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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中東(第二次世界大戰史大全第六卷) 作者:[英]阿諾德·托因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賈德魯說,他在訪問期間,還發覺總代表對黨的領袖貝沙拉?扈利毫無好感,卻傾向於他的對手埃米爾?埃德。賈德魯屬意前者,因為他“不是那麽明顯地屈從於法國”,賈德魯想使埃勒了解到這一點,但未成功。選舉的做法雖然經不起用嚴肅認真的議會民主的標準來加以檢驗,但毫無疑問,它是近東有史以來最公正和最自由的一次選舉,斯皮爾斯不斷地竭盡全力要使人們了解到這是英國政府的意願。親法派在貝魯特和黎巴嫩山區取得了一些勝利,他們在這兩地勢力最強,組織得最好,可是在別處卻一敗塗地。賈德魯一再重複當時法國的說法,即最多隻有百分之二十五的選民投了票,雖然根據黎巴嫩的官方數字,隻有貝魯特市的比率才這樣低(親法的一批人在那裏獲勝),在全國範圍內,參加投票的選民占百分之五十三點六。根據黎巴嫩人的請求,並在埃勒的同意下,斯皮爾斯此時設法打開扈利與埃德兩派之間爭奪總統職位的僵局。他曾宣稱,隻是為了勸告埃勒不要以總代表的名義給埃德以支持,他才提名馬龍派的傑米勒?夏蒙為候選人,而根據賈德魯的描述,此人是“臭名昭著地被英國人拉過去的角色……是英國的走狗”。這個目的達到後,議會於9月21日以四十四票選舉了扈利為總統。那天出席的代表有四十七人,八個支持埃德的人沒276有出席,以示抗議。總理的職位由裏亞德?索勒赫擔任,他是一個穆斯林,他的反對委任統治和主張泛阿拉伯的立場是眾所周知的。他很快就同敘利亞政府就一個綱領達成協議,這個綱領要求法國人交還他們仍在繼續管理的那些政府部門,尤其是敘利亞和黎巴嫩有共同利害關係的那些部門,並建議從兩國的憲法中取消強加於它們而有利於委任統治的一切限製。埃及、伊拉克以及沙烏地阿拉伯終於承認了黎巴嫩的獨立。 10月7日,索勒赫要求大家對他的綱領投信任票時宣稱:“我們在阿拉伯世界其餘地區的兄弟們都希望我們能獲得我們自己所期望得到的一切。我們不希望黎巴嫩成為外國人進行剝削的場所,他們也不願讓它成為帝國主義征服者的通道。”
埃勒在10月22日的一份照會中,要求貝沙拉?扈利注意:黎巴嫩政府倘繼續修改憲法,可能會引起嚴重後果,並說,法國民族委員會認為展開辯論是不合時宜的,那“不會加速黎巴嫩走向獨立”。然而,在10月20日和25日,他卻分別收到敘利亞政府和黎巴嫩政府的來信,要求將法國代表團改為外交使團,並要求交還迄今仍為法國侵占的屬於主權範圍內的一些權利。因此,埃勒於10277月28日決定去阿爾及爾請示,同時規勸索勒赫將行動推遲兩周。在阿爾及爾由戴高樂、馬西格利(外交委員)和賈德魯組成的核心委員會給了埃勒下列指示:
在近東國家同法國達成協定,決定法敘、法黎總的和最後的關係之前,我們決不能將我們按委任統治權在這些國家行使的權力和管理工作移交給這些國家。……
……委員會對那些國家行使法國作為宗主國的權力不得作為討論的議題。如果對這些權力提出異議,那你就隻能表明,承認這些國家獨立的公告,其本身的合法性也將成為問題。
如果這些國家要求對1936年簽訂的條約進行修改,就應指出,委員會有意在互換條約確認書之後,邀請這些國家派遣代表前來阿爾及爾協商它們想要提出的修改條款。
當埃勒要求委員會對黎巴嫩打算單方麵修改憲法的行為表明態度時,委員會給了他一份11月5日的下列公報, 該公報於遞交黎巴嫩總統閱後予以公布:
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已經研究了黎巴嫩政府和議會單方麵修改黎巴嫩憲法能否生效的問題。
由於這些條文是根據法國單獨承擔的義務產生的,而且現在仍然有效,因此其修改必須取得法國代表的同意,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決定法國當局不能承認未經法國代表同意所作任何修改的合法性。
……尊重契約是各國獨立和自由的根本。因此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深信黎巴嫩人民會承認這份公告是有充分根據的,並理解它實際上同法國通過雙方以誠懇友好合作精神進行協商、準許黎巴嫩完全獨立的決心,絕無任何違背之處,這種誠懇友好合作精神將一如既往,繼續促進使黎巴嫩同法國聯合在一起的特殊關係。 貝沙拉?扈利接到這份公報後,建議不予公布,理由是它278隻會促使黎巴嫩政府繼續對憲法進行修改。但是法國置若罔聞。當時正在返回近東途中的埃勒,8 日在開羅接到通知:黎巴嫩議院將在當天下午對這一議案進行辯論。他用電話知照黎巴嫩政府作如下通知:
埃勒先生將於明日下午到達貝魯特。他要求議院延期到他回來以後開會,因為他經阿爾及爾委員會的同意己帶回通知,其中有些具有吸引力的建議。他要求不致使他麵對既成事實。否則,他將被迫保留作出判斷和採取行動的全部權利。這不是威脅,而是法國代表希望坦率說明態度的表示。
黎巴嫩內閣答稱,在目前情況下,他們不能建議推遲會議。根據貝沙拉?扈利隨後給賈德魯的一份聲明說,埃勒提出他將保留採取行動的全部權利的做法,使裏亞德?索勒赫就更加堅定地表示拒絕了。議院否決了將議案交由專門委員會審議的提議,該提議如獲通過,就會起到埃勒所希望的推遲會議的作用。後來這一議案除七人棄權外,經全院一致通過。埃勒於次日到達貝魯特。他說:“我正在研究對這次違抗行為應採取的必要決策。”
埃勒在10月22日的一份照會中,要求貝沙拉?扈利注意:黎巴嫩政府倘繼續修改憲法,可能會引起嚴重後果,並說,法國民族委員會認為展開辯論是不合時宜的,那“不會加速黎巴嫩走向獨立”。然而,在10月20日和25日,他卻分別收到敘利亞政府和黎巴嫩政府的來信,要求將法國代表團改為外交使團,並要求交還迄今仍為法國侵占的屬於主權範圍內的一些權利。因此,埃勒於10277月28日決定去阿爾及爾請示,同時規勸索勒赫將行動推遲兩周。在阿爾及爾由戴高樂、馬西格利(外交委員)和賈德魯組成的核心委員會給了埃勒下列指示:
在近東國家同法國達成協定,決定法敘、法黎總的和最後的關係之前,我們決不能將我們按委任統治權在這些國家行使的權力和管理工作移交給這些國家。……
……委員會對那些國家行使法國作為宗主國的權力不得作為討論的議題。如果對這些權力提出異議,那你就隻能表明,承認這些國家獨立的公告,其本身的合法性也將成為問題。
如果這些國家要求對1936年簽訂的條約進行修改,就應指出,委員會有意在互換條約確認書之後,邀請這些國家派遣代表前來阿爾及爾協商它們想要提出的修改條款。
當埃勒要求委員會對黎巴嫩打算單方麵修改憲法的行為表明態度時,委員會給了他一份11月5日的下列公報, 該公報於遞交黎巴嫩總統閱後予以公布:
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已經研究了黎巴嫩政府和議會單方麵修改黎巴嫩憲法能否生效的問題。
由於這些條文是根據法國單獨承擔的義務產生的,而且現在仍然有效,因此其修改必須取得法國代表的同意,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決定法國當局不能承認未經法國代表同意所作任何修改的合法性。
……尊重契約是各國獨立和自由的根本。因此法國民族解放委員會深信黎巴嫩人民會承認這份公告是有充分根據的,並理解它實際上同法國通過雙方以誠懇友好合作精神進行協商、準許黎巴嫩完全獨立的決心,絕無任何違背之處,這種誠懇友好合作精神將一如既往,繼續促進使黎巴嫩同法國聯合在一起的特殊關係。 貝沙拉?扈利接到這份公報後,建議不予公布,理由是它278隻會促使黎巴嫩政府繼續對憲法進行修改。但是法國置若罔聞。當時正在返回近東途中的埃勒,8 日在開羅接到通知:黎巴嫩議院將在當天下午對這一議案進行辯論。他用電話知照黎巴嫩政府作如下通知:
埃勒先生將於明日下午到達貝魯特。他要求議院延期到他回來以後開會,因為他經阿爾及爾委員會的同意己帶回通知,其中有些具有吸引力的建議。他要求不致使他麵對既成事實。否則,他將被迫保留作出判斷和採取行動的全部權利。這不是威脅,而是法國代表希望坦率說明態度的表示。
黎巴嫩內閣答稱,在目前情況下,他們不能建議推遲會議。根據貝沙拉?扈利隨後給賈德魯的一份聲明說,埃勒提出他將保留採取行動的全部權利的做法,使裏亞德?索勒赫就更加堅定地表示拒絕了。議院否決了將議案交由專門委員會審議的提議,該提議如獲通過,就會起到埃勒所希望的推遲會議的作用。後來這一議案除七人棄權外,經全院一致通過。埃勒於次日到達貝魯特。他說:“我正在研究對這次違抗行為應採取的必要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