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相反的角度考求,一個不重視武備的政府必是一個對國家、對民族、對百姓都不負責的政府。宣言再美,它都是壞政府。
鴉片戰爭的失敗,僅僅從“兵器”的落後就足以判定清朝朝廷既缺乏國家責任,又缺乏人民責任。
冷兵器時代,兵器有懸殊,還不是不可逆轉的。熱兵器時代,兵器威力大小,往往對弱勢一方是致命的。
鴉片戰爭中,英國與中國的軍力對比,不是數量之比,而是質量之比。高質量對低質量,可以說一天一地,這就無怪乎那個叫郭士立(插rles gutff)的英國神父,在1832年隨東印度公司的商船阿美士德號偵察了中國的沿海防務後敢於自誇:“英國的一隻護衛艦可以輕而易舉地擊潰整個中國海軍的1000隻兵船”;“如果我們是以敵人的身份來到這裏,整個軍隊的抵抗不會超過半小時。”
回顧虎門海戰,透過中國當代史書浪漫的愛國主義渲染,那實際上是清國水師既無招架之功、又無還手之力的任人敲打。
對進攻者而言,那是一場放手屠殺。
虎門,防衛能力最強,尚且如此,閔海防、浙海防、江(蘇)海防、津海防先後被英國艦隊一觸即潰,定是十分正常的了。
下麵,我們仍要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中、英雙方傷亡數字的對比,來揭示兵備落後的嚴峻性和殘酷性。
第一次鴉片戰爭中英傷亡統計:
1841年1月7日,沙角、大角之戰,清軍傷亡744人(死282人),英軍僅傷38人;
1841年2月25日-2月26日,虎門上橫檔之戰,清軍傷亡約1000人(死約700人),英軍僅傷6人;
1841年2月27日,烏湧之戰,清軍死亡466人(傷未計),英軍僅傷8人;
1841年8月26日-8月27日,廈門之戰,清軍傷亡110人(死73人),英軍僅傷亡17人(死1人);
1841年9月26日-10月1日,定海之戰,清軍傷亡約300人(大部分死亡),英軍僅傷亡29人(死2人);
1841年10月10日,鎮海之戰,清軍傷亡約300人(大部分死亡),英軍僅傷亡19人(死3人);
1841年10月13日,寧波失守,守軍潰逃,雙方均無傷亡;
1842年3月10日-3月15日,浙東反擊戰,清軍傷亡740人(死540人),英軍僅傷亡25人(死3人);
1842年5月18日,乍浦之戰,清軍死亡286人(傷未計),英軍傷亡64人(死9人);
1842年6月16日,吳淞之戰,清軍死亡88人(傷未計),英軍傷亡27人(死2人);
1842年7月21日,鎮江之戰,清軍傷亡503人(死239人),英軍傷亡169人(死39人)。
以上戰鬥,清軍傷亡人數共計約4600人(約死3300人),英軍傷亡人數共計401人(死59人)。
上文所述英軍傷亡人數,較確。清軍傷亡人數,較難統計,但當在實際傷亡人數之內。如虎門上橫檔一線,戰鬥規模比沙角、大角為大,史書曰“守軍傷亡過半”,實際守軍8000人,傷亡估計1000人,肯定低於實數。又定海、鎮海之戰,規模與激烈程度與廈門之戰相若,史書說“傷亡數百”,今依廈門數估為300人,亦屬保守。即此,清軍傷亡數仍是英軍12倍,而死亡數則是英軍的55倍!
另一個讓人痛心的損失是,清軍高級將領犧牲巨大,而英軍高級將佐無損。
以下是清軍部分犧牲將、官品級羅列:
戰鬥 犧牲者 品級
沙角之戰 陳連升 副將、從二品
虎門之戰 關天培 提督、從一品
麥廷章 遊擊、從三品
烏湧之戰 祥 福 總兵、正二品
廈門之戰·搖 (佚名) 總兵、正二品
定海之戰 葛雲飛 總兵、正二品
王錫朋 總兵、正二品
鄭國鴻 總兵、正二品
鎮海之戰 裕 謙 總督、從一品
吳淞之戰 陳化成 提督、從一品
鎮江之戰 海 齡 副都統、正二品
以上十一名犧牲者中,從一品三人,正二品六人,從二品一人,從三品一人,皆為高級將領。犧牲者的殺身成仁、捨生取義證明:清軍的將領多數有愛國心、有獻身精神。將領臨陣脫逃者有,但不多。如餘步雲,守寧波不戰而逃,最後是判了死罪的。繞了一個圈兒,我們還是想證明:“人”,基本上沒問題,問題出在“武器”上。
鴉片戰爭打響時,清軍武器係統與清初無“質”的改變。這二百年,西方大進,中國不進;不進則退,在戰具上的差距便拉開了。
先說步兵武器。
不論“八旗兵”,還是“綠營兵”,仍然不能全部配備火器。二者相比,“綠營兵”裝備更差。就全軍而言,冷兵器約占一半。步兵火器,主要是前膛火繩鳥槍。這種槍,大都是明末清初製式,長約2米,不能上槍刺,從槍口裝填火藥與彈丸,彈丸鉛質,重約一錢,射程約百米,射速每分鍾1至2次。
同期英國步兵,一人一槍。槍分兩種,都是當時世界最先進的。一種為1800年研製成功的伯克式(barker)前裝滑膛燧發槍。槍長1.16米,口徑15.3毫米,彈丸重35克,射程200米,射速每分鍾2至3發。另一種為1838年研製的布倫士威克式(brunswick)前裝滑膛擊發槍。槍長1.42米,口徑17.5毫米,彈丸重53克,射程300米,射速每分鍾3至4發。有人將這兩種槍與清軍鳥槍對比,說一支伯克式相當兩支鳥槍,而一支布倫士威克式相當五支鳥槍。如果考慮到射程、射速、精確度諸效能,應是1∶5及1∶10的比率。若近戰肉搏,上槍刺與不上槍刺,威力相去更遠。
鴉片戰爭的失敗,僅僅從“兵器”的落後就足以判定清朝朝廷既缺乏國家責任,又缺乏人民責任。
冷兵器時代,兵器有懸殊,還不是不可逆轉的。熱兵器時代,兵器威力大小,往往對弱勢一方是致命的。
鴉片戰爭中,英國與中國的軍力對比,不是數量之比,而是質量之比。高質量對低質量,可以說一天一地,這就無怪乎那個叫郭士立(插rles gutff)的英國神父,在1832年隨東印度公司的商船阿美士德號偵察了中國的沿海防務後敢於自誇:“英國的一隻護衛艦可以輕而易舉地擊潰整個中國海軍的1000隻兵船”;“如果我們是以敵人的身份來到這裏,整個軍隊的抵抗不會超過半小時。”
回顧虎門海戰,透過中國當代史書浪漫的愛國主義渲染,那實際上是清國水師既無招架之功、又無還手之力的任人敲打。
對進攻者而言,那是一場放手屠殺。
虎門,防衛能力最強,尚且如此,閔海防、浙海防、江(蘇)海防、津海防先後被英國艦隊一觸即潰,定是十分正常的了。
下麵,我們仍要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中、英雙方傷亡數字的對比,來揭示兵備落後的嚴峻性和殘酷性。
第一次鴉片戰爭中英傷亡統計:
1841年1月7日,沙角、大角之戰,清軍傷亡744人(死282人),英軍僅傷38人;
1841年2月25日-2月26日,虎門上橫檔之戰,清軍傷亡約1000人(死約700人),英軍僅傷6人;
1841年2月27日,烏湧之戰,清軍死亡466人(傷未計),英軍僅傷8人;
1841年8月26日-8月27日,廈門之戰,清軍傷亡110人(死73人),英軍僅傷亡17人(死1人);
1841年9月26日-10月1日,定海之戰,清軍傷亡約300人(大部分死亡),英軍僅傷亡29人(死2人);
1841年10月10日,鎮海之戰,清軍傷亡約300人(大部分死亡),英軍僅傷亡19人(死3人);
1841年10月13日,寧波失守,守軍潰逃,雙方均無傷亡;
1842年3月10日-3月15日,浙東反擊戰,清軍傷亡740人(死540人),英軍僅傷亡25人(死3人);
1842年5月18日,乍浦之戰,清軍死亡286人(傷未計),英軍傷亡64人(死9人);
1842年6月16日,吳淞之戰,清軍死亡88人(傷未計),英軍傷亡27人(死2人);
1842年7月21日,鎮江之戰,清軍傷亡503人(死239人),英軍傷亡169人(死39人)。
以上戰鬥,清軍傷亡人數共計約4600人(約死3300人),英軍傷亡人數共計401人(死59人)。
上文所述英軍傷亡人數,較確。清軍傷亡人數,較難統計,但當在實際傷亡人數之內。如虎門上橫檔一線,戰鬥規模比沙角、大角為大,史書曰“守軍傷亡過半”,實際守軍8000人,傷亡估計1000人,肯定低於實數。又定海、鎮海之戰,規模與激烈程度與廈門之戰相若,史書說“傷亡數百”,今依廈門數估為300人,亦屬保守。即此,清軍傷亡數仍是英軍12倍,而死亡數則是英軍的55倍!
另一個讓人痛心的損失是,清軍高級將領犧牲巨大,而英軍高級將佐無損。
以下是清軍部分犧牲將、官品級羅列:
戰鬥 犧牲者 品級
沙角之戰 陳連升 副將、從二品
虎門之戰 關天培 提督、從一品
麥廷章 遊擊、從三品
烏湧之戰 祥 福 總兵、正二品
廈門之戰·搖 (佚名) 總兵、正二品
定海之戰 葛雲飛 總兵、正二品
王錫朋 總兵、正二品
鄭國鴻 總兵、正二品
鎮海之戰 裕 謙 總督、從一品
吳淞之戰 陳化成 提督、從一品
鎮江之戰 海 齡 副都統、正二品
以上十一名犧牲者中,從一品三人,正二品六人,從二品一人,從三品一人,皆為高級將領。犧牲者的殺身成仁、捨生取義證明:清軍的將領多數有愛國心、有獻身精神。將領臨陣脫逃者有,但不多。如餘步雲,守寧波不戰而逃,最後是判了死罪的。繞了一個圈兒,我們還是想證明:“人”,基本上沒問題,問題出在“武器”上。
鴉片戰爭打響時,清軍武器係統與清初無“質”的改變。這二百年,西方大進,中國不進;不進則退,在戰具上的差距便拉開了。
先說步兵武器。
不論“八旗兵”,還是“綠營兵”,仍然不能全部配備火器。二者相比,“綠營兵”裝備更差。就全軍而言,冷兵器約占一半。步兵火器,主要是前膛火繩鳥槍。這種槍,大都是明末清初製式,長約2米,不能上槍刺,從槍口裝填火藥與彈丸,彈丸鉛質,重約一錢,射程約百米,射速每分鍾1至2次。
同期英國步兵,一人一槍。槍分兩種,都是當時世界最先進的。一種為1800年研製成功的伯克式(barker)前裝滑膛燧發槍。槍長1.16米,口徑15.3毫米,彈丸重35克,射程200米,射速每分鍾2至3發。另一種為1838年研製的布倫士威克式(brunswick)前裝滑膛擊發槍。槍長1.42米,口徑17.5毫米,彈丸重53克,射程300米,射速每分鍾3至4發。有人將這兩種槍與清軍鳥槍對比,說一支伯克式相當兩支鳥槍,而一支布倫士威克式相當五支鳥槍。如果考慮到射程、射速、精確度諸效能,應是1∶5及1∶10的比率。若近戰肉搏,上槍刺與不上槍刺,威力相去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