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琳達想著他,他最後也對不起陶軍了。他們做他們的,他做他自己的。同一個天花,同一個女人。同一步進行。隻是中間隔著一道門。隻是陶軍是實物,他是幻象。


    血液如缺堤的河流湧進腦海,關閉的視網裏就隻有琳達,琳達。她如安吉莉娜的嘴唇,微露如小布蘭妮的酥胸。他一遍又一遍想像,最後想著那如花瓣的紅唇就在眼前慢慢綻放,內心的鬱悶才猛然濺出,床單上布滿他淋漓盡致的宣洩。


    第10章 逃跑


    這晚上方原又失眠了。海城的夏天,開空調都嫌悶熱。


    客房的這台空調太老舊,製起冷來,一會兒像木匠拉鋸,一會兒像重症哮喘病人在爬樓梯。


    今晚他沒有開燈,在夜色裏發呆,想過去的事情。


    小區的路燈從耷拉下來的窗簾一角,透進了一片橙光,斜斜的三角型,打在牆上,像一條胖女人用得變了型的內褲,突兀地晾在半空中。


    隻有在這樣的幽暗中,方原才會憂傷地想起從前。


    入獄前他年少輕狂。招搖過市,打打殺殺,以為英雄,進去後狗熊都不如。就差沒吃狗屎了。也許人年輕都會經歷生命中最危險的時光,不需要信念,也會讓他在刀光劍影中無懼起舞。


    五年前的過去對他來說,似乎是一出懷舊的戲。慘烈的鏡頭在夜裏一一拉回。戲依著倒敘,越往前,人物就越多。那些來自五湖四海,三山五嶽,粵語稱作“監躉”的人,他很想一一忘記,卻又常常在某些場合突然記起。他有時竭力想留住的,是一些溫馨的鏡頭,卻偏偏壓不住腦海裏深埋暗角的一些枝節,它們像沉渣一樣泛起,像泡過了的茶葉拿來風幹了又再度發漲,發酵,喝不掉,也倒不了。


    今夜他突然又想起,第一天進牢時被人用冷水澆身,被罰跪,被撞頭,被餵屎,一連十幾天仍要光著身子,拿著水瓢服侍十幾個人洗澡的糗事。在半露天的水池邊,他半跪在冰一樣的池邊,一瓢瓢地給他們沖身……


    眼淚像兩隻小蟲子,緩緩爬過他蒼白的臉頰。悲傷的時候,哥,媽媽,瓜兒這些親人,像過場一樣閃現。甚至小芳,她少女時的容顏。畢竟,憑著對她的思念,在裏麵那幾年,在深夜,他拿手在被窩裏摸了自己多少遍,心裏喊了她的名字多少次了。隻有他自己知道,被單的裏麵,他為她留下多少顆激越荒廢的精子啊!直到看見她在沱江邊拚命搓衣服的木桶身段,他才徹底停止這種自慰行為。


    那個在少年人心中美奐美侖的身體和甜美笑靨,今天看來多麽荒蕪。原本以為,屈辱與卑微,愛與恨,會被海城帶漂白粉的自來水的清洗殆盡,但那一生無法褪去的心頭隱痛,卻在今夜紛至遝來。


    隻好安慰自己,沒有這些經歷,自己不會呆在這兒。他要在這個霓虹閃爍,晚上看不到星空的城市,拿回他青春付出的所有回報。


    方原有點想母親了。不知她老人家腰骨現在還疼不疼。媽媽生他時落下了風濕,後來老爸不在,哥哥在外,裏裏外外,那些粗重活把她的腰也扛歪了。所以方原怎麽壞,心裏最終還是有媽。他小學基礎不錯,成績很好,有他媽的功勞。五年級開始,他的作文在全班寫得最好。有一次寫《我的媽媽》,他描寫媽媽在考試那天早上五點起來,給他做竹筒糯米飯的事,女老師看了連連贊好,老媽看得抽抽嗒嗒地哭了,當眾不知害羞地掀起衣角,頻頻拭淚。也許並不是那個細節讓她哭了,而是讓她又一次感到,當一個沒爹的孩子的媽,是多麽辛苦啊。


    有些事情,回想起來已很朦朧。尤其那些荒唐的事,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去做。本來老師挺寵方原的,老念他的作文,數學比賽也拎他出去跟縣重點中學的人角力。後來跟劉大偉他們幾個狐朋狗友混上以後,一切都變了。


    大偉是個孤兒,而且家徒四壁。地上隻有一堆幹草,那就是大偉的床。大偉也沒有桌子,吃飯和寫字隻能趴在地上的破紙皮片上。別說可以點油燈,煮南瓜當飯時,也隻能拿支毛筆往油瓶子沾一下,再往鍋底刷一刷。菜裏沒有一天是可以看到油光的,那層薄油隻是用來保證鍋不被燒糊。沒有人知道大偉的爹是誰。他媽生他時,自己在果園的彌猴桃樹下一躺,瞅他腦袋出來後,拿塊瓦片往臍帶一割,然後摘了幾片很大的野芋葉子,抱著濕滑的他和胎盤一起回了家,弄到他成人以後,皮膚也經常發癢。


    那晚大偉媽還用胎盤煮熟了,當瘦肉吃。不到一個月,營養不良的產婦就吸了地氣,感冒發燒,沒兩天就死了。大偉被婦女主任抱到了鄰村的姑姑家。9歲那年,瘦猴似的大偉就被姑父打了回來,說靠他不如靠政府。政府果然讓他有書讀有飯吃。但大偉老嫌自己吃不飽,更嫌別人看不起他,十二歲就開始帶著幾個窮孩子搶那些有零用錢的富孩子,偷掉他們家的雞鴨去換米換錢。


    方原家的條件跟大偉不是一個層麵,他應該屬被搶的那種,但他羨慕大偉的自由和威武。大偉想幹什麽就幹什麽,沒人管束。一夥人每天都有不同的活動,即使是在最單調的雨天,也能想到拿個熬藥用的瓦煲,口上架著筷子,去裝那些跑到棚子裏躲雨的流浪貓。流浪貓也好,家貓也好,一旦落入陷阱,就是大家過節的一天,夥伴們分頭燒水,撥毛,開膛,剖腹,去腸……小貓剁開來不夠一人半碗,腥腥的,但在一群餓狼一樣的孩子手裏,一會兒就啃得隻剩泥地上的幾根骨頭,還有被雨水衝散的一根根黃毛。


    方原那時覺著這種生活太刺激了。呆在學校和家裏隻會令他終日沉悶,頭霍霍地疼。跟大偉一起紮堆的好處還在於沒人敢對他說不。很快,在當地出來混的那些人裏,方原小有名氣。他喜歡周圍的孩子怕他的樣子,就連工廠裏的小青年,見到他也要給他敬上一根香菸。他挺享受別人給他的這些麵子。


    開始他為了埋堆,經常偷家裏的錢物出來給大家分享,後來跟家裏人翻臉,家裏人對他實行了封鎖。他們像一群老鼠一樣,整窩挪到了縣城的出租屋。沒有什麽比群居生活更令一個少年心曠神怡的了。每天中午起床,下午泡迪廳,隻是晚上心裏有點空虛,但他始終沒有碰白粉。大偉怎麽拉他,他都沒沾上。方原心裏有條底線,是因為老媽曾警告過他,如果他吸毒,她就立即投江而死。那時城裏的一些夜店,無論生意多麽好,都得留一張台給他們。成就感就是這麽來的。開飯店的,擺攤的誰敢得罪他們,大偉兩句說不好就動手給人砸個稀巴爛,有鋪麵的人每個月都得給他們送點錢。有些老闆有一些收不回的爛帳,也花錢雇他們拿著鐵棍和火藥去收;最喜歡遇上那些有仇家的,雇他們去“擺平”對手,一單就能掙好幾千。


    也許吃多了偷回來的雞,摸回來的狗,不到十八歲,方原的身高就接近一米八,他塊頭不大,但肌肉精瘦。他身手敏捷,手起刀落,絕不手軟。兩年下來,和他們一起砍過多少人,幹過多少事,他自己也很模糊。隻記得最後一次為小芳,他們出手太重了。


    當時還以為人被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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