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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文化與潛規則/道破天機 作者:淨素道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二是官員缺乏有效的監督。專製社會也有一套監察製度,有監督官員。但在皇帝的一元化領導之下,監督的作用的十分有限的。貪汙受賄被查出和殺頭的偶然的、個別的。隻能怪被查出的官員運氣不好、得罪了什麽人,或者成為權力鬥爭的犧牲品。貪汙受懲罰的概率低,這種小概率事件對官員就沒有威懾力了。專製社會絕對而無監督的權力是官員腐敗的根源,這個根源不除,什麽養廉銀都沒用。
在專製社會中更可怕的是貪汙受賄已經形成一個食物鏈。在這個食物鏈中,即使一個官員操守再好,也不得不貪汙。在這個貪汙的食物鏈中,你不按這些潛規則辦,就在官場混不下去,即使要為民做好事,也必須求助於行賄的手段,在這個官場的逆淘汰中,貪官升清官出,哪裏會有清官?
要官員廉潔,必須讓他們有能過得上與身份相稱的生活的高薪。但高薪隻是養廉的必要條件之一。並非充分條件。隻有高薪而沒有相應的製度,廉政隻能是一句空話。
我國的清朝曾經推行過“高薪養廉”製度,那時叫做“養廉銀”,但未能阻止官吏的貪汙腐化,,因為官吏的權力沒有得到製約束。在沒有有效的監督機製下,僅靠高薪不可能杜絕腐敗。
高薪為什麽就未必養廉?因為高薪之外的誘惑,要遠遠大於養廉銀的數額。問題還在於,即便是那些操守比較好的官員,在高薪養廉的條件下,也隻能做到自己不搞典型的腐敗,無法抵製非典型腐敗。他們也收規禮,也送規禮。為什麽?因為那“禮”是“規”,是規矩、是規約,是遊戲規則。你想要在官場上混,就不能破壞規則。何況,陋規雖然“陋”,但它的名目並不醜陋,反倒很有人情味。結果,你不能不送,也不能不收。不送,是不通人情;不收,是不近人情。一個不懂人情的人,在中國是連人都做不了的,何況做官。
多高的“薪”才能養“廉”?
低薪不是和諧社會的選擇,“高薪養廉”低估了人性的陰暗麵與社會的複雜程度。就我國現實情況而言,“高薪養廉”行不通,公務員工資不能上漲太頻繁。穩健的薪水製度是成熟理性社會的必然選擇,有利於廉政建設,有利於人心穩定,更有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
“高薪養廉”是近年來被人頻頻提起的一個話題,也得到一些人士的鼓與呼,但筆者對此持反對觀點。首先,國家公務員的工資水平雖說在全國不屬於最高的,但至少應是比較高的。除了電信、金融、房地產等少數行業和企業經理層、私企老闆、外企白領等少數高收入層外,公務員的工資水平要比其他大多數行業高得多,特別是比廣大國有企業職工和農民高得多。況且,公務員還有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沒有養老、醫療、住房、失業之後顧之憂。所以,“當官”在中國歷來是受人們嚮往和羨慕的職業之一。據中國人事部統計,2007年國家公務員招考涉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89個部門12724個職位,共有111萬多人次通過網絡提交了報名申請,有74萬多人通過資格審查,最終確認人數53萬多人,報考與錄取的比例約為42:1。國人報考公務員熱由此可見一斑。
其次,“高薪”高到什麽程度才足以“養廉”?是年薪七八萬還是十幾萬或更多?綜觀近年來被揪出來的腐敗分子如王寶森、陳希同、胡長清、成克傑、慕綏新等,他們哪一個是因為“薪水”比普通老百姓低,日子窮得過不下去了才腐敗的?其實,他們之所以要腐敗,是因為他們要“買別墅”、“包二奶”、“養小蜜”,想過著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的糜爛生活的欲望之所致。事實說明,“胡、成一級的腐敗分子”的“薪”比老百姓“高”,但並沒有使他們廉潔起來,反而卻變得更加貪婪無度。
因此,筆者以為,高薪不一定就能養廉,因為不廉潔搞腐敗是個複雜的問題,待遇低並不是產生腐敗的根本原因,故“無法花錢買廉潔”。針對腐敗問題這個“疑難病症”,“高薪”不一定是一劑好藥房,說不定還會吃錯了藥。不僅容易招致非議,更容易把公務員置於普通老百姓的對立麵,不利於整個和諧社會的構建。
有人或許會說,新加坡、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不就是因為對公務員實行了高薪,腐敗現象得到了有效遏製麽。其實,這種說法是不全麵的,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官員清正廉潔,並不隻是實行“高薪製”的結果,而是人家有相對獨立的司法係統、完備的製度建設和毫不含糊的法治使然。如果不能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而本末倒置開錯了藥方,很可能貽患無窮。
無恥和知恥是兩種不同的社會生態環境。就中國特色而言,知恥的社會生態環境與民族傳統文化的地氣息息相關;國人知恥是在輿論監督下靠內驅力、認同感來完成的。說到腐敗,人們會直接條件反射為官場,社會生態的腐敗被淹沒在吏治的呼聲裏。社會生態環境的破壞使無恥升級了,所謂“無恥者也無畏”;我們在為官員的無恥失望時,往往忽略了知恥生態的建設。中國人的道德觀除了強調個人修養,還是很顧及輿論監督的,以至營造了知恥的生態氛圍。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給我們帶來的不僅是物質生活的豐富,同時也帶來了價值觀念的嬗變和社會秩序的調整。
在專製社會中更可怕的是貪汙受賄已經形成一個食物鏈。在這個食物鏈中,即使一個官員操守再好,也不得不貪汙。在這個貪汙的食物鏈中,你不按這些潛規則辦,就在官場混不下去,即使要為民做好事,也必須求助於行賄的手段,在這個官場的逆淘汰中,貪官升清官出,哪裏會有清官?
要官員廉潔,必須讓他們有能過得上與身份相稱的生活的高薪。但高薪隻是養廉的必要條件之一。並非充分條件。隻有高薪而沒有相應的製度,廉政隻能是一句空話。
我國的清朝曾經推行過“高薪養廉”製度,那時叫做“養廉銀”,但未能阻止官吏的貪汙腐化,,因為官吏的權力沒有得到製約束。在沒有有效的監督機製下,僅靠高薪不可能杜絕腐敗。
高薪為什麽就未必養廉?因為高薪之外的誘惑,要遠遠大於養廉銀的數額。問題還在於,即便是那些操守比較好的官員,在高薪養廉的條件下,也隻能做到自己不搞典型的腐敗,無法抵製非典型腐敗。他們也收規禮,也送規禮。為什麽?因為那“禮”是“規”,是規矩、是規約,是遊戲規則。你想要在官場上混,就不能破壞規則。何況,陋規雖然“陋”,但它的名目並不醜陋,反倒很有人情味。結果,你不能不送,也不能不收。不送,是不通人情;不收,是不近人情。一個不懂人情的人,在中國是連人都做不了的,何況做官。
多高的“薪”才能養“廉”?
低薪不是和諧社會的選擇,“高薪養廉”低估了人性的陰暗麵與社會的複雜程度。就我國現實情況而言,“高薪養廉”行不通,公務員工資不能上漲太頻繁。穩健的薪水製度是成熟理性社會的必然選擇,有利於廉政建設,有利於人心穩定,更有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
“高薪養廉”是近年來被人頻頻提起的一個話題,也得到一些人士的鼓與呼,但筆者對此持反對觀點。首先,國家公務員的工資水平雖說在全國不屬於最高的,但至少應是比較高的。除了電信、金融、房地產等少數行業和企業經理層、私企老闆、外企白領等少數高收入層外,公務員的工資水平要比其他大多數行業高得多,特別是比廣大國有企業職工和農民高得多。況且,公務員還有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沒有養老、醫療、住房、失業之後顧之憂。所以,“當官”在中國歷來是受人們嚮往和羨慕的職業之一。據中國人事部統計,2007年國家公務員招考涉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89個部門12724個職位,共有111萬多人次通過網絡提交了報名申請,有74萬多人通過資格審查,最終確認人數53萬多人,報考與錄取的比例約為42:1。國人報考公務員熱由此可見一斑。
其次,“高薪”高到什麽程度才足以“養廉”?是年薪七八萬還是十幾萬或更多?綜觀近年來被揪出來的腐敗分子如王寶森、陳希同、胡長清、成克傑、慕綏新等,他們哪一個是因為“薪水”比普通老百姓低,日子窮得過不下去了才腐敗的?其實,他們之所以要腐敗,是因為他們要“買別墅”、“包二奶”、“養小蜜”,想過著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的糜爛生活的欲望之所致。事實說明,“胡、成一級的腐敗分子”的“薪”比老百姓“高”,但並沒有使他們廉潔起來,反而卻變得更加貪婪無度。
因此,筆者以為,高薪不一定就能養廉,因為不廉潔搞腐敗是個複雜的問題,待遇低並不是產生腐敗的根本原因,故“無法花錢買廉潔”。針對腐敗問題這個“疑難病症”,“高薪”不一定是一劑好藥房,說不定還會吃錯了藥。不僅容易招致非議,更容易把公務員置於普通老百姓的對立麵,不利於整個和諧社會的構建。
有人或許會說,新加坡、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不就是因為對公務員實行了高薪,腐敗現象得到了有效遏製麽。其實,這種說法是不全麵的,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官員清正廉潔,並不隻是實行“高薪製”的結果,而是人家有相對獨立的司法係統、完備的製度建設和毫不含糊的法治使然。如果不能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而本末倒置開錯了藥方,很可能貽患無窮。
無恥和知恥是兩種不同的社會生態環境。就中國特色而言,知恥的社會生態環境與民族傳統文化的地氣息息相關;國人知恥是在輿論監督下靠內驅力、認同感來完成的。說到腐敗,人們會直接條件反射為官場,社會生態的腐敗被淹沒在吏治的呼聲裏。社會生態環境的破壞使無恥升級了,所謂“無恥者也無畏”;我們在為官員的無恥失望時,往往忽略了知恥生態的建設。中國人的道德觀除了強調個人修養,還是很顧及輿論監督的,以至營造了知恥的生態氛圍。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給我們帶來的不僅是物質生活的豐富,同時也帶來了價值觀念的嬗變和社會秩序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