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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重組(第二次世界大戰史大全第九卷) 作者:[英]阿諾德·托因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小組委員會的建議有一個方麵是獨特的。恰恰隻是在這一點上,小組委員會成員才把他們所關心的問題看成是影響歐洲整體的、超越國家利益的問題。小組委員會建議,聯總一般應當把工業善後問題看成是整個已解放地區的一個大問題。……如果分散處理方針看來是有益的話,那麽對這個方針作出某些例外安排也許是可取的,但是“聯合國家這一大家庭的利益應當始終淩駕於一個國家的利益之上”。這個建議……被寫入了小組委員會的報告中,而全會歐洲委員會和全會對此沒有表示異議就接受了。它被列入第五十五號決議而束諸高閣,以後再也沒有提起過,而各個國家關於工業善後物資供應和其他物資供應的規劃還是嚴格按照國家來製定並竭力加以維護的。
歐洲物資需要的依據,由該小組委員會提出,經全會歐洲委員會通過,並由全會在1944年9月舉行的第二屆會議上予以批準。
然而關於遠東物資需要的依據,卻沒有通過決議。中國代表建議,應當採用類似歐洲的那種依據。這個建議遭到了反對,因為全會前已授權全會遠東委員會提出關於它應當採取何種依據的建議。結果並沒有製定相當於歐洲所採用的物資需要的依據。全會遠東委員會考慮了這個問題,認為要為遠東國家製定統一的依據是難以實行的。各國分別製定自己的規劃,同意“為了達到公平分配的目的,各國必須作出努力,使彼此對於嚴重缺少的物資所採用的標準能協調一致起來。全會在1945年8月舉行的第三屆會議上採納了這些建議”。
聯總所採用的依據,
充其量不過是所要達到的目標而已。雖說這些依據最初被認為是對善後救濟規定了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需要,可是麵對著嚴酷的現實,這個最低限度也是難以實現的。聯總的資金與物資十分有限,而可利用的救濟物資數量也十分微薄。結果,不得不製訂使各國的需要量降到更低水平的計劃。然而這些依據還是提供了一個標準,據此可以對物資需要量加以公平的縮減。
第一屆全會決定,為了估計與滿足已解放地區物資進口的需要,下述四個步驟是必要的:
(1)應由全會歐洲委員會和全會遠東委員會對各自所在地區救濟物資需要量的依據或標準表示同意;
(2)把這些建議提交全會;
(3)總署根據全會所批準的依據,編製包括所有地區物資需要量的總估算書;
(4)要把這些估算書連同其他申請者的估算書一併呈送聯合委員會裁酌。
從邏輯上講,應該先規定物資需要量的依據,然後再提出物資分配的請求;然而由於時間緊迫,無法遵循這種邏輯順序。首要的工作在於從一切可能的地方獲得物資,再把這些物資運送到迫切需要的地方。要求署長“把迫切需要的救濟物資的分配與採購事宜作為頭等重要任務來考慮”。在此情況下,他不能等待編製詳細的統計表。
1943年11月簽署聯總協定時,聯合委員會這一機構剛成立,所以協定中並未特別明確要總署通過聯合委員會來進行工作。英鎊區內的物資儲備或多或少是處於英國掌握之中的,因而聯合委員會內的英國代表能夠控製這些物資儲備。同樣,美國代表也能夠控製美國的物資儲備。但是聯合委員會不能控製南美、北非或中東一部分地區的物資。這種控製之所以能夠存在,主要是由於實行封鎖與頒發航運執照製度之故。有些盟國政府一直不願接受這種控製,力圖建立自己的物資儲備,例如荷蘭與挪威政府就是這樣。一般認為,一旦歐洲獲得解放,一旦對德戰爭突然結束,聯合委員會這個製度將受到嚴峻的考驗。西歐國家——還有蘇聯——對於聯合委員會的體製有著不少的保留看法。聯合委員會代表著供應物資的主要國家美國和加拿大,也代表著主要的消費國家英國,因而一些國家懷有很大的疑懼,認為英國政府通過其在聯合委員會中的地位,將謀求在委員會同意供應歐洲其餘國家以任何物資之前,要為英國爭取到它所需要的一切物資。關於船舶情況也是這樣,盟國有關方麵也是要反對繼續讓聯合船舶委員會控製船舶。正是由於這個緣故,盟國間委員會才竭力主張其他盟國在聯合委員會應該有更充分的代表權。
(二)物資供應規劃的發展與執行
到了1944年初,在華盛頓新成立的物資供應局總部已經進行了“粗略的估計”,
對總署預期能夠獲得的資金與物資同它必須滿足的善後救濟需要進行了比較。……物資供應局由於編寫了這份報告,對受援國目前狀況(會影響聯總救濟物資需要的規模)的估計有了初步經驗——對受援國狀況的估計包括下述幾個方麵:本國的生產與儲存數量,定量配給與分配製度的管理效能,歐洲運輸事業的效率以及遭受敵人破壞的程度。
這時不曾把這些估計同聯總事業可能麵臨的財務問題聯繫起來考慮。事實上這種估計帶有極大的推測性,而且也不能不如此。
根據這些估算而製定的數字送交了聯合委員會,作為1944-1945年這一特定時期所要爭取的初步需要量。
在初步的物資需要報告所列國家中,包括西北歐的六個付款國家——比利時、丹麥、法國、盧森堡、荷蘭與挪威。然而在1944年初,上述六個國家的政府也各自著手把解放後它們所需物資的估計書送交聯合委員會,於是情況很清楚,它們不會向聯總要求資金援助了。它們的需要逐漸地不與總署發生直接關係了。
歐洲物資需要的依據,由該小組委員會提出,經全會歐洲委員會通過,並由全會在1944年9月舉行的第二屆會議上予以批準。
然而關於遠東物資需要的依據,卻沒有通過決議。中國代表建議,應當採用類似歐洲的那種依據。這個建議遭到了反對,因為全會前已授權全會遠東委員會提出關於它應當採取何種依據的建議。結果並沒有製定相當於歐洲所採用的物資需要的依據。全會遠東委員會考慮了這個問題,認為要為遠東國家製定統一的依據是難以實行的。各國分別製定自己的規劃,同意“為了達到公平分配的目的,各國必須作出努力,使彼此對於嚴重缺少的物資所採用的標準能協調一致起來。全會在1945年8月舉行的第三屆會議上採納了這些建議”。
聯總所採用的依據,
充其量不過是所要達到的目標而已。雖說這些依據最初被認為是對善後救濟規定了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需要,可是麵對著嚴酷的現實,這個最低限度也是難以實現的。聯總的資金與物資十分有限,而可利用的救濟物資數量也十分微薄。結果,不得不製訂使各國的需要量降到更低水平的計劃。然而這些依據還是提供了一個標準,據此可以對物資需要量加以公平的縮減。
第一屆全會決定,為了估計與滿足已解放地區物資進口的需要,下述四個步驟是必要的:
(1)應由全會歐洲委員會和全會遠東委員會對各自所在地區救濟物資需要量的依據或標準表示同意;
(2)把這些建議提交全會;
(3)總署根據全會所批準的依據,編製包括所有地區物資需要量的總估算書;
(4)要把這些估算書連同其他申請者的估算書一併呈送聯合委員會裁酌。
從邏輯上講,應該先規定物資需要量的依據,然後再提出物資分配的請求;然而由於時間緊迫,無法遵循這種邏輯順序。首要的工作在於從一切可能的地方獲得物資,再把這些物資運送到迫切需要的地方。要求署長“把迫切需要的救濟物資的分配與採購事宜作為頭等重要任務來考慮”。在此情況下,他不能等待編製詳細的統計表。
1943年11月簽署聯總協定時,聯合委員會這一機構剛成立,所以協定中並未特別明確要總署通過聯合委員會來進行工作。英鎊區內的物資儲備或多或少是處於英國掌握之中的,因而聯合委員會內的英國代表能夠控製這些物資儲備。同樣,美國代表也能夠控製美國的物資儲備。但是聯合委員會不能控製南美、北非或中東一部分地區的物資。這種控製之所以能夠存在,主要是由於實行封鎖與頒發航運執照製度之故。有些盟國政府一直不願接受這種控製,力圖建立自己的物資儲備,例如荷蘭與挪威政府就是這樣。一般認為,一旦歐洲獲得解放,一旦對德戰爭突然結束,聯合委員會這個製度將受到嚴峻的考驗。西歐國家——還有蘇聯——對於聯合委員會的體製有著不少的保留看法。聯合委員會代表著供應物資的主要國家美國和加拿大,也代表著主要的消費國家英國,因而一些國家懷有很大的疑懼,認為英國政府通過其在聯合委員會中的地位,將謀求在委員會同意供應歐洲其餘國家以任何物資之前,要為英國爭取到它所需要的一切物資。關於船舶情況也是這樣,盟國有關方麵也是要反對繼續讓聯合船舶委員會控製船舶。正是由於這個緣故,盟國間委員會才竭力主張其他盟國在聯合委員會應該有更充分的代表權。
(二)物資供應規劃的發展與執行
到了1944年初,在華盛頓新成立的物資供應局總部已經進行了“粗略的估計”,
對總署預期能夠獲得的資金與物資同它必須滿足的善後救濟需要進行了比較。……物資供應局由於編寫了這份報告,對受援國目前狀況(會影響聯總救濟物資需要的規模)的估計有了初步經驗——對受援國狀況的估計包括下述幾個方麵:本國的生產與儲存數量,定量配給與分配製度的管理效能,歐洲運輸事業的效率以及遭受敵人破壞的程度。
這時不曾把這些估計同聯總事業可能麵臨的財務問題聯繫起來考慮。事實上這種估計帶有極大的推測性,而且也不能不如此。
根據這些估算而製定的數字送交了聯合委員會,作為1944-1945年這一特定時期所要爭取的初步需要量。
在初步的物資需要報告所列國家中,包括西北歐的六個付款國家——比利時、丹麥、法國、盧森堡、荷蘭與挪威。然而在1944年初,上述六個國家的政府也各自著手把解放後它們所需物資的估計書送交聯合委員會,於是情況很清楚,它們不會向聯總要求資金援助了。它們的需要逐漸地不與總署發生直接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