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持焉用彼相其可歸之天命耶臣。又慮有為陛下言者必曰:金賊(改作人)之禍乃邦彥邦昌輩阿諛所致必使之任其責不可於擾攘間聽其求去此乃妾婦憤懣之說非為國之道也。臣以謂不然知賢而不能用知不肖而不能去此最有國家者之大患邦彥邦昌既無智慮謀之於其微必無計策禦之於其後逐之而專任賢者可也。世有為人之傭工者取其直食而敗其事則主人必去之,豈有謀吾之國既已誤國復固執而責成耶二人黨類為之地者臣言之極矣。不識陛下曾受此等先入之言乎!。若有一端之說嚐誤聖聽則可以概察其餘而邦彥邦昌不可相決矣。二相如此其餘在政府者尤多不才不足論也。周官曰: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又曰:官不必備惟其人苟得其賢者一二在位足矣。茸之人雖布滿朝廷顧何益於事而必優容寬假之不略加沙汰哉!我太宗皇帝嚐謂侍臣曰:國家。若無內患必有外憂。若無外憂必有內患外憂止不過於邊事皆可預防惟奸邪無狀。若為內患深可懼也。帝王用心常須慎此嗚呼聖訓不其切至歟今日金賊犯順(刪此四字改作敵勢)如此可謂外憂矣。。若用非其人更為內患則陛下如何為國臣所以寒心也。願陛下稽考太宗皇帝之聖訓而蚤加慎焉然則當今論相如之何而可臣愚以謂必智慮忠純學術正當德足以服人才足以應變通知祖宗以來典故而於進退百官之間能以公滅私不畏沮(刪此字)怯者然後可以θ去奸惡汲引賢能革極弊之事而布惟新之政以濟生民以保國家則中興之業陛下成之易矣。金寇(改作人)何足慮乎!自祖宗以來相臣多以言官論列直指某人可相某人不可相無非天下之公議此最為我宋之盛典比來台諫一蒙時相拔擢則多懷私恩無有直言者矣。此亦不可不察也。今日之相莫。若陛下誠心廣求虛已任用不可聽厚誣之言謂天下無其人也。仁宗皇帝至和中罷陳執中相而並用文彥博富弼二相久有人望正衙宣麻朝士相賀仁宗皇帝密遣小黃門於百官班中探其論議聞有相賀得人之語喜謂歐陽修曰:自古人君用人,或以夢卜苟不知人當從人望夢卜豈足憑耶茲事著之寶訓傳之士大夫至今為甚盛之舉不誠韙歟陛下求賢必能用仁宗之操柄探縉紳之公言從中外之人望不待愚臣之喋喋也。臣伏目睹陛下詔書求言便欲少竭愚衷以伸二十年。
區區之誌竊念臣人物至微。若論細事則不如不言之為愈前草大利害書未及上而陛下先已施行恐成觀望遽即寢罷今乃輒言二相非人深。若僭越然臣嚐謂鄭子產不毀鄉校猶使議及執政之善否況天子建大學以取士論政為本而。又有求言之詔。且申誡曰:母曲隱以溺於導諛苟。若畏禍而不陳其愚臣實恥之幹冒天威臣無任戰慄待罪之至。
賜進士出身頭品頂戴四川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清苑許涵度校刊。
※卷三十五校勘記。
神人係望(望誤作命) 兵民失措而忠義解體矣。(而誤作為)而陛下聰明之聽(聽誤作德) 然比以小卻未應遽廢(遽廢誤作速發)經月圍閉(月誤作日)
有武略之人以充統領統製(統領二字衍) 閱因對充講議司策(閱誤作聞脫充字) 今日而不言(日字衍) 鹹宜罄所聞見(罄誤作誦) 然詔下逾月(月誤作日) 而未聞緣某人言某事實為利令行之緣某人言某事實為害令罷(令均誤作今) 畢張治具(畢誤作俾) 其治亂不待今日而後見(治誤作始) 言之復為何益乎!(為字衍) 假國是二字以售已之奸(售誤作主) 實為巨奸(實為誤作十數) 陛下獨能行之抑須付之輔相能行之耶獨能行之(能均誤作誤)其如邦彥邦昌卒持祿不諍(如誤作言) 皆由肉食者之過(脫由字) 雖小官可升任(可誤作雖) 能以公滅私不畏且怯者(且誤作沮)。
●卷三十六
靖康中帙十一。
起靖康元年二月五日辛醜,盡十一日丁未。
五日辛醜康王及張邦昌歸自虜(改作金)寨以張邦昌為太宰肅王及太宰張邦昌駙馬都尉曹晟質於金國軍前(舊校雲:按宋史欽宗本紀二月庚子駙馬都尉曹晟使金軍癸卯肅王樞使金軍乙巳康王至自金軍則肅王曹晟之出使不在一日之內而康王之歸亦在肅王出質後二日也。是編作同一日誤矣。)。
是日皇弟肅王樞少宰張邦昌除太宰著作郎沈晦借給事中使斡離不(改作斡裏雅布)軍前初金人請以越王代康王為質上以越王叔父不可遣乃遣肅王樞及駙馬都尉曹晟以行晟尚榮德帝姬與上同生故遣之避虜酋(改作金主)名改晟曰:實。
遺史曰:初康王之為質也。金人見而憚之遂欲別易親王並要駙馬都尉一人是時割地議和已定金人斂兵以徐待之乃遣太宰張邦昌從肅王及駙馬都尉曹晟為質。
六日壬寅下廢苑囿詔。
詔曰:比年以來京師拘收拆毀民居甚眾至民無所安居應苑囿宮觀有可廢以與民者三省樞密院速條具以聞。
七日癸卯開封府榜詔書安撫士庶。
開封府奉聖旨乘時作過人開封府及行營使司並斬訖竊慮奸人妄說事端將不曾作過人之撰造其罪恐嚇平人仰出榜曉諭。
朝廷。又出手詔安撫士庶。
詔曰:童貫等妄興邊事懷奸蠹國悉皆東下前往浙江如梁師成譚稹李邦彥已付遠竄所存百餘員皆是小官疏遠之人並不係從嚴被重任享厚祿者今。又自陳乞依舊寄資恩數等一遵祖宗之典百姓無知鼓唱率眾擅行誅戮劫奪財物震驚京闕皆不奠居已指揮李綱並三衙分頭彈壓捕為首之人悉行軍法爾等各歸常業母陷極刑儻敢結集仰徒中反告支賞錢一千貫谘爾黎庶仰體朕意。
區區之誌竊念臣人物至微。若論細事則不如不言之為愈前草大利害書未及上而陛下先已施行恐成觀望遽即寢罷今乃輒言二相非人深。若僭越然臣嚐謂鄭子產不毀鄉校猶使議及執政之善否況天子建大學以取士論政為本而。又有求言之詔。且申誡曰:母曲隱以溺於導諛苟。若畏禍而不陳其愚臣實恥之幹冒天威臣無任戰慄待罪之至。
賜進士出身頭品頂戴四川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清苑許涵度校刊。
※卷三十五校勘記。
神人係望(望誤作命) 兵民失措而忠義解體矣。(而誤作為)而陛下聰明之聽(聽誤作德) 然比以小卻未應遽廢(遽廢誤作速發)經月圍閉(月誤作日)
有武略之人以充統領統製(統領二字衍) 閱因對充講議司策(閱誤作聞脫充字) 今日而不言(日字衍) 鹹宜罄所聞見(罄誤作誦) 然詔下逾月(月誤作日) 而未聞緣某人言某事實為利令行之緣某人言某事實為害令罷(令均誤作今) 畢張治具(畢誤作俾) 其治亂不待今日而後見(治誤作始) 言之復為何益乎!(為字衍) 假國是二字以售已之奸(售誤作主) 實為巨奸(實為誤作十數) 陛下獨能行之抑須付之輔相能行之耶獨能行之(能均誤作誤)其如邦彥邦昌卒持祿不諍(如誤作言) 皆由肉食者之過(脫由字) 雖小官可升任(可誤作雖) 能以公滅私不畏且怯者(且誤作沮)。
●卷三十六
靖康中帙十一。
起靖康元年二月五日辛醜,盡十一日丁未。
五日辛醜康王及張邦昌歸自虜(改作金)寨以張邦昌為太宰肅王及太宰張邦昌駙馬都尉曹晟質於金國軍前(舊校雲:按宋史欽宗本紀二月庚子駙馬都尉曹晟使金軍癸卯肅王樞使金軍乙巳康王至自金軍則肅王曹晟之出使不在一日之內而康王之歸亦在肅王出質後二日也。是編作同一日誤矣。)。
是日皇弟肅王樞少宰張邦昌除太宰著作郎沈晦借給事中使斡離不(改作斡裏雅布)軍前初金人請以越王代康王為質上以越王叔父不可遣乃遣肅王樞及駙馬都尉曹晟以行晟尚榮德帝姬與上同生故遣之避虜酋(改作金主)名改晟曰:實。
遺史曰:初康王之為質也。金人見而憚之遂欲別易親王並要駙馬都尉一人是時割地議和已定金人斂兵以徐待之乃遣太宰張邦昌從肅王及駙馬都尉曹晟為質。
六日壬寅下廢苑囿詔。
詔曰:比年以來京師拘收拆毀民居甚眾至民無所安居應苑囿宮觀有可廢以與民者三省樞密院速條具以聞。
七日癸卯開封府榜詔書安撫士庶。
開封府奉聖旨乘時作過人開封府及行營使司並斬訖竊慮奸人妄說事端將不曾作過人之撰造其罪恐嚇平人仰出榜曉諭。
朝廷。又出手詔安撫士庶。
詔曰:童貫等妄興邊事懷奸蠹國悉皆東下前往浙江如梁師成譚稹李邦彥已付遠竄所存百餘員皆是小官疏遠之人並不係從嚴被重任享厚祿者今。又自陳乞依舊寄資恩數等一遵祖宗之典百姓無知鼓唱率眾擅行誅戮劫奪財物震驚京闕皆不奠居已指揮李綱並三衙分頭彈壓捕為首之人悉行軍法爾等各歸常業母陷極刑儻敢結集仰徒中反告支賞錢一千貫谘爾黎庶仰體朕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