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表明,在所研究的時期中,主席通常支持他原來隸屬的軍種。雷德福海軍上將在13次意見分歧中支持海軍10次。特文寧上將在8次意見分歧中,8次支持空軍。記錄同時也說明,陸戰隊參加參謀長聯席會議,就等於給海軍投兩票的權利。在11次意見分歧中,海軍陸戰隊有9次支持海軍。
經常有人說,即使是為了減輕國防部長在作出軍事決定時所遇到的困難,參謀長也有責任取得一致的意見(我不同意這種說法)。從記錄中可以看出,在這一段時期中,國防部長曾經4次否決參謀長聯席會議的一致意見。因此,顯而易見,即使參謀長們取得一致的意見,也不能解決一切問題。
總之,研究了這些數字後,能得出什麽結論呢?首先可以看出,過去四年來,陸軍一直處於孤立和少數的地位。實際上,這種充當巴比倫俘虜的處境在李奇微將軍任參謀長職務期間就開始了。
雷德福海軍上將擔任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期間,陸軍就與主席對立,與其他參謀長也常常對立。以後,直到海軍和陸戰隊傾向於支持“靈活反應”的戰略和看到有限戰爭的重要性後,這種情況才逐漸有些好轉。但是,仍有這種情況存在,即在過去四年中,要不是陸軍參謀長具有一種異乎尋常的本領,專門在爭論中選擇錯的一方,便是有人對不同意見採取了堪與塔馬尼大樓的優良傳統相媲美的壓製手段。
另一個主要的結論是,主席這一邊幾乎經常獲勝。這一點並不奇怪。因為,主席是由國防部長親自選擇的。他和國防部長在實質上和精神上都是密切一致的。他們在五角大樓並肩工作。主席以國防部長主要軍事顧問的身份陪同他出席國內外許多重要會議。他很快地和國防部長的思想一致起來,並在政府內外,成為武裝部隊的可靠代言人。人們常把主席的看法和參謀長們的看法混淆起來。並且,還錯誤地認為主席的立場就是參謀長們的立場。這種情況說明了主席的首要地位。也許正是由於這種情況,才必然形成了他的首要地位。當然,主席保持這種首要的地位,對國防部長來說,是極為重要的。
國防部長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主席來指導參謀長們的工作,使他們操勞不息,並從他們那裏得到及時的意見和建議,而且最好是那種不令人為難就能接受和同意的意見和建議。但是,有些意見也會是令人討厭和不受歡迎的。特別是當它們與行政當局所經常考慮的政治和經濟方麵的因素相衝突時,就更是如此。在這種時候,部長就要依賴主席來製止這種意見,並在適當的問題上促成意見一致,以便用來支持國防部的計劃。如果要主席執行這個職責,部長就必須在意見分歧的問題上支持他。從記錄中可以看出,四年來,部長是很少不支持主席的。
這樣,主席已經成為一種官方的督察員。他負責把官方的方針傳達給參謀長們,並期待他們以此來指導行動。但在第一任主席布萊特雷上將領導期間,情況卻不是這樣。他在掌握參謀長們的討論會時,卻保持謹慎的中立態度。而雷德福海軍上將是一個有才幹而又固執己見的人。他竭力把他的看法強加在參謀長們身上。我在他手下擔任參謀長的兩年期間,很少和同僚們進行嚴肅的爭論,在爭論中,主席和我通常進行激烈的爭吵,彼此誰也沒有說服過誰。但是,不管我如何不同意他的意見,我還是非常佩服他的堅持目標的精神和在推行“新麵貌”政策時所表現的那種無可否認的效率。
特文寧上將任主席時,一貫採取多少是布萊特雷上將和雷德福海軍上將兩者之間的立場。同雷德福海軍上將相比,他並不很支持官方的方針。但是作為一個“大規模報復”政策的長期鼓吹者,他那張起決定性作用的票總是有利於空軍,而反對對戰略進行徹底的審查。
研究了上述現象後,我們可以毫不誇大地說,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已承擔了過去那種令人討厭的單一參謀長所具有的大部分權力。過去在討論國防組織時,這樣的單一的參謀長一直是為國會和某些公眾所害怕的。這種權力本身沒有什麽壞處。但是,那種毋需對公眾負責的隱晦的權力,卻是很壞的。主席並沒有完全享有一個合法的集權當局在迅速作出決定和加速工作的進行時所具有的那些有利條件。盡管他最後能把自己的看法強加於別人身上,但仍需遵守同參謀長們進行商討和爭辯時的程序。主席的這種虛假的地位,應在今後研究改變國防部機構和組織時,加以認真的考慮。
如果不提到參謀長聯席會議與國會的關係,關於參謀長聯席會議作用的討論,就顯得不夠完全。和大多數議會製度國家的做法不同,美國三軍的參謀長們作為軍種的參謀長及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成員,必須經常出席國會的各個委員會作證。此外每年至少要在兩院的武裝部隊委員會及撥款委員會上各出席作證一次。在正常的年月裏,還要就原子能、飛彈、軍事人員、後備力量及軍事援助計劃等等特殊問題出席作證。對參謀長們來說,國防預算證詞聽取會通常是最麻煩的,因為這些證詞聽取會不可避免地要引起參謀長們對政府的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責任問題。
參謀長們出席國會委員會作證的目的是:“交代真情,揭發錯誤”,同時還要對總統和國防部長的決定保持忠誠。這項道德標準執行起來,並不簡單。在這個問題上,我的看法是,在國防部編造預算和研究其他任何與預算同樣重要的措施時,各軍種參謀長都應積極發表自己的意見。但當他們盡了一切力量把自己的文職首長引到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向後,就必須接受本軍種部長、國防部長和總統的決定,以此作為最後決定,並在國會中加以支持,不然就辭職。這種態度完全符合我們軍官的傳統教養。如,陸軍和其他軍種一樣,其參謀人員一定要大膽地毫無保留地發表自己的意見,直到指揮官定下決心。此後,他的任務就是支持這項決定,使其發生作用。
經常有人說,即使是為了減輕國防部長在作出軍事決定時所遇到的困難,參謀長也有責任取得一致的意見(我不同意這種說法)。從記錄中可以看出,在這一段時期中,國防部長曾經4次否決參謀長聯席會議的一致意見。因此,顯而易見,即使參謀長們取得一致的意見,也不能解決一切問題。
總之,研究了這些數字後,能得出什麽結論呢?首先可以看出,過去四年來,陸軍一直處於孤立和少數的地位。實際上,這種充當巴比倫俘虜的處境在李奇微將軍任參謀長職務期間就開始了。
雷德福海軍上將擔任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期間,陸軍就與主席對立,與其他參謀長也常常對立。以後,直到海軍和陸戰隊傾向於支持“靈活反應”的戰略和看到有限戰爭的重要性後,這種情況才逐漸有些好轉。但是,仍有這種情況存在,即在過去四年中,要不是陸軍參謀長具有一種異乎尋常的本領,專門在爭論中選擇錯的一方,便是有人對不同意見採取了堪與塔馬尼大樓的優良傳統相媲美的壓製手段。
另一個主要的結論是,主席這一邊幾乎經常獲勝。這一點並不奇怪。因為,主席是由國防部長親自選擇的。他和國防部長在實質上和精神上都是密切一致的。他們在五角大樓並肩工作。主席以國防部長主要軍事顧問的身份陪同他出席國內外許多重要會議。他很快地和國防部長的思想一致起來,並在政府內外,成為武裝部隊的可靠代言人。人們常把主席的看法和參謀長們的看法混淆起來。並且,還錯誤地認為主席的立場就是參謀長們的立場。這種情況說明了主席的首要地位。也許正是由於這種情況,才必然形成了他的首要地位。當然,主席保持這種首要的地位,對國防部長來說,是極為重要的。
國防部長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主席來指導參謀長們的工作,使他們操勞不息,並從他們那裏得到及時的意見和建議,而且最好是那種不令人為難就能接受和同意的意見和建議。但是,有些意見也會是令人討厭和不受歡迎的。特別是當它們與行政當局所經常考慮的政治和經濟方麵的因素相衝突時,就更是如此。在這種時候,部長就要依賴主席來製止這種意見,並在適當的問題上促成意見一致,以便用來支持國防部的計劃。如果要主席執行這個職責,部長就必須在意見分歧的問題上支持他。從記錄中可以看出,四年來,部長是很少不支持主席的。
這樣,主席已經成為一種官方的督察員。他負責把官方的方針傳達給參謀長們,並期待他們以此來指導行動。但在第一任主席布萊特雷上將領導期間,情況卻不是這樣。他在掌握參謀長們的討論會時,卻保持謹慎的中立態度。而雷德福海軍上將是一個有才幹而又固執己見的人。他竭力把他的看法強加在參謀長們身上。我在他手下擔任參謀長的兩年期間,很少和同僚們進行嚴肅的爭論,在爭論中,主席和我通常進行激烈的爭吵,彼此誰也沒有說服過誰。但是,不管我如何不同意他的意見,我還是非常佩服他的堅持目標的精神和在推行“新麵貌”政策時所表現的那種無可否認的效率。
特文寧上將任主席時,一貫採取多少是布萊特雷上將和雷德福海軍上將兩者之間的立場。同雷德福海軍上將相比,他並不很支持官方的方針。但是作為一個“大規模報復”政策的長期鼓吹者,他那張起決定性作用的票總是有利於空軍,而反對對戰略進行徹底的審查。
研究了上述現象後,我們可以毫不誇大地說,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已承擔了過去那種令人討厭的單一參謀長所具有的大部分權力。過去在討論國防組織時,這樣的單一的參謀長一直是為國會和某些公眾所害怕的。這種權力本身沒有什麽壞處。但是,那種毋需對公眾負責的隱晦的權力,卻是很壞的。主席並沒有完全享有一個合法的集權當局在迅速作出決定和加速工作的進行時所具有的那些有利條件。盡管他最後能把自己的看法強加於別人身上,但仍需遵守同參謀長們進行商討和爭辯時的程序。主席的這種虛假的地位,應在今後研究改變國防部機構和組織時,加以認真的考慮。
如果不提到參謀長聯席會議與國會的關係,關於參謀長聯席會議作用的討論,就顯得不夠完全。和大多數議會製度國家的做法不同,美國三軍的參謀長們作為軍種的參謀長及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成員,必須經常出席國會的各個委員會作證。此外每年至少要在兩院的武裝部隊委員會及撥款委員會上各出席作證一次。在正常的年月裏,還要就原子能、飛彈、軍事人員、後備力量及軍事援助計劃等等特殊問題出席作證。對參謀長們來說,國防預算證詞聽取會通常是最麻煩的,因為這些證詞聽取會不可避免地要引起參謀長們對政府的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責任問題。
參謀長們出席國會委員會作證的目的是:“交代真情,揭發錯誤”,同時還要對總統和國防部長的決定保持忠誠。這項道德標準執行起來,並不簡單。在這個問題上,我的看法是,在國防部編造預算和研究其他任何與預算同樣重要的措施時,各軍種參謀長都應積極發表自己的意見。但當他們盡了一切力量把自己的文職首長引到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向後,就必須接受本軍種部長、國防部長和總統的決定,以此作為最後決定,並在國會中加以支持,不然就辭職。這種態度完全符合我們軍官的傳統教養。如,陸軍和其他軍種一樣,其參謀人員一定要大膽地毫無保留地發表自己的意見,直到指揮官定下決心。此後,他的任務就是支持這項決定,使其發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