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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東條英機送上絞刑架的中國人 作者:梅朝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被告的辯護人幾乎都陸續對溥儀進行了激烈的盤問。他們繼續使用了拖延戰術,他們千方百計試圖證明溥儀在說謊,他的證詞是虛假的,但是溥儀頂住了辯護律師一輪又一輪的威脅與恐嚇,圓滿完成了他的作證。
從1946年8月16日起,溥儀連續出庭8天,每天由上午9點到12點,下午1點到4點出庭,創下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單人作證時間最長的紀錄。8月27日,在最後一次作證結束後,法官們讓溥儀暫時留在東京聽候通知。溥儀在蘇聯和美國憲兵保護下退庭。
之後,溥儀沒再出庭,被送回蘇聯關押。1950年他被引渡回國,受到審判。9年後,被中國政府特赦。
7.智鬥(1)
由同盟國組建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從一開始就是個錯綜複雜、險象環生的角鬥場。雖然不見刀光劍影、血雨腥風,但你來我往的唇槍舌劍一樣夾帶著毫不留情的攻擊與抵抗。一旦中國檢察方麵對日本戰犯的指控被推翻,或者為法庭裁決提供的證據不成立,那麽,公理與正義就有可能沉冤。事關國家榮辱、民族尊嚴,他們沒有退路,必須鬥智鬥勇。人們緊張地注視著,在法庭控辯雙方激烈的對抗中,誰將占得上風?
◆ 唇槍舌劍第一回合
1947年9月10日,法庭進入被告個人辯護階段,這也是檢方反駁、反證的關鍵時刻。雙方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絲毫不敢大意。對於控訴方和辯護方來說,這也是最後的機會了。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理逐漸走向高潮,日本國內上上下下對審判的關注程度也越來越高。人們早早地就去排隊,希望能在第二天開庭的時候爭取到一張旁聽票。日本《朝日新聞》報導說:“中國檢察團準備了相當龐大的證據,用來對日本在中國的犯罪行為進行嚴厲的追究。”
1947年9月16日,審判進入被控犯有破壞和平罪、曾參加製定並執行對中國的分裂陰謀和侵略戰爭的土肥原賢二的個人辯護階段。
倪征燠登場對土肥原進行盤問和反駁。在法庭上,土肥原顯得十分緊張,臉上擠出的兩個深深的凹坑神經質地蠕動著,瞪大眼睛盯著法庭審理的進行。
土肥原的第一個證人,是土肥原主持瀋陽奉天特務機關時的部下、新聞課長愛澤誠。愛澤誠作證說,土肥原為人忠厚坦白,當時他們主要是收集新聞情報,並無其他秘密活動。
倪征燠訊問愛澤誠:“你是否知道你的上司土肥原1935年想在平津組織‘華北五省自治’的事情?”
愛澤誠搖頭說:“不知道。”
倪征燠問:“既然你是關東軍特務機關的新聞課課長,當時外國報紙對此有大量報導,你怎麽會不知道?”
倪征燠拿出一份由愛澤誠簽字並上報日本政府的外國報紙出示給法庭。愛澤誠無話可說。
倪征燠沒給對方喘息的機會,立刻就向法庭提出了一件物證:《奉天特務機關報》。
1935年,在日本關東軍出版的《奉天特務機關報》上有這樣一段話:“華南人士一聞土肥原、阪垣之名,有談虎色變之慨。”倪征燠引用這份文件,巧妙地把土肥原賢二和阪垣征四郎聯繫在一起。
這時,土肥原賢二的辯護律師華倫立刻發言表示反對。
倪征燠予以解釋道:“之所以要提出這份證據,是因為證人愛澤誠一開始說土肥原賢二為人忠厚坦白,這是證據法裏的‘品格證據’的一種,我現在針對證人的陳述,提出被告人為人如猛虎,完全符合證據法則規定的‘反駁時所提出的證據必須具有針對性’的要求。”
華倫說不出什麽,隻好悻悻地回到律師席。倪征燠所提出的這份物證被法庭採納。
土肥原的辯護律師們推出的另一個證人,是日本原駐天津的總領事桑島主計。1931年秋天,當土肥原到天津活動,打算挾持溥儀前往長春時,桑島主計曾多次對土肥原進行勸阻,並用電報告知日本外務省。日本外務省擔心在外交上陷入被動,曾經指示桑島勸阻土肥原。
但桑島主計出庭作證卻說,當時他的所有報告都是聽信了社會上的流言寫出來的,不可靠。倪征燠立刻向法庭出示了從日本外務省檔案中查到的一份桑島主計發給日本外務省的電報。
倪征燠質問道:“在打給外務省的電報中,你不是匯報說,你和土肥原有過多次談話,他仍然不聽勸告,一意孤行。這也是外邊的流言嗎?!”桑島主計看著那封電報,目瞪口呆,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土肥原的辯護律師又提出了許多證人和證據,法庭在你來我往的辯論中接近尾聲。人們希望土肥原能自己站出來為自己辯護,倪征燠更希望他在為自己辯護的時候抓住他的馬腳。
但是,土肥原賢二自從在東京審判開始時當庭說了兩個字“無罪”之後,就再也沒有說過一句話,也不為自己作任何陳述。依照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英美法的訴訟規則,被告有權力保持沉默,法庭不能強迫被告發言。
這一招果然老辣高明,充分顯示了土肥原賢二的心計和他多年從事間諜活動的過人之處。他不為自己辯護,檢察方麵就沒有理由在法庭上對他直接盤問,也就沒有機會提出具有針對性的證據並進行反駁。
土肥原賢二的這種做法讓中國檢察方麵始料不及,但又無可奈何。他們為了對付狡猾的土肥原賢二已經盡了最大努力,搜集了一大批證據,幾乎是成竹在胸,隻等著在法庭上向土肥原賢二發起強大的攻勢,但土肥原賢二的沉默使他們無計可施。
從1946年8月16日起,溥儀連續出庭8天,每天由上午9點到12點,下午1點到4點出庭,創下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單人作證時間最長的紀錄。8月27日,在最後一次作證結束後,法官們讓溥儀暫時留在東京聽候通知。溥儀在蘇聯和美國憲兵保護下退庭。
之後,溥儀沒再出庭,被送回蘇聯關押。1950年他被引渡回國,受到審判。9年後,被中國政府特赦。
7.智鬥(1)
由同盟國組建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從一開始就是個錯綜複雜、險象環生的角鬥場。雖然不見刀光劍影、血雨腥風,但你來我往的唇槍舌劍一樣夾帶著毫不留情的攻擊與抵抗。一旦中國檢察方麵對日本戰犯的指控被推翻,或者為法庭裁決提供的證據不成立,那麽,公理與正義就有可能沉冤。事關國家榮辱、民族尊嚴,他們沒有退路,必須鬥智鬥勇。人們緊張地注視著,在法庭控辯雙方激烈的對抗中,誰將占得上風?
◆ 唇槍舌劍第一回合
1947年9月10日,法庭進入被告個人辯護階段,這也是檢方反駁、反證的關鍵時刻。雙方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絲毫不敢大意。對於控訴方和辯護方來說,這也是最後的機會了。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理逐漸走向高潮,日本國內上上下下對審判的關注程度也越來越高。人們早早地就去排隊,希望能在第二天開庭的時候爭取到一張旁聽票。日本《朝日新聞》報導說:“中國檢察團準備了相當龐大的證據,用來對日本在中國的犯罪行為進行嚴厲的追究。”
1947年9月16日,審判進入被控犯有破壞和平罪、曾參加製定並執行對中國的分裂陰謀和侵略戰爭的土肥原賢二的個人辯護階段。
倪征燠登場對土肥原進行盤問和反駁。在法庭上,土肥原顯得十分緊張,臉上擠出的兩個深深的凹坑神經質地蠕動著,瞪大眼睛盯著法庭審理的進行。
土肥原的第一個證人,是土肥原主持瀋陽奉天特務機關時的部下、新聞課長愛澤誠。愛澤誠作證說,土肥原為人忠厚坦白,當時他們主要是收集新聞情報,並無其他秘密活動。
倪征燠訊問愛澤誠:“你是否知道你的上司土肥原1935年想在平津組織‘華北五省自治’的事情?”
愛澤誠搖頭說:“不知道。”
倪征燠問:“既然你是關東軍特務機關的新聞課課長,當時外國報紙對此有大量報導,你怎麽會不知道?”
倪征燠拿出一份由愛澤誠簽字並上報日本政府的外國報紙出示給法庭。愛澤誠無話可說。
倪征燠沒給對方喘息的機會,立刻就向法庭提出了一件物證:《奉天特務機關報》。
1935年,在日本關東軍出版的《奉天特務機關報》上有這樣一段話:“華南人士一聞土肥原、阪垣之名,有談虎色變之慨。”倪征燠引用這份文件,巧妙地把土肥原賢二和阪垣征四郎聯繫在一起。
這時,土肥原賢二的辯護律師華倫立刻發言表示反對。
倪征燠予以解釋道:“之所以要提出這份證據,是因為證人愛澤誠一開始說土肥原賢二為人忠厚坦白,這是證據法裏的‘品格證據’的一種,我現在針對證人的陳述,提出被告人為人如猛虎,完全符合證據法則規定的‘反駁時所提出的證據必須具有針對性’的要求。”
華倫說不出什麽,隻好悻悻地回到律師席。倪征燠所提出的這份物證被法庭採納。
土肥原的辯護律師們推出的另一個證人,是日本原駐天津的總領事桑島主計。1931年秋天,當土肥原到天津活動,打算挾持溥儀前往長春時,桑島主計曾多次對土肥原進行勸阻,並用電報告知日本外務省。日本外務省擔心在外交上陷入被動,曾經指示桑島勸阻土肥原。
但桑島主計出庭作證卻說,當時他的所有報告都是聽信了社會上的流言寫出來的,不可靠。倪征燠立刻向法庭出示了從日本外務省檔案中查到的一份桑島主計發給日本外務省的電報。
倪征燠質問道:“在打給外務省的電報中,你不是匯報說,你和土肥原有過多次談話,他仍然不聽勸告,一意孤行。這也是外邊的流言嗎?!”桑島主計看著那封電報,目瞪口呆,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土肥原的辯護律師又提出了許多證人和證據,法庭在你來我往的辯論中接近尾聲。人們希望土肥原能自己站出來為自己辯護,倪征燠更希望他在為自己辯護的時候抓住他的馬腳。
但是,土肥原賢二自從在東京審判開始時當庭說了兩個字“無罪”之後,就再也沒有說過一句話,也不為自己作任何陳述。依照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英美法的訴訟規則,被告有權力保持沉默,法庭不能強迫被告發言。
這一招果然老辣高明,充分顯示了土肥原賢二的心計和他多年從事間諜活動的過人之處。他不為自己辯護,檢察方麵就沒有理由在法庭上對他直接盤問,也就沒有機會提出具有針對性的證據並進行反駁。
土肥原賢二的這種做法讓中國檢察方麵始料不及,但又無可奈何。他們為了對付狡猾的土肥原賢二已經盡了最大努力,搜集了一大批證據,幾乎是成竹在胸,隻等著在法庭上向土肥原賢二發起強大的攻勢,但土肥原賢二的沉默使他們無計可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