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人算不如天算,悍匪孫海波(三十五)
十惡不赦:悍匪的巔峰 作者:甜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大年初七那天中午,田雨帶著孫海波給他的850塊錢,先是坐車去了佳木斯,在車站附近的旅店住了一宿之後,第二天早上又坐火車去了北京。
到達北京之後,田雨在西城區的一家旅店住了一晚,他打聽到崇文門附近有一個勞務市場,初十那天一大早就跑了過去,結果待了一整天,也沒有找到工作。
當天晚上田雨在北京站的候車室長椅上對付了一宿,接下來的兩天又去了勞務市場,但還是一無所獲。
正月十三那天下午兩點多,田雨終於找了一個工作,是在北京郊區大興縣劉民營村的一家飯店當雜工。
結果田雨去住了一宿,覺得工作不太滿意,正月十四早晨又離開了大興,回到了北京城裏。
田雨覺得自己指不定哪天就被抓了,應該好好享受一下,於是當天晚上他直接住進了建國飯店,踏踏實實的睡了一覺。
第二天中午退房之後,田雨又在北京玩了兩天,最後實在是不知道能去哪了,而且錢也花的差不多了,這才坐火車返回了鶴崗。
但是在鶴崗下車之後,田雨突然覺得有點不太對勁,於是又買了一張去哈爾濱的車票,可是在開車之前,他又覺得身上沒啥錢了,出去也不知道能幹什麽用於是又把那張車票賣了,轉身去了一個同學家裏。
當天晚上田雨在同學家裏對付了一宿,第二天同學提議,一起去看望他們的初中老師,結果他們在老師家看電視的時候,正好看到了1.28大案已經被偵破的新聞。
那天是2月17號,孫海波和閆文宇剛剛招供,新聞馬上就報道了出來,不過新聞上並沒有提到田雨的存在,所以他的同學和老師並不知情。
但是田雨卻非常害怕,冷靜下來之後,趕緊告別同學和老師,離開了鶴崗,跑去了哈爾濱市。
田雨先去了哈爾濱南崗區的勞務市場,準備找個工作,結果轉了一圈,發現自己什麽都不會,幹啥都沒人要,最後萬般無奈之下,他隻能又去了佳木斯,投奔自己表姐去了。
當晚田雨在表姐家住了一宿,第二天是2月20號,早晨八點剛過,田雨正和表姐一起吃早飯呢,結果被趕來的警察當場抓獲。
田雨在作案時候的表現,讓警方和孫海波都刮目相看,所有人就沒想到,一個從來都沒有過前科的半大孩子,動起手來能這樣利落老道。
1995年3月2號上午八點鍾,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南山煤礦大劫案,這是孫海波團夥三人落網後的第一次見麵,孫海波是被警察攙扶著出來的,他整個過程抬頭挺胸,並沒有什麽表情。
孫海波知道,自己做下的案子,會讓全鶴崗乃至全中國的人震驚,這麽多眼睛在下邊看著呢,日後自己幹的事,將成為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所以在最後時刻,千萬不能丟了老大的顏麵。
閆文宇見到孫海波之後,目光有些躲閃,估計他沒臉麵對大哥,當初自己信誓旦旦的做保證,肯定能扛住,結果扛了一個寂寞。
而田雨看到孫海波的時候,卻表現的十分熱情,整個庭審的過程,他總是時不時的看向大哥,仿佛有很多話要說一樣。
三個人當庭承認了全部犯罪指控,當法官問讓他們做最後陳述的時候,閆文宇和田雨都沒說什麽,可是孫海波卻說道:“警察在我家收繳的那些錢,並不是贓款,那是我老婆過年之前和她父母借的,買電視機的錢可能也是我老婆出的,我有點記不清了。”
孫海波想盡力保留那一點點僅剩的東西,可努力的結果,也隻能是徒勞無功。
三個人涉及的罪名有很多,搶劫、盜竊、故意殺人、搶奪槍支彈藥、非法製造槍支彈藥、私藏槍支彈藥等等,可謂是罄竹難書。
三個人被當庭判處死刑,他們也都知道自己必死無疑,所以全都沒有上訴,因此在五天之後,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的通知書就發了下來。
四天之後的3月17號上午七點鍾,鶴崗市召開了公審大會,宣布了三個人的死刑,會後三個人馬上被押赴刑場,準備執行槍決。
在臨刑前的最後一刻,三個人站到了一起,田雨終於找到機會和孫海波說話了:“大哥,你看我表現的還行嗎?”
孫海波很欣慰的看了看他,點點頭說道:“你行!”
接著閆文宇也開口了:“大哥,那我咋樣?”
孫海波又看了看閆文宇,也是同樣的回答:“你也行!”
雖然閆文宇沒扛住,但是大家兄弟一場,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孫海波早就想開了,對他也沒有那麽怨恨了。
隨著三聲槍響,三個人應聲倒地,那句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最後真的應驗了,而且還是同一時刻。
孫海波他們的案子結束了,可還有一些後續事情要處理,首先就是贓物的追繳工作,共追回電視機一台,金戒指五個,手表一塊,高壓鍋一個,以及現金1500塊錢。
另外孫海波他們租的那間房子本來是單位分給房東的,並不能隨便出租,房東偷偷租出去,本身就是違規行為。
最終這間房子被單位收回,當初收的房租也被依法沒收,另外又罰款五百元以示懲罰,這下算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徹底的虧大了。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們動手之前,田源說的那句話:“拿小槍的別打!”
警方曾多次追問孫海波,這句話到底是什麽意思,孫海波也解釋不清:“當時他說完這句話,馬上就衝進去了,我根本就來不及問他,後來田源被打死了,我也想不明白。”
警方曾經懷疑過田源有內應,因為當時樓裏拿小槍的,肯定都是保衛人員,但事後經過調查,這些人沒一個和田源有關係的。
孫海波更想不明白,他不止一次的懊惱,如果田源沒說這句話,那麽當金庫門開門的那一刻,他絕對會毫不猶豫的開槍,也許這件事同樣也幹成了。
雖然這句話至今還是個謎,但是作者大膽猜測,當時田源的意思,可能是想告訴孫海波:“你拿著小槍,一會你別動手。”
不過由於說話習慣的問題,變成了“拿小槍的別打”,就這樣陰差陽錯的,讓他們錯失了這個機會。
孫海波他們的案子,之所以名氣不算大,主要是因為他們最終沒有得手,而且受害人的數量不算太多,一共是14個。
但是這個案子的精彩程度,在眾多武裝搶劫案中,絕對可以排在前列。
在本次大劫案中,孫海波團夥四個生死兄弟,使用獵槍和炸藥搶劫,結果卻功虧一簣,不過同樣使用這兩種武器作案的,還有另外一個悍匪。
這個悍匪直接選擇銀行作為目標,而且團夥成員關係更加牢靠,全部都為自己親戚,從下一章開始,本書將為讀者講述另一個故事——全家總動員,悍匪張書海。
到達北京之後,田雨在西城區的一家旅店住了一晚,他打聽到崇文門附近有一個勞務市場,初十那天一大早就跑了過去,結果待了一整天,也沒有找到工作。
當天晚上田雨在北京站的候車室長椅上對付了一宿,接下來的兩天又去了勞務市場,但還是一無所獲。
正月十三那天下午兩點多,田雨終於找了一個工作,是在北京郊區大興縣劉民營村的一家飯店當雜工。
結果田雨去住了一宿,覺得工作不太滿意,正月十四早晨又離開了大興,回到了北京城裏。
田雨覺得自己指不定哪天就被抓了,應該好好享受一下,於是當天晚上他直接住進了建國飯店,踏踏實實的睡了一覺。
第二天中午退房之後,田雨又在北京玩了兩天,最後實在是不知道能去哪了,而且錢也花的差不多了,這才坐火車返回了鶴崗。
但是在鶴崗下車之後,田雨突然覺得有點不太對勁,於是又買了一張去哈爾濱的車票,可是在開車之前,他又覺得身上沒啥錢了,出去也不知道能幹什麽用於是又把那張車票賣了,轉身去了一個同學家裏。
當天晚上田雨在同學家裏對付了一宿,第二天同學提議,一起去看望他們的初中老師,結果他們在老師家看電視的時候,正好看到了1.28大案已經被偵破的新聞。
那天是2月17號,孫海波和閆文宇剛剛招供,新聞馬上就報道了出來,不過新聞上並沒有提到田雨的存在,所以他的同學和老師並不知情。
但是田雨卻非常害怕,冷靜下來之後,趕緊告別同學和老師,離開了鶴崗,跑去了哈爾濱市。
田雨先去了哈爾濱南崗區的勞務市場,準備找個工作,結果轉了一圈,發現自己什麽都不會,幹啥都沒人要,最後萬般無奈之下,他隻能又去了佳木斯,投奔自己表姐去了。
當晚田雨在表姐家住了一宿,第二天是2月20號,早晨八點剛過,田雨正和表姐一起吃早飯呢,結果被趕來的警察當場抓獲。
田雨在作案時候的表現,讓警方和孫海波都刮目相看,所有人就沒想到,一個從來都沒有過前科的半大孩子,動起手來能這樣利落老道。
1995年3月2號上午八點鍾,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南山煤礦大劫案,這是孫海波團夥三人落網後的第一次見麵,孫海波是被警察攙扶著出來的,他整個過程抬頭挺胸,並沒有什麽表情。
孫海波知道,自己做下的案子,會讓全鶴崗乃至全中國的人震驚,這麽多眼睛在下邊看著呢,日後自己幹的事,將成為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所以在最後時刻,千萬不能丟了老大的顏麵。
閆文宇見到孫海波之後,目光有些躲閃,估計他沒臉麵對大哥,當初自己信誓旦旦的做保證,肯定能扛住,結果扛了一個寂寞。
而田雨看到孫海波的時候,卻表現的十分熱情,整個庭審的過程,他總是時不時的看向大哥,仿佛有很多話要說一樣。
三個人當庭承認了全部犯罪指控,當法官問讓他們做最後陳述的時候,閆文宇和田雨都沒說什麽,可是孫海波卻說道:“警察在我家收繳的那些錢,並不是贓款,那是我老婆過年之前和她父母借的,買電視機的錢可能也是我老婆出的,我有點記不清了。”
孫海波想盡力保留那一點點僅剩的東西,可努力的結果,也隻能是徒勞無功。
三個人涉及的罪名有很多,搶劫、盜竊、故意殺人、搶奪槍支彈藥、非法製造槍支彈藥、私藏槍支彈藥等等,可謂是罄竹難書。
三個人被當庭判處死刑,他們也都知道自己必死無疑,所以全都沒有上訴,因此在五天之後,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的通知書就發了下來。
四天之後的3月17號上午七點鍾,鶴崗市召開了公審大會,宣布了三個人的死刑,會後三個人馬上被押赴刑場,準備執行槍決。
在臨刑前的最後一刻,三個人站到了一起,田雨終於找到機會和孫海波說話了:“大哥,你看我表現的還行嗎?”
孫海波很欣慰的看了看他,點點頭說道:“你行!”
接著閆文宇也開口了:“大哥,那我咋樣?”
孫海波又看了看閆文宇,也是同樣的回答:“你也行!”
雖然閆文宇沒扛住,但是大家兄弟一場,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孫海波早就想開了,對他也沒有那麽怨恨了。
隨著三聲槍響,三個人應聲倒地,那句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最後真的應驗了,而且還是同一時刻。
孫海波他們的案子結束了,可還有一些後續事情要處理,首先就是贓物的追繳工作,共追回電視機一台,金戒指五個,手表一塊,高壓鍋一個,以及現金1500塊錢。
另外孫海波他們租的那間房子本來是單位分給房東的,並不能隨便出租,房東偷偷租出去,本身就是違規行為。
最終這間房子被單位收回,當初收的房租也被依法沒收,另外又罰款五百元以示懲罰,這下算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徹底的虧大了。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們動手之前,田源說的那句話:“拿小槍的別打!”
警方曾多次追問孫海波,這句話到底是什麽意思,孫海波也解釋不清:“當時他說完這句話,馬上就衝進去了,我根本就來不及問他,後來田源被打死了,我也想不明白。”
警方曾經懷疑過田源有內應,因為當時樓裏拿小槍的,肯定都是保衛人員,但事後經過調查,這些人沒一個和田源有關係的。
孫海波更想不明白,他不止一次的懊惱,如果田源沒說這句話,那麽當金庫門開門的那一刻,他絕對會毫不猶豫的開槍,也許這件事同樣也幹成了。
雖然這句話至今還是個謎,但是作者大膽猜測,當時田源的意思,可能是想告訴孫海波:“你拿著小槍,一會你別動手。”
不過由於說話習慣的問題,變成了“拿小槍的別打”,就這樣陰差陽錯的,讓他們錯失了這個機會。
孫海波他們的案子,之所以名氣不算大,主要是因為他們最終沒有得手,而且受害人的數量不算太多,一共是14個。
但是這個案子的精彩程度,在眾多武裝搶劫案中,絕對可以排在前列。
在本次大劫案中,孫海波團夥四個生死兄弟,使用獵槍和炸藥搶劫,結果卻功虧一簣,不過同樣使用這兩種武器作案的,還有另外一個悍匪。
這個悍匪直接選擇銀行作為目標,而且團夥成員關係更加牢靠,全部都為自己親戚,從下一章開始,本書將為讀者講述另一個故事——全家總動員,悍匪張書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