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的賦,以《洛神賦》最為膾炙人口。此賦模仿宋玉《神女賦》,寫於黃初三年(222年)。賦中述說曹植從京師還過洛水,忽逢一美艷絕倫而又品性端正的神女,愛慕之心,油然而生,至於冒昧向之求婚。神女憐其赤誠,嘉其才華,隻因“人神道殊”,無緣相配,最後神女賜植以“江南明璫”,黯然而別。此事來由為何,後人多加臆測,實則,不過為植懷才不遇之自我寫照而已。
(五)所謂蔡琰的《悲憤詩》、《胡笳十八拍》等蔡琰,漢末著名文學家蔡邕之女。據《後漢書》卷84《列女傳》載:
陳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博學有才辯,又妙於音律。適河東衛仲道,夫亡,無子,歸寧於家。興平中(194至195年),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與邕善,痛其無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贖之。而重嫁與祀。
祀為屯田都尉,犯法當死。文姬詣曹操請之。時公卿名士及遠方使驛,坐者滿堂。操謂賓客曰:“蔡伯喈(蔡邕字伯喈)女在外,今為諸君見之”。及文姬進,蓬首徒跣,叩頭請罪。音辭清辯,旨甚酸哀。眾皆為改容。操曰:“誠實相矜,然文狀已去,奈何?”文姬曰:“明公廄馬萬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騎,而不濟垂死之命乎?”操感其言,乃追原祀罪。
有名的《悲憤詩》,即載於此傳中,全詩共540個字,不僅敘述了蔡琰自己被擄入胡、思親拋兒等痛苦情節,也反映了兵荒馬亂、國破家亡,給廣大北方人民帶來的深重災難。這是一首現實主義的長篇史詩,全詩言語樸實,舒情細膩,淒切動人,洵為佳作。
但,這詩存在著是否為蔡琰本人所作的問題。從詩中內容看來,這詩斷非蔡琰所作,理由是:
(1)本傳言“興平中(194至195年),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然在此兩三年前,即初平三年(192年)蔡邕已為王允所誅,可是,詩中尚有“感時念父母”之句,這是不合情實處。
(2)詩言:“既至家人盡,又復無中外”。然據《晉書》卷34《羊祜傳》,羊祜乃蔡邕外孫,祜又是司馬師之妻景獻羊皇後同產弟。則羊家和司馬氏都和蔡琰有親戚關係,怎能說蔡琰無中外之親呢?且《後漢書》卷60下《蔡邕傳》言邕“與叔父從弟同居,三世不分財”。家中人多業廣,仕宦者多,蔡琰歸時也不會到“家人盡”的地步。說明作詩的人對蔡琰的家庭情況並不了解。這是第二個可疑點。
(3)詩中既言“託命於新人,竭心自勖厲”,表明這詩是蔡邕初嫁董祀時寫的。可是又說:“常恐復捐棄”,這樣,剛結婚就怕被遺棄,似有對董祀不甚信任的味道。既未必符合蔡琰當時心情,而且讓董祀看了,也會不舒服。當董祀犯了死罪時,蔡琰立即找曹操求情,且“旨甚酸哀”,表明他們夫妻間感情還是不錯的。三國時社會風俗對再醮之婦,並不歧視。且當時男女嫁娶皆以連婚高門為榮,像蔡琰這樣既有才學,音律書法,無不擅長,且又出身名門世家,理應受到董祀尊重。實際情況是,蔡邕名滿天下,“貴重朝廷”,友徒眾多,蔡琰能傳家學,故曹操以金璧贖之。曹丕、丁廙諸人還為之作《蔡伯喈女賦》,皆哀其遇而重其才,可謂名噪一時。當蔡琰見曹操請求赦免董祀時,滿座公卿名士,“皆為改容”。素日執法較嚴的曹操格外為之開恩,遣快足“追原祀罪”,還讓蔡琰書寫昔家中散失墳籍。凡此,都說明蔡琰歸來後的地位不隻不“鄙賤”,而且才女薄命遭遇,更博得眾人同情,名聲也更高,所以詩中怕被人遺棄的說法不似蔡琰本人應有的口吻,而係好事者偽造。
(4)詩中懷念二子處亦嫌過多,這樣,既礙於董祀,也有失蔡琰的體麵,如真捨不得二鬍子,當時何必回來呢?當然,做母親的不可能不惦念出腹子,但暗自掉淚可以,不厭其煩地公開宣講,喋喋不休,則不符合婦女們的心理。當曹操謂蔡琰:“今當使十吏就夫人寫”所誦憶墳籍時,琰立即以“男女之別,禮不親授”相婉辭,說明蔡琰是頗知男女之防的。以蔡琰之才,苟欲傳世,盡可拿出傷時哀民之作,僅以念二鬍子而宣示世人,豈其情耶?
(5)詩中“擁主以自強”語,似非蔡琰所宜言,因為曹操也正在“挾天子以令諸侯”,蔡琰理應加以迴避。
(6)《後漢書·董祀妻傳》言:“文姬為胡騎所獲,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參以《晉書》卷101《劉元海載記》,蔡琰有可能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劉豹,當然,不一定為劉豹所納,也可能落於劉豹手下大小匈奴貴族之手,不管為誰所得,蔡琰之居住地應不出今山西省中西部汾水流域一帶。而《悲憤詩》中所言之“長驅西入關”,“邊荒與華異,人俗少義理,處所多霜雪,胡風春夏起”,“悠悠三千裏”,這些含糊記述,都說明作偽者並不確知蔡琰沒於南匈奴左賢王的地點,此亦為詩非蔡琰自作之證。
《後漢書·董祀妻傳》還載有蔡琰的第二章騷體《悲憤詩》,亦係偽作。詩第二句言“宗族殄兮門戶單”,既不符合事實,下兩句“身執略兮入西關,歷險阻兮之羌蠻”,也與匈奴左賢王居地不合,以西方之羌與南方之蠻合併稱述,亦非當時人所慣為。其餘語句略無新意,隻依據五言《悲憤詩》而寫,不值一駁。
(五)所謂蔡琰的《悲憤詩》、《胡笳十八拍》等蔡琰,漢末著名文學家蔡邕之女。據《後漢書》卷84《列女傳》載:
陳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博學有才辯,又妙於音律。適河東衛仲道,夫亡,無子,歸寧於家。興平中(194至195年),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與邕善,痛其無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贖之。而重嫁與祀。
祀為屯田都尉,犯法當死。文姬詣曹操請之。時公卿名士及遠方使驛,坐者滿堂。操謂賓客曰:“蔡伯喈(蔡邕字伯喈)女在外,今為諸君見之”。及文姬進,蓬首徒跣,叩頭請罪。音辭清辯,旨甚酸哀。眾皆為改容。操曰:“誠實相矜,然文狀已去,奈何?”文姬曰:“明公廄馬萬匹,虎士成林,何惜疾足一騎,而不濟垂死之命乎?”操感其言,乃追原祀罪。
有名的《悲憤詩》,即載於此傳中,全詩共540個字,不僅敘述了蔡琰自己被擄入胡、思親拋兒等痛苦情節,也反映了兵荒馬亂、國破家亡,給廣大北方人民帶來的深重災難。這是一首現實主義的長篇史詩,全詩言語樸實,舒情細膩,淒切動人,洵為佳作。
但,這詩存在著是否為蔡琰本人所作的問題。從詩中內容看來,這詩斷非蔡琰所作,理由是:
(1)本傳言“興平中(194至195年),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然在此兩三年前,即初平三年(192年)蔡邕已為王允所誅,可是,詩中尚有“感時念父母”之句,這是不合情實處。
(2)詩言:“既至家人盡,又復無中外”。然據《晉書》卷34《羊祜傳》,羊祜乃蔡邕外孫,祜又是司馬師之妻景獻羊皇後同產弟。則羊家和司馬氏都和蔡琰有親戚關係,怎能說蔡琰無中外之親呢?且《後漢書》卷60下《蔡邕傳》言邕“與叔父從弟同居,三世不分財”。家中人多業廣,仕宦者多,蔡琰歸時也不會到“家人盡”的地步。說明作詩的人對蔡琰的家庭情況並不了解。這是第二個可疑點。
(3)詩中既言“託命於新人,竭心自勖厲”,表明這詩是蔡邕初嫁董祀時寫的。可是又說:“常恐復捐棄”,這樣,剛結婚就怕被遺棄,似有對董祀不甚信任的味道。既未必符合蔡琰當時心情,而且讓董祀看了,也會不舒服。當董祀犯了死罪時,蔡琰立即找曹操求情,且“旨甚酸哀”,表明他們夫妻間感情還是不錯的。三國時社會風俗對再醮之婦,並不歧視。且當時男女嫁娶皆以連婚高門為榮,像蔡琰這樣既有才學,音律書法,無不擅長,且又出身名門世家,理應受到董祀尊重。實際情況是,蔡邕名滿天下,“貴重朝廷”,友徒眾多,蔡琰能傳家學,故曹操以金璧贖之。曹丕、丁廙諸人還為之作《蔡伯喈女賦》,皆哀其遇而重其才,可謂名噪一時。當蔡琰見曹操請求赦免董祀時,滿座公卿名士,“皆為改容”。素日執法較嚴的曹操格外為之開恩,遣快足“追原祀罪”,還讓蔡琰書寫昔家中散失墳籍。凡此,都說明蔡琰歸來後的地位不隻不“鄙賤”,而且才女薄命遭遇,更博得眾人同情,名聲也更高,所以詩中怕被人遺棄的說法不似蔡琰本人應有的口吻,而係好事者偽造。
(4)詩中懷念二子處亦嫌過多,這樣,既礙於董祀,也有失蔡琰的體麵,如真捨不得二鬍子,當時何必回來呢?當然,做母親的不可能不惦念出腹子,但暗自掉淚可以,不厭其煩地公開宣講,喋喋不休,則不符合婦女們的心理。當曹操謂蔡琰:“今當使十吏就夫人寫”所誦憶墳籍時,琰立即以“男女之別,禮不親授”相婉辭,說明蔡琰是頗知男女之防的。以蔡琰之才,苟欲傳世,盡可拿出傷時哀民之作,僅以念二鬍子而宣示世人,豈其情耶?
(5)詩中“擁主以自強”語,似非蔡琰所宜言,因為曹操也正在“挾天子以令諸侯”,蔡琰理應加以迴避。
(6)《後漢書·董祀妻傳》言:“文姬為胡騎所獲,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參以《晉書》卷101《劉元海載記》,蔡琰有可能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劉豹,當然,不一定為劉豹所納,也可能落於劉豹手下大小匈奴貴族之手,不管為誰所得,蔡琰之居住地應不出今山西省中西部汾水流域一帶。而《悲憤詩》中所言之“長驅西入關”,“邊荒與華異,人俗少義理,處所多霜雪,胡風春夏起”,“悠悠三千裏”,這些含糊記述,都說明作偽者並不確知蔡琰沒於南匈奴左賢王的地點,此亦為詩非蔡琰自作之證。
《後漢書·董祀妻傳》還載有蔡琰的第二章騷體《悲憤詩》,亦係偽作。詩第二句言“宗族殄兮門戶單”,既不符合事實,下兩句“身執略兮入西關,歷險阻兮之羌蠻”,也與匈奴左賢王居地不合,以西方之羌與南方之蠻合併稱述,亦非當時人所慣為。其餘語句略無新意,隻依據五言《悲憤詩》而寫,不值一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