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牛車和平民階層的人推拉小車
古代又有用牛車服重致遠的。史傳夏代商人的先公“胲作服牛”(《世本·作篇》)。《山海經·大荒東經》也說:“王亥托於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殺王亥,取仆牛。”服牛即仆牛,《考工記》又稱之為“牝服”。清人陳奐說:“牝即牛,服者,負之假借字,大車重載,故謂之牝服”2。《尚書·酒誥》稱妹土殷人,“肇牽車牛遠服賈。”可見商人在社會聯繫和社會關係中,已懂得利用牛車作為運送物資進行交往交流的交通工具。
牛車在甲骨文中稱為“牽”,字像縛牛引縻意1。商代的畜力車均屬獨輈車,非兩畜以軛靷式係駕方可。別辭雲:“牽……二牛”(《懷特》156),“登左牛”(《合集》8944),似當時的牛車也採用雙牛係駕。
牛車的車速運行自然及不上輕靈的馬車,因此在戰爭中,馬車通常用作衝鋒陷陣、兵戈交搏的戎車,《司馬法·天子之義》雲:“戎車,殷曰寅車,先急也。”但牛車的荷載能力卻在馬車之上,故牛車又稱作大車,《考工記·輈人》雲:“大車之轅摯”,鄭玄註:“大車,牛車也。”《詩·小雅·黍苗》雲:“我任我輦,我車我牛”,朱熹註:“牛,所以駕大車也。”戴震《考古記圖》也說:“大車任載而已。”牛車的實用價值是引力大,適當加大車身,可使載重量大增,在平時能服重致遠,在戰時則不失為運送軍事裝備的較好運輸交通工具。《周禮·地官·牛人》雲:“凡會同軍旅行役,共其兵車之牛,與其牽傍,以載公任器”,孫詒讓疏雲:“牽傍者,即輓車之牛,而實據人禦之而為名。”任器者即軍旅行役所用的軍需物資。
殷商時期牛車數量甚眾,武乙時甲骨文雲:
丁亥卜,品其五十牽。(《合集》34677)
■醜卜,品其五十牽。
戊子卜,品其九十牽。(《合集》34675)
□□□,□其百又五十牽。(《合集》34674)
牽指牛車,品有率義2。“品牽”猶文獻所雲“牽傍”、“牽車牛”,即輓車之牛,而實據人率之以為名。動用牛車動輒就是五十、九十乃至百五十之數,可見商王朝握有相當龐大的運輸車隊,相反,馬車卻沒有如此高數量的記載。
古代用於戰爭中運輸軍用物資的牛車數量,也總是遠遠超過用於衝鋒交搏的馬車。如西周中期偏晚的《師同鼎》銘文,記述周人與戎敵交戰,“折首執訊,革車馬五乘,大車廿”,馬車與牛車之比為1:4。前述殷墟王陵區出土的25輛戰車編製,是以每5輛車為一組列,共為五列,如按甲骨文所言“王乍三師,右、中、左”1的三列軍隊編製,則為15車。甲骨文中牽的最高兩數是90和150,最低數是50.則每師用馬車和牛車之比略約力1:6,在軍情變化情況下,可能會有所變宜;其50的低數,可能是“會同軍旅行役,共其兵車之牛”的一個戰車組列的配備牛車數量,也可能是專門提供中師軍需物資的牛車運輸車隊。
由於牛車偏重於實用,比較笨重,車速也不快,數量多於馬車,物多則不貴,因此在貴族階級心目中的地位,是沒法與輕靈而貴重的馬車相匹美的,上層權貴墓葬未見用牛車作殉祭品,即是商代這種高層次社會心態的反饋。
除了馬車和牛車外,商代當還有人力推拉小車。周代稱人挽之車為棧車,《詩·小雅·何草》雲:“有棧之車,行彼周道”,毛傳:“棧車,役車也”,孔疏:“有棧之輦車,人挽以行。”又《周禮·春官·巾車》有雲:“服車五乘:孤乘夏篆,卿乘夏縵,大夫乘墨車,士乘棧車,庶人乘役車”,鄭氏註:“棧車不革鞔而漆之,役車方箱可載任器以共役”,賈疏:“庶人以力役為事,故名車為役車。役車亦名棧車,以其同無革鞔故也。”《考工記·輿人》雲:“棧車欲弇”,鄭氏註:“為其無革鞔不堅易坼壞也。”由此考見,古代人力推拉的棧車,大體為木輪帶方箱以供力役載物的簡易小車,故一稱役車,主要見之於平民階層。
甲骨文中尚未見到專賴人力推拉之車的史料。商代金文中有輦字2,通謂象人輓車形,唯孫機先生以為,此字“其實是象二人立於車上之形”3,甚確。輦在殷商甲骨文中仍用指馬車,下辭可知:
其呼筃輦又正。
其肇馬右又正。(《合集》29693)
二辭同卜一事。筃,人名。輦是輦車。“肇馬右”猶它辭言“肇馬左右中,人三百”(《前》3·31·2),知“肇馬右”實指三個戰車隊中的右隊,筃應是右隊之長,筃乘坐的輦車自是同隊中的馬車,而不是人挽之車。輦的意義當如《周禮·地官·鄉師》所雲:“大軍旅會同,正治其徒役,與其婚”,鄭註:“患萋恚輦人挽行。”馬車在行進中,或因道途難行,故又需人前挽後推。《司馬法》有雲:“夏後氏二十人而輦,殷十八人而輦,周十五人而輦”,說的就是給戰車配備人徒。若以上舉甲骨文左、右、中三個戰車隊列配備人徒300言,則每隊人100,而當時一隊有5輛戰車,是平均每車20人,與文獻所說大致接近。甲骨文輦字有在車前橫部再加二手,正寓這層意義。《夏本紀》中“山行乘檋”,大概不是指別的交通工具,而是指畜力車走山道時,另需人前拉後搡,即所謂“弧黽萋恚輦人挽行”。
古代又有用牛車服重致遠的。史傳夏代商人的先公“胲作服牛”(《世本·作篇》)。《山海經·大荒東經》也說:“王亥托於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殺王亥,取仆牛。”服牛即仆牛,《考工記》又稱之為“牝服”。清人陳奐說:“牝即牛,服者,負之假借字,大車重載,故謂之牝服”2。《尚書·酒誥》稱妹土殷人,“肇牽車牛遠服賈。”可見商人在社會聯繫和社會關係中,已懂得利用牛車作為運送物資進行交往交流的交通工具。
牛車在甲骨文中稱為“牽”,字像縛牛引縻意1。商代的畜力車均屬獨輈車,非兩畜以軛靷式係駕方可。別辭雲:“牽……二牛”(《懷特》156),“登左牛”(《合集》8944),似當時的牛車也採用雙牛係駕。
牛車的車速運行自然及不上輕靈的馬車,因此在戰爭中,馬車通常用作衝鋒陷陣、兵戈交搏的戎車,《司馬法·天子之義》雲:“戎車,殷曰寅車,先急也。”但牛車的荷載能力卻在馬車之上,故牛車又稱作大車,《考工記·輈人》雲:“大車之轅摯”,鄭玄註:“大車,牛車也。”《詩·小雅·黍苗》雲:“我任我輦,我車我牛”,朱熹註:“牛,所以駕大車也。”戴震《考古記圖》也說:“大車任載而已。”牛車的實用價值是引力大,適當加大車身,可使載重量大增,在平時能服重致遠,在戰時則不失為運送軍事裝備的較好運輸交通工具。《周禮·地官·牛人》雲:“凡會同軍旅行役,共其兵車之牛,與其牽傍,以載公任器”,孫詒讓疏雲:“牽傍者,即輓車之牛,而實據人禦之而為名。”任器者即軍旅行役所用的軍需物資。
殷商時期牛車數量甚眾,武乙時甲骨文雲:
丁亥卜,品其五十牽。(《合集》34677)
■醜卜,品其五十牽。
戊子卜,品其九十牽。(《合集》34675)
□□□,□其百又五十牽。(《合集》34674)
牽指牛車,品有率義2。“品牽”猶文獻所雲“牽傍”、“牽車牛”,即輓車之牛,而實據人率之以為名。動用牛車動輒就是五十、九十乃至百五十之數,可見商王朝握有相當龐大的運輸車隊,相反,馬車卻沒有如此高數量的記載。
古代用於戰爭中運輸軍用物資的牛車數量,也總是遠遠超過用於衝鋒交搏的馬車。如西周中期偏晚的《師同鼎》銘文,記述周人與戎敵交戰,“折首執訊,革車馬五乘,大車廿”,馬車與牛車之比為1:4。前述殷墟王陵區出土的25輛戰車編製,是以每5輛車為一組列,共為五列,如按甲骨文所言“王乍三師,右、中、左”1的三列軍隊編製,則為15車。甲骨文中牽的最高兩數是90和150,最低數是50.則每師用馬車和牛車之比略約力1:6,在軍情變化情況下,可能會有所變宜;其50的低數,可能是“會同軍旅行役,共其兵車之牛”的一個戰車組列的配備牛車數量,也可能是專門提供中師軍需物資的牛車運輸車隊。
由於牛車偏重於實用,比較笨重,車速也不快,數量多於馬車,物多則不貴,因此在貴族階級心目中的地位,是沒法與輕靈而貴重的馬車相匹美的,上層權貴墓葬未見用牛車作殉祭品,即是商代這種高層次社會心態的反饋。
除了馬車和牛車外,商代當還有人力推拉小車。周代稱人挽之車為棧車,《詩·小雅·何草》雲:“有棧之車,行彼周道”,毛傳:“棧車,役車也”,孔疏:“有棧之輦車,人挽以行。”又《周禮·春官·巾車》有雲:“服車五乘:孤乘夏篆,卿乘夏縵,大夫乘墨車,士乘棧車,庶人乘役車”,鄭氏註:“棧車不革鞔而漆之,役車方箱可載任器以共役”,賈疏:“庶人以力役為事,故名車為役車。役車亦名棧車,以其同無革鞔故也。”《考工記·輿人》雲:“棧車欲弇”,鄭氏註:“為其無革鞔不堅易坼壞也。”由此考見,古代人力推拉的棧車,大體為木輪帶方箱以供力役載物的簡易小車,故一稱役車,主要見之於平民階層。
甲骨文中尚未見到專賴人力推拉之車的史料。商代金文中有輦字2,通謂象人輓車形,唯孫機先生以為,此字“其實是象二人立於車上之形”3,甚確。輦在殷商甲骨文中仍用指馬車,下辭可知:
其呼筃輦又正。
其肇馬右又正。(《合集》29693)
二辭同卜一事。筃,人名。輦是輦車。“肇馬右”猶它辭言“肇馬左右中,人三百”(《前》3·31·2),知“肇馬右”實指三個戰車隊中的右隊,筃應是右隊之長,筃乘坐的輦車自是同隊中的馬車,而不是人挽之車。輦的意義當如《周禮·地官·鄉師》所雲:“大軍旅會同,正治其徒役,與其婚”,鄭註:“患萋恚輦人挽行。”馬車在行進中,或因道途難行,故又需人前挽後推。《司馬法》有雲:“夏後氏二十人而輦,殷十八人而輦,周十五人而輦”,說的就是給戰車配備人徒。若以上舉甲骨文左、右、中三個戰車隊列配備人徒300言,則每隊人100,而當時一隊有5輛戰車,是平均每車20人,與文獻所說大致接近。甲骨文輦字有在車前橫部再加二手,正寓這層意義。《夏本紀》中“山行乘檋”,大概不是指別的交通工具,而是指畜力車走山道時,另需人前拉後搡,即所謂“弧黽萋恚輦人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