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殷商道路交通製度
(一)路守據點“枼陮”的規立
古代王朝築治的交通於道,專為貴族統治階級政權利益服務,歷來受到重視和保護。《詩·周頌·天作》雲:“彼徂矣歧,有夷之行,子孫保之。”夷有平坦之意,行為古代道路的專稱。這是周統治者申誡子孫要世代保護好平坦的歧道。然早在商代,貴族統治階級對於其道路交通網絡,已相當重視。《逸周書·大聚》記武王滅商後觀“殷政”,其中一項就是“辟開修道”,效法殷商的路政。殷商王朝不僅注重道路交通的開闢,還建立了一套相關的製度,從而成為後繼者的楷模。
殷商王朝的道路利用率相當頻繁,甲骨文中言往來行止之事多不勝舉。如:
(1)己醜王不行自雀。(《合集》21901)
(2)■行東至河。(《合集》20610)
(3)惟行南麓,擒有狐。(《甲》703)
(1)記商王是否取雀道出行。(2)貞間取■道東去黃河。(3)言於道之南麓狩獵獲狐。又如:
丁已卜,小雨,不行。(《佚》415)
庚寅卜,翌辛卯雨,王辰行,雨。(《京人》2982)
兩辭均是卜問出行日的氣象變化。當時道路的利用大都涉及征伐大事、方國來賓、出入王命、貢納、田獵、農耕或外祭,事關王國統治的具體實施。有時路途至遙,力量不達,安全甚成問題。武丁時一片甲骨文雲:
丙午卜,■,貞呼師往見右師。王占曰:惟老惟夷途。遣若茲卜,惟其遘。二旬有八日匄,王申師夕殊死。(《北美》1)
講的是商王武丁命令師前往右師視察,王判斷占卜出現兩種兆象。
一是謂師年齡高邁,在旅途中會遇順利平安的;但另一種卻謂此卜兇險。結果在26天後的王甲日師遇險,當晚就死了1。
26日的旅程,以每日行二、三十裏計,則已遠距殷都600裏左右之遙了。可見當時遠途旅行既勞累又危險,生命無保障。《周易·需卦》有雲:“需於泥,致寇至”,“需於血,出自穴”,言旅途中身陷泥濘而遭遇盜寇,或投宿遇著壞人而遭劫挨打2。講的也是旅途上的不安全。
為了保障道路的安全暢通,武丁王朝之後,統治者設立據點以慎路守。那些常設性的軍事據點,稱為“枼陮”。甲骨文雲:
(1)辛已貞,王惟癸未步自枼陮。(《粹》1034)
(2)癸亥貞,王惟今日伐,王夕步自枼三陮。(《安明》2675)
(3)癸亥貞,王其伐盧羊,告自大乙。甲子自上甲告十示又一牛。茲用。在枼四陮。(《屯南》994)枼陮的設置,以數目為序,編至四站,首站單稱“枼陮”,第二站未見,第三、四站分別稱為“枼三陮”和“枼四陮”。各站間保持有一定的距離,從上舉(2)(3)辭看,枼三陮與枼四陮的間隔距離有一日之程。如按《韓非子·難勢》所雲:“良馬固車,五十裏而一置”,則自首站至四站,可控路段約有200至250裏左右,從而形成交通道上有機防範網絡。《說文》雲:“枼,楄也。”桂馥《說文解字義證》雲:“楄當為牑類。”但甲骨文某應指防禦木柵牆或土堞一類人工構築設施。“枼陮”一般設在於道附近的高丘或山上,《說文》雲:“陮,隗高也。”以其設立高處,故又稱作“枼京”,甲骨文雲:
貞王勿往於枼京。(《乙》1215)
“京”即指高敞之地,《爾雅·釋丘》雲:“絕高為之京,非人為之丘。”“枼陮”當設在自然高地。據甲骨文有雲:
丁亥卜,又於五山,在□陮,二月卜。
(《合集》34168)
□□□,又於五山,在枼□,□月卜。(《粹》72)
兩辭同卜一事,殘辭互補,枼陮與五山相屬,決知枼陮是在山丘或自然高地立木柵或築土堞,用以慎守險惡路段。
晚商武丁以後各王一般都嗜好田獵,往往利用道路交通的方便從事此項活動。道路兩側草萊未辟,時有群獸出沒,也就成了田獵的好場所,有一片甲骨文雲:“有兕在行,其左射”1,即是記路上遇猛兕。據它辭雲:“丁醜,王卜,貞其振旅,延過於盂,往來亡災”2,知商王的田獵還有另一層意義,是振旅以懾遠方,向周圍方國族落炫耀武力,體現王威。《史記·殷本紀》記武乙竟遠獵“河渭之間”,為雷擊霹死。田獵道途上有不少與“枼陮”性質不同的過往守所,甲骨文稱作“■”,即次的初字,舊說“師所止也”3。《左傳·莊公三年》雲:“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孔疏:“次亦止舍之名。”知“次”是超出三天裏程以上的駐守之所。甲骨文“次”都與各地族落與國的具體地名相係,如霍次、寒次、韋次、永次、寧次、洛次、屯次、召次、齊次、淮次等等,深及遠方,並非侷促於王都附近,既非商王臨時設立,也不太可能由王朝直接委兵常駐其地。它們出現率頻繁,決非宿後即廢,地方色彩十分明顯,平時當歸屬於各自的族落與國。由此推測,殷商王朝除了在中心統治區內幹道上規立“枼陮”的路守據點外,地方族落與國有義務設立駐守之所,以供商王過往寄止的不時之需,或保障王朝遠方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
(一)路守據點“枼陮”的規立
古代王朝築治的交通於道,專為貴族統治階級政權利益服務,歷來受到重視和保護。《詩·周頌·天作》雲:“彼徂矣歧,有夷之行,子孫保之。”夷有平坦之意,行為古代道路的專稱。這是周統治者申誡子孫要世代保護好平坦的歧道。然早在商代,貴族統治階級對於其道路交通網絡,已相當重視。《逸周書·大聚》記武王滅商後觀“殷政”,其中一項就是“辟開修道”,效法殷商的路政。殷商王朝不僅注重道路交通的開闢,還建立了一套相關的製度,從而成為後繼者的楷模。
殷商王朝的道路利用率相當頻繁,甲骨文中言往來行止之事多不勝舉。如:
(1)己醜王不行自雀。(《合集》21901)
(2)■行東至河。(《合集》20610)
(3)惟行南麓,擒有狐。(《甲》703)
(1)記商王是否取雀道出行。(2)貞間取■道東去黃河。(3)言於道之南麓狩獵獲狐。又如:
丁已卜,小雨,不行。(《佚》415)
庚寅卜,翌辛卯雨,王辰行,雨。(《京人》2982)
兩辭均是卜問出行日的氣象變化。當時道路的利用大都涉及征伐大事、方國來賓、出入王命、貢納、田獵、農耕或外祭,事關王國統治的具體實施。有時路途至遙,力量不達,安全甚成問題。武丁時一片甲骨文雲:
丙午卜,■,貞呼師往見右師。王占曰:惟老惟夷途。遣若茲卜,惟其遘。二旬有八日匄,王申師夕殊死。(《北美》1)
講的是商王武丁命令師前往右師視察,王判斷占卜出現兩種兆象。
一是謂師年齡高邁,在旅途中會遇順利平安的;但另一種卻謂此卜兇險。結果在26天後的王甲日師遇險,當晚就死了1。
26日的旅程,以每日行二、三十裏計,則已遠距殷都600裏左右之遙了。可見當時遠途旅行既勞累又危險,生命無保障。《周易·需卦》有雲:“需於泥,致寇至”,“需於血,出自穴”,言旅途中身陷泥濘而遭遇盜寇,或投宿遇著壞人而遭劫挨打2。講的也是旅途上的不安全。
為了保障道路的安全暢通,武丁王朝之後,統治者設立據點以慎路守。那些常設性的軍事據點,稱為“枼陮”。甲骨文雲:
(1)辛已貞,王惟癸未步自枼陮。(《粹》1034)
(2)癸亥貞,王惟今日伐,王夕步自枼三陮。(《安明》2675)
(3)癸亥貞,王其伐盧羊,告自大乙。甲子自上甲告十示又一牛。茲用。在枼四陮。(《屯南》994)枼陮的設置,以數目為序,編至四站,首站單稱“枼陮”,第二站未見,第三、四站分別稱為“枼三陮”和“枼四陮”。各站間保持有一定的距離,從上舉(2)(3)辭看,枼三陮與枼四陮的間隔距離有一日之程。如按《韓非子·難勢》所雲:“良馬固車,五十裏而一置”,則自首站至四站,可控路段約有200至250裏左右,從而形成交通道上有機防範網絡。《說文》雲:“枼,楄也。”桂馥《說文解字義證》雲:“楄當為牑類。”但甲骨文某應指防禦木柵牆或土堞一類人工構築設施。“枼陮”一般設在於道附近的高丘或山上,《說文》雲:“陮,隗高也。”以其設立高處,故又稱作“枼京”,甲骨文雲:
貞王勿往於枼京。(《乙》1215)
“京”即指高敞之地,《爾雅·釋丘》雲:“絕高為之京,非人為之丘。”“枼陮”當設在自然高地。據甲骨文有雲:
丁亥卜,又於五山,在□陮,二月卜。
(《合集》34168)
□□□,又於五山,在枼□,□月卜。(《粹》72)
兩辭同卜一事,殘辭互補,枼陮與五山相屬,決知枼陮是在山丘或自然高地立木柵或築土堞,用以慎守險惡路段。
晚商武丁以後各王一般都嗜好田獵,往往利用道路交通的方便從事此項活動。道路兩側草萊未辟,時有群獸出沒,也就成了田獵的好場所,有一片甲骨文雲:“有兕在行,其左射”1,即是記路上遇猛兕。據它辭雲:“丁醜,王卜,貞其振旅,延過於盂,往來亡災”2,知商王的田獵還有另一層意義,是振旅以懾遠方,向周圍方國族落炫耀武力,體現王威。《史記·殷本紀》記武乙竟遠獵“河渭之間”,為雷擊霹死。田獵道途上有不少與“枼陮”性質不同的過往守所,甲骨文稱作“■”,即次的初字,舊說“師所止也”3。《左傳·莊公三年》雲:“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孔疏:“次亦止舍之名。”知“次”是超出三天裏程以上的駐守之所。甲骨文“次”都與各地族落與國的具體地名相係,如霍次、寒次、韋次、永次、寧次、洛次、屯次、召次、齊次、淮次等等,深及遠方,並非侷促於王都附近,既非商王臨時設立,也不太可能由王朝直接委兵常駐其地。它們出現率頻繁,決非宿後即廢,地方色彩十分明顯,平時當歸屬於各自的族落與國。由此推測,殷商王朝除了在中心統治區內幹道上規立“枼陮”的路守據點外,地方族落與國有義務設立駐守之所,以供商王過往寄止的不時之需,或保障王朝遠方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