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晚上工作結束了,我把測量儀器重新裝起來。我們做好了上路的準備,第二天早上就出發了。兩位酋長選定了同一條路,即當初塞姆帶我到這個地區來時走的那條路。
在路上走了兩天後,我們遇到了人。我們到了一片平坦的、長著灌木的草地上,這裏能見度良好,這在西部永遠是件好事——你不知道會碰上些什麽人,如果能事先就看到有人走來總是好的。我們看到有四個騎手迎麵而來,是白人。他們也看見了我們,便停下了,不知道該繼續前進還是該躲著我們走。對白人來說,區區四個人,卻碰上了三十個紅種人,這可不是件愉快的事——尤其是在不知道這些印第安人來自哪個部落的情況下。可他們也看到有白人和紅種人在一起,似乎使他們消除了顧慮,因為他們還是帶烏按先前的方向走了。
他們的穿著像牛仔,帶著長槍、刀子和左輪槍。離我們還有二十步遠的時候,他們把馬勒住,照習慣把槍拿到手裏,做好射擊準備。其中一個人向我們喊道:
“你們好,先生們!有必要動手嗎?”
“你們好,先生們!”塞姆回答,“盡管把槍收起來吧!我們不想吃了你們。能告訴我們你們從哪兒來嗎?”
“從老密西西比河那邊來的。”
“你們要去哪兒?”
“上新墨西哥去,再從那兒去加利福尼亞。我們聽說那兒需要放牛的,給的錢比我們那兒多。”
“有可能,先生。在找到這麽個好地兒之前,你們還有很遠的路要走。我們從上麵下來,要到聖路易斯去——一路上清淨嗎?”
“是的,至少我們沒聽說有什麽不清淨的情況;不過即使出現這種情況也用不著擔心,你們的人夠多的。如果這些紅種先生們一直跟著你們。”
“隻有這兩位戰士——阿帕奇人的酋長‘好太陽’和他的兒子溫內圖,以及他們的女兒和妹妹同我們一直在一起。”
“您說什麽,先生!一位紅種女士要去聖路易斯?我們可以知道你們的名字嗎?”
“怎麽不可以!都是光明正大的名字,用不著遮遮掩掩。我叫塞姆·霍肯斯,如果我沒搞錯的話。這是我的夥伴迪克·斯通和威爾·帕克;站在我旁邊的是‘老鐵手’,這小夥子能用一把刀捅死一頭灰熊,能把最強壯的人一拳打倒在地。現在你們是不是也想說出你們的名字呢?”
“很樂意。塞姆·霍肯斯我們聽說過,可惜沒聽說過其他幾位。我叫桑特,不像你們闖蕩西部的人那麽有名,隻是個普普通通的牛仔罷了。”
他也說出了三個夥伴的名字,我沒記;又問了幾個有關道路的問題之後,他們就又上路了。他們走後,溫內圖問小個子塞姆:
“你為什麽給他們講得那麽清楚?”
“我不該告訴他們嗎?”
“是的。”
“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麽。人家客客氣氣地問我們,我就得客客氣氣地回答——至少塞姆·霍肯斯總是這麽做的。”
“我不相信這些白人的客氣。他們客氣,隻是因為我們的人比他們多九倍。我不喜歡你告訴他們我們是什麽人。”
“為什麽?你覺得這會給我們帶來危害嗎?”
“是的。”
“怎麽個危害法呢?”
“不同的方法。這些白人我不喜歡。跟你說話的那個人,眼神很不祥。”
“這我沒注意。但就算是這樣,對我們也沒什麽。他們已經走了,我們往這邊,他們往那邊,他們不會再回來騷擾我們的。”
“盡管如此我還是要知道他們在做什麽。你們慢慢往前騎吧,為了保險起見,我得和‘老鐵手’去跟那些白人一段。我得弄清楚他們是不是真的不再關心我們了。”
其他人繼續前進,他和我則走上了回頭路——四個陌生人走的也是我們來的那條路。必須得說,我也不喜歡那個桑特,他的三個夥伴看起來也不讓人信任。可我還說不出他們到底想幹什麽。我自問了半天有什麽能讓他們感覺在我們這兒可以撈上一把;可是毫無頭緒。而且就算他們有這種念頭,我看他們也不大可能真的敢這麽做——他們四個對我們三十七個全副武裝的人。可當我就此問溫內圖時,他對我講了他的疑慮。
“如果他們是竊賊,就不怕我們人多,他們不會公開向我們發起進攻,隻能悄悄地跟著我們,等著他們選中的人離開人群的時刻。”
“他們會選中誰呢?他們根本不認識我們呀。”
“選他們覺得有金子的人。”
“金子?他怎麽知道我們是不是帶了金子、這麽多人裏誰有金子呢?”
“他們隻要想一想,就能知道得差不離了。塞姆·霍肯斯真不謹慎,泄露給他們‘好太陽’是個酋長,要和他的孩子們去聖路易斯。他們知道這些就足夠了。”
“哦,現在我知道我的印第安兄弟指的是什麽了!如果印第安人要去東部,肯定需要錢。既然他們沒有那種鑄造的錢幣,就得帶金子,他們知道在哪兒能找到金子。如果他們還是酋長,當然就更知道這樣的地方了,而且很可能隨身帶了很多金子。”
在路上走了兩天後,我們遇到了人。我們到了一片平坦的、長著灌木的草地上,這裏能見度良好,這在西部永遠是件好事——你不知道會碰上些什麽人,如果能事先就看到有人走來總是好的。我們看到有四個騎手迎麵而來,是白人。他們也看見了我們,便停下了,不知道該繼續前進還是該躲著我們走。對白人來說,區區四個人,卻碰上了三十個紅種人,這可不是件愉快的事——尤其是在不知道這些印第安人來自哪個部落的情況下。可他們也看到有白人和紅種人在一起,似乎使他們消除了顧慮,因為他們還是帶烏按先前的方向走了。
他們的穿著像牛仔,帶著長槍、刀子和左輪槍。離我們還有二十步遠的時候,他們把馬勒住,照習慣把槍拿到手裏,做好射擊準備。其中一個人向我們喊道:
“你們好,先生們!有必要動手嗎?”
“你們好,先生們!”塞姆回答,“盡管把槍收起來吧!我們不想吃了你們。能告訴我們你們從哪兒來嗎?”
“從老密西西比河那邊來的。”
“你們要去哪兒?”
“上新墨西哥去,再從那兒去加利福尼亞。我們聽說那兒需要放牛的,給的錢比我們那兒多。”
“有可能,先生。在找到這麽個好地兒之前,你們還有很遠的路要走。我們從上麵下來,要到聖路易斯去——一路上清淨嗎?”
“是的,至少我們沒聽說有什麽不清淨的情況;不過即使出現這種情況也用不著擔心,你們的人夠多的。如果這些紅種先生們一直跟著你們。”
“隻有這兩位戰士——阿帕奇人的酋長‘好太陽’和他的兒子溫內圖,以及他們的女兒和妹妹同我們一直在一起。”
“您說什麽,先生!一位紅種女士要去聖路易斯?我們可以知道你們的名字嗎?”
“怎麽不可以!都是光明正大的名字,用不著遮遮掩掩。我叫塞姆·霍肯斯,如果我沒搞錯的話。這是我的夥伴迪克·斯通和威爾·帕克;站在我旁邊的是‘老鐵手’,這小夥子能用一把刀捅死一頭灰熊,能把最強壯的人一拳打倒在地。現在你們是不是也想說出你們的名字呢?”
“很樂意。塞姆·霍肯斯我們聽說過,可惜沒聽說過其他幾位。我叫桑特,不像你們闖蕩西部的人那麽有名,隻是個普普通通的牛仔罷了。”
他也說出了三個夥伴的名字,我沒記;又問了幾個有關道路的問題之後,他們就又上路了。他們走後,溫內圖問小個子塞姆:
“你為什麽給他們講得那麽清楚?”
“我不該告訴他們嗎?”
“是的。”
“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麽。人家客客氣氣地問我們,我就得客客氣氣地回答——至少塞姆·霍肯斯總是這麽做的。”
“我不相信這些白人的客氣。他們客氣,隻是因為我們的人比他們多九倍。我不喜歡你告訴他們我們是什麽人。”
“為什麽?你覺得這會給我們帶來危害嗎?”
“是的。”
“怎麽個危害法呢?”
“不同的方法。這些白人我不喜歡。跟你說話的那個人,眼神很不祥。”
“這我沒注意。但就算是這樣,對我們也沒什麽。他們已經走了,我們往這邊,他們往那邊,他們不會再回來騷擾我們的。”
“盡管如此我還是要知道他們在做什麽。你們慢慢往前騎吧,為了保險起見,我得和‘老鐵手’去跟那些白人一段。我得弄清楚他們是不是真的不再關心我們了。”
其他人繼續前進,他和我則走上了回頭路——四個陌生人走的也是我們來的那條路。必須得說,我也不喜歡那個桑特,他的三個夥伴看起來也不讓人信任。可我還說不出他們到底想幹什麽。我自問了半天有什麽能讓他們感覺在我們這兒可以撈上一把;可是毫無頭緒。而且就算他們有這種念頭,我看他們也不大可能真的敢這麽做——他們四個對我們三十七個全副武裝的人。可當我就此問溫內圖時,他對我講了他的疑慮。
“如果他們是竊賊,就不怕我們人多,他們不會公開向我們發起進攻,隻能悄悄地跟著我們,等著他們選中的人離開人群的時刻。”
“他們會選中誰呢?他們根本不認識我們呀。”
“選他們覺得有金子的人。”
“金子?他怎麽知道我們是不是帶了金子、這麽多人裏誰有金子呢?”
“他們隻要想一想,就能知道得差不離了。塞姆·霍肯斯真不謹慎,泄露給他們‘好太陽’是個酋長,要和他的孩子們去聖路易斯。他們知道這些就足夠了。”
“哦,現在我知道我的印第安兄弟指的是什麽了!如果印第安人要去東部,肯定需要錢。既然他們沒有那種鑄造的錢幣,就得帶金子,他們知道在哪兒能找到金子。如果他們還是酋長,當然就更知道這樣的地方了,而且很可能隨身帶了很多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