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是習慣去注意傷害而喊“痛”。你如果大聲喊”痛”,傷害就會出現;如果抱怨,就會遇上更多想要抱怨的事。這是行動上的“吸引力法則”。當你歷經這些階段,當你揚棄抱怨,當你不再去注意傷害而喊“痛”時,你的人生就會像美麗的春花般綻放。


    我常被問到的一個問題是:“我永遠都不能抱怨了嗎……永遠!?”我是這麽回答的:“你當然可以抱怨。”這有兩個原因:


    1.我不是要來告訴你或誰該怎麽辦。如果我是這種心態,我就會想辦法改變你,這代表我是把焦點放在我不喜歡的那個你身上。我是在表達對你的不滿,而且以此推論,我還會抱怨。所以你想怎麽樣就怎麽樣吧,那是你的選擇。


    2.有時候,抱怨也言之有理。


    現在,在你還沒發現自己在第二點上的漏洞之前,先想想“有時候”這三個字,同時記得我和很多人一樣,已經接連三周——就是連續二十一天,或五百零四個小時——完全沒有抱怨。沒有抱怨——零、無,一點都沒有。講到抱怨,“有時候”代表“不是很常見”。抱怨應該不常發生;批評和閑話則永遠不該出現。如果我們對自己坦誠,就會發現生命中足以讓我們有理抱怨(表達哀傷、痛苦或不滿)的事件,其實寥寥可數。我們的抱怨多半都隻是一大堆“聽覺汙染”,有害於我們的幸福與美滿。


    自我檢視一下:當你抱怨(表達哀傷、痛苦或不滿)時,背後的原因嚴重嗎?你經常抱怨嗎?你已經一個月或是更久沒有抱怨了嗎?如果你一個月抱怨一次以上,那你可能已陷入慣性的抱怨狀態,這樣對你並沒有好處,因為你就是在注意傷害而喊“痛”。


    你抱怨的事真有那麽嚴重嗎?


    要做一個快樂的人,能掌控自己的思想、開始按照自己的規劃過生活,你就需要非常高的門檻,才能容許自己表達哀傷、痛苦或不滿。下次你要抱怨時,就先問問自己,那件事有沒有像幾年前我所發生的事一樣嚴重。


    當時我正坐在自己的辦公室裏備課。我們家正位於馬路的急彎處,駕駛人在這裏要放慢速度,行駛過彎道;而過了我們家兩百碼之後,市區道路就變成郡立高速公路,時速從二十裏升高為五十五裏。因此,我們等於是住在加速/減速的車道上,若非有這個拐彎處,我們家就會變成非常危險的地方。


    那是個溫暖的春日午後,蕾絲窗簾在開敞的窗邊隨著微風輕輕飄動。忽然間,我聽到奇怪的聲音。砰的一聲巨響,緊接著出現了尖叫聲。那不是人的尖叫聲,而是動物。每隻動物都有獨特的聲音,就像每個人一樣,而我對這個聲音很熟悉。那是我們的長毛黃金獵犬金吉爾。通常,我們沒想過狗會尖叫。可能是吠叫、嚎叫、哀叫——沒錯,都是這樣,而尖叫是我們鮮少聽到的。但此刻金吉爾就是在尖叫。她被車撞了,就在我窗外不到二十尺處,躺在路邊痛得尖聲叫喊。我大喊一聲,跑過客廳到前門外,我的太太桂兒和女兒莉亞跟在後麵。莉亞當時才六歲。


    我們靠近金吉爾時,看出她傷得很重。她試圖用前腿站起來,但後腳卻似乎幫不上忙。她一次又一次地痛苦嚎叫著。鄰居們紛紛走出家門來探視騷動發生的緣由。莉亞隻是一直叫著她的名字:“金吉爾……金吉爾……”眼淚從她的臉頰流下來,浸濕了衣服。


    我四處尋找撞傷金吉爾的司機,卻不見半個人影。後來我抬頭望向劃分市區道路與郡立高速公路的坡道,看見一輛卡車牽引著拖車,正在爬坡,同時加速超過五十五裏。盡管我們的狗痛苦地躺在那裏,我的太太愕然站著,我的女兒哭得可憐,我滿腦子想的,都是要去找那個撞到金吉爾的人當麵算帳。“怎麽會有人做出這種事,還開車跑了?”我心想,“他才剛駛過彎道……他當然會看到金吉爾……他當然知道發生了什麽事!”


    我把陷入痛苦與混亂的家人丟下,跳上車子衝出停車道,揚起一片沙塵與碎石,沿路飆到時速六十、七十五、八十三裏,就是要追上那個撞了莉亞的狗,又揚長而去不敢麵對我們的人。我在顛簸的路麵上疾馳著,開始覺得車子彷彿就要駛離了路麵。那一刻,我稍微平靜了下來,想起我如果在開車時喪命,對桂兒和莉亞而言,就要比金吉爾受傷更難以平撫了。在我和那個駕駛人的距離慢慢拉近時,我也把車速降到了可以控製的程度。


    那人轉進了停車道,還沒有發現我在後麵追趕,他穿著邋遢的襯衫和油膩膩的牛仔褲,下了卡車。我在他身後打滑停住,從車裏跳出來尖叫:“你撞到我的狗了!”那人轉身看著我,一副聽不懂我在說什麽的樣子。我一股血氣衝上耳朵,不確定他是不是真的說了:“我知道我撞了你的狗……不過你想怎樣?”與現實世界恢復連線後,我吼了回去:“什麽?你說什麽?”他微笑著,彷彿在糾正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孩子,又字正腔圓、慢條斯理地說了一次:“我知道我撞到你的狗了……你現在究竟想怎樣?”


    我氣得火冒三丈,心裏一直浮現莉亞在後照鏡裏,站在金吉爾旁邊哭泣的模樣。我大喊:“把手舉起來。”他說:“什麽?”我再說一次:“把手舉起來,混蛋……我要宰了你!” 片刻之前,當我怒氣沖沖地要追捕這個傢夥時,及時的理性讓我不至於因為開快車而送命。但現在他把我親愛的狗撞成重傷,竟然還講出這種目中無人的話,已經讓我所有的理性消散殆盡。我長大後從來沒有打過架,我不相信打架能解決事情。我也不曉得自己知不知道怎麽打架。但是我想揍死這個人。那一刻,我才不管自己會不會坐牢。


    “我不跟你打。”他說。”這位先生,你如果打我,那就是傷害罪。”我舉起手臂,拳頭就像顆堅硬的鑽石緊緊握著,目瞪口呆站在那裏。我說:“別廢話,動手!”他說:“我不要,先生。”露出僅存的幾顆牙微笑著。“我才不幹這種事。”


    他轉身慢慢走開。我站在那裏發抖,怒氣毒害著我的血液。


    我不記得後來開車回到家人身邊。我不記得把金吉爾抱起來去看獸醫。我隻記得最後一次抱著她時她身上的味道,還有獸醫用針筒結束她的苦難時,她輕聲哀嚎的模樣。我反覆問著自己:“怎麽會有人做出這種事?”


    後來那幾天,每當我努力想入睡時,那人滿口破牙的笑容卻總是揮之不去。他那句“不過你想怎樣?”又在我耳邊響起。我在腦海裏清楚地看見,如果我們打起來,我會怎麽對付他。在我的想像中,我是消滅邪惡壞蛋的超級英雄。有時候,我會想像自己正拿著球棒或其他武器,狠狠地傷害他,就像他傷害我、我的妻子、我的女兒和金吉爾一樣。


    接連難以入眠的第三個晚上,我起身開始寫日記。在宣洩了近一小時哀傷、痛苦和不滿的怨言之後,我寫下了令人訝異的字句:“傷害者自己也是受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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