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些什麽呢?建侯頭腦並不太好,當學生時,老向同學借抄講堂筆記,在外國的畢業論文還是花錢雇猶太人包工的。結婚以後,接觸的人多了,他聽熟了許多時髦的名詞和公式,能在談話中適當地應用,作為個人的意見。其實一般名著的內容,也不過如此。建侯錯過了少年時期,沒有冒冒失失寫書寫文章,現在把著作看得太嚴重了,有中年婦女要養頭胎那樣的擔心。他仔細考慮最適宜的體裁。頭腦不好,沒有思想,沒有理想;可是大著作有時全不需要好頭腦,隻需要好屁股,聽鄭須溪說,德國人就把"坐臀"(sitzfleisch)作為知識分子的必具條件。譬如,隻要有坐性,水滸傳或紅樓夢的人名引得總可以不費心編成的。這是西洋科學方法,更是二十世紀學問工具,隻可惜編引得是大學生或小編輯員的事,不值得親自動手。此外隻有寫食譜了。在這一點上自己無疑的是個權威,太太請客非自己提調不可,朋友們的推服更不必說。因為有胃病,又戒絕了菸酒,舌頭的感覺愈加敏銳,對於口味的審美愈加嚴明。並且一頓好飯,至少要吃它三次:事前預想著它的滋味,先在理想中吃了一次;吃時守著醫生的警告不敢放量,所以戀戀不捨;到事後回憶餘味,又在追想裏吃了一次。經過這樣一再而三的咀嚼,菜的隱惡和私德,揭發無遺。是的,自己若肯寫食譜,準會把薩梵冷( rit-savarin)壓倒。提起梵薩冷,心上又有不快的聯想。薩梵冷的名字還是前年聽陳俠君講的。那時候,這個討厭傢夥已算家裏的慣客了。他知道自己講究吃,一天帶了初版薩梵冷的名著physiologiedugout(《口味生理學》)來相送。自己早把法語忘光了,冒失地嚷:"你錯了!我害胃病,不害風痛病,這本講gout的生理學對我毫無用處。"那傢夥的笑聲到現在還忘不了。他惡意地對愛默說:"你們先生不翻譯,太可惜了!改天你向傅聚卿講,聘建侯當《世界名著集成》的特約翻譯,有了稿費請客。"可恨愛默也和著他笑。寫食譜的興致,給這事掃盡了。並且,現代人講吃經決算不得正經事業,俠君曾開頑笑說:"外國製茶葉和咖啡的洋行裏,都重價雇用辨味員,沏了各種茶,煮了各種咖啡,請他嚐過,然後分等級,定價錢。這種人一天總得喝百把杯茶或咖啡,幸而隻在舌頭上打個轉就吐出來,不咽下去,否則非瀉肚子,失眠不可。你有現成的胃病,反正是嘴饞不落肚的,可惜大飯店裏沒有辨味員的職務,不聘你去做廚房審定委員,埋沒了你那條舌頭!"寫食譜這事若給他知道,就有得打趣了。想來想去,還是寫歐美遊記,既有益,更有趣,是兼軟硬性的作品。寫遊記不妨請人幫忙,而不必聲明合作,隻要本人確曾遊過歐美,借旁人的手來代寫印象,那算不得什麽一回事。好比演講集的著作權,速寫的記錄員是絲毫無分的。這跟自己怕動筆的的脾氣最相宜沒有。先用個私人書記再說,頂好是未畢業而想賺錢的大學生。
那時候,齊頤穀學校裏的愛國分子鬧得凶,給軍警逮捕了一大批去,加上罪名坐監牢。頤穀本來膽小,他寡母又怕兒子給同學們牽累,暫時停學在家。經過輾轉介紹,四天前第一次上建侯的門。這個十九歲的大孩子,藍布大褂,圓桶西裝褲子,方頭黑皮鞋,習慣把左手插在褲子口袋裏,壓得不甚平伏的頭髮,頗討人喜歡的臉一進門就紅著,一雙眼睛冒牌地黑而亮,因為他的內心和智力絕對配不上他瞳子的深沉、靈活。建侯極中意這個少年,略問幾句,吩咐他明天來開始幹活,先試用一個月。頤穀走後,建侯一團高興,進去向愛默講挑了一個中意的書記。愛默笑他像小孩子新得了玩具,還說:"我有淘氣,誰希罕你的書記!"臉在淘氣身上擦著問:"咱們不希罕他的書記,是不是?--啊呀!不好了,真討厭!"李太太臉上的粉給淘氣舔了一口去,她摔下貓,站起來去照鏡子。
頤穀到李家這兩天半裏,和建侯還相得。怕羞的他,見了建侯,倒不很畏縮。建侯自會說話以來,一生從沒碰見任何人肯讓他不斷的發言,肯象頤穀那樣嚴肅地、耐心地、興奮地聽他講。他一向也沒知道自己竟有這樣滔滔汩汩的口才。這兩天,他的自尊心象插進傷寒病人嘴裏的溫度表,直升上去。他才領會到私人秘書的作用,有秘書的人會覺得自己放大了幾倍,抬高了幾層。他跟頤穀先討論這遊記的名稱和寫法,順便講了許多洋景致。所以第一天到了吃午飯的時候,頤穀已經知道建侯在美國做學生時交遊怎樣廣,每年要花多少錢,大學功課怎樣難,畢業怎樣不容易;機器文明多少可驚,怎樣紐約一市的汽車銜接起來可以繞地球一周;他如何對美國人宣揚中國,他穿了什麽顏色和花紋的中國長袍去參加化裝跳舞會;他在外國生病,房東太太怎樣天天煨雞給自己吃,一個美國女孩子怎樣天天送鮮花,花裏還附問病的紙條兒,上麵打著"×"號--"你懂麽?"建侯嘻開嘴,滿臉頑皮地問頤穀,"你去請教你的女朋友,她會知道這是kiss的記號。在西洋社交公開,這事平常得很!"遊記的題目也算擬定了兩個,《西遊記》或《歐美漫步》,前者來得渾成,後者來得時髦。當天頤穀吃了午飯回來辦公,又知道要寫這篇遊記,在筆述建侯的印象以外,還得參考美國《國家地理學會雜誌》、《旅行雜誌》、"必得過"( aedeker)和"沒來"(murray)兩公司出版的大城市指南,尋材料來補充。明天上午,建侯才決定這遊記該倒寫,不寫出國,而寫回國,怎樣從美國到歐洲漫遊,在義大利乘船回中國。他的理由是,一般人的遊記,都從出國寫起,上了輪船,一路東張西望,少見多怪,,十足不見世麵的小家子氣;自己在美洲住了三年,對於西洋文明要算老內行了,換個國家去玩玩,雖然見到些新鮮事物和排場,不致象鄉下人初到大都市,咋舌驚嘆,有失身份。他說:"回國時的遊歷,至少象林黛玉初入榮國府,而出國時的遊歷呢,怕免不了象劉姥姥一進大觀園。"頤穀曾給朋友們拉去聽京戲大名旦拿手的《黛玉葬花》,所以也見過身體豐滿結實的林黛玉(仿佛《續紅樓夢》裏警幻仙子給林黛玉吃的強身健美靈丹,黛玉提早服了來葬花似的),但是看建侯口講指劃,自比林黛玉,忍不住笑了。建侯愈加得意,頤穀忙說:"李先生,這樣,遊記的題目又得改了。"建侯想了想,說:"巧得很,前天報上看見有人在翻譯英國哈代的小說《還鄉記》,這名稱倒也現成;我這部書就叫《海客還鄉記》,你瞧好不好!"一頓飯後,建侯忽然要把自序先寫;按例,印在書前的自序是全書完稿後才寫的。頤穀暗想,這又是倒寫法。建侯口述意見,頤穀記下來,整理,發揮,修改,直到淘氣出亂子那天的午飯時,才謄清了給建侯過目。經過這兩天半的工作,頤穀對建侯的敬畏心理消失幹淨。青年人的偏激使他對他的主人不留情地鄙視;他看到了建侯的無聊、虛榮、理智上的貧乏,忽視了建侯為人和待人的好處。他該感激建侯肯出相當高的價錢雇自己來幹這種不急之務;他隻恨建侯倚仗有錢,犧牲青年人的時間和精力來替他寫無意義的東西。當時他對著貓抓破的稿子,隻好捺住脾氣再抄寫一次。也許淘氣這畜生倒是位有識、有膽的批評家,它的摧殘文物的行為,安知不是對這篇稿子最痛快有效的批評呢?想到這裏,頤穀苦笑了。
那時候,齊頤穀學校裏的愛國分子鬧得凶,給軍警逮捕了一大批去,加上罪名坐監牢。頤穀本來膽小,他寡母又怕兒子給同學們牽累,暫時停學在家。經過輾轉介紹,四天前第一次上建侯的門。這個十九歲的大孩子,藍布大褂,圓桶西裝褲子,方頭黑皮鞋,習慣把左手插在褲子口袋裏,壓得不甚平伏的頭髮,頗討人喜歡的臉一進門就紅著,一雙眼睛冒牌地黑而亮,因為他的內心和智力絕對配不上他瞳子的深沉、靈活。建侯極中意這個少年,略問幾句,吩咐他明天來開始幹活,先試用一個月。頤穀走後,建侯一團高興,進去向愛默講挑了一個中意的書記。愛默笑他像小孩子新得了玩具,還說:"我有淘氣,誰希罕你的書記!"臉在淘氣身上擦著問:"咱們不希罕他的書記,是不是?--啊呀!不好了,真討厭!"李太太臉上的粉給淘氣舔了一口去,她摔下貓,站起來去照鏡子。
頤穀到李家這兩天半裏,和建侯還相得。怕羞的他,見了建侯,倒不很畏縮。建侯自會說話以來,一生從沒碰見任何人肯讓他不斷的發言,肯象頤穀那樣嚴肅地、耐心地、興奮地聽他講。他一向也沒知道自己竟有這樣滔滔汩汩的口才。這兩天,他的自尊心象插進傷寒病人嘴裏的溫度表,直升上去。他才領會到私人秘書的作用,有秘書的人會覺得自己放大了幾倍,抬高了幾層。他跟頤穀先討論這遊記的名稱和寫法,順便講了許多洋景致。所以第一天到了吃午飯的時候,頤穀已經知道建侯在美國做學生時交遊怎樣廣,每年要花多少錢,大學功課怎樣難,畢業怎樣不容易;機器文明多少可驚,怎樣紐約一市的汽車銜接起來可以繞地球一周;他如何對美國人宣揚中國,他穿了什麽顏色和花紋的中國長袍去參加化裝跳舞會;他在外國生病,房東太太怎樣天天煨雞給自己吃,一個美國女孩子怎樣天天送鮮花,花裏還附問病的紙條兒,上麵打著"×"號--"你懂麽?"建侯嘻開嘴,滿臉頑皮地問頤穀,"你去請教你的女朋友,她會知道這是kiss的記號。在西洋社交公開,這事平常得很!"遊記的題目也算擬定了兩個,《西遊記》或《歐美漫步》,前者來得渾成,後者來得時髦。當天頤穀吃了午飯回來辦公,又知道要寫這篇遊記,在筆述建侯的印象以外,還得參考美國《國家地理學會雜誌》、《旅行雜誌》、"必得過"( aedeker)和"沒來"(murray)兩公司出版的大城市指南,尋材料來補充。明天上午,建侯才決定這遊記該倒寫,不寫出國,而寫回國,怎樣從美國到歐洲漫遊,在義大利乘船回中國。他的理由是,一般人的遊記,都從出國寫起,上了輪船,一路東張西望,少見多怪,,十足不見世麵的小家子氣;自己在美洲住了三年,對於西洋文明要算老內行了,換個國家去玩玩,雖然見到些新鮮事物和排場,不致象鄉下人初到大都市,咋舌驚嘆,有失身份。他說:"回國時的遊歷,至少象林黛玉初入榮國府,而出國時的遊歷呢,怕免不了象劉姥姥一進大觀園。"頤穀曾給朋友們拉去聽京戲大名旦拿手的《黛玉葬花》,所以也見過身體豐滿結實的林黛玉(仿佛《續紅樓夢》裏警幻仙子給林黛玉吃的強身健美靈丹,黛玉提早服了來葬花似的),但是看建侯口講指劃,自比林黛玉,忍不住笑了。建侯愈加得意,頤穀忙說:"李先生,這樣,遊記的題目又得改了。"建侯想了想,說:"巧得很,前天報上看見有人在翻譯英國哈代的小說《還鄉記》,這名稱倒也現成;我這部書就叫《海客還鄉記》,你瞧好不好!"一頓飯後,建侯忽然要把自序先寫;按例,印在書前的自序是全書完稿後才寫的。頤穀暗想,這又是倒寫法。建侯口述意見,頤穀記下來,整理,發揮,修改,直到淘氣出亂子那天的午飯時,才謄清了給建侯過目。經過這兩天半的工作,頤穀對建侯的敬畏心理消失幹淨。青年人的偏激使他對他的主人不留情地鄙視;他看到了建侯的無聊、虛榮、理智上的貧乏,忽視了建侯為人和待人的好處。他該感激建侯肯出相當高的價錢雇自己來幹這種不急之務;他隻恨建侯倚仗有錢,犧牲青年人的時間和精力來替他寫無意義的東西。當時他對著貓抓破的稿子,隻好捺住脾氣再抄寫一次。也許淘氣這畜生倒是位有識、有膽的批評家,它的摧殘文物的行為,安知不是對這篇稿子最痛快有效的批評呢?想到這裏,頤穀苦笑了。