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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重組(第二次世界大戰史大全第九卷) 作者:[英]阿諾德·托因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工作隊的任務與活動由現場視察員加以協調,他們是地區辦事處派出的。他們有時根據華盛頓層層下達到歐洲地區署、中央總部、地區總部與地區辦事處的指令、命令和訓令辦事,有時則根據來自某些中間環節的指令、命令和訓令辦事。實際的現場工作人員人數在 1945年秋季達到最高峰;而視察人員人數則在1946年夏季達到最高峰。
1945年10月1日,受僱在居留所工作的第一類聯總人員的總數為三千三百六十九人(以每隊十三人計,大約有二百六十個工作隊)。居留所的數目大約有二百十個(一年之後為數更多)。歸聯總照顧的在德國的難民總數略超過六十萬人。聯總工作隊的任務不僅要象軍隊所做的那樣給難民供應衣食住,還要指導他們把自己組織起來,提高生活樂趣並樹立自尊心,還要提供和擴展教育設施、醫療服務和照顧兒童。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雖然就涉及的人數來說,其艱巨性比開頭所想像的小一些。但聯總所麵臨的,並不是必須把幾百萬流亡者遣送回國的問題,而是有幾十萬永久的難民問題。
聯總總共“遣返了”一百零四萬七千個難民:其中自德國遣返的約七十萬人,自奧地利遣返的約二十萬人。但是聯總在這方麵的主要工作是照顧和管理住在帳篷、棚屋和“簡陋住宅”(在鄉村和城鎮的一部分住宅區)內的那些不幸的人們。各難民營或居留所人數不等,少的約五百人(新巴勒斯坦),多的超過一萬五千人(維爾德弗勒肯)。平均規模是二千至三千人光景。聯總所照顧或管理的難民總數,最高峰時,在德國為七十一萬五千人;在奧地利為四萬六千人;在義大利為二萬六千人;在中東為三萬七千人;在中國為四萬五千人。1945年(12月)時,在這些難民中至少有一半是來自波蘭以前所轄領土內的波蘭人和烏克蘭人,1946年(9月)時,情況大致還是這樣;但是到了1947年(6月),波蘭人的數量比人數較次的兩個民族集團(波羅的海沿岸國家人和猶太人)下降的幅度更大。其他重要的民族集團是希臘人(大多數在中東)和南斯拉夫人。聯總也參與遣返俄國人、法國人、義大利人、北美和南美人、中國人以及其他許多人的工作。聯總不過問戰俘、前敵國國民和日耳曼人(指來自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羅馬尼亞和南斯拉夫的德國人,以及來自現在歸波蘭政府治理的前德國領土的德國人)。當1943年11月簽署聯總協定時,並沒有預見到會有“敵對行動停止後出現的難民”和“內部的驅逐”等現象。“在戰爭結束之後,有大批人離開波蘭與南斯拉夫;另外一些人則從保加利亞、匈牙利和羅馬尼亞逃出。他們當中多數人遷入德國、奧地利或義大利,並在那裏申請取得難民的身分。這批人絕大多數是猶太人。”
最後,聯總當局決定,如果一個人由於戰爭而“流落異域”,那麽這種外在原因所引起的遷移究竟何時發生,這一點並不重要;可以有把握地假定,猶太人都是由於戰爭而“流落異域”的。“總署根據這一裁決,判定所有猶太人都是當然地符合條件的人(即有資格接受聯總援助的人),除非能提出相反情況的確實證據。”
“停戰後的難民”必須提出因受敵人迫害而造成內部驅逐的具體證據,但屬於“遭到納粹立法歧視”的情況(亦即猶太人)不在此例。總署由於執行這些決定,遭到了蘇聯代表的批評,他們譴責總署把難民營變成政治上親法西斯和反蘇流亡者的庇護所;英國代表則提出抗議說,人們正在利用聯總作為向巴勒斯坦非法移民的渠道;人們普遍抗議把難民營變成蘇聯間諜的巢穴。
關於取得聯總援助資格的規章確定之後,就得執行這些規章;而執行規章,即“甄別”這類援助的申請者,不僅要依靠聯總的官員,而且也要依靠各個占領區的地方軍事當局。
聯總的宣傳工作人員從未清楚地闡明聯總對德國和奧地利難民救濟署的責任範圍。雖說聯總並不對德國與奧地利的所有難民擔負責任,它卻因為難民營中存在的情況而遭到批評,雖則這些難民營並不歸它管轄。即使在它所管轄的難民營內,它也並不負責運輸、住房和基本供應品的事宜,然而它卻由於缺乏這三者而經常遭到非難。……西方譴責它把一些難民遣送到命運未卜的東歐去;東歐則痛斥它照顧通敵分子和吉斯林分子。
聯總第五屆全會決定:聯總有關救濟難民的工作必須在1947年6月30日移交給新的(其時尚未組成的)國際難民組織。鑑於情況即將發生變化,1947年2月在巴黎設立了難民救濟總部以管理德國、奧地利、義大利和中東等地的所有難民救濟署,而撤銷了設在德國的總部。1947年6月29日,聯總署長和國際難民組織籌備委員會執行秘書籤訂了協議,根據協議,在國際難民組織成立以前,國際難民組織籌委會將自1947年7月1日起承擔難民署的工作。按照這項協議,整個機構,包括全體職員、難民營、資金及其他一切都要移交給新的管理部門。
各個難民救濟署的工作雖說是由原先的聯總協定(1943年11月9日)所規定的,但從聯總主要渠道——救濟與供應物資的渠道——來說,這項工作走的是另一條渠道。這些工作無疑起到了兩個有益的作用:(1)遣返難民,這是預計到的,(2)照顧那些不能夠遣返的難民,而這基本上是未曾預計到的。結果產生了不少混亂,而且還有一些濫用職權的情況。
1945年10月1日,受僱在居留所工作的第一類聯總人員的總數為三千三百六十九人(以每隊十三人計,大約有二百六十個工作隊)。居留所的數目大約有二百十個(一年之後為數更多)。歸聯總照顧的在德國的難民總數略超過六十萬人。聯總工作隊的任務不僅要象軍隊所做的那樣給難民供應衣食住,還要指導他們把自己組織起來,提高生活樂趣並樹立自尊心,還要提供和擴展教育設施、醫療服務和照顧兒童。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雖然就涉及的人數來說,其艱巨性比開頭所想像的小一些。但聯總所麵臨的,並不是必須把幾百萬流亡者遣送回國的問題,而是有幾十萬永久的難民問題。
聯總總共“遣返了”一百零四萬七千個難民:其中自德國遣返的約七十萬人,自奧地利遣返的約二十萬人。但是聯總在這方麵的主要工作是照顧和管理住在帳篷、棚屋和“簡陋住宅”(在鄉村和城鎮的一部分住宅區)內的那些不幸的人們。各難民營或居留所人數不等,少的約五百人(新巴勒斯坦),多的超過一萬五千人(維爾德弗勒肯)。平均規模是二千至三千人光景。聯總所照顧或管理的難民總數,最高峰時,在德國為七十一萬五千人;在奧地利為四萬六千人;在義大利為二萬六千人;在中東為三萬七千人;在中國為四萬五千人。1945年(12月)時,在這些難民中至少有一半是來自波蘭以前所轄領土內的波蘭人和烏克蘭人,1946年(9月)時,情況大致還是這樣;但是到了1947年(6月),波蘭人的數量比人數較次的兩個民族集團(波羅的海沿岸國家人和猶太人)下降的幅度更大。其他重要的民族集團是希臘人(大多數在中東)和南斯拉夫人。聯總也參與遣返俄國人、法國人、義大利人、北美和南美人、中國人以及其他許多人的工作。聯總不過問戰俘、前敵國國民和日耳曼人(指來自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羅馬尼亞和南斯拉夫的德國人,以及來自現在歸波蘭政府治理的前德國領土的德國人)。當1943年11月簽署聯總協定時,並沒有預見到會有“敵對行動停止後出現的難民”和“內部的驅逐”等現象。“在戰爭結束之後,有大批人離開波蘭與南斯拉夫;另外一些人則從保加利亞、匈牙利和羅馬尼亞逃出。他們當中多數人遷入德國、奧地利或義大利,並在那裏申請取得難民的身分。這批人絕大多數是猶太人。”
最後,聯總當局決定,如果一個人由於戰爭而“流落異域”,那麽這種外在原因所引起的遷移究竟何時發生,這一點並不重要;可以有把握地假定,猶太人都是由於戰爭而“流落異域”的。“總署根據這一裁決,判定所有猶太人都是當然地符合條件的人(即有資格接受聯總援助的人),除非能提出相反情況的確實證據。”
“停戰後的難民”必須提出因受敵人迫害而造成內部驅逐的具體證據,但屬於“遭到納粹立法歧視”的情況(亦即猶太人)不在此例。總署由於執行這些決定,遭到了蘇聯代表的批評,他們譴責總署把難民營變成政治上親法西斯和反蘇流亡者的庇護所;英國代表則提出抗議說,人們正在利用聯總作為向巴勒斯坦非法移民的渠道;人們普遍抗議把難民營變成蘇聯間諜的巢穴。
關於取得聯總援助資格的規章確定之後,就得執行這些規章;而執行規章,即“甄別”這類援助的申請者,不僅要依靠聯總的官員,而且也要依靠各個占領區的地方軍事當局。
聯總的宣傳工作人員從未清楚地闡明聯總對德國和奧地利難民救濟署的責任範圍。雖說聯總並不對德國與奧地利的所有難民擔負責任,它卻因為難民營中存在的情況而遭到批評,雖則這些難民營並不歸它管轄。即使在它所管轄的難民營內,它也並不負責運輸、住房和基本供應品的事宜,然而它卻由於缺乏這三者而經常遭到非難。……西方譴責它把一些難民遣送到命運未卜的東歐去;東歐則痛斥它照顧通敵分子和吉斯林分子。
聯總第五屆全會決定:聯總有關救濟難民的工作必須在1947年6月30日移交給新的(其時尚未組成的)國際難民組織。鑑於情況即將發生變化,1947年2月在巴黎設立了難民救濟總部以管理德國、奧地利、義大利和中東等地的所有難民救濟署,而撤銷了設在德國的總部。1947年6月29日,聯總署長和國際難民組織籌備委員會執行秘書籤訂了協議,根據協議,在國際難民組織成立以前,國際難民組織籌委會將自1947年7月1日起承擔難民署的工作。按照這項協議,整個機構,包括全體職員、難民營、資金及其他一切都要移交給新的管理部門。
各個難民救濟署的工作雖說是由原先的聯總協定(1943年11月9日)所規定的,但從聯總主要渠道——救濟與供應物資的渠道——來說,這項工作走的是另一條渠道。這些工作無疑起到了兩個有益的作用:(1)遣返難民,這是預計到的,(2)照顧那些不能夠遣返的難民,而這基本上是未曾預計到的。結果產生了不少混亂,而且還有一些濫用職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