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樣給“軟——硬科幻”下定義,理論上雖然沒問題,實踐中仍然有極大缺陷。因為以社會科學為題材的科幻作品,數量和影響力上遠遠小於以自然科學為題材的作品,連後者的零頭都不到,怎麽能夠成為兩大基本類型之一呢?甚至,科幻小說習慣上隻被認為是描寫自然科學題材的。筆者猜測,即使是歐美科幻界,恐怕也不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軟硬科幻”的概念吧。
“可以劃分出‘認知’和‘審美’兩種意義上的科幻小說,前者的代表人物應當是阿西莫夫,布拉德伯雷、克拉克則是後者的典範。”(嚴蓬 《關於鄭文光科幻小說的審美分析》轉引自《鄭文光70壽辰暨從事文學創作59周年》)這是對“軟硬科幻”概念的某種提升。不過,科幻本身,甚至任何敘事類文學作品本身,都是“認知”和“審美”的綜合體。將兩個不能分開的部分分開是不成立的。
“軟硬科幻”雖然不是一對有理論價值的概念,但它們反映了科幻界內部,科學與人文兩種文化傾向的衝突。不過,那不是在本章中討論的問題。
除了“硬科幻”“軟科幻”這對流行概念外,還有一些科幻作家從其它角度對科幻文學進行過劃分的嚐試。比如以下兩個論點:
“科幻小說大體可以分兩種:一種是走通俗路線,娛樂的;另一種比較有哲學意味,”(鄭文豪《台灣科幻小說精選》451頁)這個分類採用了“藝術——通俗”的兩極分類法。在下麵“科幻文學與通俗文學”的關係裏,筆者要討論相關的內容。
台灣科幻作家張係國也提出過一個分類方法:
“一,探險科幻小說:敘述人在時間空間中的各項探險故事。
二,機關科幻小說:敘述新奇的科技發明對人類可能帶來的影響,如機器人、飛碟、死光槍、愛情機器等。
三,社會科幻小說:預測人類社會未來的可能發展,也諷刺社會不合理現象,如《一九八四》、《美麗的新世界》等。
四,幻想小說,以幻想為主,科學的成份減少或完全沒有,包括三種,烏托邦科幻小說、鴛鴦科幻小說、文藝科幻小說。”《台灣科幻小說大全》503頁。這個分類的標準是很模糊的。僅作為資料收錄在此。
在《科幻的分類》(《科幻世界》96、4)一文中,吳定柏先生介紹了國外研究者在這個問題上的一些結論。比如,有的將科幻作品從外在形式上分為“趣味性作品、預言性作品、社會評論性作品”;有的從主題思想上將其劃分為“樂觀主義和悲觀主義”兩類;有的依照題材不同將其劃分為“技術、人類利益、社會學和末世學”四類;有的則直接根據科幻構思所屬的科學門類進行劃分。
前蘇聯科幻作家在研究西方的科幻小說時,認為西方的科幻作品敢於想像幾百幾千年後的未來,而當時的蘇聯科幻顯然沒有這麽“遠”。於是便有遠科幻、近科幻的奇怪分類。當然,那些蘇聯科幻作家並非要把這對概念變成一對基本概念,隻是用它們來描述自己的某種觀感。但科幻中的幻想之分遠近,確實是一個有趣的現象。
總得來說,與科幻文學已經積累得很豐富的文本相比,對其分類進行的理論探索是遠遠不夠的。
被種種分類搞得頭疼的某些科幻作家,幹脆就反對一切分類。他們認為,科幻作品隻分好壞,有人讀的科幻就是好科幻,沒人讀的就是次科幻。這麽分就行了。這樣就避免了無休止的,看似也無意義的爭論。
其實,搞清科幻小說的內部門類在實踐方麵具有重要作用。如前所述,科幻文藝本身就是從大文藝中分化出來的一個類型文藝。科幻在成熟過程中,內部又不停地分化。這個過程其實就是讀者細分的過程,也是作者分化的過程。擅長寫這類科幻的作者不擅長寫那類科幻;喜歡看這類科幻的讀者不喜歡看那類科幻。對於作者來說,哪些讀者是自己的目標讀者?對於出版社、雜誌社來說,哪些讀者是自己的消費群體。他們絕不能不考慮這個問題。
這其實是一個要不要分灶吃飯的問題。科幻的家業大了,以前混在一起的幾個兒女,要不要分開另過呢?如果考查一下對於某部科幻作品的批評意見,會發現其中有很多都是沒有分家帶來的後果:持這些批評意見的讀者,根本不是這類科幻作品的讀者。但他們認為,科幻應該是鐵板一塊,隻有自己那一類才是正宗。而被他們批評的作品恰好不屬於這個“正宗”。
從邏輯學的角度講,要進行劃分必須先確定劃分的依據。總的來說,以上那些劃分工作在確定依據方麵作得都不夠深入和清晰,導致分類的結果也含糊不清。筆者的分類標準,是一個敘事學的標準:主要事件和次要事件。
(小說)敘述的事件不僅有上述邏輯上的關聯,也存在著等級的區分,即不僅有橫向的、水平的聯繫,也有縱向的、垂直的區分。在敘述的事件中,一些事件顯然比另外一些更重要,即一些是主要事件,一些是次要事件……前者是敘事闡釋語碼的重要部分,它通過提出問題和回答問題來推進情節……而“次要”的事件在這種意義上卻沒有這樣重要,即使省略也不會影響整個情節的邏輯,盡管這種省略會給小說的審美價值造成損害……它們的任務是豐富、具體和完成中心事件。《文學理論要略》196——197頁
“可以劃分出‘認知’和‘審美’兩種意義上的科幻小說,前者的代表人物應當是阿西莫夫,布拉德伯雷、克拉克則是後者的典範。”(嚴蓬 《關於鄭文光科幻小說的審美分析》轉引自《鄭文光70壽辰暨從事文學創作59周年》)這是對“軟硬科幻”概念的某種提升。不過,科幻本身,甚至任何敘事類文學作品本身,都是“認知”和“審美”的綜合體。將兩個不能分開的部分分開是不成立的。
“軟硬科幻”雖然不是一對有理論價值的概念,但它們反映了科幻界內部,科學與人文兩種文化傾向的衝突。不過,那不是在本章中討論的問題。
除了“硬科幻”“軟科幻”這對流行概念外,還有一些科幻作家從其它角度對科幻文學進行過劃分的嚐試。比如以下兩個論點:
“科幻小說大體可以分兩種:一種是走通俗路線,娛樂的;另一種比較有哲學意味,”(鄭文豪《台灣科幻小說精選》451頁)這個分類採用了“藝術——通俗”的兩極分類法。在下麵“科幻文學與通俗文學”的關係裏,筆者要討論相關的內容。
台灣科幻作家張係國也提出過一個分類方法:
“一,探險科幻小說:敘述人在時間空間中的各項探險故事。
二,機關科幻小說:敘述新奇的科技發明對人類可能帶來的影響,如機器人、飛碟、死光槍、愛情機器等。
三,社會科幻小說:預測人類社會未來的可能發展,也諷刺社會不合理現象,如《一九八四》、《美麗的新世界》等。
四,幻想小說,以幻想為主,科學的成份減少或完全沒有,包括三種,烏托邦科幻小說、鴛鴦科幻小說、文藝科幻小說。”《台灣科幻小說大全》503頁。這個分類的標準是很模糊的。僅作為資料收錄在此。
在《科幻的分類》(《科幻世界》96、4)一文中,吳定柏先生介紹了國外研究者在這個問題上的一些結論。比如,有的將科幻作品從外在形式上分為“趣味性作品、預言性作品、社會評論性作品”;有的從主題思想上將其劃分為“樂觀主義和悲觀主義”兩類;有的依照題材不同將其劃分為“技術、人類利益、社會學和末世學”四類;有的則直接根據科幻構思所屬的科學門類進行劃分。
前蘇聯科幻作家在研究西方的科幻小說時,認為西方的科幻作品敢於想像幾百幾千年後的未來,而當時的蘇聯科幻顯然沒有這麽“遠”。於是便有遠科幻、近科幻的奇怪分類。當然,那些蘇聯科幻作家並非要把這對概念變成一對基本概念,隻是用它們來描述自己的某種觀感。但科幻中的幻想之分遠近,確實是一個有趣的現象。
總得來說,與科幻文學已經積累得很豐富的文本相比,對其分類進行的理論探索是遠遠不夠的。
被種種分類搞得頭疼的某些科幻作家,幹脆就反對一切分類。他們認為,科幻作品隻分好壞,有人讀的科幻就是好科幻,沒人讀的就是次科幻。這麽分就行了。這樣就避免了無休止的,看似也無意義的爭論。
其實,搞清科幻小說的內部門類在實踐方麵具有重要作用。如前所述,科幻文藝本身就是從大文藝中分化出來的一個類型文藝。科幻在成熟過程中,內部又不停地分化。這個過程其實就是讀者細分的過程,也是作者分化的過程。擅長寫這類科幻的作者不擅長寫那類科幻;喜歡看這類科幻的讀者不喜歡看那類科幻。對於作者來說,哪些讀者是自己的目標讀者?對於出版社、雜誌社來說,哪些讀者是自己的消費群體。他們絕不能不考慮這個問題。
這其實是一個要不要分灶吃飯的問題。科幻的家業大了,以前混在一起的幾個兒女,要不要分開另過呢?如果考查一下對於某部科幻作品的批評意見,會發現其中有很多都是沒有分家帶來的後果:持這些批評意見的讀者,根本不是這類科幻作品的讀者。但他們認為,科幻應該是鐵板一塊,隻有自己那一類才是正宗。而被他們批評的作品恰好不屬於這個“正宗”。
從邏輯學的角度講,要進行劃分必須先確定劃分的依據。總的來說,以上那些劃分工作在確定依據方麵作得都不夠深入和清晰,導致分類的結果也含糊不清。筆者的分類標準,是一個敘事學的標準:主要事件和次要事件。
(小說)敘述的事件不僅有上述邏輯上的關聯,也存在著等級的區分,即不僅有橫向的、水平的聯繫,也有縱向的、垂直的區分。在敘述的事件中,一些事件顯然比另外一些更重要,即一些是主要事件,一些是次要事件……前者是敘事闡釋語碼的重要部分,它通過提出問題和回答問題來推進情節……而“次要”的事件在這種意義上卻沒有這樣重要,即使省略也不會影響整個情節的邏輯,盡管這種省略會給小說的審美價值造成損害……它們的任務是豐富、具體和完成中心事件。《文學理論要略》196——1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