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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對德國和奧地利的管理 作者:[英]阿諾德·托因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可以看出,同西方盟國相比,俄國人從一開始就對自己的需要具有明確的意圖,而且敏於採取應急措施。但是,僅從本卷所包括的很短時期內的有限資料來進行這種比較,是危險的,因為從這樣一個有局限性的角度來看,俄國人好象在分散工業家們的力量、重新開始生產和取得戰爭賠款等方麵,做得比較好。到後來事情才變得一清二楚,原來他們是以脫離勞動群眾和放慢生產為代價而做這些事的,最後要使占領區工作維持下去,不得不實行殘暴的專政。可是,在所有權和組織形式方麵所進行的過激的變革,要使之全部恢復原狀,是永遠辦不到的了。
第三節 財產的管製
最後,還須提一下關於西部占領區內對屬於國家、納粹黨及其附屬機構、出名的納粹黨人或其同情者以及被逮捕或開除公職的人的財產所採取的政策。這種財產多數被充公,由管製工作委員會保管。在英方和美方的法律161 管理處裏設立了財產管理分處來處理這類事項。既然很清楚,不能讓所有的財產(大部分是工廠和設備)擱置起來,隻有準許盟國人員或和納粹沒有瓜葛的德國人去使用和經營,一般要付租金,所收的租金存入凍結款項帳下,財產所有權不準轉移。開頭的用意是,到將來某個階段,四國對所有這類財產的處理將作出決定,在這以前,財產必須予以凍結。以後看來四國對此問題達成協議的可能性不大,便另外產生一種假定,就是說占領當局把權力歸還德國人時會對財產作出安排,這將成為執行財產轉移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那時也就會決定由誰來接收凍結的資金。由於財產管理分處中的大多數成員都是律師,因而採取此種不表示確定意見的態度是合適的,但是在盟國政府對財產如何處理問題沒有集體地或單獨地作出任何其他決定的情況下,這種製度本身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問題並不是那麽簡單。一方麵,選擇適當的新廠主是個問題。往往還有一個危險,即在盟國權力管轄下進行的財產轉移,在占領期滿後,可能被德國政府取消。此外,占領當局還須對各個人秉公處理,這樣就可防止他們永遠剝奪他人的財產,即使是有所補償。可是,另一方麵,有些財產對社會非常重要。倘若能夠選出適當的德國人來暫時使用這種財產(而且也不得不這樣做),這就很難說為什麽有時不能讓個人永未取得產權。為了對付將來的德國政府有可能取消以前的決定,應在占領期間進行許多改革;讓別的德國人成了實際上的所有主,至少將使取消過去的決定較為困難。任何性質的再分配拖延的時間越久,以前的所有主收回財產的機會就越大。而以前的所有主被剝奪使用權,是因為他們對“德國軍國主義和納粹主義”給予積極的支持。軍國主義和納粹主義是占領當局宣布要予以根除的。這個問題是個人非納粹化問題的主要部分,但到處都一樣,英美人雖然花了好多時間和精力不讓一些人占據要職,卻對於保證適當人選擔當重任並盡可能使他們固守崗位則很少注意。按當162 時的情況來看,好些擁護盟國的德國人取得的財產所有權是靠不住的,而他們卻需要這些財產來繼續發揮他們的作用。因為,當最後和德國當局進行財產交割時,討價還價的事情太多,幾乎沒有時間使所有這類情況都得到充分的保證。盟國不願幹涉私有財產,自然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如果沒有一定程度的幹涉,占領的根本目的能否達到,就成問題了。在取得這種財產的過程中,納粹黨人畢竟還是進行過粗暴幹涉的。而盟國進行幹涉的恰當時機,就象占領工作的許多方麵一樣,應該是在占領開始的時候,那時人們指望採取徹底的措施,而且盟國當局有充分時間掌握新的所有權,直到它能熟悉情況為止。
第十一章 解除武裝、歸還和賠償
在占領的頭二年,很多盟國軍官在德國忙於尋找和銷毀軍用物資、武器、彈藥和防禦工事,解散德國武裝部隊所屬各部門,以及係統地銷毀一切軍事檔案,包括人員名單。然而,這項工作很少涉及政策問題,就不詳細記載了。無論如何,在西部占領區內,這項工作是做得認真徹底的,雖然俄國人在這點上表示懷疑,甚至不斷有懷疑的感覺。英國人把尚未釋放和復員的德國武裝部隊人員置於他們的軍官管轄之下,這種辦法為俄國人提供了懷疑的口實。向西方軍隊投降的有七百萬士兵,解散肯定需要時間,因此不能讓他們完全處於無組織狀態。保留原有的編製,由他們自己的軍官來和他們打交道,從行政管理的意義上講是妥善的,但使俄國人可以毫不費力地利用這點來加以宣傳,說什麽保留這些編製是想利用德國人作僱傭軍來打俄國人。1945年11月初,這件事在管製委員會內引起了一場激烈爭論,結果英國提出了一項計劃,把剩下來的一些部隊單位予以解散,並在解散前,先把它們分散開來。當然,德國人繼續在各占領區當占領軍的僕役、司機和其他從屬人員,而英國人認為管理這些人員最有效的辦法是把他們編成服務組,置於工長監督之下,不準佩帶軍章。這個辦法是無可非議的,甚或有利163 於安全,可是俄國人始終抱著懷疑態度。
另一個引起摩擦的原因是穿德國武裝部隊製服的問題。在1945年秋,穿這種製服是管製委員會所禁止的,可是當時缺少衣服,許多退役軍人(特別在他們無家可歸的時候)沒有別的服裝可穿。在西部占領區內,隻令取下一切軍銜標記,不反對穿德國軍服。俄國人的做法卻不同,下令不準穿軍服,明確指出必須執行命令,這對退役軍人未免苛刻,逼得他們想出種種應付辦法。俄國人對西方盟國不這樣做很不理解,把他們的人道主義動機誤解為對軍國主義暗中表示同情。當1946年4 月間外長會議在巴黎召開的時候,俄國人再度譴責英國人未能對德軍解除武裝。這個申訴提交給了管製委員會。管製委員會指定一個專門委員會來巡視所有四個占領區並匯報解除武裝的進展情況。但是美國人堅持這個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應包括拆除軍事工業,俄國人卻不同意。結果管製委員會未能打開僵局,隻有交給各國政府來處理。最後這個專門委員會始終未能出發到各占領區去進行調查。
第三節 財產的管製
最後,還須提一下關於西部占領區內對屬於國家、納粹黨及其附屬機構、出名的納粹黨人或其同情者以及被逮捕或開除公職的人的財產所採取的政策。這種財產多數被充公,由管製工作委員會保管。在英方和美方的法律161 管理處裏設立了財產管理分處來處理這類事項。既然很清楚,不能讓所有的財產(大部分是工廠和設備)擱置起來,隻有準許盟國人員或和納粹沒有瓜葛的德國人去使用和經營,一般要付租金,所收的租金存入凍結款項帳下,財產所有權不準轉移。開頭的用意是,到將來某個階段,四國對所有這類財產的處理將作出決定,在這以前,財產必須予以凍結。以後看來四國對此問題達成協議的可能性不大,便另外產生一種假定,就是說占領當局把權力歸還德國人時會對財產作出安排,這將成為執行財產轉移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那時也就會決定由誰來接收凍結的資金。由於財產管理分處中的大多數成員都是律師,因而採取此種不表示確定意見的態度是合適的,但是在盟國政府對財產如何處理問題沒有集體地或單獨地作出任何其他決定的情況下,這種製度本身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問題並不是那麽簡單。一方麵,選擇適當的新廠主是個問題。往往還有一個危險,即在盟國權力管轄下進行的財產轉移,在占領期滿後,可能被德國政府取消。此外,占領當局還須對各個人秉公處理,這樣就可防止他們永遠剝奪他人的財產,即使是有所補償。可是,另一方麵,有些財產對社會非常重要。倘若能夠選出適當的德國人來暫時使用這種財產(而且也不得不這樣做),這就很難說為什麽有時不能讓個人永未取得產權。為了對付將來的德國政府有可能取消以前的決定,應在占領期間進行許多改革;讓別的德國人成了實際上的所有主,至少將使取消過去的決定較為困難。任何性質的再分配拖延的時間越久,以前的所有主收回財產的機會就越大。而以前的所有主被剝奪使用權,是因為他們對“德國軍國主義和納粹主義”給予積極的支持。軍國主義和納粹主義是占領當局宣布要予以根除的。這個問題是個人非納粹化問題的主要部分,但到處都一樣,英美人雖然花了好多時間和精力不讓一些人占據要職,卻對於保證適當人選擔當重任並盡可能使他們固守崗位則很少注意。按當162 時的情況來看,好些擁護盟國的德國人取得的財產所有權是靠不住的,而他們卻需要這些財產來繼續發揮他們的作用。因為,當最後和德國當局進行財產交割時,討價還價的事情太多,幾乎沒有時間使所有這類情況都得到充分的保證。盟國不願幹涉私有財產,自然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如果沒有一定程度的幹涉,占領的根本目的能否達到,就成問題了。在取得這種財產的過程中,納粹黨人畢竟還是進行過粗暴幹涉的。而盟國進行幹涉的恰當時機,就象占領工作的許多方麵一樣,應該是在占領開始的時候,那時人們指望採取徹底的措施,而且盟國當局有充分時間掌握新的所有權,直到它能熟悉情況為止。
第十一章 解除武裝、歸還和賠償
在占領的頭二年,很多盟國軍官在德國忙於尋找和銷毀軍用物資、武器、彈藥和防禦工事,解散德國武裝部隊所屬各部門,以及係統地銷毀一切軍事檔案,包括人員名單。然而,這項工作很少涉及政策問題,就不詳細記載了。無論如何,在西部占領區內,這項工作是做得認真徹底的,雖然俄國人在這點上表示懷疑,甚至不斷有懷疑的感覺。英國人把尚未釋放和復員的德國武裝部隊人員置於他們的軍官管轄之下,這種辦法為俄國人提供了懷疑的口實。向西方軍隊投降的有七百萬士兵,解散肯定需要時間,因此不能讓他們完全處於無組織狀態。保留原有的編製,由他們自己的軍官來和他們打交道,從行政管理的意義上講是妥善的,但使俄國人可以毫不費力地利用這點來加以宣傳,說什麽保留這些編製是想利用德國人作僱傭軍來打俄國人。1945年11月初,這件事在管製委員會內引起了一場激烈爭論,結果英國提出了一項計劃,把剩下來的一些部隊單位予以解散,並在解散前,先把它們分散開來。當然,德國人繼續在各占領區當占領軍的僕役、司機和其他從屬人員,而英國人認為管理這些人員最有效的辦法是把他們編成服務組,置於工長監督之下,不準佩帶軍章。這個辦法是無可非議的,甚或有利163 於安全,可是俄國人始終抱著懷疑態度。
另一個引起摩擦的原因是穿德國武裝部隊製服的問題。在1945年秋,穿這種製服是管製委員會所禁止的,可是當時缺少衣服,許多退役軍人(特別在他們無家可歸的時候)沒有別的服裝可穿。在西部占領區內,隻令取下一切軍銜標記,不反對穿德國軍服。俄國人的做法卻不同,下令不準穿軍服,明確指出必須執行命令,這對退役軍人未免苛刻,逼得他們想出種種應付辦法。俄國人對西方盟國不這樣做很不理解,把他們的人道主義動機誤解為對軍國主義暗中表示同情。當1946年4 月間外長會議在巴黎召開的時候,俄國人再度譴責英國人未能對德軍解除武裝。這個申訴提交給了管製委員會。管製委員會指定一個專門委員會來巡視所有四個占領區並匯報解除武裝的進展情況。但是美國人堅持這個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應包括拆除軍事工業,俄國人卻不同意。結果管製委員會未能打開僵局,隻有交給各國政府來處理。最後這個專門委員會始終未能出發到各占領區去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