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工記》和《墨經》的淵源關係


    《考工記》與《墨經》是先秦兩大科技文獻,產生的時間應以前者為早。因為,《考工記》隻講晉國,不提韓、趙、魏,顯然它的初稿在三家分晉以前(即春秋時期)出現。其二,《考工記》隻講青銅熔鑄,不講鋼鐵鍛鑄,顯然它成書於鐵器流行之前(即戰國前期之前),而《墨經》是戰國前期的作品。


    應該說,作為工藝技術匯總的《考工記》,主要反映了工匠的傳統,而《墨經》則有更多的學者傳統,它反映的一些科學理論認識是直接以手工業技術實踐為基礎的。墨子結合了學者傳統和工匠傳統,總結了工藝技術的經驗知識,形成了初步的理論形態。雖然,早期工藝技術的發展,並不取決於它應用早期科學理論的程度,但早期科學理論認識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早期工藝技術發展的水平。《考工記》與《墨經》之間的淵源關係證明了這一點。《考工記》與《墨經》存有淵源關係,現從下述幾方麵加以論證。


    《考工記》作為一部官書,是周王朝關於各種器具製作標準及工藝過程的具體規定。 其中一部分條文是周天子頒告諸侯作為法定規範的,如“嘉量既成,以觀四國,永啟厥後,茲器維則”, 一部分條文是周天子頒告諸侯作為器具製作工藝的具體標準,如“凡陶瓬之事,髻墾薜暴不入市。器中膊,豆中縣,膊崇四尺,方四寸”。 一部分條文是周天子頒告諸侯作為禮儀規範的,如“為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規;為諸侯之弓,合七而成規;大夫之弓,合五而成規;士之弓,合三而成規。” 諸侯則將《考工記》作為周天子頒發的製度法令加以遵照執行,如月令、朔政。這樣,就使《考工記》得以廣泛流傳。由於各國手工業的繼續發展,周王朝的衰落,《考工記》的內容也得到不斷的增補和修改,增加了手工業的門類,改進了工藝過程和器具製作的標準。


    《考工記》取材的地域很廣,論及越劍,燕甲,秦廬,鄭刀,宋斤,魯削,周輿等器。《考工記》的行文中夾有齊、楚等地的方言。據鄭玄的《考工記》注,謂“”為蜀語,“輈”為楚語、衛語,“戚速”、“椑”為齊語。據楊雄的《方言》,《考工記》中的“矢”、“削”為關東語等。《考工記》各部分行文的口氣也不一致,且有前後重複的地方。這些都說明《考工記》在當時流傳範圍是很廣的,並且書中有根據各地的經驗材料進行的增補和修改。


    史籍的記載和地下文物的發掘,也證明《考工記》在當時確實流傳很廣。例如,《南齊書。文惠太子傳》記載:“時襄陽有盜發古塚者,相傳之是楚王塚。大獲寶物:玉屐屏風,竹簡書,青絲編。簡廣數分,長二尺,皮節如新。盜以把火自照。後有得十餘簡,以示撫軍王僧虔,虔雲是科鬥書《考工記》,《周官》所闕文也。”楚文化受周文化的影響較小,楚曾被稱為荊蠻。《國語。晉語八》說:“昔成王盟諸侯於岐陽,楚為荊蠻,置茆蕝,設望表,與鮮卑守燎,故不與盟。”地下出土的文物也證實了戰國初期楚已按《考工記》的標準製作器具了。《考工記》規定,上士之劍“身長四其莖長”,下士之劍“身長三其莖長”。長沙東郊戰國初301 號墓出土一楚劍,其身長與莖的比為4:1 ,屬中士之劍;216 號、317 號兩墓各出土一楚劍,其身長與莖的比約為5:1 ,屬上士之劍。 可見至少在戰國初期,《考工記》在楚國已得到流傳和應用,這是《考工記》廣泛流傳的一個證明。《考工記》的廣泛流傳,使墨子直接接觸到《考工記》成為可能。


    另一方麵,墨子本人是工匠和學者的結合。墨子本人親自參加各種手工業生產活動,是技術熟練的工匠,所以對各種手工業技術當然十分關心。墨子又是博學的學者,讀書甚勤,“子墨子南遊使衛,關中載書甚多”, 認為讀書之事絕不敢廢棄。由此可以知道,墨子對手工業技術的經驗彙編《考工記》,隻要看到,當然會愛不釋手,詳加研讀。


    墨子的活動範圍相當大,據《貴義》、《公輸》、《魯問》等篇記載,墨子和他的學生足涉魯、宋、衛、楚等國,遊說各國君主。墨子大範圍活動的特點,使墨子接觸到《考工記》的機會就相當多了。


    從內容上看,《墨子》書中的一些說法和《考工記》的說法均較為一致,這也可說明墨子的一些思想和《考工記》的淵源關係。《考工記》和墨子關於五行和五方、五色相配的說法是一樣的。《尚書。洪範》中的五行還沒有和五方、五色相匹配。比《考工記》和《墨子》成書年代較早或差不多的經、書,如《周易》、《詩經》、《老子》、《論語》等都未提五行。《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記載,鄭子大叔與晉趙簡子的問題語,曾雲:“用其五行,氣為五味,發為五色,章為五聲”,已有五行配五色的思想萌芽,但未作具體規定。《考工記》對此作了明確的說明:“畫繢之事雜五色,東方謂之青,南方謂之赤,西方謂之白,北方謂之墨,天謂之玄,地謂之黃。”《貴義》篇也作了類似的表述:“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東方,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以壬癸殺墨龍於北方。” 可見兩者都是將東方與青色(木),南方與赤色(火),西方與白色(金),北方與墨色(水)相匹配。《考工記》有“染羽,三入為綞,五入為緅”的記載。《墨子。所染》篇也有類似記載,“所入者變,其色亦變,五入必,而已則為五色矣。”這類吻合,可看作是墨子與《考工記》有淵源關係的一個判據。


    《墨經》中有一些思想是《考工記》中一些觀點直接發展的結果。《墨經》首先用“故”這個概念來表示自然界存在的普遍因果關係。普遍的因果觀念是墨子科學思想的一個基本特徵,表明了墨子對自然現象和自然事物存在方式的基本看法。《墨經》四篇共出現“故”字25個,其中訓“是以”的有16個,訓原因的有9 個。“故”作為表示因果聯繫的基本概念,以定義的形式列於《墨經》第1 條。《考工記》全書“故”字共33個,其中訓“是以”的有30個,訓“原因”的有3 個。如將《考工記》和《墨經》四篇應用“故”字來表達因果思想方麵作一比較分析,可以看到,墨子用“故”字來表達因果觀念(一是直接用來表示原因,一是以其文法上的邏輯功能,承前文的原因推言其結果,“故”訓為“是以”。)和《考工記》中“故”字的應用有直接的淵源關係,在“故”字的應用方麵是完全一致的。《墨經》進一步用定義形式確定“故”這一概念,是將因果思想用理論形態表達出來,這是對《考工記》的經驗認識加以理論總結的結果。


    《墨經》在理論陳述,揭示因果聯繫時,創造了“說”這個專門術語,“說,所以明也”。 《經下》除一條經文外都有說在某某的表達形式,這在先秦諸子中是罕見的。墨子的“說在某某”的表達形式和《考工記》有直接的聯繫。《考工記。鳧氏》篇說:“厚薄之所震動。清濁之所由出,侈弇之所由興。有說,鍾已厚則石,已薄則播,侈則柞,弇則鬱,長甬則震。”這就是一種說在某某的表達形式,“有說”前的一句是描述鍾聲的各種狀態,“有說”後的一句是說明產生這種狀態的原因。《墨經》進一步將“說”這個術語用定義的形式確定其內涵,指出“說”在理論陳述中的作用,“以說出故”,用說來揭示原因,並形成“說在某某”的表達方式,作為理論陳述中表示因果聯繫的固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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