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上庸、鞀、豐、鼓、竽、熹、■等七種樂器外,甲骨文中至少尚可尋出另十一種樂器名。一曰磬(《掇》1·453),為打擊樂器。二曰玉,辭雲:“奏玉”(《丙》141)、“王奏茲玉”(《合集》6653),為玉製的打擊樂器,也可能專指玉磬。三曰■(《安明》854),許進雄先生以為可能與■同字,是一種形製與今之雲鑼相似的打擊樂器1。四曰■(《安明》1678),許釋像手鼓形2。五曰■(《寧滬》1· 73),或說是編管樂器,類似漢代人說的蕭3。六曰言,許釋管樂器之象形4,七曰■,辭雲:“言侑於丁……■九……亞一羊”(《安明》70),似為彈撥式弦樂器。八曰■,辭雲:“奏■”(《合集》14311),疑指絲竹琴瑟之類的弦樂器。九曰“奏■”(《乙》8311),似屬牽拉式弦樂器。十曰“奏■’(《安明》2426),上有吹口,疑為陶哨、陶塤之類的吹樂器。十一曰■,辭雲:“其奏■(《屯南》417),疑為陶鼓之類的拍擊樂器。
商代的樂師,主要是由稱作“萬”的人組成。甲骨文有“萬其奏”(《合集》30131)、“萬其作庸”(《合集》31018),可見“萬”熟悉有關樂器的性能,稱得上是商代的出色演奏家。有一片甲骨卜辭雲:
萬惟美奏。
惟庸奏。
於孟庭奏。
於新室奏。(《安明》1823+《明續》2285)四辭同卜一事,言“萬”要奏叫作“美”的樂曲,是用庸演奏麽,是在孟庭還是在新室的宮廷演奏呢。說明“萬”還通曉各種祭歌或宮廷曲。它辭有雲:“惟萬呼舞”(《合集》30028),是知“萬”亦明於舞蹈。誠如裘錫圭先生指出的,“萬”顯然是主要從事舞樂工作的一種人,由於“萬”人很多,故有稱“多萬”(《屯南》4093)1。有一片甲骨文雲:“多萬……入教若”(《英國》1999),大概是商王讓多萬教習舞樂。
但商代的舞者,財不限為“萬”人。為舞者,有“王其舞”2,有“多■舞”3,有“呼戍舞”4,有“呼多老舞”5,還有專門的“舞臣”6。上自商王,下至文武元臣,包括一般官員,在重大祭典或宴饗等場合,均曾成為過“歌之詠之,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角色。唯樂器的演奏,大概通常是由“萬”者承擔。
《周禮·春官·大司樂》有雲:“以六律、六同、六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悅遠人,以作動物。”古代統治者寓樂於政,不同的樂舞用於不同的場合,要以體現成儀、和諧上下、養尊處優為其本質所在,至少在商代已經如此。甲骨文中出現的眾多的樂歌名,不同形式的舞蹈,品類較齊的樂器,以及關於樂師舞臣的設置分工,表明商代統治者對“樂政”建設的重視,這相應也促進了樂舞的複雜化和多樣化的發展進程。故宮博物院藏商代編磬三件,分別有銘“永啟”、“永餘”、“夭餘”,或釋“永啟”是詠歌初啟,“永餘”是唱聲舒緩,“夭餘”是舞人側首款擺而舞7。輕歌曼舞,以磬為節,情在其中,聚歌、舞、器奏三方麵內容於一場,卓然表明了商代樂舞的發達程度。
以樂侑食,是商代貴族階層日常生活所尚,也是“殷人尚聲”的一大方麵。最著者要數商末王紂,《殷本紀》言其“使師涓作新淫聲、北裏之舞、靡靡之樂。厚賦稅以實鹿台之錢,而盈矩橋之粟。益收狗馬奇物,充仞宮室。……大聚樂戲於沙丘,以酒力池,懸肉為林,使男女保相逐其間,為長夜之飲”。《說苑·反質》謂紂“宮牆文畫,雕琢刻鏤,錦繡被堂,金玉珍瑋,婦女優倡,鍾鼓管弦,流漫不禁”。縱美食聲色,過度的揮霍奢糜,當然是商紂敗亡的原因之一,其實商曆代統治者何嚐不好食嗜樂。一期甲骨文中的“南凜”1、“胰廩”2、“廩三”3,三四期的“西倉”4,均是類似於商紂時“鹿台”、“钜橋”的不同時期倉廩,專供時王受享。除在一些特殊禮儀飲食場合,要由商王或其他權貴象徵性地親自主廚,以揚威儀外,平時他們的進食一般總是由人伺候的;“以樂侑食”則有專門的樂師和舞臣掌執;食品則有專門的廚官提供服務,甲骨文中稱為“多食”5。《論語·微子》謂古代統治者的進食,有大師、亞飯、三飯、四飯、鼓者、播鞀者、少師、擊磐者等一大批人各司其職。從甲骨文的“多萬”、“舞臣”、“多老”、“多食”等史料看,商代上層貴族的“以樂侑食”,正是有大批人為其服務的。
這種“以樂侑食”,伴隨著階級壓迫的嚴酷史實。殷墟前15次發掘,在小屯發現一座編號為186號的小墓,長2.45、寬1.4、深2.6米,麵積僅3.4平方米,內埋人架9具,或仰或臥或側或屈,隨葬銅刀3,立式刻刀2,木豆4,又有一張木質刀俎,長約70、寬32、寬50厘米,其中一把銅刀就放在木俎上,據推測,埋的人都是庖廚奴隸6。
70年代殷墟西區發掘的m701墓,雖被盜過,仍出不少白陶、瓷陶的高級飲食具,同墓又出石磐一件和銅鈴14件,有12人殉葬,其中一人的頭部還戴著牛頭銅麵具1。這位貴族墓主不但生前美食尚樂,死後還要舞者伴葬,樂器相隨。可見當時的“以樂侑食”、“以樂寓政”,是完全建立在少數人對多數人的階級壓迫基礎上的。
商代的樂師,主要是由稱作“萬”的人組成。甲骨文有“萬其奏”(《合集》30131)、“萬其作庸”(《合集》31018),可見“萬”熟悉有關樂器的性能,稱得上是商代的出色演奏家。有一片甲骨卜辭雲:
萬惟美奏。
惟庸奏。
於孟庭奏。
於新室奏。(《安明》1823+《明續》2285)四辭同卜一事,言“萬”要奏叫作“美”的樂曲,是用庸演奏麽,是在孟庭還是在新室的宮廷演奏呢。說明“萬”還通曉各種祭歌或宮廷曲。它辭有雲:“惟萬呼舞”(《合集》30028),是知“萬”亦明於舞蹈。誠如裘錫圭先生指出的,“萬”顯然是主要從事舞樂工作的一種人,由於“萬”人很多,故有稱“多萬”(《屯南》4093)1。有一片甲骨文雲:“多萬……入教若”(《英國》1999),大概是商王讓多萬教習舞樂。
但商代的舞者,財不限為“萬”人。為舞者,有“王其舞”2,有“多■舞”3,有“呼戍舞”4,有“呼多老舞”5,還有專門的“舞臣”6。上自商王,下至文武元臣,包括一般官員,在重大祭典或宴饗等場合,均曾成為過“歌之詠之,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角色。唯樂器的演奏,大概通常是由“萬”者承擔。
《周禮·春官·大司樂》有雲:“以六律、六同、六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悅遠人,以作動物。”古代統治者寓樂於政,不同的樂舞用於不同的場合,要以體現成儀、和諧上下、養尊處優為其本質所在,至少在商代已經如此。甲骨文中出現的眾多的樂歌名,不同形式的舞蹈,品類較齊的樂器,以及關於樂師舞臣的設置分工,表明商代統治者對“樂政”建設的重視,這相應也促進了樂舞的複雜化和多樣化的發展進程。故宮博物院藏商代編磬三件,分別有銘“永啟”、“永餘”、“夭餘”,或釋“永啟”是詠歌初啟,“永餘”是唱聲舒緩,“夭餘”是舞人側首款擺而舞7。輕歌曼舞,以磬為節,情在其中,聚歌、舞、器奏三方麵內容於一場,卓然表明了商代樂舞的發達程度。
以樂侑食,是商代貴族階層日常生活所尚,也是“殷人尚聲”的一大方麵。最著者要數商末王紂,《殷本紀》言其“使師涓作新淫聲、北裏之舞、靡靡之樂。厚賦稅以實鹿台之錢,而盈矩橋之粟。益收狗馬奇物,充仞宮室。……大聚樂戲於沙丘,以酒力池,懸肉為林,使男女保相逐其間,為長夜之飲”。《說苑·反質》謂紂“宮牆文畫,雕琢刻鏤,錦繡被堂,金玉珍瑋,婦女優倡,鍾鼓管弦,流漫不禁”。縱美食聲色,過度的揮霍奢糜,當然是商紂敗亡的原因之一,其實商曆代統治者何嚐不好食嗜樂。一期甲骨文中的“南凜”1、“胰廩”2、“廩三”3,三四期的“西倉”4,均是類似於商紂時“鹿台”、“钜橋”的不同時期倉廩,專供時王受享。除在一些特殊禮儀飲食場合,要由商王或其他權貴象徵性地親自主廚,以揚威儀外,平時他們的進食一般總是由人伺候的;“以樂侑食”則有專門的樂師和舞臣掌執;食品則有專門的廚官提供服務,甲骨文中稱為“多食”5。《論語·微子》謂古代統治者的進食,有大師、亞飯、三飯、四飯、鼓者、播鞀者、少師、擊磐者等一大批人各司其職。從甲骨文的“多萬”、“舞臣”、“多老”、“多食”等史料看,商代上層貴族的“以樂侑食”,正是有大批人為其服務的。
這種“以樂侑食”,伴隨著階級壓迫的嚴酷史實。殷墟前15次發掘,在小屯發現一座編號為186號的小墓,長2.45、寬1.4、深2.6米,麵積僅3.4平方米,內埋人架9具,或仰或臥或側或屈,隨葬銅刀3,立式刻刀2,木豆4,又有一張木質刀俎,長約70、寬32、寬50厘米,其中一把銅刀就放在木俎上,據推測,埋的人都是庖廚奴隸6。
70年代殷墟西區發掘的m701墓,雖被盜過,仍出不少白陶、瓷陶的高級飲食具,同墓又出石磐一件和銅鈴14件,有12人殉葬,其中一人的頭部還戴著牛頭銅麵具1。這位貴族墓主不但生前美食尚樂,死後還要舞者伴葬,樂器相隨。可見當時的“以樂侑食”、“以樂寓政”,是完全建立在少數人對多數人的階級壓迫基礎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