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6年前的春天。本省的電視和報紙都報導過這件事。那天回南,天氣潮濕,氣壓很低,方原想回家取點衣服,順便見見小芳。臨出門,大偉叫住他:“先別走,你帶阿龍跟我到橋頭酒吧,南頭的土豆揚言要幹掉我,他們兩個人正在那兒喝啤酒……”


    不知是碰巧,還是誰泄露了消息,去到那兒,人不見了。撲了個空,有點窩氣,看到小芳和一個女伴在橋頭酒吧,被阿泉一夥圍著調戲。阿泉站起來,彎下腰,硬要請小芳喝下他買的酒。方原全身的血湧了上頭。他跳上台,指著他們說了一句電影台詞:“我的女人也想碰?打斷你的狗腿!”


    之後到廚房拿了一根廢置的水管,紅著眼睛衝上去,朝阿泉的腿猛打。一夥人分頭逃竄,跑到外麵馬路上,被他們各盯一個緊咬不放。突然,他瞥到大偉掏出槍來,對著一個人的後腦殼打了一槍,隨著一聲巨大的槍響,他看到那人像十字架那樣重重地,垂直倒在血泊之中。他嚇了一跳,知道出大事了。


    混亂中,他和大偉、阿龍逃離酒吧,打一輛大發到鄰縣的長途客運站,在還沒立案前,逃出湘西。


    到廣西呆了一段,然後從北海再到海南。在黑夜的長途客車中,一夜間長出滿臉鬍子的方原極度驚懼。他們身上還帶著摻雜過的白粉。大偉和阿龍都抽,而且還得拿這個沿路換錢。大偉在這方麵有天生的本領,他的嗅覺像狗一樣,總能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城市裏找到要貨的主兒。


    每到一個收費站,方原都害怕遇上例行或突檢。他知道他們有可能被通緝。他把帽子扣得很低,領子豎得很高。幾包白粉一上車就被三人分開放置。他帶的用破報紙包著,放在前麵座位的下麵,自己用腳尖踩著,一有動靜就往前踢。


    夜行車中他搖搖晃晃,一路忐忑不安,就算瞌睡,也有支離破碎的夢。他恍惚看到自己被抓到,沒見家人一麵就被立即槍斃,醒過來一身的冷汗。


    到了海南,人急劇地瘦了下來,每天要抽兩包煙。在五指山下,他說不能再跑了。


    三人不敢住店,租了一間山邊的農民屋歇息。窮途沒路,大家心情都不好,他和大偉老吵架。大偉說他忘恩負義,跟人幹仗全為他的女人。他怨大偉多管閑事,下手太重。


    沒有牽掛的大偉在外最輕鬆,有天晚上,他喝了二瓶米酒,在林子裏遇到一個已經瘋癲的流浪女人,看到她小解時身上唯一雪白的地方,就衝上去企圖強姦。方原帶著刀追出來,不讓他解褲頭。要女人還不容易?三亞海口亮紅燈的地方都站滿街頭,就怕你不要。那女人髒兮兮的一頭亂髮下,是一張當了大媽的臉。大偉是野獸,因為他沒有母親的概念。他媽生他時,連胎盤都敢吃。所以他什麽都敢幹。


    最後方原發狠地說:“你幹吧,我會在你high的時候,在後麵一刀捅死你,讓你做個風流鬼!”


    大偉回身,撥開小樹枝,拿小眼睛歹毒地看了方原一眼。


    那一眼讓方原不寒而慄。那一眼讓方原徹底明白,他跟大偉不是一類人。


    沒爹沒娘的人,心最硬,最冷。


    方原下定決心要跟大偉分道揚鑣。幾天後的一個晚上,方原從外麵轉悠回來,隻見阿龍縮在屋角,他崩潰了,一個人抱著頭在哭泣。方原走進裏房,發現直挺挺地倒在地上,胳膊挽起,旁邊扔著針管。阿龍說,剛才大偉還朝他罵罵咧咧的,他沒有回嘴,跑出去拉了一泡尿,回來見裏麵沒動靜,進去一看,大偉已不行了,拚命壓人中,抽耳光,大偉還是沒活過來。


    對著大偉微溫的屍體呆了一夜,方原才知道什麽叫害怕。


    晨光曦微時,方原把最後的一包煙當香點著,繞著大偉的身體,插在潮濕的泥地上。阿龍跪在地上拜了幾下,就跟他離開了那條間小屋。出了山,上了公路,他們攔到了一輛向北開往海口的長途車。


    在大東海沙灘的椰林裏躲了兩天。一天黃昏,有個賣檳榔的黑皮膚女孩走過來,給他們送了兩個椰青。那女孩小學沒念完就出來幫家裏幹活,單純得有點弱智。她很無聊地跟他們呆了兩個小時。最後,女孩子莫名其妙地把家裏的電話他們,也莫名其妙地問他們要電話。方原不想傷她的心,拿筆寫給她,開始,他故意寫錯了二個號碼,不知為什麽,最後他又劃掉,換上正確的。


    第二天,女孩子帶吃的來給他們,還幫他買來一張卡。他走到一邊,用新卡給家裏打了一個電話。


    隻響了一下,老媽就接了,似乎她一直守在電話邊。


    “媽,你怎麽樣了?”


    媽還好,媽死不了。


    “大偉死了。”


    媽沉默了一會。“那你想不想也像他那樣?孤魂野鬼的死在外麵?”


    “我不想。”


    “那你就給我回來。”


    “回來會被抓的。”


    “抓了就抓了,頂多坐幾年牢,好過死在外麵啊。”


    老媽告訴他,大偉開槍打的那人沒死。但經常有人到家裏來找她。她也有去醫院看那個重傷的人,還有到隔兩條街的阿泉家,看打著石膏的阿泉。“躺醫院那孩子挺可憐的,被鋼珠壓迫著神經,癱了,認不出人了,還以為我是他媽呢,見了我就掉淚,他大小便失禁,我買了很多紙尿布給他……阿泉的腿斷了,駁不好,以後要瘸的。他父母說不會放過你,我說要給他們賠錢的,家裏的房子可以賣……”


    老媽最後說了一些很重的話:“你如果還想做人的話,就趕緊回來,跟媽去自首吧。你不回來也行,媽就一輩子給你扛著。媽要給你擔這個事,負這個責,會活得很累,家裏人一輩子抬不起頭,那些人還會來打你哥,找他出你的氣!你呢,躲過今天躲不過明天……你若不回來,我也活不成了,咱們最後一麵都見不著的話,我就隻當從來沒有生過你!”


    老媽顯然被警察拎過去洗腦了。那決絕的語氣,那說話的水平,是從來沒有的。那副大義滅親的樣子,讓他懷疑,是不是旁邊有人在看著她?


    掛了電話,抽了根煙,再撥過去,跟媽說,好吧,我回來。但在進去之前,我要先吃一頓你做的竹筒飯。


    逃了那麽久,那麽遠,一直沒吃到一頓好一點的。


    走回去,看到阿龍和黑妹正聊得歡。他給錢黑妹,讓她幫忙買一張船票。黑妹走後,他對阿龍說:“這事跟你沒關係,你沒傷人,就留在這兒,等事情過去了再回來。黑妹人不錯,讓她幫忙找份包吃包住的工吧。我回去全攬了,本身,事情就是由我而起的。”


    臨行那天晚上,黑妹帶他們去一個偏僻的士多喝酒,喝醉後,他們回到椰林露宿。半夜,方原被海濤聲驚醒了,看著天上寂寥的星星,酒醒的他比任何時候都要清醒。


    他想到這幾年不跟他說話的哥哥,居然為他的事在家裏被人追殺。想起有一次,他跟人打架受了重傷,在醫院裏,哥哥守護了他七個通宵,但就是不跟他說一句話。哥哥本來要結婚的,他的初戀女友長相不錯,眼睛很大,但女友家裏死活不同意,就因為有他這樣一個臭蟲弟弟。那夜,方原還想到疼愛自己死去的爺爺和父親……還有最為牽掛的老媽。不知為什麽,大偉要強姦那個上了年紀的女乞丐時,他就本能地就想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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