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商等級製社會,服飾已不可避免被賦以“禮”的內容,為後世相機形成的一係列貴族服飾製度奠定了基調。《左傳·昭公九年》:“服以旌禮。”《管子·君臣下》:“旌之以衣服”,舊註:“衣服所以表貴賤。”明貴賤之別,序等列之分,“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順禮也”1,正是服飾之“禮”的內容要質。當然,這種服飾之“禮”,就具體形態而言,在夏商社會乃滲透於人事、神事等方方麵麵,與原始先民的生活俗尚、宗教意識、審美觀念和物質追求情趣等等,也是多少有其淵源關係的。
1 《漢書·食貨誌》。
2 《禮記·緇衣》。
1 《後漢書·輿服製》。
第一節 衣著裝飾之原始
一 先民的衣著和髮式
(一)衣著裝束
人類初始,受生產力極端低下的製約,隻能順乎自然,男女老少盡皆赤身裸體。《莊子·盜蹠》形容說:“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積薪,冬則煬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人類為謀生存,求發展,在與自然世界的長期艱苦鬥爭中,逐漸有粗簡的原始衣飾之作。
文獻對此有不少追述。《禮記·禮運》雲:
昔者,……未有麻絲,衣其(鳥獸)羽皮,後聖有作,……治其麻絲,以為布帛。
《墨子·辭過》雲:
古之民未知為衣服時,衣皮帶茭(幹芻草索),冬則不輕而溫,夏則不輕而清。聖人以為不中人之情,故作海婦人,治絲麻,捆布絹,以為民衣。
《韓非子·五蠢》雲: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堯之王天下也,……冬日鹿裘,夏日葛衣。
《易緯幹鑿度》鄭註:
古者田漁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1《白虎通義》亦雲:
太古之時,衣皮韋,能覆前而不能覆後。
《淮南子·汜論訓》雲:
伯餘之初作衣也,緂麻索縷,手經指掛,其成猶網羅;後世為之機抒勝復以便其用,而民得以掩形禦寒。
這些追敘揭示的基本事實,是原始衣料大抵不外乎兩大類,一類獲自動物,有獸皮、毛、鳥羽等;另一類取之植物,有草葉、樹皮或葛、麻之類的植物加工品。最初不過是衣皮帶茭,極簡單地披掛拴結而已,其後乃有緂麻索縷,手經指掛,編織衣料,或加工揉製皮革,略事割裁縫綴,製成種種衣裝服飾。季節氣候不同,其衣亦異。所謂先知蔽前,大概原始先民於服裝款式,很早就注入了羞恥意識,而不單單為了掩形禦寒。
考古發現的事象表明,約在18000年前,山頂洞人已懂得縫製皮衣技術,出土的一枚骨針,長8.2厘米,針身略彎而圓滑,是經刮磨製成2,顯然已非初始作品。利用骨針、骨錐縫紉獸皮製衣,舊石器時代晚期並不鮮見,東亞如此,歐洲亦然,文化發展大致是同步的。進入新石器時代,更得以廣為流行,還出現了骨梭、紡輪的編織衣料工具。如河北武安磁山新石器早期遺址,第一層文化層出土骨錐、角錐、牙錐達110件之多,骨針33枚,又有骨、角梭9件,網梭8件,骨梭針4件3。河南臨汝中山寨裴李崗文化遺址,時代相近,也有骨錐、骨針等出土4。浙江河姆渡遺址也出土了距今約7000年前的骨錐58件,骨針15枚,管狀針12枚,還有木紡輪,以及據說是用於紡織的木緯刀和骨緯刀1。山東滕縣北辛遺址出有距今7000年左右的骨錐25件,骨針36件,一些器物上還發現了一經一緯、三經三緯和多經多緯的人字形編織物遺痕2。各地新石器時代遺址,每有用植物加工成的各種布料出土,如吳縣草鞋山遺址曾發現葛布三塊,都是緯線起花,屬於羅紋組織,花紋為山形或菱形斜紋,經紗密度約每厘米10根,緯紗地部密度每厘米13~14根,其羅紋部分則每厘米為26~28根,顯示了相當進步的織造工藝技術3。浙江吳興錢山漾遺址出土有麻布、絲線、絲帶和絹片。麻布為苧麻織物,密度每時40~78根。絹片是用家蠶絲織成,密度每時120根4。種種跡象表明,新石器時代中晚期以來,我國原始先民的衣著,不僅有羽皮製品,又有韌皮類植物纖維麻、葛織物等製品,還育蠶繅絲,織而衣之,衣料來源可謂多種多樣。
隨著人們逐漸脫離赤身裸體的蒙昧狀態,衣以蔽形亦很早被引入喪葬領域,作為一種原始宗教觀而流行於各地。《儀禮·士喪禮》說的“衣屍者,覆之若得魂反也”,實由來甚久。陝西寶雞北首嶺遺址發現的距今約7000年左右的墓葬,人骨往往用編席裹卷5。山東泗水尹家城大汶口文化時期墓葬,男性墓主身上發現有一層白色纖維狀灰痕,可能是麻布衣著或蓋布6。曲阜西夏侯遺址大汶口文化墓葬,一些女性和兒童的屍骨上也蓋有黑色或白色布紋痕織物7。黃河上遊青海樂都柳灣遺址發現的距今約4100年前後的馬廠類型墓葬,人骨周圍均有布紋1。“衣屍”的事象,大致是現實生活中服飾俗尚的再構。
不過,今天欲想具體考察原始先民的衣著裝束,復原久已失落的先民形象,幾乎已不太可能。所幸的是,各地時有史前時期刻繪與雕塑的人物造型藝術品出土,結合其他考古發現,或多或少提供了這方麵的一些信息。
1 《漢書·食貨誌》。
2 《禮記·緇衣》。
1 《後漢書·輿服製》。
第一節 衣著裝飾之原始
一 先民的衣著和髮式
(一)衣著裝束
人類初始,受生產力極端低下的製約,隻能順乎自然,男女老少盡皆赤身裸體。《莊子·盜蹠》形容說:“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積薪,冬則煬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人類為謀生存,求發展,在與自然世界的長期艱苦鬥爭中,逐漸有粗簡的原始衣飾之作。
文獻對此有不少追述。《禮記·禮運》雲:
昔者,……未有麻絲,衣其(鳥獸)羽皮,後聖有作,……治其麻絲,以為布帛。
《墨子·辭過》雲:
古之民未知為衣服時,衣皮帶茭(幹芻草索),冬則不輕而溫,夏則不輕而清。聖人以為不中人之情,故作海婦人,治絲麻,捆布絹,以為民衣。
《韓非子·五蠢》雲: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堯之王天下也,……冬日鹿裘,夏日葛衣。
《易緯幹鑿度》鄭註:
古者田漁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1《白虎通義》亦雲:
太古之時,衣皮韋,能覆前而不能覆後。
《淮南子·汜論訓》雲:
伯餘之初作衣也,緂麻索縷,手經指掛,其成猶網羅;後世為之機抒勝復以便其用,而民得以掩形禦寒。
這些追敘揭示的基本事實,是原始衣料大抵不外乎兩大類,一類獲自動物,有獸皮、毛、鳥羽等;另一類取之植物,有草葉、樹皮或葛、麻之類的植物加工品。最初不過是衣皮帶茭,極簡單地披掛拴結而已,其後乃有緂麻索縷,手經指掛,編織衣料,或加工揉製皮革,略事割裁縫綴,製成種種衣裝服飾。季節氣候不同,其衣亦異。所謂先知蔽前,大概原始先民於服裝款式,很早就注入了羞恥意識,而不單單為了掩形禦寒。
考古發現的事象表明,約在18000年前,山頂洞人已懂得縫製皮衣技術,出土的一枚骨針,長8.2厘米,針身略彎而圓滑,是經刮磨製成2,顯然已非初始作品。利用骨針、骨錐縫紉獸皮製衣,舊石器時代晚期並不鮮見,東亞如此,歐洲亦然,文化發展大致是同步的。進入新石器時代,更得以廣為流行,還出現了骨梭、紡輪的編織衣料工具。如河北武安磁山新石器早期遺址,第一層文化層出土骨錐、角錐、牙錐達110件之多,骨針33枚,又有骨、角梭9件,網梭8件,骨梭針4件3。河南臨汝中山寨裴李崗文化遺址,時代相近,也有骨錐、骨針等出土4。浙江河姆渡遺址也出土了距今約7000年前的骨錐58件,骨針15枚,管狀針12枚,還有木紡輪,以及據說是用於紡織的木緯刀和骨緯刀1。山東滕縣北辛遺址出有距今7000年左右的骨錐25件,骨針36件,一些器物上還發現了一經一緯、三經三緯和多經多緯的人字形編織物遺痕2。各地新石器時代遺址,每有用植物加工成的各種布料出土,如吳縣草鞋山遺址曾發現葛布三塊,都是緯線起花,屬於羅紋組織,花紋為山形或菱形斜紋,經紗密度約每厘米10根,緯紗地部密度每厘米13~14根,其羅紋部分則每厘米為26~28根,顯示了相當進步的織造工藝技術3。浙江吳興錢山漾遺址出土有麻布、絲線、絲帶和絹片。麻布為苧麻織物,密度每時40~78根。絹片是用家蠶絲織成,密度每時120根4。種種跡象表明,新石器時代中晚期以來,我國原始先民的衣著,不僅有羽皮製品,又有韌皮類植物纖維麻、葛織物等製品,還育蠶繅絲,織而衣之,衣料來源可謂多種多樣。
隨著人們逐漸脫離赤身裸體的蒙昧狀態,衣以蔽形亦很早被引入喪葬領域,作為一種原始宗教觀而流行於各地。《儀禮·士喪禮》說的“衣屍者,覆之若得魂反也”,實由來甚久。陝西寶雞北首嶺遺址發現的距今約7000年左右的墓葬,人骨往往用編席裹卷5。山東泗水尹家城大汶口文化時期墓葬,男性墓主身上發現有一層白色纖維狀灰痕,可能是麻布衣著或蓋布6。曲阜西夏侯遺址大汶口文化墓葬,一些女性和兒童的屍骨上也蓋有黑色或白色布紋痕織物7。黃河上遊青海樂都柳灣遺址發現的距今約4100年前後的馬廠類型墓葬,人骨周圍均有布紋1。“衣屍”的事象,大致是現實生活中服飾俗尚的再構。
不過,今天欲想具體考察原始先民的衣著裝束,復原久已失落的先民形象,幾乎已不太可能。所幸的是,各地時有史前時期刻繪與雕塑的人物造型藝術品出土,結合其他考古發現,或多或少提供了這方麵的一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