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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文化與潛規則/道破天機 作者:淨素道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民主從功能上說是滿足國家和民族需要的政治安排和政治製度,所以民主不是主觀選擇的,與其說一個國家要實行什麽樣的民主製度,不如說這個國家能實行什麽樣的民主,民主的選擇要符合當時的社會條件。
西方的民主設計基本上是對政府權力的限製和對個人權利的保護。中國也有權力和權利關係的問題,但更主要的是解決發展及發展中的問題。《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說:“衡量一種政治製度是不是民主,關鍵要看最廣大人民的意願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廣大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實現,最廣大人民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這段話是中國民主觀的集中表述。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歷史和現實說明,世界上並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適用的和絕對的民主模式,衡量一種政治製度是不是民主的,關鍵要看這三條標準。
中國民主與西方民主的最大不同在於,中國的民主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當前中國的民主政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中國社會處於快速變革時期,分化出所謂的強勢力群體和弱勢力群體,有些群體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降低了,政治體製改革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一定程度上的社會分化,保證共同利益,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白皮書承認中國民主製度仍未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的現象依然存在,官僚主義作風、腐敗現象亦在一些部門蔓延,因此有必要完善製度,以製約和監督政府的權力。
但是,“製約和監督”比較難,理論上,製約和監督的對象是執政黨,但誰來製約和監督呢?一般西方國家,有政黨政治,也有政黨輪替,但中國不會“照搬別國模式”,必須堅持的是執政黨的領導及執政地位不可改變。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是中國第一次就民主政治現狀作出總結性發言,不僅全麵展示了中國的民主成果,而且標誌著:民主,已經成為執政者高度重視和自覺追求的執政理念。
中國人一百多年以來的政治主張,概括起來就是四個字:一是民族;二是民主。前者是要擺脫任人欺辱的命運,解除外來列強對於中國國家所有權的控製;後者是要擺脫專製主義的束縛,解除一個人或者少數人對於國家權力所有權的控製。
首先,民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一個簡單的事實是,目前我國已經出現了貧富分化等嚴重的社會不公現象,而通過民主機製維護社會公正,恰恰是消除這類社會裂痕的必由之路。如果排斥民主,貧富差距將演變成政治等級製,經濟不平等就會延伸成政治不平等,其結果必然是將已有的社會矛盾推向一個危險的極端。
其次,民主也是現代國家的基本要求。盡管民主也可能產生“多數人暴政”之類的負效應,但從人類歷史上看,“少數人暴政”遠比“多數人暴政”多得多。民主政治正是在克服“少數人暴政”的基礎上產生的。任何現代國家,實際上都應該是民主、法治和人權保障三位一體的社會,執政者的執政合法性,隻能誕生於民主基礎之上,而法治框架下打造的人權保障機製,也能有效地避免“多數人的暴政”。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民主是一切公民權利之源。公民權利表現為生存權、經濟權、文化權、言論權、出版權、集會權、結社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等,對於公民而言,生存權等等固然具有重要意義,但隻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等參與政治的權利才是最基礎的人權,其實質就是民主。因為隻有民主才可以生發、推導出各項人權,如果沒有參與政治的民主權利,其他的什麽社會、經濟、文化權利都隻能是空談。從歷史的經驗看,人權的每一個腳印,都是民主打造的模具。正是民主製度的確立,才讓廣大人民有了各項公民權利。社會反常現象的起因就在於他們被排斥在政權之外。
中國是精英政黨領導下的民主製。中國社會不是被階級或者利益集團區隔的社會,政體也不是以階級鬥爭的製度化為基礎的政體。無論中國革命或作為其產物的現行政治體製,都沒能割斷中國歷史,也不可能割斷。所以,中國共產黨不是以階級或者利益集團為基礎的政黨,不是“一黨、兩黨、多黨”的西方“議會政黨”,而是動員和組織社會的工具。
什麽是“人民當家作主”?中國共產黨的民主不是以社會集團分裂為基礎的“多數決”機製,不是以黨派自由竟爭為基礎的議會政治。“人民”指的是“全體人民”,反對革命者被驅逐出“人民”的範疇。對第一代共產黨人而言,西方民主是“假民主”以分權製衡來限製代議機構的權力拒絕勞動人民當家作主。因此,中國共產黨設計了“一切權力歸人民”的“徹底民主”製度。這是中國《憲法》“一切權力歸人民代表大會”的思想來源。這個製度拒絕分權製衡,要求一切權力歸人民代表,“分工不分權”。這種民主製度還有一個粗壯的經濟指柱:生產資料公有製。
“一切權力歸人民代表大會”固然民主程度更高,卻也成為“黨之治”的經常,中共黨員在人民代表大會中占絕大多數席位,共產黨當然擁有了包括立法、司法、行政在內的“一切權力”。又由於共產黨實行了“民主集中製”,“一切權力”也就被集中到了黨的最高核心機構。因此在製度上,一切權力歸人民代表大會的製度導致了國家由共產黨直接治理,這就是許多人感到中國不是“民主”,而是“黨主”的原因。
西方的民主設計基本上是對政府權力的限製和對個人權利的保護。中國也有權力和權利關係的問題,但更主要的是解決發展及發展中的問題。《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說:“衡量一種政治製度是不是民主,關鍵要看最廣大人民的意願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廣大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實現,最廣大人民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這段話是中國民主觀的集中表述。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歷史和現實說明,世界上並不存在唯一的、普遍適用的和絕對的民主模式,衡量一種政治製度是不是民主的,關鍵要看這三條標準。
中國民主與西方民主的最大不同在於,中國的民主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民主。當前中國的民主政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中國社會處於快速變革時期,分化出所謂的強勢力群體和弱勢力群體,有些群體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降低了,政治體製改革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一定程度上的社會分化,保證共同利益,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白皮書承認中國民主製度仍未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的現象依然存在,官僚主義作風、腐敗現象亦在一些部門蔓延,因此有必要完善製度,以製約和監督政府的權力。
但是,“製約和監督”比較難,理論上,製約和監督的對象是執政黨,但誰來製約和監督呢?一般西方國家,有政黨政治,也有政黨輪替,但中國不會“照搬別國模式”,必須堅持的是執政黨的領導及執政地位不可改變。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是中國第一次就民主政治現狀作出總結性發言,不僅全麵展示了中國的民主成果,而且標誌著:民主,已經成為執政者高度重視和自覺追求的執政理念。
中國人一百多年以來的政治主張,概括起來就是四個字:一是民族;二是民主。前者是要擺脫任人欺辱的命運,解除外來列強對於中國國家所有權的控製;後者是要擺脫專製主義的束縛,解除一個人或者少數人對於國家權力所有權的控製。
首先,民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一個簡單的事實是,目前我國已經出現了貧富分化等嚴重的社會不公現象,而通過民主機製維護社會公正,恰恰是消除這類社會裂痕的必由之路。如果排斥民主,貧富差距將演變成政治等級製,經濟不平等就會延伸成政治不平等,其結果必然是將已有的社會矛盾推向一個危險的極端。
其次,民主也是現代國家的基本要求。盡管民主也可能產生“多數人暴政”之類的負效應,但從人類歷史上看,“少數人暴政”遠比“多數人暴政”多得多。民主政治正是在克服“少數人暴政”的基礎上產生的。任何現代國家,實際上都應該是民主、法治和人權保障三位一體的社會,執政者的執政合法性,隻能誕生於民主基礎之上,而法治框架下打造的人權保障機製,也能有效地避免“多數人的暴政”。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民主是一切公民權利之源。公民權利表現為生存權、經濟權、文化權、言論權、出版權、集會權、結社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等,對於公民而言,生存權等等固然具有重要意義,但隻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等參與政治的權利才是最基礎的人權,其實質就是民主。因為隻有民主才可以生發、推導出各項人權,如果沒有參與政治的民主權利,其他的什麽社會、經濟、文化權利都隻能是空談。從歷史的經驗看,人權的每一個腳印,都是民主打造的模具。正是民主製度的確立,才讓廣大人民有了各項公民權利。社會反常現象的起因就在於他們被排斥在政權之外。
中國是精英政黨領導下的民主製。中國社會不是被階級或者利益集團區隔的社會,政體也不是以階級鬥爭的製度化為基礎的政體。無論中國革命或作為其產物的現行政治體製,都沒能割斷中國歷史,也不可能割斷。所以,中國共產黨不是以階級或者利益集團為基礎的政黨,不是“一黨、兩黨、多黨”的西方“議會政黨”,而是動員和組織社會的工具。
什麽是“人民當家作主”?中國共產黨的民主不是以社會集團分裂為基礎的“多數決”機製,不是以黨派自由竟爭為基礎的議會政治。“人民”指的是“全體人民”,反對革命者被驅逐出“人民”的範疇。對第一代共產黨人而言,西方民主是“假民主”以分權製衡來限製代議機構的權力拒絕勞動人民當家作主。因此,中國共產黨設計了“一切權力歸人民”的“徹底民主”製度。這是中國《憲法》“一切權力歸人民代表大會”的思想來源。這個製度拒絕分權製衡,要求一切權力歸人民代表,“分工不分權”。這種民主製度還有一個粗壯的經濟指柱:生產資料公有製。
“一切權力歸人民代表大會”固然民主程度更高,卻也成為“黨之治”的經常,中共黨員在人民代表大會中占絕大多數席位,共產黨當然擁有了包括立法、司法、行政在內的“一切權力”。又由於共產黨實行了“民主集中製”,“一切權力”也就被集中到了黨的最高核心機構。因此在製度上,一切權力歸人民代表大會的製度導致了國家由共產黨直接治理,這就是許多人感到中國不是“民主”,而是“黨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