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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東條英機送上絞刑架的中國人 作者:梅朝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中國檢察官向哲浚憤怒至極,他當庭展示了一疊資料,其中有《曼徹斯特威報》駐華記者田勃烈當時的報導,以及南京外國僑民在日記中對當時日軍暴行的大量記述等。向哲浚說:“在中國軍隊停止了一切抵抗,南京市完全由被告鬆井石根指揮下的軍隊控製後,日軍的暴行和犯罪,卻一直無人控製地延續了40多天。”
接著,美國檢察官莫羅出庭訊問,他指控以鬆井石根為首的日軍使中國南京居民深陷極大的痛苦和暴力之中,婦女遭到野獸般的姦淫,一群群日軍暴徒用槍彈、刺刀不停地製造舉世罕見的死亡和恐怖。
忽然,鬆井石根的辯護律師打斷了莫羅的指控,並要求把結論性的言詞從庭審筆錄中刪去。季南起身大聲駁斥:“這個事件就是被稱之為現代戰爭史上獨一無二、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為什麽要刪去!”
終於,鬆井石根再也坐不住了,他開始親自為自己辯護。
他恬不知恥地辯解說:“我始終堅信,日中之間的鬥爭是亞洲大家庭中兄弟間的爭吵,這同哥哥經過長期忍耐趕走不聽話的弟弟沒有什麽兩樣。”“至於南京有過大屠殺,我是在日本投降後才第一次聽到。此時對此負有責任的人不是已去世就是在關押中,而且有關文件也在一次火災中燒掉了。”
鬆井石根的話音剛落,他的美國辯護律師布魯克斯立即接上話茬:“法庭需要的是證據。可是十分遺憾,竟死無對證了!”
莫羅質問鬆井石根道:“你作為進攻南京的最高指揮官,怎麽能說後來才聽說發生這種‘過失’呢?”
鬆井說:“攻打南京時,我正在距該城140公裏的蘇州臥床養病,並不知道他們違抗我的命令,竟幹出這般暴行來。12月17日到達南京後,我從憲兵司令部那裏第一次聽到這種意外事件,我立刻下達了命令,敦促各部隊調查此事件並嚴懲肇事者,因此,把全部罪責都加在日本軍官頭上是不公正的。”
日軍成立“憲兵隊”,是因為在當時南京國際安全區工作的西方人士將自己看到的日軍暴行寫成“備忘錄”,通過外交途徑向日軍當局每天提出兩次抗議的結果。
檢察官問鬆井:“看到過這些備忘錄嗎?”
鬆井答道:“看到過。”
檢察官問:“採取了什麽行動?”
8.慘 劇(3)
鬆井說:“我出過一張整飭軍紀的布告,貼在寺廟門口。”
檢察官再問:“你認為在浩大的南京城內,到處殺人如麻,每天成千上萬的中國男女被屠殺、被強姦,你這樣的一張布告會有什麽效力嗎?”鬆井石根無言以對。過了一會兒,他說:“我還派了憲兵維持秩序。”
檢察官追問道:“有多少名憲兵?”
鬆井答:“記不太清了,大約幾十名吧。”
檢察官訊問:“你認為在好幾萬日軍到處瘋狂殺人、放火、強姦、搶劫的情況下,這麽少的憲兵能起到製止作用嗎?”
鬆井想了半天,低聲說:“我想,能夠。”
於是,法庭傳訊證人。證人根據他所目睹的事實,證明當時南京全城總共有日本憲兵17名,而就是這17名憲兵,非但不製止日軍的任何暴行,而且他們自己也加入了暴行的行列。
衛勃審判長又傳訊了侵華日軍的南京警備總司令中島今朝吾。中島今朝吾原是日軍第16師團長,這次未被作為甲級戰犯起訴,他作證說:“鬆井大將曾命令第16師團,對中國軍民進行殘酷的掃射……到15日深夜,光是下關碼頭一地就殺死中國軍民兩萬多。此外13師團的山田支隊,更以補給困難為由,把兩萬多中國軍民俘虜通通槍殺。”
接著,原在南京國際安全區工作的史波爾出庭作證:南京淪陷後,日軍潮水般地湧進南京城內,殺人、縱火、強姦!第二天,他和國際委員會主席雷勃及秘書史密斯,曾專程到日軍司令部,請求他們阻止這種行為,但並沒有得到響應。於是他們將這種種暴行做成備忘錄,通過外交途徑每天向日軍當局提出兩次抗議。然而日軍當局不予理睬,任其部下肆虐如故。
但布魯克斯律師仍堅持說:“認定被告鬆井石根為最高直接責任者的證據仍然不足。”向哲浚早就料到這點,他從卷宗裏取出了《攻克南京城綱要》原件,當庭展示道:“這份資料是1937年12月10日,被告鬆井石根在進攻南京前夕給穀壽夫、牛島、中島和末鬆四個師團長下達的命令,上麵有他的親筆簽名。他在《攻克南京城綱要》這一作戰命令中聲稱:‘南京是中國的首都,占領南京是一個國際上的事件,所以必須作周詳的研究,以便發揚日本的威武,而使中國畏服!’請特別注意‘畏服’的含意。”
在如山的證據和證人麵前,鬆井石根無言以對。
1948年11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以無可辯駁的事實,宣告鬆井石根率領日本軍隊在南京犯下滔天罪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對戰犯鬆井石根所犯的罪行做了如下認定:
鬆井石根是日本陸軍的高級軍官,他在陸軍中具有豐富的經驗,理應知道在中國南京發生了什麽事情。……他是知道這類暴行的。他既有義務、也有權力控製自己的軍隊和保護南京的不幸市民。由於玩忽職守,他必須對南京大屠殺承擔責任。
接著,美國檢察官莫羅出庭訊問,他指控以鬆井石根為首的日軍使中國南京居民深陷極大的痛苦和暴力之中,婦女遭到野獸般的姦淫,一群群日軍暴徒用槍彈、刺刀不停地製造舉世罕見的死亡和恐怖。
忽然,鬆井石根的辯護律師打斷了莫羅的指控,並要求把結論性的言詞從庭審筆錄中刪去。季南起身大聲駁斥:“這個事件就是被稱之為現代戰爭史上獨一無二、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為什麽要刪去!”
終於,鬆井石根再也坐不住了,他開始親自為自己辯護。
他恬不知恥地辯解說:“我始終堅信,日中之間的鬥爭是亞洲大家庭中兄弟間的爭吵,這同哥哥經過長期忍耐趕走不聽話的弟弟沒有什麽兩樣。”“至於南京有過大屠殺,我是在日本投降後才第一次聽到。此時對此負有責任的人不是已去世就是在關押中,而且有關文件也在一次火災中燒掉了。”
鬆井石根的話音剛落,他的美國辯護律師布魯克斯立即接上話茬:“法庭需要的是證據。可是十分遺憾,竟死無對證了!”
莫羅質問鬆井石根道:“你作為進攻南京的最高指揮官,怎麽能說後來才聽說發生這種‘過失’呢?”
鬆井說:“攻打南京時,我正在距該城140公裏的蘇州臥床養病,並不知道他們違抗我的命令,竟幹出這般暴行來。12月17日到達南京後,我從憲兵司令部那裏第一次聽到這種意外事件,我立刻下達了命令,敦促各部隊調查此事件並嚴懲肇事者,因此,把全部罪責都加在日本軍官頭上是不公正的。”
日軍成立“憲兵隊”,是因為在當時南京國際安全區工作的西方人士將自己看到的日軍暴行寫成“備忘錄”,通過外交途徑向日軍當局每天提出兩次抗議的結果。
檢察官問鬆井:“看到過這些備忘錄嗎?”
鬆井答道:“看到過。”
檢察官問:“採取了什麽行動?”
8.慘 劇(3)
鬆井說:“我出過一張整飭軍紀的布告,貼在寺廟門口。”
檢察官再問:“你認為在浩大的南京城內,到處殺人如麻,每天成千上萬的中國男女被屠殺、被強姦,你這樣的一張布告會有什麽效力嗎?”鬆井石根無言以對。過了一會兒,他說:“我還派了憲兵維持秩序。”
檢察官追問道:“有多少名憲兵?”
鬆井答:“記不太清了,大約幾十名吧。”
檢察官訊問:“你認為在好幾萬日軍到處瘋狂殺人、放火、強姦、搶劫的情況下,這麽少的憲兵能起到製止作用嗎?”
鬆井想了半天,低聲說:“我想,能夠。”
於是,法庭傳訊證人。證人根據他所目睹的事實,證明當時南京全城總共有日本憲兵17名,而就是這17名憲兵,非但不製止日軍的任何暴行,而且他們自己也加入了暴行的行列。
衛勃審判長又傳訊了侵華日軍的南京警備總司令中島今朝吾。中島今朝吾原是日軍第16師團長,這次未被作為甲級戰犯起訴,他作證說:“鬆井大將曾命令第16師團,對中國軍民進行殘酷的掃射……到15日深夜,光是下關碼頭一地就殺死中國軍民兩萬多。此外13師團的山田支隊,更以補給困難為由,把兩萬多中國軍民俘虜通通槍殺。”
接著,原在南京國際安全區工作的史波爾出庭作證:南京淪陷後,日軍潮水般地湧進南京城內,殺人、縱火、強姦!第二天,他和國際委員會主席雷勃及秘書史密斯,曾專程到日軍司令部,請求他們阻止這種行為,但並沒有得到響應。於是他們將這種種暴行做成備忘錄,通過外交途徑每天向日軍當局提出兩次抗議。然而日軍當局不予理睬,任其部下肆虐如故。
但布魯克斯律師仍堅持說:“認定被告鬆井石根為最高直接責任者的證據仍然不足。”向哲浚早就料到這點,他從卷宗裏取出了《攻克南京城綱要》原件,當庭展示道:“這份資料是1937年12月10日,被告鬆井石根在進攻南京前夕給穀壽夫、牛島、中島和末鬆四個師團長下達的命令,上麵有他的親筆簽名。他在《攻克南京城綱要》這一作戰命令中聲稱:‘南京是中國的首都,占領南京是一個國際上的事件,所以必須作周詳的研究,以便發揚日本的威武,而使中國畏服!’請特別注意‘畏服’的含意。”
在如山的證據和證人麵前,鬆井石根無言以對。
1948年11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以無可辯駁的事實,宣告鬆井石根率領日本軍隊在南京犯下滔天罪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對戰犯鬆井石根所犯的罪行做了如下認定:
鬆井石根是日本陸軍的高級軍官,他在陸軍中具有豐富的經驗,理應知道在中國南京發生了什麽事情。……他是知道這類暴行的。他既有義務、也有權力控製自己的軍隊和保護南京的不幸市民。由於玩忽職守,他必須對南京大屠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