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本書之前講述的這些悍匪故事,相信讀者們可以發現一個細節,那就是大多數悍匪,都會選擇團夥作案。


    也正因為如此,他們都要麵臨一個令人頭疼問題,那就是如何去發展靠譜的團夥成員。


    但是本案中的主犯張書海,卻把這件事變的非常簡單,團夥的十一個人裏,包含了夫妻、父子、兄妹、叔侄等最基本的親情關係,是一個典型的家族式集團犯罪。


    在這種關係的加持下,保險係數大大增強,團夥人員相互之間更有安全感,在核心人物張書海的帶領下,他們在五年的時間裏,一共作案四起,累積搶劫金額兩百五十多萬,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2000年12月9號發生的鄭州廣發銀行大劫案。


    團夥主犯張書海出生於1955年,老家在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夏李鄉侯莊村,這是一個相對偏僻而又閉塞的村莊,從夏李鄉到侯莊村,有將近十公裏的路程,全都是坑坑窪窪的土路。


    張書海家在侯莊村四組,條件還算不錯,家住坐北朝南的三間大瓦房,院子裏還有兩間東廂房,一直到2001年案發之時,這房子在侯莊村都是數一數二的。


    張書海有一個比他大十三歲的哥哥,但是這個哥哥跟他是同母異父,下麵還有一個妹妹,名字叫張玉萍,同樣比他小了13歲。


    在他妹妹還沒出生的時候,張書海的哥哥就結婚單過了,而妹妹又比他小的太多,也就是說張書海兒時的大部分時間,一直生活在一個四口之家中。


    張書海的父母都是普通農民,他小時候的生活,跟大部分農村孩子一樣,平平常常,並沒有特別之處,在那個農民靠天吃飯的年代,能吃口飽飯,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小時候的張書海,算得上一個好孩子,懂事聽話,沒有什麽惡習,就連打架鬥毆這種事,也從來沒有發生過。


    1970年的時候,張書海從葉縣嶽樓中學畢業,由於當時正處於特殊年代,高考製度已經取消了,所以年輕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去當兵,也正因為如此,張書海也有了參軍入伍的打算。


    那時候農村征兵,一個村子每年最多也就兩三個名額,可是當年侯莊村報名的有二十多個。


    不過讓人感到意外的是,這二十多個人體檢沒一個達標的,村幹部沒辦法,隻好組織了第二次征招。


    張書海接到消息之後,屁顛屁顛的過去報名了,沒想到卻被村幹部當場拒絕了:“你來湊什麽熱鬧,你才十五歲,這不是搗亂來了嗎!”


    張書海很不服氣:“你看我像十五歲嗎?二叔,我求求你了,你就給我報上吧!”


    負責征兵的村幹部是張書海本家的一個叔叔,正愁著第二次招不上來人呢,聽張書海這麽一說,又看了看他這大體格子,也有點動心了,不行就讓他試試吧,選上了皆大歡喜,選不上也不損失什麽,還能落個順水人情。


    二叔直接給張書海改了年齡,讓他參加體檢去了,結果一下就被選上了,接下來大紅花一戴,全村敲鑼打鼓的,就把張書海送去了沈陽軍區某部的警衛連機槍三班服役。


    張書海最初當兵的目的,第一是為了能吃飽飯,第二雖然當兵走了,但生產隊還會繼續給記工分,第三就是在這小村子裏待夠了,想出去見見世麵。


    等到了部隊之後,換了一個新環境,這一切都讓張書海感到很新鮮,那時候的張書海,還保持著一個普通農民家孩子的淳樸和可愛,對生活和未來,都充滿著美好的憧憬和希望。


    部隊裏的夥食非常好,再加上天天訓練,張書海的個子長的飛快,最後長到了一米七九,在當時那個普遍吃不飽飯的年代,這已經算非常高的了。


    另外他在部隊裏表現的非常優秀,無論是平時訓練,還是軍區比武,哪怕是政治學習,他的成績都名列前茅,並且在入伍的第三年,還光榮的入了黨。


    到了1975年,張書海在全師大比武中,獲得了全能冠軍,尤其是爆破技能出色,獲得了爆破英雄的稱號,也正是有了這段從軍經曆,為張書海後來實施爆破搶劫,提供了技術儲備。


    1976年12月份,張書海複員返鄉,但是退伍回家的時候,他不僅從部隊帶回了穿過的棉衣棉褲,而且還偷偷的帶回了一些導火索、拉火管、雷管和子彈。


    子彈可用於當時民兵的打靶訓練,雷管可以用來炸魚,張書海當時把這些東西帶回來,隻是想著回村之後,說不定什麽時候就用上了,根本就沒想到以後會用來作案。


    那個年代管理的不算嚴格,當兵退伍的多少都會帶一些,這在當年也屬於正常現象。


    張書海帶著從部隊得到的一身光環回村之後,馬上就得到了村裏的重用,擔任了大隊民兵教導員和民兵營營長,以及村支部委員。


    有了這些身份加持,再加上張書海小夥長的也不錯,愛情很快就來了,1977年九月份,他處了一個女朋友,並且很快就結婚了。


    這個女孩叫王雨,是村小學的一名民辦教師,跟張書海同歲,都是1955年出生的,隻比張書海小了四天。


    轉過年的1978年,在改革春風吹滿地的時候,兩個人有了愛情的結晶,兒子張洪超出生了,兩年之後的1980年,兩個人又有了二兒子張洪紹。


    到了1981年,由於張書海這幾年的工作幹的不錯,他被選為了侯莊村的村主任,而且一幹就是十多年。


    在當村主任的這十多年裏,張書海幹的還算不錯,在村民中的口碑也可以,確實給村民辦了很多實事,為人處事也非常仗義。


    但也不能說他兩袖清風,據當地的一些村民反映,張書海在任職村主任期間,財務根本就不公開,而且他家是村裏最早蓋起大瓦房的。


    要說張書海一點沒貪,那是不可能的,隻不過是不那麽明顯,別人抓不到把柄,該辦的事他都正常辦,所以大家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差不多就行了。


    張書海有了自己的事業,也沒有忘記家裏人,他出去當兵的時候,妹妹張玉萍才兩三歲,等他複員回來之後,張玉萍也長大了,已經開始上小學了。


    張書海對這個妹妹非常不錯,由於他父母經濟條件很一般,所以張玉萍上學的花銷,基本都是張書海出的。


    到了1986年的時候,張玉萍高中畢業,沒有考上大學,張書海覺得女孩還是得繼續上學才行,於是就拿錢讓張玉萍自費去了平頂山衛生學校讀書,也算是幫著妹妹走出了小村子,增長了學識和見識。


    張玉萍衛校畢業之後,在張書海的幫助下,又回到了侯莊村,在村裏衛生所當了一名醫生。


    事後張玉萍提起這段往事時說道:“那個年代農村女孩的社會地位非常低,但是我因為有張書海這個大哥,所以和村裏別人家的女孩比起來,算是非常幸運的。”


    如果沒有張書海,張玉萍隻能一輩子在農村過土裏刨食的生活,也正因為如此,張玉萍對哥哥張書海特別依賴,兩個人的感情也特別深,這也是張玉萍後來心甘情願的幫著張書海一起作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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