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見徐中舒:《殷商史中的幾個問題》,《四川大學學報》1979年2期。
1 嚴一萍:《釋道》,《中國文字》第7冊,1962年。
第二節 夏商人口總數估測
一 文獻所見夏商人口數
夏代和商代人口數,一直是歷史上之謎,文獻中有一二說法,也是無一得實。這裏且錄兩種主要說法,以備一覽。
一種見於《尚書大傳·虞傳》,其雲:
古八家而為鄰,三鄰而為朋,三朋而為裏,五裏而為邑,十邑而為都,十都而為師,州十有二師焉。——鄭註:州凡四十三萬二千家,此蓋虞夏之數也。如按一家五口計,則上說虞夏全國人口總數有216萬。但是像鄰、朋、裏、邑、都、師、州這類如此整齊規範的行政區劃和社會組織結構,在夏代並不存在,甚至在商代金文和甲骨文中,都還沒有出現鄰、裏字樣;朋字隻用來稱貝;都字最早見於西周金文,商代稱王都為大邑或大邑商;師是軍隊之稱;州是族名兼地名。再者,以個體家庭人數作為人口統計單位,也不符合早期人口調查的特點。顯然這一種說法是出於後人附會,根本靠不住。
另一種說法見《後漢書·郡國誌一》劉昭補註引《帝王世紀》,其雲:
及禹平水土,還為九州,……民口千三百五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三人。至於塗山之會,諸侯承唐虞之盛,執玉帛亦有萬國。……及夏之衰,棄稷弗務,有窮之亂,少康中興,乃復禹跡。孔甲之至桀行暴,諸侯相兼。逮湯受命,其能存者三千餘國,方於塗山,十損其七;民離毒政,將亦如之。殷因於夏,六百餘載,其間損益,書策不存,無以考之。又遭紂亂,至周克商,製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國,又減湯時千三百矣;民眾之損,將亦如之。及周公相成王,致治刑錯,民口千三百七十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萬一千人。這段文字有三點值得注意。其一,敘殷因於夏之間損益時,特別指出“書策不存,無以考之”,似乎在其他方麵有一定的史影依據。其二,謂夏商時代方國林立,在先秦文獻中亦有類似之說,如《左傳·哀公七年》雲:“禹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戰國策·齊策四》雲:“古大禹之時,諸侯萬國”;《呂氏春秋·用民》雲:“當禹之時,天下萬國,至於湯而三千餘國,今無存者矣”;《逸周書·世俘解》雲,武王伐商,“憝國九十有九國,……凡服國六百五十有二”。除夏代未必會有萬國外,眾多族落小國紛立各地,確為夏商社會實際狀態。其三,盡管民口落實到百、十、個位數,且夏初和商末周初的這末三位數都為923,不免荒唐之甚,但從其注重不同時期的民數得失,又按單純人口而不是以戶計數,卻是具有早期人口清查的特色的。故此說有一定參考價值,不能貿然否棄。
按照此說,從總體上推算,夏代直至商初諸侯方國規模均甚小,平均人口僅1300多人;後眾國相兼及人口善殖,到商末周初平均人口數增加到了近8000人。商初成湯時有3000餘國,則總人口數約為400萬左右。
唯夏代人口不可能達到1355萬以上,須知直到西漢初全國總人口也才不過1500萬~1800萬1。夏代人口也不可能超過商初的400萬,夏王朝統治區和活動範圍遠比商代小得多。《逸周書·度邑解》雲:“自雒汭延於伊汭,居易無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過於三塗,我北望過於嶽鄙,顧瞻過於有河,宛瞻延於伊雒,無遠天室。”所述夏中心統治區的地望,大致隻在今中嶽嵩山和伊、洛、穎、汝四水的豫西地區。晉西南和陝東地區,是夏王朝的重要統治區,豫東和魯西的黃河以南地區,是其活動所及範圍2。商代不同,其領土遼闊,是“奄有九有”,“邦畿千裏”1的大國,《淮南子·泰族訓》稱商國“左東海,右流沙,前交趾,後幽都”。學者指出,這裏所言商的疆域四至,東到海邊,南抵五嶺,西達甘肅、內蒙,北至河北北部及遼寧部分地區2。據我們不完全統計,至今全國已發現的商代遺址或遺蹟,至少有520處以上,遍及河南、河北、山西、陝西、安徽、山東、江蘇、浙江、湖北、江西、湖南、四川、內蒙、遼寧等省,與文獻所言可相映證。夏代在大大小於商代領土範圍內,竟是“諸侯萬國”,超出商代兩倍以上,總人口也多出兩倍多,不能不說是虛張附會之言。
《淮南子·修務訓》另有一說:“(禹)治平水土,定千八百國”,可能比較切實些,以平均一國人口1300餘人計之,則夏初總人口數約略在240萬左右。這比商初400萬的人口總數,少160萬左右。夏代紀年大致在公元前22~21世紀之交,至公元前17世紀末,在不到500年時間內,人口淨增約66.67%,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商初領土擴大而帶來的人口增加。
以上僅僅就文獻線索所作的粗估。由於近代甲骨文的出土,以及夏商考古學上的重大進展,目前已有可能對夏商人口狀況作出進一步的深入考察。
二 夏商人口總數的新考察
距今約7000~5000年左右,華北中原地區人口增長處於蓬勃發展階段,出現了許多數百人聚居一起的大型氏族共同體村落,逐漸改變了原先地廣人稀的自然生態環境。
1 嚴一萍:《釋道》,《中國文字》第7冊,1962年。
第二節 夏商人口總數估測
一 文獻所見夏商人口數
夏代和商代人口數,一直是歷史上之謎,文獻中有一二說法,也是無一得實。這裏且錄兩種主要說法,以備一覽。
一種見於《尚書大傳·虞傳》,其雲:
古八家而為鄰,三鄰而為朋,三朋而為裏,五裏而為邑,十邑而為都,十都而為師,州十有二師焉。——鄭註:州凡四十三萬二千家,此蓋虞夏之數也。如按一家五口計,則上說虞夏全國人口總數有216萬。但是像鄰、朋、裏、邑、都、師、州這類如此整齊規範的行政區劃和社會組織結構,在夏代並不存在,甚至在商代金文和甲骨文中,都還沒有出現鄰、裏字樣;朋字隻用來稱貝;都字最早見於西周金文,商代稱王都為大邑或大邑商;師是軍隊之稱;州是族名兼地名。再者,以個體家庭人數作為人口統計單位,也不符合早期人口調查的特點。顯然這一種說法是出於後人附會,根本靠不住。
另一種說法見《後漢書·郡國誌一》劉昭補註引《帝王世紀》,其雲:
及禹平水土,還為九州,……民口千三百五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三人。至於塗山之會,諸侯承唐虞之盛,執玉帛亦有萬國。……及夏之衰,棄稷弗務,有窮之亂,少康中興,乃復禹跡。孔甲之至桀行暴,諸侯相兼。逮湯受命,其能存者三千餘國,方於塗山,十損其七;民離毒政,將亦如之。殷因於夏,六百餘載,其間損益,書策不存,無以考之。又遭紂亂,至周克商,製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國,又減湯時千三百矣;民眾之損,將亦如之。及周公相成王,致治刑錯,民口千三百七十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萬一千人。這段文字有三點值得注意。其一,敘殷因於夏之間損益時,特別指出“書策不存,無以考之”,似乎在其他方麵有一定的史影依據。其二,謂夏商時代方國林立,在先秦文獻中亦有類似之說,如《左傳·哀公七年》雲:“禹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戰國策·齊策四》雲:“古大禹之時,諸侯萬國”;《呂氏春秋·用民》雲:“當禹之時,天下萬國,至於湯而三千餘國,今無存者矣”;《逸周書·世俘解》雲,武王伐商,“憝國九十有九國,……凡服國六百五十有二”。除夏代未必會有萬國外,眾多族落小國紛立各地,確為夏商社會實際狀態。其三,盡管民口落實到百、十、個位數,且夏初和商末周初的這末三位數都為923,不免荒唐之甚,但從其注重不同時期的民數得失,又按單純人口而不是以戶計數,卻是具有早期人口清查的特色的。故此說有一定參考價值,不能貿然否棄。
按照此說,從總體上推算,夏代直至商初諸侯方國規模均甚小,平均人口僅1300多人;後眾國相兼及人口善殖,到商末周初平均人口數增加到了近8000人。商初成湯時有3000餘國,則總人口數約為400萬左右。
唯夏代人口不可能達到1355萬以上,須知直到西漢初全國總人口也才不過1500萬~1800萬1。夏代人口也不可能超過商初的400萬,夏王朝統治區和活動範圍遠比商代小得多。《逸周書·度邑解》雲:“自雒汭延於伊汭,居易無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過於三塗,我北望過於嶽鄙,顧瞻過於有河,宛瞻延於伊雒,無遠天室。”所述夏中心統治區的地望,大致隻在今中嶽嵩山和伊、洛、穎、汝四水的豫西地區。晉西南和陝東地區,是夏王朝的重要統治區,豫東和魯西的黃河以南地區,是其活動所及範圍2。商代不同,其領土遼闊,是“奄有九有”,“邦畿千裏”1的大國,《淮南子·泰族訓》稱商國“左東海,右流沙,前交趾,後幽都”。學者指出,這裏所言商的疆域四至,東到海邊,南抵五嶺,西達甘肅、內蒙,北至河北北部及遼寧部分地區2。據我們不完全統計,至今全國已發現的商代遺址或遺蹟,至少有520處以上,遍及河南、河北、山西、陝西、安徽、山東、江蘇、浙江、湖北、江西、湖南、四川、內蒙、遼寧等省,與文獻所言可相映證。夏代在大大小於商代領土範圍內,竟是“諸侯萬國”,超出商代兩倍以上,總人口也多出兩倍多,不能不說是虛張附會之言。
《淮南子·修務訓》另有一說:“(禹)治平水土,定千八百國”,可能比較切實些,以平均一國人口1300餘人計之,則夏初總人口數約略在240萬左右。這比商初400萬的人口總數,少160萬左右。夏代紀年大致在公元前22~21世紀之交,至公元前17世紀末,在不到500年時間內,人口淨增約66.67%,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商初領土擴大而帶來的人口增加。
以上僅僅就文獻線索所作的粗估。由於近代甲骨文的出土,以及夏商考古學上的重大進展,目前已有可能對夏商人口狀況作出進一步的深入考察。
二 夏商人口總數的新考察
距今約7000~5000年左右,華北中原地區人口增長處於蓬勃發展階段,出現了許多數百人聚居一起的大型氏族共同體村落,逐漸改變了原先地廣人稀的自然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