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飾,商代耳飾主要有環、玦兩種,從有關雕塑人像看,恐不是直接將耳飾像後世一樣戴在耳垂穿洞中,或卡到耳垂軟肉上。如前舉第20例人形玉飾所佩耳玦,第26例拱手玉雕立人之耳環,以及新幹玉雕人頭像雙耳下所掛耳環,均不用此佩帶法。當時的戴耳飾,大都與冠相關聯,或在帽下耳際垂一帶與環、玦相係,或幹脆束之耳際發束。
鬢飾,多成對。如小屯388號墓,墓主左右頰上均有一劍形石佩飾。大司空村殷墓,人頭側每見成對的石珠、蛤殼、綠鬆石片、蚌泡等小飾件1。大概身分地位不同,鬢飾質地亦異。
髻飾,指後髻上飾物,除施笄外,或另加飾品,如小屯232墓兩具殉葬人,頭後的笄端上下相壓兩璜,一大一小。前舉第6例婦好墓出土跪坐裸體女像,腦後束髻,上有笄孔,髻上帶有半圓形飾物,即是髻飾形態的寫照。
要之,商代社會中的髮型和冠式,構成當時服飾儀態的重要環節。低層社會成員,條件所限,大抵依髮型為飾,飾品平平,俗風因循而格調尋常。中上層社會階層,好戴冠增飾,冠式群出,飾品等次有差,率厥前章而推舊翻新,復內抑於禮。依冠式以序等列,建製度以旌其儀,當發軔於夏代而廓立於殷商。後世作為等級製服飾中樞的冠冕之製,在商代後期已規度初顯,其章其式,可稽而窺。
(三)履製
古人稱鞋為履。《說文》雲:“履,足所依也。”《小爾雅》雲:“在足謂之履。”履是足衣,也即今人說的鞋。履又有許多異稱,《說文》中有:
屨,履也。一曰鞮也。
扉,履也。
鞮,革履也。(《玉篇》謂:“鞮,單履也。”《急就篇》顏註:“鞮,薄革小履也。”)
諸如此類,不備列,這裏舉的履、屨、屝、鞮四種,主要因見於下文所述商代以前古文物。它們同是一物之別名,按清桂馥的說法,“履者,足踐之通稱。”
履之起,是對跣足行走原始生活習性的一種進步,有禦寒暑和護足的實際功能。《詩·魏風·葛屨》雲:“糾糾葛屨,可以履霜。”進入文明社會,履成為一項關及形象儀態的社交標準,並演成一種“禮”教文化範疇和等級製服飾係統的要素。故《釋名·釋衣服》有雲:“履,禮也,飾足所以為禮也。”
履既然在古代有各種異稱,除了有地緣人群各自習慣稱法上的原因外,履製的不同當是主要的。《世本》雲:“於則作屝履。”宋衷註:“於則,黃帝臣,草屨曰屝,麻皮曰履。”其在《字書》則說:“草曰屝,麻曰屨,皮曰履,黃帝臣於則造。”《儀禮·士冠禮》雲:“夏用葛,冬皮屨可也。”《方言》又立一說:“絲作者謂之履,麻作者謂之屝。”此由看來,古代鞋的質料,履有麻、皮革、絲帛作之者,屨有麻、葛、皮革作之者,屨有草、麻作之者。大凡說去,履的製工精,而屨、屝無疑粗些。《左傳》僖公四年:“共其資糧屝屨”,注謂:“屝、屨,皆古之粗履。”
履的產生,言黃帝臣於則發明,無非是一種托古。今所知者,新石器時代已有之。甘肅玉門出有一件立式人形彩陶罐,雙足即著翹頭鞋,相當肥厚,類似今所見胖靴1,顯然已非初製。夏代之履尚未見出土,商代履製頗見規度,從人文發展的承續意義言,夏代有履是毫無疑問的。
商代履製,其在前節所舉35例立、坐人像雕塑中已經可得一窺。
首先應看到,這些人像雕塑,足部著履者有8例,約占總數23%,可知當時大部分人尚未脫卻跣足的古習。跣足者中,有高級權貴,有普通貴族或親信近侍,也有平民和罪隸,尤以第三類人差不多均作跣足形象,反映了在古習相沿中,已注入了社會貧富有分的重要因素。富者跣足,固因之習慣偏好,貧賤者無履,恐多出勢所不能。
其次來看商代履製。
商代高級權貴好以皮革或布帛裹腿,足著翹尖鞋。此種形象見諸西北岡m1217大理石圓雕人像,另外西北岡m1004同類人像殘塊也為裹腿。(分別見前述第1、11例)翹尖鞋的款式厚而不肥,平底,高幫,圓口,不用係帶,頗如《古今注》所雲:“履者,屨之不帶者也。”從其外表挺括堅實而十分合腳看,似屬一種單層革履,用《說文》中的一個現成名詞,可稱為鞮。鞮有作翹頭者,如《說文》雲:“■,■角,鞮屬。”■就是指鞮上翹的履頭,《廣韻》:“■,履頭。”《廣雅》則稱之為“■角履”。
山西柳林高紅一商代貴族武士墓,除出有銅胄及一批青銅兵器外,又發現銅靴一隻,靴尖上翹,平底無跟,靴底橫紋11道,幫為高長統,腳麵兩邊各有直紋8道,高統近腳彎處有4道弦紋,靴筒口緣下一邊有一圓穿,另一邊有半月形穿1。(圖54)靴為窄瘦型,製作精緻,當亦為鞮之一型。此銅靴高6.3,靴筒口徑1.3,腳長4.1,寬1.1厘米,重50克。顯然非實用品,乃是仿自實際生活中的鞮或■角履,然革製的意味是十分濃烈的。可見商代高級權貴和各地的貴顯或貴族武士,廣為流行穿革製之鞮,鞮有高幫、高統之分,均為平底無跟,履頭上翹,穿之而有練達英爽氣概。
鬢飾,多成對。如小屯388號墓,墓主左右頰上均有一劍形石佩飾。大司空村殷墓,人頭側每見成對的石珠、蛤殼、綠鬆石片、蚌泡等小飾件1。大概身分地位不同,鬢飾質地亦異。
髻飾,指後髻上飾物,除施笄外,或另加飾品,如小屯232墓兩具殉葬人,頭後的笄端上下相壓兩璜,一大一小。前舉第6例婦好墓出土跪坐裸體女像,腦後束髻,上有笄孔,髻上帶有半圓形飾物,即是髻飾形態的寫照。
要之,商代社會中的髮型和冠式,構成當時服飾儀態的重要環節。低層社會成員,條件所限,大抵依髮型為飾,飾品平平,俗風因循而格調尋常。中上層社會階層,好戴冠增飾,冠式群出,飾品等次有差,率厥前章而推舊翻新,復內抑於禮。依冠式以序等列,建製度以旌其儀,當發軔於夏代而廓立於殷商。後世作為等級製服飾中樞的冠冕之製,在商代後期已規度初顯,其章其式,可稽而窺。
(三)履製
古人稱鞋為履。《說文》雲:“履,足所依也。”《小爾雅》雲:“在足謂之履。”履是足衣,也即今人說的鞋。履又有許多異稱,《說文》中有:
屨,履也。一曰鞮也。
扉,履也。
鞮,革履也。(《玉篇》謂:“鞮,單履也。”《急就篇》顏註:“鞮,薄革小履也。”)
諸如此類,不備列,這裏舉的履、屨、屝、鞮四種,主要因見於下文所述商代以前古文物。它們同是一物之別名,按清桂馥的說法,“履者,足踐之通稱。”
履之起,是對跣足行走原始生活習性的一種進步,有禦寒暑和護足的實際功能。《詩·魏風·葛屨》雲:“糾糾葛屨,可以履霜。”進入文明社會,履成為一項關及形象儀態的社交標準,並演成一種“禮”教文化範疇和等級製服飾係統的要素。故《釋名·釋衣服》有雲:“履,禮也,飾足所以為禮也。”
履既然在古代有各種異稱,除了有地緣人群各自習慣稱法上的原因外,履製的不同當是主要的。《世本》雲:“於則作屝履。”宋衷註:“於則,黃帝臣,草屨曰屝,麻皮曰履。”其在《字書》則說:“草曰屝,麻曰屨,皮曰履,黃帝臣於則造。”《儀禮·士冠禮》雲:“夏用葛,冬皮屨可也。”《方言》又立一說:“絲作者謂之履,麻作者謂之屝。”此由看來,古代鞋的質料,履有麻、皮革、絲帛作之者,屨有麻、葛、皮革作之者,屨有草、麻作之者。大凡說去,履的製工精,而屨、屝無疑粗些。《左傳》僖公四年:“共其資糧屝屨”,注謂:“屝、屨,皆古之粗履。”
履的產生,言黃帝臣於則發明,無非是一種托古。今所知者,新石器時代已有之。甘肅玉門出有一件立式人形彩陶罐,雙足即著翹頭鞋,相當肥厚,類似今所見胖靴1,顯然已非初製。夏代之履尚未見出土,商代履製頗見規度,從人文發展的承續意義言,夏代有履是毫無疑問的。
商代履製,其在前節所舉35例立、坐人像雕塑中已經可得一窺。
首先應看到,這些人像雕塑,足部著履者有8例,約占總數23%,可知當時大部分人尚未脫卻跣足的古習。跣足者中,有高級權貴,有普通貴族或親信近侍,也有平民和罪隸,尤以第三類人差不多均作跣足形象,反映了在古習相沿中,已注入了社會貧富有分的重要因素。富者跣足,固因之習慣偏好,貧賤者無履,恐多出勢所不能。
其次來看商代履製。
商代高級權貴好以皮革或布帛裹腿,足著翹尖鞋。此種形象見諸西北岡m1217大理石圓雕人像,另外西北岡m1004同類人像殘塊也為裹腿。(分別見前述第1、11例)翹尖鞋的款式厚而不肥,平底,高幫,圓口,不用係帶,頗如《古今注》所雲:“履者,屨之不帶者也。”從其外表挺括堅實而十分合腳看,似屬一種單層革履,用《說文》中的一個現成名詞,可稱為鞮。鞮有作翹頭者,如《說文》雲:“■,■角,鞮屬。”■就是指鞮上翹的履頭,《廣韻》:“■,履頭。”《廣雅》則稱之為“■角履”。
山西柳林高紅一商代貴族武士墓,除出有銅胄及一批青銅兵器外,又發現銅靴一隻,靴尖上翹,平底無跟,靴底橫紋11道,幫為高長統,腳麵兩邊各有直紋8道,高統近腳彎處有4道弦紋,靴筒口緣下一邊有一圓穿,另一邊有半月形穿1。(圖54)靴為窄瘦型,製作精緻,當亦為鞮之一型。此銅靴高6.3,靴筒口徑1.3,腳長4.1,寬1.1厘米,重50克。顯然非實用品,乃是仿自實際生活中的鞮或■角履,然革製的意味是十分濃烈的。可見商代高級權貴和各地的貴顯或貴族武士,廣為流行穿革製之鞮,鞮有高幫、高統之分,均為平底無跟,履頭上翹,穿之而有練達英爽氣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