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在睡夢中,僅僅一秒鍾就可以歸納一整天,甚至更長時間的事情。我就做過一次夢,夢見我通過了考試,給我們一整天時間做筆頭練習,我第一個做完離開考場,在山上逛了好幾個鍾頭;口試是兩天以後進行的;最後一晚,考試結束前不久,聽課學生坐的一張板凳斷了,我也就醒了。這時,和我同室的人”正在關窗,我問他的時間,他告訴我,我充其量是在三分鍾之前對他說過,要他別拿問題打擾我,因為我很累,想睡覺。這就是說,我在三分鍾之內經歷了三個考試日,包括所有的細節。我對筆試內容記得很準確,有好幾頁長。我還記得向我提出的大部分問題。我甚至記得,我在夢中散步時遇見過哪些人和他們談過哪些話。不過,第二天早晨,所有一切都忘得幹幹淨淨。三分鍾的夢概括了整整三天,這個夢的一分鍾概括一個肉體上和精神上的行為。在清醒狀態下,這些行為要一千四百多分鍾才能完成。所以說,這是一種精神的能力。我不想否認,即使在清醒狀態下,精神也是具備這種能力的。
我處在一種危險狀態,我和其他人的生命取決於一秒鍾。當這一秒鍾過去,危險消除以後,我明白,我在這一秒鍾裏對危險看得清清楚楚,所有的防禦手段都擺在我麵前,我挑選了最好的和最可靠的手段。看起來似乎不可理解,但確實是一種奇蹟。在日常生活中,發生著成千上萬的、大大小小的奇蹟,人們並不覺得。我們並不純粹是被上帝的奇蹟包圍著,我們本身也是上帝創造的最大的奇蹟。否認上帝的人可能會與我爭論。我控告他們!
在這兒,即在洪水猛漲的瓦爾達爾河上,情況大同小異。坐在小船船頭的那個女人,由於恐懼而大聲叫喊,並且緊緊抱住船邊。可是,碰撞得太重了,她被甩了出去,消失在又髒又高的洪水中,而且是我和她。
我是怎麽從馬背上掉下來的?花了多少時間?槍枝、口袋和腰帶裏的一切是怎樣被甩出去的?所有這一切,我都說不清楚了。哈勒夫後來說,在兩船相撞之前,我就從馬鞍上甩了出來,多半是準確地預見到,那個女人控製不住自己了。哈勒夫想把我擋住,可是沒有成功,而我對此一無所知。我的整個思想都集中在惟一的一點上。我隻知道一點,即我用一隻手抓住了那個女人,一同沉入水的深處,以便和她一起從小船下麵或平底船下麵重新浮上來,因為兩條船對我們來說,都可能是危險的。
我重新露出水麵的時候,看見我們被衝下來一段距離。我抓住那個女人開胸的有花邊的衣袖。她已經失去知覺,這是一種我很喜歡的麻煩。我在河中心的另一邊,必須努力往岸上遊,而不要在與大浪的搏鬥中消耗體力。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仰泳,盡管仰泳有不利的一麵:看不見前麵的情況。它比較舒服,可以遊遠距離。我把那女人的身體橫放在我的上麵,使我的頭不與水接觸,並讓洪水推著我走。
我必須托著那個不幸者的身體,自己的身體當然也就在水的深處。我的腿還是露在水麵,所以隻有費大力氣,才能每隔一個時間從水中露出嘴和鼻子呼吸。我隻有盡最大力量才能遊到岸邊。這可不是讀者所想像的那樣容易。河岸堵住洪水,把它粉碎成高高的、長長的波浪,並推向河的中心。我隻能向上,很難向側麵,完全不能向前看,必須注意躲開水麵上漂浮的許多東西,有時要鑽入水中再從水中冒出來。
船上的人和我沿同一方向往岸邊靠,並順流而下。岸上人的叫喊使我產生錯覺。他們跑,並不比我遊得快。我在快速前進,這種速度使我有可能麻木。那時,保持著冷血狀態。在我穿過的眾多旋渦中,如果我沖錯了浪頭,更不用說哪怕是短時間失掉自信,我都會失敗,那個女人和我都會消失。穿著整齊的西服遊泳,在靜水中也是一件傷腦筋的事。可是,在這種由許多因素激起遐想的時候,情況有所不同。我身上有許多負擔,穿著拉多維什醫生的石膏靴。這個靴子以前是受歡迎的,現在卻成了累贅。後來我發現,我在水中根本沒有呆那麽長的時間。可是,這段時間卻延伸到我的短暫的永恆之中。
我好不容易才擺脫一種把我往外推的強大的力量,戰勝河岸捲起的旋渦,從河中心掙紮到了岸邊,竟然到達這個被洪水圍困的地方的靜水區,感到十分驚訝,但是找不到原因。這使我產生錯覺,因為當我努力尋找立足之地的時候,卻往深處沉沒,越沉越深。這時,我聽到一個聲音在呼叫:
“加油!繼續遊,繼續!那是坑。往這兒來!”
原來,人們在修築鐵路路基時,利用了旁邊一片土地,挖了一個深坑。我現在就在這個坑的水麵上遊。我看不到呼喚我的人,因為水淹沒了我的眼睛。但是,我估計,這個人是站在路基上指揮的。這段路基伸出水麵,河水往路基上麵猛漲。
我到岸的時候,一二十隻手伸向我和那個女人。她沒有生命的身驅被從我身上抬走。我一半是爬,一半是被拉著,終於到了路基上麵,才感到,我的衣服沉重地掛在身上。巨大的歡呼聲響徹在我的周圍,隻有兩個聲音是抱怨。這兩個人認為,那女人是死的。可是,我告訴他們,她不可能被淹死。當然有一種可能,被撞死。她被抬到上麵的工棚裏去了。
現在,我聽到越來越近的馬蹄聲。我的三個同伴飛奔到路基上來了。哈勒夫是第一個。
我處在一種危險狀態,我和其他人的生命取決於一秒鍾。當這一秒鍾過去,危險消除以後,我明白,我在這一秒鍾裏對危險看得清清楚楚,所有的防禦手段都擺在我麵前,我挑選了最好的和最可靠的手段。看起來似乎不可理解,但確實是一種奇蹟。在日常生活中,發生著成千上萬的、大大小小的奇蹟,人們並不覺得。我們並不純粹是被上帝的奇蹟包圍著,我們本身也是上帝創造的最大的奇蹟。否認上帝的人可能會與我爭論。我控告他們!
在這兒,即在洪水猛漲的瓦爾達爾河上,情況大同小異。坐在小船船頭的那個女人,由於恐懼而大聲叫喊,並且緊緊抱住船邊。可是,碰撞得太重了,她被甩了出去,消失在又髒又高的洪水中,而且是我和她。
我是怎麽從馬背上掉下來的?花了多少時間?槍枝、口袋和腰帶裏的一切是怎樣被甩出去的?所有這一切,我都說不清楚了。哈勒夫後來說,在兩船相撞之前,我就從馬鞍上甩了出來,多半是準確地預見到,那個女人控製不住自己了。哈勒夫想把我擋住,可是沒有成功,而我對此一無所知。我的整個思想都集中在惟一的一點上。我隻知道一點,即我用一隻手抓住了那個女人,一同沉入水的深處,以便和她一起從小船下麵或平底船下麵重新浮上來,因為兩條船對我們來說,都可能是危險的。
我重新露出水麵的時候,看見我們被衝下來一段距離。我抓住那個女人開胸的有花邊的衣袖。她已經失去知覺,這是一種我很喜歡的麻煩。我在河中心的另一邊,必須努力往岸上遊,而不要在與大浪的搏鬥中消耗體力。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仰泳,盡管仰泳有不利的一麵:看不見前麵的情況。它比較舒服,可以遊遠距離。我把那女人的身體橫放在我的上麵,使我的頭不與水接觸,並讓洪水推著我走。
我必須托著那個不幸者的身體,自己的身體當然也就在水的深處。我的腿還是露在水麵,所以隻有費大力氣,才能每隔一個時間從水中露出嘴和鼻子呼吸。我隻有盡最大力量才能遊到岸邊。這可不是讀者所想像的那樣容易。河岸堵住洪水,把它粉碎成高高的、長長的波浪,並推向河的中心。我隻能向上,很難向側麵,完全不能向前看,必須注意躲開水麵上漂浮的許多東西,有時要鑽入水中再從水中冒出來。
船上的人和我沿同一方向往岸邊靠,並順流而下。岸上人的叫喊使我產生錯覺。他們跑,並不比我遊得快。我在快速前進,這種速度使我有可能麻木。那時,保持著冷血狀態。在我穿過的眾多旋渦中,如果我沖錯了浪頭,更不用說哪怕是短時間失掉自信,我都會失敗,那個女人和我都會消失。穿著整齊的西服遊泳,在靜水中也是一件傷腦筋的事。可是,在這種由許多因素激起遐想的時候,情況有所不同。我身上有許多負擔,穿著拉多維什醫生的石膏靴。這個靴子以前是受歡迎的,現在卻成了累贅。後來我發現,我在水中根本沒有呆那麽長的時間。可是,這段時間卻延伸到我的短暫的永恆之中。
我好不容易才擺脫一種把我往外推的強大的力量,戰勝河岸捲起的旋渦,從河中心掙紮到了岸邊,竟然到達這個被洪水圍困的地方的靜水區,感到十分驚訝,但是找不到原因。這使我產生錯覺,因為當我努力尋找立足之地的時候,卻往深處沉沒,越沉越深。這時,我聽到一個聲音在呼叫:
“加油!繼續遊,繼續!那是坑。往這兒來!”
原來,人們在修築鐵路路基時,利用了旁邊一片土地,挖了一個深坑。我現在就在這個坑的水麵上遊。我看不到呼喚我的人,因為水淹沒了我的眼睛。但是,我估計,這個人是站在路基上指揮的。這段路基伸出水麵,河水往路基上麵猛漲。
我到岸的時候,一二十隻手伸向我和那個女人。她沒有生命的身驅被從我身上抬走。我一半是爬,一半是被拉著,終於到了路基上麵,才感到,我的衣服沉重地掛在身上。巨大的歡呼聲響徹在我的周圍,隻有兩個聲音是抱怨。這兩個人認為,那女人是死的。可是,我告訴他們,她不可能被淹死。當然有一種可能,被撞死。她被抬到上麵的工棚裏去了。
現在,我聽到越來越近的馬蹄聲。我的三個同伴飛奔到路基上來了。哈勒夫是第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