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從“生命的延續、發展”出發,就自然承認“後起的生命總比以前的更有意義,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價值,更可寶貴;前者的生命應該犧牲於他”。這就是“以幼者為本位”的新的倫理觀。如魯迅所說,這又是與“中國的舊道理”相反的:“父為子綱”的儒家倫理顯然是“以長者為本位”,即魯迅所批評的:“置重應在將來,卻反在過去”,要後起的生命為將要逝去的生命犧牲,其實是“毀滅了一切發展本身的能力”,扼殺了將來的。


    正是從“幼者本位”的觀點出發,魯迅強調“對於子女,義務思想須加多,而權力思想卻大可切實核減”,進而做出了“父子間沒有什麽恩”的斷語。這又是一個駭世驚俗之論。恐怕至今許多人還認為父母有恩於子女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但這又確實是一個必須辨清的問題:因為隻要承認父母有恩於子女,也就必然承認父母對子女享有一種理所當然的支配權力,這就把權力關係引入了人的天然的血緣關係中,並且也就理所當然地引入社會關係中,即不但父親對於子女具有不可置疑的絕對權力,丈夫對於妻子具有不可置疑的絕對權力,而且君對臣也具有不可置疑的絕對權力:所謂“三綱”之說正是建立在這樣的絕對權力關係上的。這正是魯迅這些“五四”先驅者所要質疑的;魯迅針鋒相對地提出了他的“生物學真理”,即是“不用‘恩’,卻給與生物以一種天性,我們稱他為‘愛’”,魯迅特意指出,“這離絕了交換關係利害關係的愛,便是人倫的索子,便是所謂‘綱’”。這確實是兩種對立的倫理觀:是建立在權力關係基礎上的“父為子綱”,還是“離絕了交換關係利害關係”與權力關係的,父母對子女義務的無私的“愛”?魯迅之所以把後者稱為“生物學真理”,是因為這種義務的愛,正是一切生命的本能;他指出:“動物界中除了生子數目太多一一愛不周到的如魚類之外,總是摯愛他的幼子,不但絕無利益心情,甚或至於犧牲了自己,讓他的將來的生命,去上那發展的前途。”魯迅進一步指出,這種“天性”的愛也同樣存在於中國“心思純白,未曾經過‘聖人之徒’作賤(即未受‘三綱”之說影響——引者注)的人”之中,“例如一個村婦哺乳嬰兒的時候,決不想到自己正在施恩”。——魯迅說:“我現在心以為然的,便隻是‘愛’”,他及“五四”先驅者所要做的,不過是要破除傳統的父子關係中的權力關係,恢復出於生命(人與自然)天性的血緣的“愛”,從而建立一種自然的健康的人倫關係。在這樣的人倫關係中,父子之間是平等的,同時有一種建立在“愛”的基礎上的雙向扶養義務;而且這樣的義務是要代代傳遞的:每一代都要對自己的後代與前輩盡義務。魯迅賦予這樣的天性的血緣的愛以一種絕對性,即是在任何情況和條件下,都不能放棄的,是一條不可逾越的倫理底線:對子女與父母的任何傷害,都會使人不成為人,甚至連禽獸都不如了。


    由這樣的天性的愛的人倫觀出發,魯迅又引出了兩個頗為重要的話題。


    一是魯迅對“五四”時期的“愛己”命題做了一個非常獨到的闡釋。他仍然著眼於生命的“保存”與“繼續”。他以在“五四”很有影響的易卜生《群鬼》的描寫為例,強調“父母的缺點便是子孫滅亡的伏線,生命的危機”,由此得出一個很有意思的結論:“我們且不高談人群,單為子女說,便可以說凡是不愛己的人,實在欠缺做父親的資格”。這就是說,“愛己”即注重個人的健全發展,正是為了“利他”,有利於下一代的健康發展。


    其次,魯迅又進一步指出,不能滿足於生命的保存與繼續,還要追求生命的“發展”。魯迅說天性的愛還包括“願意子孫更進一層”,“超越了自己”這樣的要求;而“超越便須改變”,“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這樣的傳統的“孝道”其實是“退嬰的病根”。


    由是,魯迅提出了“覺醒的人”的責任:這是本文討論的落腳點。他發出這樣的召喚——


    覺醒的人,此後應將這天性的愛,更加擴張,更加醇化;用無我的愛,自己犧牲於後起新人。


    並具體解釋說,一要“理解”,既不要如昔日歐人將孩子看成“成人的準備”,也不要如中國人將孩子視為“縮小的成人”,而要承認“兒童在生理心理上,雖然和大人有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個人,有他自己內外兩麵的生活”。〔8〕二要“指導”,也即“長者須是指導者協商者,卻不該是命令者”。三要“解放”,盡義務教育的目的是使其成為“非我”,成為“人類中的人”,“全部為他們自己所有,成一個獨立的人”。——這裏所提出的每一個原則,在今天讀起來,依然是這樣地親切、有力,而且切中時弊,這是不能不令人感慨的。


    文章寫到這裏,有如勘探機一樣,一步一步地層層深入地開掘,到了根底,本已十分透徹。——魯迅後來對年輕的作者提出“選材要嚴,開掘要深”的忠告,〔9〕他自己的文章即是一個典範。但魯迅的目的,是要說服同輩的人,都來做這樣的“犧牲者”。於是,又針對可能出現的疑慮,一再提出設問:“但有人會怕,仿佛父母從此以後,一無所有,無聊之極了”;“或者又怕,解放之後,父子間要疏離了”;“或者又怕,解放之後,長者要吃苦了”;“或者又怕,解放之後,子女要吃苦了”……。魯迅如此舌敝唇焦地勸說,其心可感;而他也藉此將論題向橫麵展開,提出了一係列重要的觀點,如“覺醒的人,愈覺有改造社會的任務”,既不能“與社會隔離”,又不能“周旋”、“順應社會”;要反對“提倡虛偽的道德,蔑視了真的人情”;要警惕那些“自稱‘革命’的勃溪子弟”,他們實際上是“純屬舊式,待到自己有了子女,也決不解放”,等等。這樣的縱橫開掘,就使整篇文章具有汪洋恣肆的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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