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頁
官場文化與潛規則/道破天機 作者:淨素道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能夠造成傷害是權力的本質特徵。掌權者與普通老百姓在傷害能力上的巨大懸殊,是受害者無力自衛、不能製衡權力的根本原因。而“利益關聯”則是有能力“傷害”腐敗分子的監督機構可能對腐敗現象熟視無睹的主要原因。建立利益關聯是化解傷害能力的最佳手段,而普通老百姓的困境,不僅沒有“合法傷害”的能力,而且也沒有建立利益關聯的能力。或者說,他們所能建立的關聯利益在掌權者看來,遠遠小於直接使用傷害權所能獲得的利益。
在中國,由於常設機構的監督功能可能因為利益關聯而被削弱,權力監督需要另外的“第一動力”。原中央中組部部長張全景認為:“事實上,由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構築的製度基本上是健全的,但如果束之高閣,就成了一紙空文”——基本健全的製度為什麽會被束之高閣,成為一紙空文?這是因為,體製內動力因利益關聯而耗散,權力監督缺乏“第一動力”。
對於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執政黨來說,人民就是上帝,製度運行的“第一動力”隻能來源於可能被濫用權力所傷害的普通老百姓,即必須賦予普通老百姓對濫用權力者可以造成“合法傷害”的能力。並且這種能力必須直接產生作用,而無需求告其他權力者後方能生效。在迄今為止的政治建構中,這樣的能力主要有兩種:一是民主選舉;二是輿論監督。顯然,民主選舉是中國漸進式政治進步的長期目標,而輿論監督則是短期內可行的選擇。
一方麵行政許可法等程序設計促使政府的操作公開透明,但另一方麵,真正迫使政府公開操作的卻是媒體的強烈反應。透過民意表達,媒體充當權力監督“第一動力”的載體,而程序設計隻是為這種監督提供了便利。雖然輿論不能直接決定公共政策,但對具有公共決策者造成一定“傷害”的能力,使決策者不能無所顧忌。
輿論監督所必須的言論自由在當今中國已經有很大進步,但在涉及官民關係、社會穩定等敏感話題上,仍然諱莫如深。究其原因,一方麵是政府存有希望媒體“隻幫忙,不添亂”的想法,企望媒體在不具備“傷害”能力的條件下也可監督權力;另一方麵,由於輿論監督既針對官員的私利行為,又針對公利行為(公利行為也可能引發官民衝突),但監督壓力增大的時候,官員從利己立場出發,一般會首先收縮公利行為而非私利行為,從而可能造成輿論監督既無利於反腐,又有損於行政能力的情形。這既是濫用權力者反對輿論監督的藉口,也可能確實是高層擔心輿論監督負麵性的理由。
世界各國及中國幾十年的經驗教訓表明,要有效監督權力,必須賦予老百姓一定的“合法傷害”能力,並準備承擔“行政能力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有所降低”的後果,即所謂有所得必有所失。實際上,公共輿論的介入有時雖然對行政效率有所影響,但有助於政治決策長期的科學合理,更有助於執政黨保持先進性,強化對政權的領導、對國家的管理。隻要操作得當,政府完全可以將輿論監督的負麵影響控製在不影響社會穩定的範圍內。說到底,政府的選擇取決於它的決心和意誌,取決於它對權力監督與其他目標的輕重緩急。
記者們在挖掘重大新聞時,常常感到一種恐懼。這種恐懼不是赤裸裸的威脅,而是一種可怕的沉默。在大部分艱難的調查中,你可以感覺到你在和一隻看不見的手教量,就象衝進了魯迅所說的“無物之陣”,這是一個非常牢固的利益共同體,當外界的力量想揭開它的一角時,整個係統就抱成一團,用可怕的沉默和不合作來麵對你。由於社會各行各業中都免不了這樣那樣的利益共同體,當損害公共利益的情況發生時,為了自身的利益,共同體中沉默的大多數很容易用一種價值觀把符合自己利益的狀態合理化,讓自己心安理得。而當這種利益共同體又以某種專業知識和信息資源為“優勢”避開監督時,黑箱操作就難以避免。
紀檢官員在解釋《黨內監督條例》,說到輿論監督的時候告訴大家:“輿論監督既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同時又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這是一把雙刃劍,如果發揮得好,就會產生十分有力的監督作用;如果發揮得不好,就會出現問題,所以必須十分慎重。”
任何工作都有“發揮得好”和“發揮得不好”的兩種可能,是不是任何工作都是危險的“雙刃劍”?就以輿論方麵而言,比輿論監督更有名也更加厲行的是輿論導向問題,自然也有發揮得好和發揮得不好的區別,但是誰說過輿論導向是一把雙刃劍,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不要隨便使用呢?
作為黨內監督的武器,輿論監督自然是防範和揭露腐敗分子的利器,然而,它會象原子彈一樣使黨和腐敗分子兩敗俱傷、同歸於盡嗎?
有人說:有兩種反腐敗,我們的反腐敗和“敵人的反腐敗”,我們要反腐敗,敵人就要借反腐敗來反“我們”。這種理論可能就是“雙刃劍”理論的來源。這是 一種偽理論,因為腐敗分子本身就是最大的敵人,不反腐敗才是幫助敵人反自己。因此,隻有限製輿論監督、阻撓輿論監督才是腐敗分子向人民向黨向國家揮舞的“劍”。
在中國,由於常設機構的監督功能可能因為利益關聯而被削弱,權力監督需要另外的“第一動力”。原中央中組部部長張全景認為:“事實上,由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構築的製度基本上是健全的,但如果束之高閣,就成了一紙空文”——基本健全的製度為什麽會被束之高閣,成為一紙空文?這是因為,體製內動力因利益關聯而耗散,權力監督缺乏“第一動力”。
對於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執政黨來說,人民就是上帝,製度運行的“第一動力”隻能來源於可能被濫用權力所傷害的普通老百姓,即必須賦予普通老百姓對濫用權力者可以造成“合法傷害”的能力。並且這種能力必須直接產生作用,而無需求告其他權力者後方能生效。在迄今為止的政治建構中,這樣的能力主要有兩種:一是民主選舉;二是輿論監督。顯然,民主選舉是中國漸進式政治進步的長期目標,而輿論監督則是短期內可行的選擇。
一方麵行政許可法等程序設計促使政府的操作公開透明,但另一方麵,真正迫使政府公開操作的卻是媒體的強烈反應。透過民意表達,媒體充當權力監督“第一動力”的載體,而程序設計隻是為這種監督提供了便利。雖然輿論不能直接決定公共政策,但對具有公共決策者造成一定“傷害”的能力,使決策者不能無所顧忌。
輿論監督所必須的言論自由在當今中國已經有很大進步,但在涉及官民關係、社會穩定等敏感話題上,仍然諱莫如深。究其原因,一方麵是政府存有希望媒體“隻幫忙,不添亂”的想法,企望媒體在不具備“傷害”能力的條件下也可監督權力;另一方麵,由於輿論監督既針對官員的私利行為,又針對公利行為(公利行為也可能引發官民衝突),但監督壓力增大的時候,官員從利己立場出發,一般會首先收縮公利行為而非私利行為,從而可能造成輿論監督既無利於反腐,又有損於行政能力的情形。這既是濫用權力者反對輿論監督的藉口,也可能確實是高層擔心輿論監督負麵性的理由。
世界各國及中國幾十年的經驗教訓表明,要有效監督權力,必須賦予老百姓一定的“合法傷害”能力,並準備承擔“行政能力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有所降低”的後果,即所謂有所得必有所失。實際上,公共輿論的介入有時雖然對行政效率有所影響,但有助於政治決策長期的科學合理,更有助於執政黨保持先進性,強化對政權的領導、對國家的管理。隻要操作得當,政府完全可以將輿論監督的負麵影響控製在不影響社會穩定的範圍內。說到底,政府的選擇取決於它的決心和意誌,取決於它對權力監督與其他目標的輕重緩急。
記者們在挖掘重大新聞時,常常感到一種恐懼。這種恐懼不是赤裸裸的威脅,而是一種可怕的沉默。在大部分艱難的調查中,你可以感覺到你在和一隻看不見的手教量,就象衝進了魯迅所說的“無物之陣”,這是一個非常牢固的利益共同體,當外界的力量想揭開它的一角時,整個係統就抱成一團,用可怕的沉默和不合作來麵對你。由於社會各行各業中都免不了這樣那樣的利益共同體,當損害公共利益的情況發生時,為了自身的利益,共同體中沉默的大多數很容易用一種價值觀把符合自己利益的狀態合理化,讓自己心安理得。而當這種利益共同體又以某種專業知識和信息資源為“優勢”避開監督時,黑箱操作就難以避免。
紀檢官員在解釋《黨內監督條例》,說到輿論監督的時候告訴大家:“輿論監督既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同時又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這是一把雙刃劍,如果發揮得好,就會產生十分有力的監督作用;如果發揮得不好,就會出現問題,所以必須十分慎重。”
任何工作都有“發揮得好”和“發揮得不好”的兩種可能,是不是任何工作都是危險的“雙刃劍”?就以輿論方麵而言,比輿論監督更有名也更加厲行的是輿論導向問題,自然也有發揮得好和發揮得不好的區別,但是誰說過輿論導向是一把雙刃劍,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不要隨便使用呢?
作為黨內監督的武器,輿論監督自然是防範和揭露腐敗分子的利器,然而,它會象原子彈一樣使黨和腐敗分子兩敗俱傷、同歸於盡嗎?
有人說:有兩種反腐敗,我們的反腐敗和“敵人的反腐敗”,我們要反腐敗,敵人就要借反腐敗來反“我們”。這種理論可能就是“雙刃劍”理論的來源。這是 一種偽理論,因為腐敗分子本身就是最大的敵人,不反腐敗才是幫助敵人反自己。因此,隻有限製輿論監督、阻撓輿論監督才是腐敗分子向人民向黨向國家揮舞的“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