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禮器的出現始於夏代,目前所知經科學發掘得到的最早青銅容器,出自河南偃師二裏頭遺址,有爵、斝、盉、鼎、觚五種。傳世品中有一類製作粗疏,薄胎無銘的銅盉、銅角,據說也是這一時期的遺物4。大體均為酒器。據《墨子·非樂上》雲:
啟乃淫溢康樂,野於飲食,將將銘莧磐以力,湛濁於酒,渝食於野,萬舞翼翼,章聞於天。
《偽尚書·胤征》雲:
惟仲康肇位四海,胤侯命掌六師,羲和廢厥職,酒荒於厥邑。
《纏子》雲:
桀為天下,酒濁殺人。
《大戴禮記·少閑》雲:
桀不率先王之明德,乃荒耽於酒,淫佚於樂,德昏政亂,作宮高台,汙池土察,以為民虐,粒食之民,■焉幾亡。有夏一代,貴族統治階級飲酒之風漸開,青銅禮器爵、盉、斝、觚、角等酒器的出現與此是相應的,唯因生產水平的製約,數量有限,最先通常為陶、漆製品,青銅禮器實承襲陶禮器及漆禮器而來。且舉二裏頭墓葬發現以觀其概2。(見下頁細表)
從下頁表所列34座二裏頭墓葬資料可見,當時的禮器組合體現了“食酒並重”的特色,其中陶禮器占主要成分,個別墓並出有漆禮器,然銅禮器是在三期以來才出現,其器類和器型基本不出陶、漆禮器範疇,是一脈相承的。
在二期的10座墓中,陶禮器組合以飲食器罐、盆相配占多數,或再加進豆、尊、鼎等,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墓又都配有一套酒器。酒器的組合有五式:(1)爵;(2)觚;(3)爵、盉;(4)爵、觚;(5)盉、觚。表明酒已較多地進入這一時期人們的飲食生活領域,特別是貴族階層,對酒器質地已頗為講究,有以漆觚替代陶觚,用以顯示其政治身分和社會地位。如81ylvm4,墓室麵積2.9平方米,為同期墓較大者,隨葬品主要是漆器,在酒器方麵,用漆觚配唯一的一件陶■。墓中還隨葬一隻漆鼓、一件銅鈴,以及一麵綠鬆石鑲嵌的獸麵銅牌飾,十分珍貴,墓主生前顯然是社會地位相當高的貴族。此墓又出圓陶片2個,也是同期墓中較多的,這種圓陶片一般置於墓底中部兩側或墓主頭部附近,正麵塗朱或墨,可能用以表示人的身分高低,反映了當時的一種葬製。
三期墓葬13座,隨葬禮器雖仍以罐、盆配酒器為主要組合形式,但炊食器種類列入禮器行列明顯減少,隨葬酒器墓的比重相應提高,酒器組合方式以爵、■相配為多。青銅爵開始出現於貴族墓葬的禮器行列,出青銅爵的75ylvik3和80yliiim2兩墓,是這一時期墓室麵積甚大的兩座,並分別出圓陶片6個和4個,足見墓主身分是很高的。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的數量大增,為二裏頭文化四期及商代各地青銅■的流行開了先導。(圖28)陶■的外形有瘦高和矮胖的微微區別,頂部伸出一短管狀流,單把,流把之間有圓狀孔,三袋足。王國維先生曾說:“■者,蓋和水於酒之器,所以節酒之厚薄者也。”1張亞初同誌又進而認為,■的用途主要有六種:一、用水把酒沖淡,調和加工成淡水酒(玄酒);二、用來和“鬱”煮酒,調和加工成香酒(鬱■);三、用來盛酒;四、用來溫酒;五、用來飲酒;六、用來盛水、溫水與注水盥洗2。從二裏頭墓葬禮器每以■、爵配套看,這些意見是可信的。表中三期13座墓,■、爵同出的有8座,約占62%,說明夏人確是“湛濁於酒”的,其品酒知味的方式也在不斷提高之中。特別是上述兩座貴族墓,分別以陶■配青銅爵一至二件,表明了這一時期高生產技術總是優先為貴族階層追求的高消費生活服務,貴族的飲食享受心態由此可見一斑。
四期墓葬11座,隨葬禮器組合出現兩個極端演化趨勢。一是隻見炊食器組合,墓室麵積大致在1平方米左右,一般無圓陶片隨葬,墓主的身分地位不高,大概屬於“粒食之民”。另一是純出酒器組合墓,墓室麵積超過上者一倍左右,均有若幹圓陶片隨葬,墓主生前應屬貴族階層,大體是為“鮮食之主”,青銅酒器出於此類墓為多。如1984年於二裏頭遺址六區發掘的m11墓,麵積1.9平方米,出二套盉、爵,內有一件銅爵,伴出圓陶片多達6個,其中一個尤大,直徑6.5厘米,塗有紅彩。同墓還隨葬漆盒一個,綠鬆石片鑲嵌的精巧獸麵銅牌飾一麵,又有玉戚壁、玉刀、王圭、玉柄形飾、銅鈴各一,以及海貝58枚等,可見墓主是一位社會地位尊隆的權貴。這一時期貴族享有的青銅禮器,種類增多,除爵、斝外,又有鼎、觚、角、盉。(圖29)1985年在二裏頭遺址三區曾採集到銅盉、銅爵各一件,均屬四期1。
除了酒、食兩分的極端化禮器組合墓外,四期還有介於兩者之間的墓,有的是在陶炊食器中加進數件酒器,即《夏書·益稷》所謂“奏庶根食鮮食”,墓主的社會地位多少是與“烝民乃粒”有所區別。如80ylvim6,炊食器罐、甑配酒器陶盂、銅斝,墓主身分可能力上層平民或一般貴族。有的社會地位可能更高些,如84ylv1m9,隨葬禮器以炊食器陶罐、尊、簋,配酒器銅爵、銅斝、漆觚、二陶盉,幾乎全括了當時所見酒器器類,質地銅、漆、陶具備,雖表明了“酒食並舉”的特色,但“重酒”的成分是顯而易見的。《孟子》說的“禹惡旨酒而好善言”,如果用來形容夏初的社會風氣,可能適合,用來喻夏代晚期,則不適宜,因為晚夏貴族集團的大小成員,是均以“美旨酒”為尚好的。
啟乃淫溢康樂,野於飲食,將將銘莧磐以力,湛濁於酒,渝食於野,萬舞翼翼,章聞於天。
《偽尚書·胤征》雲:
惟仲康肇位四海,胤侯命掌六師,羲和廢厥職,酒荒於厥邑。
《纏子》雲:
桀為天下,酒濁殺人。
《大戴禮記·少閑》雲:
桀不率先王之明德,乃荒耽於酒,淫佚於樂,德昏政亂,作宮高台,汙池土察,以為民虐,粒食之民,■焉幾亡。有夏一代,貴族統治階級飲酒之風漸開,青銅禮器爵、盉、斝、觚、角等酒器的出現與此是相應的,唯因生產水平的製約,數量有限,最先通常為陶、漆製品,青銅禮器實承襲陶禮器及漆禮器而來。且舉二裏頭墓葬發現以觀其概2。(見下頁細表)
從下頁表所列34座二裏頭墓葬資料可見,當時的禮器組合體現了“食酒並重”的特色,其中陶禮器占主要成分,個別墓並出有漆禮器,然銅禮器是在三期以來才出現,其器類和器型基本不出陶、漆禮器範疇,是一脈相承的。
在二期的10座墓中,陶禮器組合以飲食器罐、盆相配占多數,或再加進豆、尊、鼎等,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墓又都配有一套酒器。酒器的組合有五式:(1)爵;(2)觚;(3)爵、盉;(4)爵、觚;(5)盉、觚。表明酒已較多地進入這一時期人們的飲食生活領域,特別是貴族階層,對酒器質地已頗為講究,有以漆觚替代陶觚,用以顯示其政治身分和社會地位。如81ylvm4,墓室麵積2.9平方米,為同期墓較大者,隨葬品主要是漆器,在酒器方麵,用漆觚配唯一的一件陶■。墓中還隨葬一隻漆鼓、一件銅鈴,以及一麵綠鬆石鑲嵌的獸麵銅牌飾,十分珍貴,墓主生前顯然是社會地位相當高的貴族。此墓又出圓陶片2個,也是同期墓中較多的,這種圓陶片一般置於墓底中部兩側或墓主頭部附近,正麵塗朱或墨,可能用以表示人的身分高低,反映了當時的一種葬製。
三期墓葬13座,隨葬禮器雖仍以罐、盆配酒器為主要組合形式,但炊食器種類列入禮器行列明顯減少,隨葬酒器墓的比重相應提高,酒器組合方式以爵、■相配為多。青銅爵開始出現於貴族墓葬的禮器行列,出青銅爵的75ylvik3和80yliiim2兩墓,是這一時期墓室麵積甚大的兩座,並分別出圓陶片6個和4個,足見墓主身分是很高的。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的數量大增,為二裏頭文化四期及商代各地青銅■的流行開了先導。(圖28)陶■的外形有瘦高和矮胖的微微區別,頂部伸出一短管狀流,單把,流把之間有圓狀孔,三袋足。王國維先生曾說:“■者,蓋和水於酒之器,所以節酒之厚薄者也。”1張亞初同誌又進而認為,■的用途主要有六種:一、用水把酒沖淡,調和加工成淡水酒(玄酒);二、用來和“鬱”煮酒,調和加工成香酒(鬱■);三、用來盛酒;四、用來溫酒;五、用來飲酒;六、用來盛水、溫水與注水盥洗2。從二裏頭墓葬禮器每以■、爵配套看,這些意見是可信的。表中三期13座墓,■、爵同出的有8座,約占62%,說明夏人確是“湛濁於酒”的,其品酒知味的方式也在不斷提高之中。特別是上述兩座貴族墓,分別以陶■配青銅爵一至二件,表明了這一時期高生產技術總是優先為貴族階層追求的高消費生活服務,貴族的飲食享受心態由此可見一斑。
四期墓葬11座,隨葬禮器組合出現兩個極端演化趨勢。一是隻見炊食器組合,墓室麵積大致在1平方米左右,一般無圓陶片隨葬,墓主的身分地位不高,大概屬於“粒食之民”。另一是純出酒器組合墓,墓室麵積超過上者一倍左右,均有若幹圓陶片隨葬,墓主生前應屬貴族階層,大體是為“鮮食之主”,青銅酒器出於此類墓為多。如1984年於二裏頭遺址六區發掘的m11墓,麵積1.9平方米,出二套盉、爵,內有一件銅爵,伴出圓陶片多達6個,其中一個尤大,直徑6.5厘米,塗有紅彩。同墓還隨葬漆盒一個,綠鬆石片鑲嵌的精巧獸麵銅牌飾一麵,又有玉戚壁、玉刀、王圭、玉柄形飾、銅鈴各一,以及海貝58枚等,可見墓主是一位社會地位尊隆的權貴。這一時期貴族享有的青銅禮器,種類增多,除爵、斝外,又有鼎、觚、角、盉。(圖29)1985年在二裏頭遺址三區曾採集到銅盉、銅爵各一件,均屬四期1。
除了酒、食兩分的極端化禮器組合墓外,四期還有介於兩者之間的墓,有的是在陶炊食器中加進數件酒器,即《夏書·益稷》所謂“奏庶根食鮮食”,墓主的社會地位多少是與“烝民乃粒”有所區別。如80ylvim6,炊食器罐、甑配酒器陶盂、銅斝,墓主身分可能力上層平民或一般貴族。有的社會地位可能更高些,如84ylv1m9,隨葬禮器以炊食器陶罐、尊、簋,配酒器銅爵、銅斝、漆觚、二陶盉,幾乎全括了當時所見酒器器類,質地銅、漆、陶具備,雖表明了“酒食並舉”的特色,但“重酒”的成分是顯而易見的。《孟子》說的“禹惡旨酒而好善言”,如果用來形容夏初的社會風氣,可能適合,用來喻夏代晚期,則不適宜,因為晚夏貴族集團的大小成員,是均以“美旨酒”為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