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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望鍛鍊了我:樸槿惠自傳 作者:[韓]樸槿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他沒有任何回答,這是表示談話結束時間到了的意思。
隔天盧總統要出國巡訪,恰好他的生日就在那天,我送上了生日祝詞。他聽了之後說:“我以前不太過生日。我出生時,母親也沒有做什麽胎夢,所以我是沒有傳說的領導者。”不知為何這番話令人有點感傷。
那天,盧總統與我之間的會談就這樣結束了。從此以後,大聯政不再被提起。現在隻要想到那天我沒能充分說服盧總統將真心轉移到民生上,還是感到十分惋惜。
五十三天的《私立學校法》之爭
2005年12月,國會的教育委員會由大國家黨與政府執政黨各自提出了不同的《私立學校法》修正案,並進行了數日的協商。
私校法之爭其實已有兩年之久。執政黨認為私校財團貪汙嚴重,所以主張私校理事會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是開放型理事。雖然執政黨是這樣的主張,但事實上能夠更嚴格監控私校貪汙的是大國家黨的私校法修正案。大國家黨所提的私校法修正案是連理事會的會議記錄也需全部公開,導入公營監事,公開會計並將預算與結算透明化。而且我們主張私校財團對於私校的預算與結算的計算根據,是連一支粉筆也要全部公開,並將此規定記載於條款之中。然而,執政黨卻隻著眼於開放型理事參與理事會事宜。
若要成為先進國家,必須培養人才,因此學校應具備競爭力。為了培養學校的競爭力,最重要的是學校的多元化與自律性,製式的規定很難達成具有創意性的教育。
事實上,隻要照法規執行,修正前的私校法就已經足以嚴格杜絕貪汙,不會有貪汙之事發生。但是教育當局並沒有按照法規執行,導致一些私校發生了貪汙事件。私校本來就是很容易產生貪汙的團體,若要外部人士進去監視卻有些太過誇張。打個比方,就好像抓蚊子卻用了捕兔器一樣,用這樣的比喻來形容似乎非常恰當。
在以前窮困到沒幾間像樣學校的時代,自掏私財興建學校培養人才的多數是健全私校,如今到底為了什麽要貪汙呢?用常理實在難以理解,所以我們隻能認為應該是有特定理念的集團滲入了理事會,再任意攪亂學校教育。
執政黨開始稱大國家黨為“擁護貪汙私校者”,將私校說成是貪汙既得利益者。執政黨自己則像是來斷定別人有罪的使徒,揮舞著刀劍,使國民與私校分成不同的兩邊。
2005年12月9日,執政黨強行通過了私校法。國會從早上便籠罩著一股緊張氣氛。到了下午四點左右,會議開始的二十到三十分鍾前,照慣例會場會開門,但是這天打破慣例,隻有十幾個執政黨議員先行進入會場。在這些執政黨議員偷偷進場時,大國家黨的議員們想入場卻遭到拒絕。大國家黨的議員們極力反抗,但是一直等到執政黨議員們多數進到會場後,會場的門才打開。走向國會會場前方主席桌的議員竟遭到了開放國民黨議員的肢體攻擊。瞬間,場內到處都是議員互相推擠的場麵。會場一片混亂的時候,國會議長在警衛的護衛下進入會場。在國會議長的主導下,快速強製通過了私校法。大國家黨議員們極力阻止執政黨議員們票決,但是力不從心。才不過十五分鍾,私校法已遭綁架處理結束,連提案說明、討論都沒有進行。大國家黨議員們一時之間茫然若失。
孩子是我們未來的主人翁,孩子們成長的教育環境與製度絕對需要細心考量。
私校法是什麽樣的法?這法規會關係到我們孩子的未來與未來教育,不是嗎?
大國家黨議員們當場進行抗議。晚上七點三十分,我們聚集在與會場相連的中央階梯,我以堅定的心情站在前方,發表了《對國民談話》。我宣布:“我們將與這塊土地上的所有家長們一同反對私校法。”這是大國家黨在第十七屆國會首次進行場外抗爭。自2004年6月第十七屆國會會期開始以來,盡管被一些人批評為“不像在野黨”,大國家黨仍然堅持不進行場外抗爭。第十六屆國會時執政黨有過無數次的場外抗爭,但第十七屆國會一直到私校法事件之前我們都從未進行過任何一次的場外抗爭。雖有許多危機時刻,但我們都認為不該跑到國會外麵示威,應該在國會裏麵熱烈爭論,因為我們不想以民生之外的事情擾民。就連2004年的《國家保安法》廢止的反對抗爭,我們也沒踏出國會一步。
但是執政黨突然將私校法以強製的方式通過,我們隨即邁向場外抗爭的道路了。我原先很苦惱要不要走上場外抗爭這條路,但是執政黨在國會全體會議上強行通過私校法後,我甚至對外公開發表了《對國民談話》。大國家黨一時陷於緊急狀況,我們召開了最高委員與重要議員聯席會議以及議員總會。
我的結論是絕對不能讓步。《私立學校法》關係到我們的孩子們,如果孩子們的思想不同了,國家的根本也會有所改變。眼看如此重大的法案被執政黨利用,我們再也無法忍受下去了。
私校法抗爭前期,“修訂出合理的私校法”是大國家黨的訴求。但執政黨將之扭曲為“擁護貪汙私校的大國家黨在對抗修訂私校法”,造成媒體對我們的冷淡,許多民眾對於大國家黨的場外抗爭也是冷眼看待。
隨即,黨內有議員主張“應該顧及民生,現在麵臨的不是場外抗爭就能解決的問題,選擇迂迴的路比較好”。但是此次不能退讓,我在議員總會上對議員們說:“我們之所以拋棄一切,決心進行場外抗爭,是有充分理由的。想回國會開會的人如果超過半數,我們就結束這場場外抗爭;如果沒有,我們要抗爭到底。會使國家本質動搖的法規,絕不能讓它通過。法規的基礎不清不楚的話,大韓民國整個國家都將遭到影響,絕對不能忘記這一點。”
我自始至終從不放棄的其中一項就是我們孩子的未來——“教育”。
議員們表示了繼續抗爭的決心。即使大國家黨的民調支持率下降,所有人仍團結表現出堅守信念的意誌。
一開始的街頭抗爭選擇的地點是明洞,我們在那裏集會,通過發傳單給民眾的方式,揭發強行通過私校法的不正當性。偏偏那一年是史上創下最低溫的一年,隻要在外麵站一會兒,雙腳就會凍僵;即使穿了厚厚的秋衣也套了毛衣,身體還是感到陣陣寒意。抗爭私校法的那年冬天,實在十分寒冷。
我們與私校團體、宗教團體一起在首爾站、市廳前廣場,以及全國各大都市舉行了大規模集會。還改造了卡車,不斷進行小規模的移動式集會。然後慢慢地,民眾開始知道最具爭議的“開放型理事製”的問題所在。全國各處紛紛舉行私校法討論會與懇談會,並成立了抗爭本部。
隨著我們的抗爭不斷持續,民眾的關心與理解漸漸增加了,媒體民調結果也開始好轉。就連原本表示“私校法絕不能再修訂”的執政黨人也開始變得不安了。寒冷的冬天,2006年1月31日朝野院內代表在北漢山進行步行會談之後,長達五十三天的持續抗爭終於畫上了句號。在北漢山那裏,達成了“討論私校法再修訂”的協議。2月1日,國會再次展開會期。
隔天盧總統要出國巡訪,恰好他的生日就在那天,我送上了生日祝詞。他聽了之後說:“我以前不太過生日。我出生時,母親也沒有做什麽胎夢,所以我是沒有傳說的領導者。”不知為何這番話令人有點感傷。
那天,盧總統與我之間的會談就這樣結束了。從此以後,大聯政不再被提起。現在隻要想到那天我沒能充分說服盧總統將真心轉移到民生上,還是感到十分惋惜。
五十三天的《私立學校法》之爭
2005年12月,國會的教育委員會由大國家黨與政府執政黨各自提出了不同的《私立學校法》修正案,並進行了數日的協商。
私校法之爭其實已有兩年之久。執政黨認為私校財團貪汙嚴重,所以主張私校理事會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是開放型理事。雖然執政黨是這樣的主張,但事實上能夠更嚴格監控私校貪汙的是大國家黨的私校法修正案。大國家黨所提的私校法修正案是連理事會的會議記錄也需全部公開,導入公營監事,公開會計並將預算與結算透明化。而且我們主張私校財團對於私校的預算與結算的計算根據,是連一支粉筆也要全部公開,並將此規定記載於條款之中。然而,執政黨卻隻著眼於開放型理事參與理事會事宜。
若要成為先進國家,必須培養人才,因此學校應具備競爭力。為了培養學校的競爭力,最重要的是學校的多元化與自律性,製式的規定很難達成具有創意性的教育。
事實上,隻要照法規執行,修正前的私校法就已經足以嚴格杜絕貪汙,不會有貪汙之事發生。但是教育當局並沒有按照法規執行,導致一些私校發生了貪汙事件。私校本來就是很容易產生貪汙的團體,若要外部人士進去監視卻有些太過誇張。打個比方,就好像抓蚊子卻用了捕兔器一樣,用這樣的比喻來形容似乎非常恰當。
在以前窮困到沒幾間像樣學校的時代,自掏私財興建學校培養人才的多數是健全私校,如今到底為了什麽要貪汙呢?用常理實在難以理解,所以我們隻能認為應該是有特定理念的集團滲入了理事會,再任意攪亂學校教育。
執政黨開始稱大國家黨為“擁護貪汙私校者”,將私校說成是貪汙既得利益者。執政黨自己則像是來斷定別人有罪的使徒,揮舞著刀劍,使國民與私校分成不同的兩邊。
2005年12月9日,執政黨強行通過了私校法。國會從早上便籠罩著一股緊張氣氛。到了下午四點左右,會議開始的二十到三十分鍾前,照慣例會場會開門,但是這天打破慣例,隻有十幾個執政黨議員先行進入會場。在這些執政黨議員偷偷進場時,大國家黨的議員們想入場卻遭到拒絕。大國家黨的議員們極力反抗,但是一直等到執政黨議員們多數進到會場後,會場的門才打開。走向國會會場前方主席桌的議員竟遭到了開放國民黨議員的肢體攻擊。瞬間,場內到處都是議員互相推擠的場麵。會場一片混亂的時候,國會議長在警衛的護衛下進入會場。在國會議長的主導下,快速強製通過了私校法。大國家黨議員們極力阻止執政黨議員們票決,但是力不從心。才不過十五分鍾,私校法已遭綁架處理結束,連提案說明、討論都沒有進行。大國家黨議員們一時之間茫然若失。
孩子是我們未來的主人翁,孩子們成長的教育環境與製度絕對需要細心考量。
私校法是什麽樣的法?這法規會關係到我們孩子的未來與未來教育,不是嗎?
大國家黨議員們當場進行抗議。晚上七點三十分,我們聚集在與會場相連的中央階梯,我以堅定的心情站在前方,發表了《對國民談話》。我宣布:“我們將與這塊土地上的所有家長們一同反對私校法。”這是大國家黨在第十七屆國會首次進行場外抗爭。自2004年6月第十七屆國會會期開始以來,盡管被一些人批評為“不像在野黨”,大國家黨仍然堅持不進行場外抗爭。第十六屆國會時執政黨有過無數次的場外抗爭,但第十七屆國會一直到私校法事件之前我們都從未進行過任何一次的場外抗爭。雖有許多危機時刻,但我們都認為不該跑到國會外麵示威,應該在國會裏麵熱烈爭論,因為我們不想以民生之外的事情擾民。就連2004年的《國家保安法》廢止的反對抗爭,我們也沒踏出國會一步。
但是執政黨突然將私校法以強製的方式通過,我們隨即邁向場外抗爭的道路了。我原先很苦惱要不要走上場外抗爭這條路,但是執政黨在國會全體會議上強行通過私校法後,我甚至對外公開發表了《對國民談話》。大國家黨一時陷於緊急狀況,我們召開了最高委員與重要議員聯席會議以及議員總會。
我的結論是絕對不能讓步。《私立學校法》關係到我們的孩子們,如果孩子們的思想不同了,國家的根本也會有所改變。眼看如此重大的法案被執政黨利用,我們再也無法忍受下去了。
私校法抗爭前期,“修訂出合理的私校法”是大國家黨的訴求。但執政黨將之扭曲為“擁護貪汙私校的大國家黨在對抗修訂私校法”,造成媒體對我們的冷淡,許多民眾對於大國家黨的場外抗爭也是冷眼看待。
隨即,黨內有議員主張“應該顧及民生,現在麵臨的不是場外抗爭就能解決的問題,選擇迂迴的路比較好”。但是此次不能退讓,我在議員總會上對議員們說:“我們之所以拋棄一切,決心進行場外抗爭,是有充分理由的。想回國會開會的人如果超過半數,我們就結束這場場外抗爭;如果沒有,我們要抗爭到底。會使國家本質動搖的法規,絕不能讓它通過。法規的基礎不清不楚的話,大韓民國整個國家都將遭到影響,絕對不能忘記這一點。”
我自始至終從不放棄的其中一項就是我們孩子的未來——“教育”。
議員們表示了繼續抗爭的決心。即使大國家黨的民調支持率下降,所有人仍團結表現出堅守信念的意誌。
一開始的街頭抗爭選擇的地點是明洞,我們在那裏集會,通過發傳單給民眾的方式,揭發強行通過私校法的不正當性。偏偏那一年是史上創下最低溫的一年,隻要在外麵站一會兒,雙腳就會凍僵;即使穿了厚厚的秋衣也套了毛衣,身體還是感到陣陣寒意。抗爭私校法的那年冬天,實在十分寒冷。
我們與私校團體、宗教團體一起在首爾站、市廳前廣場,以及全國各大都市舉行了大規模集會。還改造了卡車,不斷進行小規模的移動式集會。然後慢慢地,民眾開始知道最具爭議的“開放型理事製”的問題所在。全國各處紛紛舉行私校法討論會與懇談會,並成立了抗爭本部。
隨著我們的抗爭不斷持續,民眾的關心與理解漸漸增加了,媒體民調結果也開始好轉。就連原本表示“私校法絕不能再修訂”的執政黨人也開始變得不安了。寒冷的冬天,2006年1月31日朝野院內代表在北漢山進行步行會談之後,長達五十三天的持續抗爭終於畫上了句號。在北漢山那裏,達成了“討論私校法再修訂”的協議。2月1日,國會再次展開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