦衷,諒解她不守寡的處境和原因,反而產生使她們晚年幸福的強烈願望,在條件許可時加以實現。事實表明,『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觀念在北宋還沒有什麽市場,待到南宋逐漸成為人們的行動準則之後,社會對於寡婦的壓迫更重了,實際上這對孤兒也不利,也是他們的災難。


    隨著『失節事大』觀念的流行,對於為再嫁母的守孝製度,朝廷和民間產生了不同的態度。民間尊重出嫁母的大有人在,元代池州人李鵬飛,生母姚氏是妾,受正妻欺淩,出嫁蘄州羅田朱姓。鵬飛長到19歲,知道生母情形,決心去尋找,找了三年才見到。這時朱家正患流行病,鵬飛把母親接到家中,奉養一個時期又送回朱家,然後經常去探視,母親死後,每年帶領子孫去祭祀(《元史·李鵬飛傳》)。政府的態度同民間不一樣,變化了。明朝初年,進士王希曾再嫁的母親任氏死了,他請求守三年的喪,明太祖令臣下討論,禮部尚書李原名認為,『希曾之母既已失節』,不應當守製三年,隻服一年就夠了,明太祖同意了他的意見,王希曾的願望沒有實現(《續通典·禮典》、《明史·李原名傳》)。為出嫁母守孝觀念和製度的變化,顯示道學家的倫理觀越來越嚴重,越來越喪失人性,越來越不利於孤兒孀婦,說明封建製度更加反動。由於明清以來嚴重歧視再婚的婦女,子女不願意寡母再嫁,而從行動上加以阻撓,及至母親再婚了,覺得受人歧視,因而對母親有看法,不親近。這樣輕視再嫁母親的思想流傳開來,很難消除,時至今日,不少青年反對父母再婚,手段惡劣,乃至迫使業已再婚的分離,造成老人晚年的不幸。從這個現實看,這些人的行為和思想遠不及好幾百年以前的範仲淹等人,不能不說其行為不當,思想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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